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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这一次,我没有错别字

如果这辈子还有机会的话,我会重新将这封情书抄写一遍,并认认真真改正错别字,然后和当年一样站在她的面前,并对她说:“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满心欢喜,我希望我真挚的感情能感动你,请你和我交往……”

还要理直气壮地对她说:“这一次,我没有错别字。”

小时候喜欢女孩子,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是抓她的辫子,往她的文具盒里放毛毛虫。

中学时候喜欢女孩子,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是将自己优秀的一面展露在她的面前,以及一封长篇大论让人看了就晕头转向的情书,具体表现是为她脸红心跳。

高中时候喜欢女孩子,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是在她面前各种耍帅装酷,桀骜不驯,这是荷尔蒙开始旺盛的征兆,具体表现是为她争风吃醋、面红气粗以及打架斗殴。

大学的时候喜欢女孩子,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是让她知道,自己又帅又有钱又会玩,具体表现为呼吸加重,伴随着一阵压抑的喘息。

而这个过程,从十二岁抓萤火虫送女孩到二十岁打开钱包讨女人欢心,时间,只花了八年。

这让我知道时间的土壤并不肥沃,总是不小心让干净带有露水的鲜花长成一枝浓妆艳抹的罂粟,或许,时间的土壤是真的贫瘠,连一颗真挚善良的心灵都不能好好生长。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学霸的同桌,那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子,语气里无不透着尖子生的高傲。当时,是小学六年级。班里有不少懵懂小男生都喜欢她,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那些青涩的小男生都往她的文具盒里放置毛毛虫。这给人的感觉不是很好,我头回见到有女生的文具盒一打开居然装满了一整盒的毛毛虫。同桌当场就被桌子上的毛毛虫吓哭了,而我在旁边目睹了这整个的“精彩”过程,看见那么多恶心的玩意儿在桌子上爬来爬去,让我也觉得毛骨悚然,真是难以想象。

最后哭红了眼睛的同桌将这件事报告给了班主任。我们班主任年龄不大,白净斯文,听说以前家境富裕,只是家道中落后,才到这所小学来教书。没多久,班主任就来了教室,我看见他皱着的眉头一会儿就舒展开了,接着他给出了一个解决办法。

在这些懵懂无知的男孩子面前,班主任对他们说:“等会儿给你们一个大玻璃瓶,你们就负责去抓萤火虫,等抓满了就在上晚自习的时候送给她。”

同样都是虫子,但同桌的愤怒就这么轻松地被平息了。我清楚记得当天晚自习的时候,大家还特地关了一次灯,我们看见整整一瓶子的萤火虫在黑夜里闪闪发光,真是漂亮极了。其实,让一个女孩开心就是这么简单,只需你在她渴望美好的时候,让她能够看见美好就够了。

学霸的名字叫作许芬,我和她经常在学校比赛背课文,唯一的目的就是看谁记忆力最好,通常几个星期的比试下来,一学期的课文还没有学完,就被我们俩背完了。那个时候,我们的成绩还算是在同一起跑线,那个时候,我也完全没有料到,六七年后,她在所有人的期待中上了一所重点大学,风光无限,而我,却流落在一所无名的三流大学,默默地追寻一个叫梦想的玩意儿,岁月还真是无常。

再说到同桌的追求者,其中的童辛是我们班里最调皮的学生,他也是追求我的同桌胆子最大的一位。

我记得段考完的下午,童辛用他存了一个星期的零花钱买了一条项链。

只瞧见童辛带着一大帮同学走到同桌面前,他先是递了一封情书,然后,再拿出了那条项链跟她表白。许芬顿时就惊吓得如同惊弓之鸟,唯恐避之不及。

那时候,学生们都喜欢看热闹,一看见这样的场景,教学楼的过道上便站满了人。

而许芬走到教室,童辛就跟到教室。许芬下楼梯,童辛就跟到楼梯。

虽然他们俩都不说话,但这场面可比真人CS精彩多了,最后,许芬在她一帮子闺蜜好友的掩护下躲进了厕所,而童辛在女厕所的台阶上犹豫了很久,终究没敢踏进去。

照这个举动来看,童辛除了早恋,思想品德还是过关的。

这热烈的场面一直持续到上课,童辛终于在全校学生的注视下恼羞成怒,将那条项链扔向了大礼堂的屋顶。

后来,作为同桌的我有幸阅读了那封洋洋洒洒、充满肺腑之言的情书,当我笑出声来的时候,还被许芬翻了好几个白眼。

没办法,这封情书上的错别字实在是太多了。

上面写着:“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满心欢喜,我希望我真自的感情能感动你,请你和我交网……”

许芬作为学霸,终于忍不住想要纠错的心情下笔了,她认真地将那些错别字一一在纸上圈出,如同课堂笔记,并用她平时划重点的红笔将正确的字标注在旁边。

让我怎么说呢?除了错别字有点多,这情书还算是写得不错。

将这封情书修改完毕,许芬又满面羞红地将它还给了童辛。

童辛看着许芬递过来的情书一愣,问:“这是给我的?”

