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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灰姑娘先把脸和手洗干净,然后走进来很有教养地向王子屈膝行礼。王子把舞鞋拿给她穿,鞋子穿在她脚上就像是专门为她做的一样。他走上前仔细看清楚她的脸后,认出了她,马上兴奋的说道:这才是我真正的新娘、、、、、、”

故事讲到这里,许静兰左右瞟了眼身边睡着的两个宝贝,儿子丁丁早已睡沉,小嘴角或瘪或弯,表情极逗,不知道一个三岁的孩子,他们的梦境是滑稽还是浪漫的呢?

再抬头看,宝贝女儿点点一双眼睛半眯着,声停即醒,俨然一个尽职尽责的小监工,容不得老妈这个超级大讲师偷半点工减一块料。

妈妈这个职业从来就不轻松,纯粹是一桩负利润的生意,可是总有千千万万的伟大女性前仆后继,满怀激昂的万腔激情和无限膨胀的温柔慈爱挤上这个特殊岗位,再苦再累再酸再辣却毫无怨言!

真不知道是母爱独特的高大尚,忽悠和迷惑了无数女子,还是千千万万的女子,以牺牲自我成就了母爱的崇高和伟大,将之推上至高无上的堡垒顶端!

静兰抿了抿唇,腾出一只手温柔地抚住小家伙的头,目光移到童话书上,继续低声轻念:

“继母和她的两个姐妹大吃一惊,当王子把灰姑娘扶上马时,她们气得脸都发白了,眼睁睁地看着王子把她带走了。他们来到榛树边时,小白鸽唱道:回家吧!回家吧!快看那只鞋!王妃!这是为你做的鞋!王子!王子!快带新娘回家去,坐在你身边的才是真正的新娘、、、、、、”

静兰本就是个小学音乐老师,声音甜润似摇篮曲御用主唱手,标准的普通话琅琅上口,开口吐字间便觉亲和力十足,对着一双煞是可爱的小儿女,更是母爱盈盈如早春的晨曦,无尽的温暖柔和至恰到好处。

在妈妈柔和的嗓音催眠下,督工一丝不苟的点点,也终于抵挡不住梦中帅气小王子的召唤,沉入了甜美的梦乡。

左右看着一双儿女甜美的睡颜,静兰觉得自己的心窝像打满了气的氢气球,被一种叫做幸福的气体填得满满的,嘴角不禁微微向上翘起,眉眼间写满安心和知足。

童话故事书如暗夜里最乖巧的精灵,安静地平躺她的手心之上,明亮的灯光下,铅字入目清晰。

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促使着静兰喃喃自语,将故事的结尾一字一句,轻轻念起:“鸽子唱完之后,飞上前来,停在了灰姑娘的右肩上,跟王子和灰姑娘一起向王宫走去。”

多么美好的结局!

四年前,静兰光荣出嫁的那一日,村口的水泥马路边,一辆辆价值不菲的昂贵轿车,陆续驶停整齐而列,组成一条前不见头后不见尾、霸气十足傲然昂首的车龙,气势空前庞大,引得十里八乡众多乡邻纷纷驻足观望。

锣鼓喧嚣,唢呐声齐,在众人或艳羡或嫉妒或惊叹或不可思议的目光注视下,刘天豪手捧着一大束娇艳欲滴的鲜花,在一群男女的簇拥中,修长有力的大手将她牵离生活了二十来年的许家,跨出那个跟大多数农村老屋一样平凡的农家大院。

村里的老老少少,所有前来庆贺的亲戚朋友,无一不啧啧向许家爸妈恭维,“你家静兰飞上枝头当凤凰了!”

“嫁了个这么有钱的富家公子,以后可有福享了!”

“人同命不同啊!”

、、、、、、

静兰没有水晶鞋,也没有南瓜车,她只不过在爸妈和哥哥的呵护下,比村里的同龄女孩儿们多读了几年书,在市一小里谋得一份当音乐教师的差事,端了个八九十年代老人口中所谓的铁饭碗。

刘天豪不温文儒雅,亦并非帅气迷人,但有一个土豪老爹,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幸运儿,优越的成长环境成就了他行事豪爽大方,性格桀骜不羁,是个名正言顺的富二代。

这样一对佳人的结合,在众人眼里,就是一个现实版的灰姑娘幸嫁多金王子的故事!

童话故事里也好,言情小说里也罢,一如九十年代的琼瑶剧,好像令无数青春男女憧憬的美好爱情,最终的结局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和大多数女孩儿一样,在青春懵懂的年纪里,静兰也脱离不了憧憬美梦的俗套,王子和公主走进了结婚礼堂,仿似从此便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但事实呢?

安徒生没有告诉我们:灰姑娘嫁给王子后,他们生活得幸福吗?他们的生活习惯差别大吗?他们的三观匹配吗?他们白头偕老了吗?

呵呵,只有真正经历过婚姻才明白:原来喜结良缘只是爱情进化的一个台阶,而是结婚却只是生活的另一个开端。

两个相爱的人踏上了恋爱的列车,要走向天长地久,就必须得遵从游戏规则,中途转至婚姻这趟车,从起点开始,一步一步缓缓前行。

而婚姻是个漫长而又历经考验的过程!

