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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她表姐的名字很好听,叫艾菲岚

一夜醒来,准确说是一夜苏醒过来。小雨已经起来了,她坐在床边,静静看着窗外发呆。我们,该何去何从?我多想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是一场梦,可惜它却那么的真实,就像眼前那个婀娜的身影一样真实。

小雨发现我醒了,起身去阳台给我拿来了上衣,还面带微笑地对我说“你看,它晾干了吧”。

简单洗漱后,小雨告诉了我她的打算,乘坐汽车去盛京,先去投奔她的表姐,她表姐在盛京读研究生,音乐专业,在学校旁边自己租的房子。

于是我们二人便乘车来到了盛京,到了盛京客运站下车。我上一次来这里还是初三毕业时,我得了过敏性鼻炎,来这里寻医问药。后来便一直没有来过,而最初对这座城市印象并不好,觉得和家乡一样脏乱差。结果等上了高中,认识了小雨,小雨说她最喜欢的城市就是盛京,我便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盛京,并和小雨约定共同考取盛京的大学。三年没有来这,盛京早已经成为了我心中的天空之城。今天故地重游,觉得这座城市道路变干净了,楼群更多了,连来往的行人都是一副副温良恭俭让的模样,当然,那些宰客的黑车司机们除外。

我俩坐公交到了她表姐学校那站下车,那天不是周末,我们去了学校找她,她竟然没有在,还好找到了她表姐的同学,给她打了电话,约定我们在校西门口等她。

小雨的姐姐,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会和小雨一样漂亮吗?

不一会,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子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小雨,你怎么来啦?这个是你的男朋友吗?你眼光怎么那么差啊?你在学**吗?喂,你叫什么名字?”

如果说小雨是柔情似水的单纯少女,那她表姐绝对算是热情如火的成熟女人了。

小雨赶紧给我做了介绍。她表姐的名字很好听,叫艾菲岚。

“走,先跟我回家,我给你们做点好吃的接风。”菲岚姐一边拉着小雨的手,一边用命令的口吻让我跟上。

我们进到了一栋老式的六层居民楼里,,楼道很宽很脏,各层垃圾口乱飞着苍蝇,散发着馊味。墙上贴满了办证、开锁、通下水道的小广告。她家就住在六楼。进了屋,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间。虽然摆设、地板都很陈旧,墙皮也多有脱落,但是屋内很干净整洁。

菲岚是一个人自己住,空着的那个房间只有一张空床,没有床上用品,她告诉我,这个房间属于我了,下午她会买一套床上用品回来,还有,就是警告我别动什么歪脑筋。

菲岚很快为我们做好了饭菜,此时正是中午12点,她让我们俩吃,她没有吃,说是在减肥。我问她你一天都不吃饭吗,她说我多管闲事,让我闭嘴。

等我俩吃完了饭,菲岚让小雨在家休息,她带着我去商场去买床上用品。

“小子,老实交代,发生了什么事。”刚走出楼门,菲岚姐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从小雨给我打电话去她家开始讲起,一直到我们来投奔她,中间我只略过了搂小雨睡觉这一段细节。菲岚听完沉默了许久,然后叹了口气,说了句你小子真傻。

很快我们买好了床上用品,然后打车回家。菲岚帮我铺好了床,她让我和小雨在客厅看会电视,然后她进卧室关上了门,给小雨家里打电话询问情况。

大约过了10十分钟,菲岚走了出来,满面愁容。

完了,我死定了!天旋地转,我竟然有了要晕倒的感觉。

只听得菲岚缓缓说道:“小雨,真遗憾……,你爸……没死!”说完,菲岚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一刻我真产生了杀人的念头,我想杀了菲岚,都什么节骨眼了,她还会开玩笑。

