131
冯靖宇死了。
这是写着他名字的那本笔记本的主人史克明发现的。
后颈的一记重击原本是可以毙命的,抑或是袭击者手下留情,又抑或是史克明的命大,再者就是林琳的电话不舍地鸣响把他从死神的手里拉了回来,总之,在昏厥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以后,史克明醒了。
他感到周身无力,依旧匍伏在地,脸贴着瓷砖的地板,似乎觉得了一丝丝的凉。他有些勉强地睁开眼睛,眼前一片朦胧。他努力地转动着眼球,想要弄明白此前发生了什么,自己这是在什么地方。
当清晰的焦距赶走朦胧的时候,他立刻爬了起来。
卧室的门是开着的,一汪血迹在地板上呈涌流状,黑亮地映着窗外的光,许是窗帘的晃动,让那黑亮时而掠过红色的晕来。
“噗通”一声,史克明又跌坐在地,愣愣盯着卧室的地板上的那滩黑红的看上去已经粘稠的血。又过了良久,他勉强地站起来,有点半拖着腿地走进卧室。
是冯靖宇,史克明判断着。他是从自己的资料库里看到过冯靖宇的照片的。不过,此时的冯靖宇仰面倒地,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肌肉轻度扭曲,看来是死前的痛苦所致。喉头的前半部是张开的,上面的血色更加鲜红一些。头下和肩膀下面满是血迹,床上的床单半落,一头攥在冯靖宇落在地板上的手里。床单上看不出有多少条密密麻麻的喷溅状的血线。
史克明发觉自己的腿不由地颤抖了几下,发起软来。他有点哆嗦地掏出手机,连续地拍起来。可是,自己的手却越抖越厉害。当他伸过冯靖宇的迎面,想拍冯靖宇仰面特写的时候,“噗”地,手机竟然脱手掉在冯靖宇的鼻梁上,接着滚落在头边的血泊里。
惊惧的史克明不假思索地抓起血泊中的手机,突然又愣在半空。他凝视着手里的手机,然后迅疾地塞进兜里,抓手机的左手伸进外套里,在右臂的胳肢窝里狠力地搓揉着,奔出卧室,捡起地上的包贴在门口听了听,然后右手攥着衣襟抓住把手,拧开,肩膀顶开防盗门,奔出。
饶是他尽力把持,但还是一路踉跄地跑出楼来。他自觉不能这么张皇,于是在楼门口镇静了一下自己,左手下意识地举起,想抹下脸,但就在距离脸只有半尺的时候,停住了。因为他看到了手上还有的斑驳血迹。他立刻把手揣进裤袋,可还是吃了一惊。因为他的手触摸到了先前塞进兜里的手机。眼前立刻闪现了血泊。所以,他又惊了一下。也就是因为自己的手碰到了手机,所以他的脑子里马上想到的是报警。当他在裤袋里把手机攥紧的时候,却犹豫了。他电光火石地想着,报警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续。笔录,无休止的问询,甚至还有可能成为犯罪嫌疑人。那么,我的大计呢?那可是一个不显山露水,又光芒万丈,无比完美的暴富之旅。而且,不仅可以拥有大量财富,还可以树立自己第一狗仔的崇高牌位,并为之致敬。
想到这里,史克明突然觉得自己背后万丈光芒,眼前也一片闪亮起来。适才的惊惧慌乱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步态也轻盈了不少。只是那只手还是不敢拿出来。而报警,早已经被搁置到奥兹国了。
好在通心岭还没到喧嚣的时候,整个小区一片死寂。史克明在左右张望中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全部安排复位,就开始想自己在冯靖宇房间是否留下了什么痕迹。
指纹?没有。脚印,是有的。其他的呢?趴在地上的时候呢?那保不齐会有指纹。那有什么关系呢?他推论着,自己与冯靖宇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即使地板上有自己的指纹,那应该是不完整的,就算是完整的,又有谁会想到自己呢?老子没有前科,自然不会在警察那里留下什么刑事记录,当然包括指纹。至于脚印,那更是扯淡了。自己穿着一双成千上万人都穿的耐克,完全是海里的一根针。更何况他冯靖宇的屋里不可能只有自己的脚印,其他的比如朋友什么的,最起吗还有那个打晕自己的混蛋,他才是真正的凶手。还有,自己连头发都不掉一根,更别说其他的遗留物了。
史克明一路想着走到了自己停在另外一栋楼前的车子跟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这次用的是左手,沾着血的那只。
他关上车门,双手把住方向盘。这一瞬,他瞥见了血的斑驳。心里还是不由紧了一下,接着两手交叉地搓揉着。他感到了如细沙般的干涸了的血的渣滓在两掌间落下,散落在方向盘上,又飘落在脚边的地板上。
一阵搓弄过后,他把手放在眼前仔细地打量着,确信血迹上面的血迹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然后又掏出手机。但见上面的布满的血迹,似乎已经没有了刚才看到手上的那么紧致的情绪了。他搓了两下手机,好像没有什么效果。就把手机放在嘴边往上面长长地狠狠地哈着气,完了再行搓弄。