在婚姻这趟挤满柴米油盐酱醋茶、吵架拌嘴生子尽孝等各种奇异力量的列车上,有的能够一步一步相互搀扶,彼此扶持彼此迁就彼此包容,直到终点目标;

而有的却因为某种或某些不可调和的矛盾,选择了中途下车,甚至从此分道扬镳,更有甚者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

《灰姑娘》是女儿点点最喜欢听的故事之一,儿子丁丁却不以为然,他更喜欢妈妈给他讲《鲁滨逊漂流记》,可是拗不过宝贝妹妹,小男子汉丁丁很高姿态:“就依你吧,谁让你是公主我是男仆呢?”

其实丁丁和点点这对双胞胎儿女,连静兰这个当妈的都不知道到底哪个先出生!

当时剖腹产,她自己在昏迷之中,身边又没有家属,医生只管锁定目标开膛破肚把婴儿成功取出来,然后再如同恢复衣服上的破洞般,三针两线把那几层带血的口子缝上。

医学设备发达的年代,手术前大家就知道,她身上这个大皮球里面两宝并存,至于先取出的是红珍珠还是绿玛瑙,对于血淋淋的手术台司空见惯的大夫们,压根没有重视。

自家一举得俩宝,沾沾自喜了好几个月的刘天豪,在手术结束后,得知竟然是一儿一女龙凤呈祥,更是喜不自禁,谢过了老婆大人,左看看儿子右看看女儿,怎么也看不够!

初为人父的激动和喜悦还未淡去,他霸道专制的本性当场显露:儿子当哥,女儿是妹!

从此,儿子丁丁被光荣端上了哥哥的宝座,稚嫩得肩膀被自家老爹赋予了保护妹妹点点这一伟大而艰巨的重任。

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身边的大多数为人父的男人们,没有儿子的拼了命想个儿子来传宗接代,但儿女双全的家庭,父亲们是点点滴滴的生活中,却是尤其偏庞女儿一些。

刘天豪自然也不例外,在他的强硬制约和言行影响下,丁丁小帅哥从襁褓中便耳濡目染,对点点公主那是十万分的迁就,如今才三岁不到,那种小男子汉的责任感和保护欲便体现得淋漓尽致。

从儿童卧室中出来,静兰看向门口处的眼神有些茫然,午夜时分,一室寂静,隐隐听到保姆房里传来王姐的鼾声。

王姐在刘家做了多年,厨艺好性子温和,深得刘家豪及父母的认可。因为静兰怀孕,刘家二老才忍痛割爱,将王姐舍给了儿子媳妇,没多久便添这么一对宝贝疙瘩,老两口更是没话说了。

尽管在孩子出生后,还特别再请了一个阿姨,给王姐打下手,但带孩子这活本来就不简单,何况他们家还是一对,所以,虽然白天有阿姨专门上门来帮忙,但王姐的辛苦静兰是看在眼里的。

周末或是假期,她都会尽量陪在孩子身边,晚上一切收拾妥当后,她便催促王姐去休息,由她自己亲自哄孩子入睡。

不知不觉,静兰目注着进门处,已经在儿童卧室门口站了好久,四肢都有些僵硬,她恍恍然缓过神,惊觉自己好像该上楼睡觉了。

虽然是暑假,但丁丁点点早起后,两只勤劳的小蜜蜂嗡嗡叫嚷下,她可没有睡懒觉的幸运。

因为刘天豪经常晚归,所以客厅的灯几乎都开着,她侧头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呵,十一点过半了!

静兰轻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抿抿嘴唇,缓步上楼。

孩子和王姐的房间在楼下,而她们的主卧在楼上。

听老人们讲,三十岁前睡不醒,三十岁后睡不着!静兰常常怀疑这话的真实度,她才二十八岁,可是好久以前,她就已经开始体会到失眠的滋味了,那种身体乏累却思维清晰,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感觉真的非常糟糕。

半梦半醒迷迷糊糊间,房间里窸窣的响动声瞬间惊醒了她,她知道,是刘天豪回来了。

除非偶尔去外地出差,他倒是从来没有夜不归宿,只不过半夜两三点钟回来的记录数不胜数!

其实刚结婚那阵他好像并没有这么忙的,静兰努力回想,类似的情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就是这近一两年不到吧。

静兰不满抱怨时,刘天豪总是嬉皮笑脸的蒙混过关,说是为了应酬没有办法!