菲岚说昨晚小雨的父亲被送进了医院,经过医治没有生命危险,刀捅的不深,住几天院就会康复的。只不过她父亲的情绪还很暴躁,嚷嚷着要找我、找小雨还有小雨妈妈报仇。

菲岚让我和小雨先安心在这住几天,等事情平息了再回去。她还笑着说不会把我供出去,但是这期间所有的家务都要交给我去做。

虽然我对菲岚还有怨气,将来也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小雨的父亲。但是对比昨晚,我现在已经算是置身天堂了。

我们三个人就算是一起搭伙过日子了。菲岚和小雨负责做饭,我负责洗碗、收拾房间和洗衣服。这期间菲岚竟然恶趣味地让我帮她洗内衣,我好心答应帮她洗,她又骂完猥琐,说我是小流氓。当然,最终我没帮她洗内衣,不过我倒是看见了她挂在窗台的胸罩,话说罩杯还真大,虽然当时的我还没有掌握区分ABCD罩杯的技能。这么看来,菲岚骂我猥琐也不算冤枉了。

我借了菲岚的手机给家里打了电话,父母很担心我,但是万幸还不知道我惹了那么大的祸,我骗他们说我去其他同学家玩了,住几天就回去,让他们放心。打完电话,我松了一口气,总算是能过一阵安稳日子了。

这时菲岚回卧室拿出了一把漂亮的吉他,说要为我们唱一首她写的歌。

一段好听的吉他前奏过后,我听到了那首我终身难忘的歌:

“某一天你对我说/说你忘记了从前/忘了我们往昔的话语/忘了那海枯石烂的誓言/我为你感到喜欢/这种喜欢近在眼前/我笑着说你总是那样腼腆/就像你我第一次见面/岁月改变了一个少年/这个少年曾经愿陪我到天边/时间成为了最好的检验/它却残忍地杀死了那个追梦少年/只愿有一天我会在人海与你相见/没有惋惜没有恩怨/只是任凭雨水涟涟/滑过你沧桑的侧颜……”。

“时间成为了最好的检验,它却残忍地杀死了那个追梦少年”,其实时间没有杀害任何人,它只是喜欢开玩笑地任意把爱与恨混为一谈。

听了我们的夸奖,菲岚很开心,于是便嚷嚷着要教我和小雨学习弹吉他。小雨说没有兴趣,我倒是很愿意去学,毕竟这算是一个撩妹的必杀技能啊。

菲岚先从理论讲起,表情认真严肃,无奈我也是三分钟热情,听了一会便要放弃。菲岚倒是很会循循善诱,告诉我要有耐心,就像三年来一直忠贞地爱小雨一样。小雨听了这话,也不反驳,自己回卧室休息去了。于是我只好继续跟菲岚学习。

午后阳光让人慵懒,窗外偶尔传来蝉鸣。菲岚讲了些理论后,就拨起了琴弦,美妙的音乐生出。她的侧颜很美,抱着吉他的她浑身散发着迷人的魅力,让我这个少年开了眼界。虽然我一直认为我的心是忠于小雨一人的,对于其他人都可以视而不见,但是我发现,原来的我之前只是一只井底之蛙,这世上还有那么多美人、美景与美梦我还没有遇见。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晚上五点多钟,菲岚麻利地给我们做好了晚饭,然后说她七点钟要上班。让我晚上11点钟去接她。她在一家酒吧当驻唱。

菲岚离开了家,只剩下了我和小雨。这三年间,我无数次地祈求上苍,请求赐我一段和小雨独处的时光。现在我可以每一秒钟都和她在一起了,反而却不知道如何是好。小雨显然也有点不知所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像小猫一样安静。

我坐在了她的身边,壮着胆子去搂她,她浑身颤抖了一下,但也没有反抗,只是依然一言不发。我俩一起看着电视,里面播放的是《武林外传》。

遇到里面的搞笑桥段,我和小雨会一起开怀大笑。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很幸福。仿佛我俩已经在一起了很久,甚至这个房间就是我们温馨的小家,她是我的妻子。我多希望这一切永远不会改变,就像剧中的人物永远不会老去一般。

