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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颠沛流离

公元前655年(晋献公二十二年)晋献公派寺人披去攻打蒲城。重耳跑到了自己母亲的国家——翟国。

公元前645年,十年之后,他的弟弟派遣寺人披去攻打翟国。

翟国人说,“我们一定维护你。”

重耳叹息一声,说,“怎能因我而连累父母之邦!”

很多时候,适时的选择离开是一件很明智的事情。我记得,当初鲁国也支持公子纠,公子纠的母亲是鲁国人,但是等公子小白当上齐王,一封修书,公子纠的人头就被送了过去。

鲁国相对齐国是小国,翟国甚至不如鲁国,怎么面对晋国。

如今,轮到了重耳,他明白如果自己不能再留下来。

重耳离开了翟国,此时天下只有一个国家可以保护得了自己——齐国。当然,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

重耳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翟国国君对重耳还不错。翟国攻打戎族(北部的部落,骊姬也曾是其中之一),俘虏了两个貌美的少女—季隗(kui)、叔隗(很有可能是两姐妹),便给了重耳。

重耳笑纳,当然好的领导不能仅顾着自己,便把叔隗给了谋士赵衰,君臣俩连襟,亲上加亲。季隗为重耳生了两个儿子—伯鯈(chou)、叔刘;而叔隗为赵衰也生了个宝贝儿子—赵宣子,听名字就知道不简单。

如今要离别了,这是逃命,自然不能带儿子,也不能带女人。

重耳对季隗说,“你等我二十五年,二十五年之后我不会来,你就嫁人吧!”

十年之前,季隗可能只有十四五岁,再等二十五年,花都谢了。

所以季隗说,“算了,我注定要等你一辈子吧!”

我们都把这句话当笑话看,其实细想起来,重耳言外之意,你二十五年之后,纵然年老色衰,我依然会找你。

我觉得,这是一句了不起的誓言。

更了不起的赵衰也跟随而来,他也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有自己喜欢的妻子和儿子,却依然跟着重耳离开。

疾风知劲草,考验人品的时候到了,狐偃、赵衰、贾佗、魏犨(chou)等跟着重耳离开,而先轸、狐毛等人留下了。

走吧,到齐国,那里会是一个能帮助自己的地方。此时的重耳被自己弟弟的绝情激怒了,他不再想着安安静静的生活下去,而是要去争国君的位置,只有当上国君,我才会安全,才不会有人追杀我。否则,无论我在那里,都会有人追杀我,我的妻子、儿子,很有可能一夜之间就全部失去。

来吧,既然你让我死,那么我们之间就不再是兄弟了,你想要我的命,我也想要你的位置。

这一年,重耳27岁。

重耳要去齐国,路过卫国。

卫文公不接纳。毕竟靠近晋国,接纳你就得罪晋国,干嘛要接纳。

没有招待所,重耳也没有办法,他只是逃亡的人,还能怎样。重耳和大伙儿饿着肚子绕到五鹿(今HN清丰西北),向田边几个务农的人要点儿吃的。

人家给了一个土块,我们辛辛苦苦从土中种来粮食,你凭什么!

欺人太甚!重耳拿起鞭子要抽他们,事实上,那时的贵族都比较擅长武艺,一个人打几个农民完全没问题。

狐偃的连忙拦住,接过土块,安慰重耳说:“泥巴就是土地,百姓给我们送土地来啦,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吗?”

然后重耳郑重的施礼,表示自己的感谢。

这样有用吗?

有用。

像重耳这种人,流亡在外,希望渺茫,总是需要麻醉自己的,他必须坚信自己能够成功。要是重耳失去了信心,那么这个集团就散了,他可以没有本事,可以没有能力,但是必须有一颗坚持到底的心。

他就像唐僧,只想去西天,前途艰险,无论如见什么妖怪,如论多少次被抓,多少次洗干净了要被蒸着吃,却依旧不改。如果没有他,八戒就分行李了,沙僧也撂挑子了。所以,他才是团队的核心,这个团队最弱的一环,也是最强的一环。

当然,现实点说,你打了人,农民自然不肯善罢甘休,自己又没有兵,人家回去一招呼,一百多人围住你(很有可能),不留下点什么真难出去。狐偃也算打了个圆场,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我故意装糊涂,混一混也就过去了,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怨,干嘛非得你死我活。

重耳饿着肚子带着一帮人继续向前走,再也不能走了,只好坐在大树下歇歇脚。重耳躺下把头枕在狐偃的腿上,别人都去掐野菜,煮了点儿野菜汤。

赵衰带着一竹筒稀饭给重耳吃。

重耳说:“你吃吧!”

