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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狩魔笔记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

林奇每次放假回家,基本都是一头扎进父亲的书房,专心寻找适宜自己和龙牙剑的剑谱。

只是房中的典籍实在太多,何止上万部,虽然码放得整整齐齐,却几乎没有任何形式的编排,一书架一书架,乱纷纷的,只能耐着性子一部一部翻阅、查找。

多日以来,他走马观花也似,已翻过至少一千多部薄厚不一的古书和笔记,才刚刚达到十分之一。若按这样的速度,估计等到放冬假时,还难以结束。

本着长远的目光,林奇索性有意放慢了速度,在有目的性的翻看时,也不忘读书的好处,也算是一个吸取知识的过程。同时,也能避免错过什么好东西,发生沧海遗珠的憾事。

到目前为止,他已筛选出了足足十多部典籍,其中大多数都是剑谱,只是没有一部让他满意。

麒麟家族的武学偏好刚猛、浑厚、大气,英勇无畏,为战场搏杀之术,而他需要的则是阴柔、轻巧、灵敏的类型,当然是比较难找的。

原本,他还到“麒麟阁”查找过一次,也确实找到了几部快剑术的剑谱,但考虑到自己双眼之所以发生变异,十有八九来源于血脉传承,最终还是决定从本族的典籍中寻求。

麒麟一族千年家史中,定然有类似的变异者出现过,甚至天武帝就可能有和他一样的眼睛。针对这种能力,就算只言片语的记述,对林奇来说,也珍贵无比的,遑论因之而创造出来的武学了。

关于自己眼睛的变化,他旁敲侧击的向娘亲问过,甚至跟灰胡子请教过,并没有得到答案,皆言是眼睛受损留下的幻视症而已,让他不要多想。

林奇坚信自己绝不是幻视,只要能在这些家传典籍中找到证据,他必将会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这一天,又是在书海里漫游的一天。雷秋彤怕他憋出病来,命令他出去逛逛,可回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书堆里了。

麒麟府是雷公爵府的府中之府,和雷族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自从有了雷仙儿长大后会嫁给林奇的传闻后,上到雷家本族人,下到有些地位的家丁,都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分明是在仇视他,恨不得他早早死掉才好。

就连雷仙儿本人,也故意躲着他,避而不见。在学宫的时候没有见过,回到家也没有见过,在家与学宫的路上,更没有再一起走过,从对方的生活中消失了。

回到家后,老老实实呆在书房里看书,尽可能避开雷家人,眼不见心不烦,林奇其实也乐于如此。

毕竟,他从小到大早就一个人惯了,最怕的是孤孤单单一个人,而最习惯的,也是孤单一人。

唯一的朋友高博伦时不时会来找他,算是一件比较欣慰的事,可那厮行事一向都具有目的性,可不单单为了什么朋友情谊。

每一次来,几乎都挑饭点,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享受雷秋彤做的美餐。能言善道的他,甚得雷秋彤的喜欢,没几回,简直比他们亲母子还亲了,俨然成了一个可爱的干儿子一般。

他来一回,呆的时间也不长,至多不过一个时辰就会离开。还总也不忘厚着脸皮来个顺手牵羊,随手在麒麟府里寻摸点无关紧要的小东西,拿到黑市去卖钱,以补充他做模型的高额花费。

紫飘在学宫里的时候,常来找他玩,可却从没有来过麒麟府,就连雷公爵府都没来过。不来麒麟府,是不想见曾和她妈妈争过未婚夫的雷秋彤;不想来雷公爵府,则是不想见和她自己争夺未婚夫的姐姐雷仙儿。

大府,小府,都是恩怨之地,想来也觉得好笑不已。

……

“《无方麒麟步》……”

林奇把薄得只有几张纸的一本秘笈放到一边,仍有些意犹未尽,感叹这门武艺之精妙,远远超出自己想象。

这是黄金一代中最了不起的女英雄林麟儿,在精研天武帝《麒麟之蹄》的基础上,别出心裁,演变出来的一套步法。若能习练成功,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可随时随地,向任何方向移动,故名“无方”。

要知道,武者在面临生死之战时,最怕的就是失去平衡。因为一旦失去平衡,就会给敌人以可趁之机,稍有不慎,小命难保。

而这《无方麒麟步》,却能使人处于绝对平衡之中,无有丝毫破绽,可随心所欲改变自己的方向。这就意味着,只要能预先意识到危险来临,就无一例外可规避开来,处于不败之境。

林奇刚一发现这本秘笈,就毫不犹豫地将之纳入独属于自己的必修课内,决定好好研习,尽全力学会。

因为秘笈的内容十分精简,他每天都要记诵好几遍,想把所有的口诀和图示尽数记在脑子里,以后就能随时习练了。

他记性的确很差,但若常年累月,坚持不懈的记诵,总还是会记住的,这就是所谓的勤能补拙。

《麒麟总录》中也包含这门步法,可古往今来,能学会的人寥寥无几,而且大多数只是触及皮毛而已。

麒麟学宫绝不可能把《无方麒麟步》一次性全部授给学生。他作为麒麟家族的唯一继承人,却可从一开始就得到完整的功法,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身为一个麒麟也是有那么点好处的。