时钟到了十点半,我出门去接菲岚,菲岚的酒吧距离家需要步行15分钟左右的时间,我走进酒吧时候,正赶上菲岚在唱最后一首歌。

这是一个静吧,没有我想象中的,像学校教育我们那样的娱乐场所的吵闹。此时的菲岚有些倦意,在幽暗的灯光下唱着一首舒缓的情歌。我找了一个空座坐下,环顾四周,客人不多,场地也不大,七八张桌子而已。

等她演唱结束,换好了衣服。我和她便准备回家。结果临走时候,酒吧老板竟留下了我们,说要请我喝一杯酒。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后脑勺留着一个小辫子。喝酒的时候也在抽烟,他特意给我调了一杯酒,我喝了一口,清淡而苦涩,觉得还没有我和老李老孟在一起时喝的扎啤好喝。

你男朋友吗?老板问着菲岚。菲岚笑着说是,并且搂住了我亲了下我的脸颊。

菲岚这个女人我真是猜不透啊。我只好继续故作镇定地喝着我的酒。老板也没多问我什么,只是说对我第一印象不错,可以每天都来喝杯酒,对我免费。后来菲岚对我说,那杯酒店里的售价是199元一杯。

回去的路我有点晕乎,这酒劲看来还挺大。菲岚看我这样,竟伸出手挽住了我的胳膊。我也没有拒绝,心想毕竟我是个爷们,经历了那么多事,对待女人我可不能怂。

我们一起上楼,开门回屋。小雨已经洗漱好了,穿着菲岚的睡衣,别有一番风情。不过很快菲岚便命令我赶紧去洗漱,然后回自己房间睡觉。

洗漱完毕,我躺在了床上,头晕晕的,隐约能听见隔壁卧室菲岚和小雨还在聊天。我不再胡思乱想,只想睡一个安稳觉,睡梦中,我心中的小人又对我说话了,“佟天才,你又能拥有明天了”。

清晨起来,菲岚和小雨已经做好了早餐。菲岚上午要去上课,同时她提议带我和小雨去学校图书馆借一些书来看。我们一起到了学校,菲岚带我们进入了图书馆,然后她便去上课了。我和小雨各自挑了一本书,我选的是一本武侠小说,小雨选的是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

我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并排而坐。她也终于成为了我的同桌。很快我俩便各自都被书中的内容吸引,时间流逝的很快。等我偷闲去看小雨的时候,发现她在很认真地看着书,时而皱眉,时而面带笑意。我们仿佛一起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们一起学习、读书还有恋爱。窗外阳光明媚,万物美好。

中午时分,菲岚下课来找我们,她用图书证帮我们把两套书借了出来,然后带着我俩去食堂吃饭。在食堂,菲岚不时和其他人打着招呼,可以看出来,她的人缘很好。吃完饭,我们三人一起在校园内散步。校园并不是很大,音乐家的雕塑、教室里不时飘出的琴音和歌声、小池塘和假山、随处可见的流浪猫让这个校园充满了浪漫气息。走过青石板的小路,杨柳妩媚,梧桐矜持。路上的学生形态各异,有举止斯文的书生,有不修边幅的青年,有婷婷娇羞的淑女,有不拘小节的女汉子。

我们仨来到了篮球场边树荫下的座椅上,并排而坐,我在中间,她们在我两侧。貌似我一直都是艳福不浅,去浪漫之都的时候也是“左拥右抱”,现在在盛京依然有两位佳人相陪。

看着那些男生在大太阳下挥汗如雨地打球,我不禁回想起高三时,下课的10分钟,老李和老孟也要拉着我去后操场的篮球架子下投会篮,真不能想象他们怎么那么大的瘾。高一那年,老李带着我班男生和一群QH学生打起了群架,就是因为在体育课上,他们抢了我们事先占好的场地。当然,那场群架,身为和平主义的我没有参加。