许芬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嗯,你看看就知道了。”

童辛显得很兴奋,但知道内情的我,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色都古怪了。

后来,可能是看到那封情书错别字太多的缘故,童辛的自信受到打击。一直到小学毕业,我都再没有见到童辛向许芬表白。

毕业的那个暑假,大家都觉得郁闷,因为放长假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补课,理由是为上初中做准备。

我们镇上只有一所初中,周围小学的学生毕业,几乎都是去那个学校就读,我们也不外如是。

我和许芬被分在同一个班,而童辛的教室是在我们的楼下。

新学校的第一堂课是相互认识,但我身后的女孩很不友好,一个劲地踢我的椅子,出于无奈,我和别人换了一个位置。那个时候,我老实得就跟沙僧一样,虽然别人和我不团结,可我还是要做到很友爱。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才知道学校有图书馆。而我每天的乐趣就是不停地借书、看书、还书,虽然读小学的时候也喜欢看书,各种名著都被我翻阅过,但初中才是我走向文青这个不归路的开始。

我开始写诗了,一些不知所云的事情,被我拆散,杂七杂八地写下。十几年后,我收拾笔记的时候,无意中翻到这些我青涩年代的创作,这些作品不仅让我脸色发青,还让我头皮都发麻了。我差点惊呼:“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虽然自认为文笔差得离谱,但那个时候,同学们心思都很单纯,不管你有没有才,只要你能写出和课本不一样的东西,就会成为别人仰慕的对象。

而我出于对感情的好奇,也有了一个初恋,当然只是我单恋对方,为了讨得她的欢心,我不认真听讲,我不好好上课,挥笔写就了三十多行的情诗。

虽然最后我没有给单恋的对象,以后我也没有给过别人,但那首情诗就这么在时间的流淌里丢失了。我忽然想起那天童辛递给许芬的那封情书,想起那封许芬修改过后还给童辛的情书,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当喜爱于心,究竟是快乐还是折磨?每个人都对自己期望的感情有所求,但是他们却没有做好无所得的准备,这或许是所有感情复杂和苦难的根源吧。

我开始热衷于那些书本之外的事情,成绩慢慢变差,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和许芬不在同一个班了。

不过我总是能听到童辛的消息,因为他是学校的焦点人物,是每个老师小心防范的对象。原因是他太调皮,总是在学校弄出一些幺蛾子。

每次回宿舍我都会经过那个写着通报批评的黑板,让我惊讶的是,每回童辛起争端的地点都离许芬班级不远。也许,童辛还是喜欢着她吧。

就这么,度过初二,熬过初三,又要毕业了。

这是人们分道扬镳的开始,不出预料,我和童辛去了县四中,而许芬去了一中。

收到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以后,我们来到学校聚会。

童辛去许芬的班级打听,才知道许芬去了最好的高中。我想,分隔两地,这回他大概就再也找不到她了吧。

可出乎意料的是,童辛在学校读了一个月就退学了,他决定重新去复读初三。

那一年结束,以前那个成绩倒数第一名的童辛,跟随着许芬的脚步去了一中。我想起童辛退学那天毫不服输的眼神,分明是在对许芬说:“我来了。”

在经历这样的分别后,我一连三年都没有听到过他们的消息。而我还是和以前一样趴在窗户上看外面的风景,用那手丑得跟蚯蚓一样的字写着一首首诗。

等再次听到他们只言片语的消息是在三年后。填高考志愿表那天,我报了市里的一所大学。在很多昔日同学的诧异里离开了学校,他们在背后说:“写再多东西有什么用,能考好分数吗?能上好大学吗?”

答案是不能,而我们镇上那些成绩好的同学,名字就开始在邻里乡间迅速流传,×××上了重点大学,将来肯定有出息;×××那所大学也不错,将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许芬的名字就是其中的一个。我想起童辛,那他呢,他去哪了?

怀着这样的好奇,我去了许芬的升学宴,看着她一家子喜笑颜开的样子,我没有提及。

在准备放弃好奇的时候,同餐桌有一个男生自称是许芬的同学,是被许芬邀请过来的。

我和他聊了一会儿,就问:“你认识童辛吗?我记得他也是你们学校的。”

他说:“早被开除了。”

我没想到是这样,便继续问:“为什么被开除了?”

他摆摆手:“还能有什么,为了一个女孩子争风吃醋,把另一个追女孩的同学打得头破血流。那个同学不仅和外面的混混有来往,而且在学校也有很深的背景。这么一来,不开除他还能开除谁呢?”

说完,这人还瞥了一下许芬,我顿时明白过来,他说那个女孩指的就是她。

参加完许芬的升学宴,我就离开了。

我成了一个整天不去上课的大学生,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旷课不是按天算而是按月算。在大学生活里,我开始写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美的、好的、坏的、诡异的、惊悚的、离奇的,将各种题材都尝试了一遍。

由于旷课严重,有天上午室友通知我:“主任让你去办公室找他。”

我头也没回,说:“去替我告诉他,让他到宿舍来找我。”

在这嚣张的回答里,我又准备开篇一个新的故事,是关于爱情的,但迟迟没有下笔。

这一天下午,我出去打工,却很意外地碰见了一个人,是童辛。

他在市里有了一份工作,是酒店大堂经理,薪水很不错。

老同学见面,免不了寒暄几句。

在得知童辛还是单身一人的时候,我提到了许芬,我问他:“你还记得她吗?”

童辛喝了一口酒,说:“当然记得。”

“六年级那年,我给她写了一封错别字很多的情书,扔了一条存了一个星期零花钱买的项链。”

“初二那年,我经常在她班级外面惹是生非,想引起她的注意。”

“上高中那年,我重新复读初三,终于考上了她所在的高中。”

……

我看着他:“那现在呢?”

他愣了半天,从钱包放相片的地方拿出一张很破旧的纸,时隔多年,我又瞧见了那张写满了错别字的情书。

记忆里,那些错别字被许芬一一圈出,如同课堂笔记,并用她平时划重点的红笔将正确的字标注在旁边。

这时,童辛才回答我说,如果这辈子还有机会的话,他会重新将这封情书抄写一遍,并认认真真改正错别字,然后和当年一样站在她的面前,并对她说:“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满心欢喜,我希望我真挚的感情能感动你,请你和我交往……”

还要理直气壮地对她说:“这一次,我没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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