接下来,他便继续开始不厌其烦的翻阅了,书架太高,大多时候都需得动用梯子去取,简直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

“《狩魔笔记·漠北》,《狩魔笔记·北极冰原》,《狩魔笔记·西域》,《狩魔笔记·绿海》……”

一个很长的方格里,清一色的,码放的全是林麟儿所写《狩魔笔记》的摹本,足有二十几本之多。

狩魔狩魔,这所谓的魔,并非传说中的妖魔鬼怪,而是天树族人。这一族人的可怕比猎食人类的血妖族尤胜,故称之为魔。

震撼之战后,天树联军被打败,天武帝林泽力竭而死。深爱着父亲的林麟儿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不顾众人劝阻,从此踏上了猎杀天树族余孽的征程。

她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大漠,北原,冻土,西极,欧罗洲,绿海,等等,无所不至。每完成一地的清剿,就会写下一本《狩魔笔记》。长达二十多年的征程,就留下这二十几本充满杀戮的笔记。

当时的夏国,作为战胜国,威势达到顶峰。远远近近、或大或小的国家,大多都曾受天树一族的利诱和唆使,派兵入侵过夏国,唯恐被兴师问罪,有的派遣使臣,有的国主亲自前来,争先恐后的表示归附。

夏国秉承大国怀仁的理念,宽恕了诸国的恶行,借着修造天武帝像的由头,弃罢兵戈,重整江山,安抚万邦,从此天下太平,乾坤朗朗。

饱读经史、恪守仁义的文武官员们,从未停止过对以林麟儿以及风神军中组建的狩魔团的声讨,反对他们以恶报恶,赶尽杀绝的做法,认为战争业已结束,无需再将仇恨继续下去。

雷帝雷帅亲自出马,寻回了妻子,二人从此隐遁山林,不再现世。

她隐世之前,曾留下预言,总有一天,野心勃勃的天树一族会卷土重来,到那个时候,谁还能救夏国?

果不其然,两百多年后,适逢麒麟一族没落,天树一族再次崛起,一度占领夏国半壁江山。若非英雄们留下的底蕴还在,加诸黑铁一代的疯狂,这个持续强盛数百年的国家,几乎就被灭亡了。

若是先贤们能看到这样的未来,不知会做何感想……

林奇要找的是武学秘笈,这种类型的书大可忽略。可长久以来,他已养成随手翻书的习惯,不瞄上几眼,反倒觉得不自然。而且多少抱有几分好奇心,也想瞧瞧林麟儿的狩魔经历。

于是,他抽出了一本《狩魔笔记·白海》,直接翻到中间,开始读了起来。

海王纪5年8月,鹰狼国,圣米兰城。

追杀天树第四王白羊王第七子卡拉塔·白羊,已有六个多月,至圣米兰城。鹰狼国人难以信任,我命令狩魔团严守所有出口,自在城中寻觅。那人吃了我一剑,身中无解剑毒,却还活着,是我得此剑后所见唯一一人,非同等闲。我必须尽快解决他,免得他以邪术继续害人。

行至圣米兰大教堂,小金龙嗅到那人的味道,我判定他就藏在教堂里。

刚走到教堂门口,一个三岁多的小男孩忽然撞到在地,脸皮擦破,鲜血直流,因无人照看,趴在地上嘤嘤哭泣。

天可怜见,离开夏都时,我最小的孩儿和他差不多一般大。我伸手将他扶起,帮他止血,给他吃的,哄他开心,稍解我忆子之苦。

我欲离开,他伸手搂着我,亲昵的抱了我一下。可要分开时,他竟突然环住我的脖子,死死箍着,力量之大,十个成年武士加起来也不及他。

他天真的眼神变得凶恶,下一刻,两只眼珠破碎喷血,竟钻出一只只白色细虫来。耳朵、鼻子、嘴巴等孔窍中亦蜂拥而出,尖鸣着,展开黏在身上的翅膀,纷纷飞起,向我扑来。

这是一个蟲器,被下了王级蛊虫的行尸走肉。我多么希望他是一个普通的孩童,但既然不是,就正好让我利用,引出施蛊者。

果不其然,我装作倒地挣扎的模样,其他人惊慌逃窜,有一人却趁机扑了过来,手持长刀,想要杀我。

我抓准时机,一跃而起,避开长刀,猝不及防之下,一剑斩下他的头颅,正是卡拉塔·白羊。

这人尸首分离,竟还活着,用世上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我。他没流一丝血,只有令人作呕的密密麻麻的白虫从断颈中爬出,成群结队,将那头颅和身体连在一起,似乎想将之重新接上一般。

那一刻,我真怀疑他还有复活的可能,便当场用雷火将之打成灰烬,终结了那可怕可憎的肮脏……

半年多的追杀,至此结束。

天树一族中最诡异的白太阳家族逃匿的人最多,卡拉塔·白羊只是其中一个,狩魔之旅还远远没有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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