我们闲聊着,菲岚主持着话题内容,一会和我们吐槽学校的种种不好,一会又讲一些曾经学校发生的命案,还有哪栋楼是所谓的鬼楼,正门从来没有打开过,一会她俩又讨论起了球场上哪个男生长得最帅,惹得我一阵吃醋。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和小雨回家去睡午觉,当然是各自去睡午觉,菲岚接着去上课,并给了我们一些钱,嘱咐我俩买好晚上的食材。

我和小雨回到家中,各自回了卧室午睡。大约是三点多钟,我才睡醒,发现小雨早已醒来,正在继续读《平凡的世界》,也许是读到了感人的章节,小雨竟然泪水涟涟。

我问她你没事吧,她才恍然从书中的世界醒来,有点害羞地擦了擦眼泪,笑着说没事。

她看了下时间,然后说时间不早了,该去买菜了。于是我俩一起下楼,前往了市场。

市场是一条100多米长街,店铺鳞次栉比,蔬菜水果、肉类海鲜、熟食咸菜一应俱全。逛市场的人很多,多是一些中年阿姨,她们或挽着菜篮子,或拿着布袋,还有推着自行车的。我和小雨也融进了人流中,步伐变得缓慢,一起逛着黄昏市场。

她在各个菜摊前好奇地东张西望着,时而停下脚步,问问蔬菜的价格,遇到想买的食材还会问问价格,货比三家,我在旁边紧紧相随,尽职地做一名护花使者,并负责拎着买好的食材。偶尔我们会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驻足,一起商量还需要买些什么,或者是计算花了多少钱。卖海鲜的小妹自己点了一支烟看着水箱里的鱼在慢慢游动、旁边的阿姨正在蔬菜摊钱和小贩讨价还价、不远处肉铺的大哥在给客人切着猪肉、卖西瓜的大爷自己切了一条西瓜吃了起来。气候闷热,小雨的额头上都有了汗珠。我伸手去替她擦汗,小雨显然愣了一下,然后从小包里拿出了纸巾替我擦汗。没有负担,没有烦恼,时间都变得缓慢。

下午五点多,菲岚也回到了家中,我们三人一起准备做饭。小雨淘米,我负责洗菜,菲岚掌勺。菲岚给我们讲着课上有趣的内容,小雨和我分享着书中看得情节与感悟。一会我们又讲起了笑话,把笑话中的人物换成我们三人,一时间,屋子内的笑声不断。

吃完饭,菲岚又要去上班。我和小雨收拾碗筷,然后下楼散了会步、然后回屋看电视。等到了时间,我就去接菲岚回家。最后各自进入梦乡。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们都在重复这样的生活,在没课的日子里,菲岚还会继续教我弹琴,小雨则充当我们的忠实观众,忍受着我的琴声,含笑听着菲岚对我的责骂。菲岚上课的时候,我和小雨则多是在图书馆或者是家中读书。在那期间,我和小雨读了几本小说。在高中三年里,我刻苦学了那么多学科,牢牢掌握了那么多能在试卷上得到分数的知识,可我很快在高考后就都忘记了。而这些天在小说中所读的情节,主要人物的喜怒哀乐却成为了我永恒的记忆。很多年后,久久都不能忘却。有一天在家中,小雨合上了正在看的小说,揉了揉疲惫的眼睛,带着倦意的笑容对我说:

“佟天才,将来你也写小说吧,我希望有一天能读到你写的故事。”

“没问题,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就是我!”我自大地回答着。

小雨笑着,她说得不得奖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把我们的故事写在里面,让我们即使到了老的那天,青春的记忆依然会在书中鲜活。

过了好多年,我设想着如果我真的写了小说,在故事的结尾小雨会成为我的恋人吗?我们会顺利地相爱、结婚,然后拥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吗?有人总会渴望时光倒流,因为不是有后悔事没去做就是想再过一把不负责任的瘾。如果我去写小说,那会不会是为了去补足遗憾,幻想着书中的我们就是现实的自己,在另外一个平行世界,他们真实地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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