靠,他在心里骂了一句。因为实在是收效甚微,除了把自己的手指弄得暗红起来,好像是无法清除。他有些气恼地把手机扔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任由血迹斑驳。他启动汽车,又看了一眼座位上的手机,接着挂上排档。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把排档拉下,拿起副驾驶坐上的手机,有点期盼地按了一下。亮了。哈,他心里一阵欢喜。血并没有渗进机器。他有些庆幸,因为他的手机还不是那种声称防水的。不过,大概是冯靖宇的血已经处于半凝固状态,粘稠得无法渗透了吧。
他要先打个电话给林琳,因为屏幕上显示了一整屏的未接来电,而且都是林琳的。是他约了林琳的。虽然他在此前遭到了她类似的闭门羹,也疑似林琳当时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是跟某个男人约会。但,他还是觉得林琳可以成为自己的联盟。就算是当时有些不悦,但毕竟她也不是自己什么人,至少现在还不是。只是易聪用来奖赏自己同时也是要尽可能地栓住自己的一个物件而已。
但电话还是必须打的。
于是,他拨通了林琳的电话。
电话长时间地响着,对方是接通的状态,却没有人接听。
一次,又一次。
当重复地拨通第四次依旧无人接听的时候,史克明放弃了努力。他把手机扔在副驾驶座位上,开车驶出。
通心岭到底是以前的官邸,小区里的道路也比史克明见过的最高档的商业小区都要宽阔。足足可以并行四台车。即使现在两边成了停车位,但中间行车还是异常顺畅的。死在小区的交通状况,在这里应该是没有的。而且,这个小区东南西北都有大门通向各个干道。是喧嚣与繁乱中的一个孤岛,但又始终保持着与那喧嚣与繁乱的沟通。而这种沟通的自主权,完全在孤岛手中。
史克明似乎不假思索地就朝东门驶去。就在快接近东门的时候,他隐约听到了警笛声。而且越来越近,好像是冲着这边来的。
不会吧。史克明想着,此时他的内心有点虚。不过,他还安慰着自己,不会这么快吧。车子在闸口前停住,就在他拿卡交钱的时候,对面车道上的栏杆升起,三辆鸣着警笛闪着警灯的警车似乎没怎么减速地驶入,又朝着史克明来的方向驶去。
栏杆刚一升起,史克明就加油驶出,连门卫递过来的找赎也没有理会。
132
勘察是有序的。
八九个警察在冯靖宇的房间里无声地干着各自的活计。显然,何以钦在警队并不是浪得虚名,要说刑事案,何以钦的能力大概是可以与蒋正辉有的一比的。只是他身上有些不是那么令人待见的癖好,让他的口碑在民间大大折扣。不过,他并不在意,因为民间是不能左右自己升迁的,目前这个把门的人是贺鼎新。
此时,他蹲在倒地的冯靖宇头前,看着被划开的已经开始张裂的死者的喉咙,心下也是唏嘘的。在滨城,他办过许多杀人越货的案子,总也有十来起吧,可眼前的惨状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下手的人再使点劲,那么这人的脑袋注定搬家无疑。身首异处他是没有见过的。
他判断着,这绝不是一起入室抢劫案,应该是有预谋的仇杀。
伤口呈很浅的弧形,是从死者脖子的右侧开始的,那么下手的人,很可能是个左撇子。他有些奇怪在伤口开始的地方偏上一点,大约一厘米的样子,有一个切口,是捅伤。长约两厘米。深大概在一厘米以上,但伤口的周边出血却不多。
他站起来,环视着四周。
这是一个大三室两厅的房子。应该是正科级干部的官邸。何以钦评估着,作为体制里的人,这些基本常识他还是有的。何况,他记不清自己是哪一年了,还曾被派到这里担任过内保任务。大概是自己还是刚入警队,一个菜鸟警察的时候吧。
他想着,走到客厅。看到站在门边的马小乐,皱了一下眉。他并不是讨厌马小乐,相反他有时候还是挺喜欢这小子的。但他跟蒋正辉走得那么近,这总让自己时不时地有些不爽。
“谁报的警?”他走上一步,问马小乐。
“不知道。”马小乐尽量平静地回答。
“嗯?”何以钦尽量用最少的字词来表示自己的意思与情绪。
“匿名?”
“电话?”
“是。”
“为什么打给你?”
“不是。是打给蒋队的。”
“蒋正辉?”
“我不知道公安局还有谁可以叫蒋队。”
“你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何以钦脸色微微变了点颜色,盯着马小乐。
马小乐面无表情地看着何以钦。
像是对峙。
忽然,外面传来防盗门打开的声音。
马小乐与何以钦迅速地交换了一下眼色,全身收紧,盯着房门的把守。
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过后,门被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