赵衰不愿一人吃,只好拿点儿水和在稀饭里,分给大家伙儿,每人吃了一口。一个锅里吃过饭,经历过的困难,磨砺着团队里的每一个人,他们才能紧紧团结在一起。

公元前645年,他终于到了齐国,他听到了一个消息——管仲死了。当然,齐桓公很够意思,送了他20辆马车(大国千乘),并许配了宗族之女齐姜给重耳。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看起来很好,齐桓公老了,也没有意愿帮重耳复国。而且,两年之后,齐桓公就去世了,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起点(这个网站很有名)。

前途渺茫啊!

虽然齐国内乱,但重耳是边缘人物,娶得还是王室的女子,有地位,没威胁,所以他在齐国生活得很好,那就继续在这里吧!

??当然,这只是一厢情愿。当初离开翟国,赵衰跟着他走了,因为他对赵衰够意思,更重要的是,赵衰也是有雄心的人。现如今,重耳算是稳定了,有女人,有财富。但我们呢?你可以寄人篱下,可以胸无大志,我们可以吗?你在这里有地位,我们却没人看得起,只有我们扶你当上晋国国君,我们当上大臣,有自己的百里封地,那时候才算是功成名就。

于是唐僧想在女儿国过下去,弟子们不干——没你怎么到西天取真经,怎么修成正果啊!

这世上最会说话的在我看来是鲁肃了。

当初孙权亲自去接他,帮他牵马,群臣讶然。

孙权对他说,足矣显君否?

我这样够意思吧,以后跟他们聊起天来,你有的是资本。

鲁肃说,还不够。

孙权惊讶的问,那怎么才够呢?

鲁肃说,愿明君威加海内,使我的名字能够书于青史之上,那才足以显臣。

孙权大笑。

居功不自傲,事事为君王考虑,这样的人那里都混得开啊!

重耳的朋友们也一样,只有重耳功成名就,我们才能青史留名,否则便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然后,有这样一个故事(有虚构成分),赵衰、咎犯有一天在一棵桑树下商量如何离开齐国,当时正好有个养蚕女奴在树上采摘桑叶,偷听之后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姜氏。姜氏把这个婢女杀了(主人杀奴隶,不犯法)。

齐姜对重耳说:“你要离我而去了吗?”

重耳一脸懵逼的说:“没有这事啊!”

齐姜说,“那就好。”

然后就是她就把重耳灌醉,让那些人把重耳带走了。

我曾经很好奇,对女人来说,还有比丈夫孩子更重要的事情吗?后来才知道,我确实太简单了,总以为所有的母爱是伟大的,总以为母亲都会珍惜自己的孩子,总以为所有的女人得重视家庭。

当初武则天读史书,看到刘邦嫌马车跑得慢,把自己的儿子(后来的汉惠帝)和女儿扔下车,拍案喝道,“伟哉!大丈夫也!”

她后来掐死自己的女儿,逼死自己的儿子,一心想的就是身登九五,女皇则天。

齐姜不是武后,却有着令一番心思。她的原因是妒忌。

聊斋里面有一些小故事,王郎跟女狐好上了,到了女狐的家中给父母拜寿,恰好女狐的姐姐们回家归宁,姐姐们的丈夫要么是大官,要么是富商,只有自己的王郎是一个穷书生。

席间,父母家人围着姐姐们转,自己备受冷落。回来之后,趴在床头哭涕,骂王郎说,“人家的丈夫一个个出人头地,偏偏你不争气,让我如何有脸回家。”

后来王郎发奋读书,考中科举,成为了士族。女狐这才扬眉吐气。

齐姜的想法大致如是:别人的丈夫有自己的事业,万人敬仰,我家的夫君却在家里混吃等死,这让奴家怎么有脸见人啊!

齐姜终究不是那个愿以托国之富,留下唐僧的国王。

等重耳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齐国临淄之外。重耳的反应大概是愤怒,拿了戈追杀狐偃(主谋)。

追杀不成,重耳恶狠狠的说,“我好好的家被你弄得无家可归,要是将来复不了国,我吃你的肉。”

狐偃是重耳的舅舅,听后也不生气,笑嘻嘻的说,“我的肉是酸的,你是不会想吃的。”

狐偃本性是和稀泥,大家都有台阶,这事也就揭过去了!

于是重耳在七年之后,34岁的他又踏上了征途,这一次的目标是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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