她的生活很单纯,学校和家两点一线,加之婚后不久便有了孩子的牵绊,活动的时间和范围更是局限,除了选择相信,貌似没有第二个更有用的法子。

有一次,在外地工作的两个同学过来玩,静兰跟陈晓凝以及另外的几个在市内工作的同学,尽地主之宜招呼远道而来的客人吃过饭后,大家一致决定到皇爵KTV唱歌。

当时他们定的包房是999,静兰被同学们起哄着喝了两杯酒,头有点晕晕的,晓凝陪她到大厅里去透气,回去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居然把666看成了他们的包房。

她们俩一边开着玩笑,一边自然地推门而进,却在抬头的一瞬间,发现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各种亲昵姿态扭捏在一起的男女,均似笑非笑地看向她们俩。

男人们油光满面,女人们浓妆艳抹,饶是没经历过这种场合的静兰,也知道这应该是一群烧钱的大爷和陪酒女的组合,俨然不同于他们一群同学那种单纯的热闹。

“对不起,我们认错包房号了!”晓凝微笑着向沙发上的众从道歉,转身拉着静兰准备出门,却发现她如同僵在原地的石柱,一动一动的立在那,眼睛直直盯着沙发上一对姿势暧昧的男女。

晓凝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清那个美人在怀,僵在原地怔怔凝视着静兰的男人时,惊得倒吸了一大口冷气,挽在静兰胳膊上的手忍不住紧了紧。

她居然没有注意到,沙发的正中间,坐着的竟是刘天豪。

那是认识刘天豪以来,静兰第一次亲眼目睹这样的情形!

迷离的灯光闪烁,光影交错间,她脸色煞白,一时不知是茫然还是无措,竟然愣在原地没有了动作,直到晓凝轻轻扯了一下她的衣袖,她才如梦初醒,神情木然,呆呆地随晓凝转身,缓步出了包房。

静兰不记得那天她是什么时候回的家,又是怎么回去的,只知道晓凝轻言细语的一直在宽慰她,让她不要多想,这只是生意上应酬,想必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是的,刘天豪的解释也是应酬,没有办法,让她不要多想,从那以后,静兰好像终于懂得了他所谓的应酬是怎么回事!

一次、二次、三次、、、她无可奈何,他不甚耐烦,一次次的埋怨,一次次的解释后,静兰突然觉得很累,索性装聋作哑,落得耳根清静。

刘天豪说:“白天不懂夜的黑!你是一个老师,清清静静生活单纯,我们却不行,各色各样的人都得打交道,很多事情都难免,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底线,就已经不错了!”

很多时候,静兰不禁暗暗问自己:他的底线是什么呢?他的底线就是每天保证回家一趟,哪怕是醉得一塌糊涂,哪怕到家已经是黎明时分吗?

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后,静兰听到了他洗完澡出来的声音,紧接着身边的床一陷,她那可怜的一丁点睡意,霎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天豪凑过身子,习惯地将手臂揽在她的细腰上,刚刚沐浴过后的薄荷香,却无法战胜酒精的侵扰,浓烈的酒味极是刺鼻,静兰眉头紧蹙,轻轻扭了扭头,尽量避开酒精分子的骚扰。

她不想他知道自己还醒着,佯装出已经睡着的样子,他亦好像特别疲累,只是凑到她的脖颈间亲了一下,不出五分钟,静兰便听到身后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静兰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后,努力往边上挪了挪身子,集中精神向亲爱的瞌睡虫发出衷心的召唤,百般努力下,渐渐思维模糊起来,应该算是睡着了吧,也不知道睡了几个小时,感觉刚刚睡着没多久,丁丁点点便欢欣活跃地上楼来敲门了。

“妈妈妈妈,起床了!”

“妈妈妈妈,鸡公都叫了,快起床了!”

也不知是丁丁还是点点,竟然把小闹钟抱到紧闭的房门口,故意让闹钟上‘喔喔喔’的打鸣起,响得不眠不休。

睁开眼睛,静兰只觉得得脑袋昏沉,打麻将通宵熬夜后的宿疲,恐怕也不过如此!

她痛苦地揉了揉太阳穴,强撑意志挣扎着起床,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揽过去,禁锢在怀里。

静兰知道他已经醒了,但看情形刘天豪并不打算理会门外的两个小闹钟,继续眯着眼睛紧紧蹭她的脖颈处,霸道地钳制着她。

到底做妈的心总是太软,不忍无视外面的两个小家伙的娇声呼唤,挣扎不动,只好用手指轻轻戳他,示意他放手。

刘天豪却搂得更紧,睁大眼睛笑得一脸不怀好意,龇着牙齿在她耳垂处轻磨:“我还没吃早餐,你跑了我怎么办?”

完全不给她开口的机会,欺身上前吻上她的唇,大手轻车熟路地游走于她的胸前、腰际,直线往下。

结婚四年,早已升级为孩儿他妈,静兰在房事上却仍旧有几分生涩,此刻,内是一丝不挂的暴露在大白天光之下,外还有孩子们高声急嚷,她根本无法投入,全身紧绷,双眼紧闭满脸通红。

半晌感觉不到她的回应,刘天豪有点泄气,停下动作抬头不满地看着她,看她脸色娇羞红润,俨然像个初经性事的懵懂少女,一时心神有些恍惚。

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里,含金量够重的出生,太多太容易的得到,造就了刘天豪在追求女人上耐性极差的急性子,却在她身上打了一年多的太极,浪费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

他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当时只觉得这个女孩很清秀,白白净净的小圆脸,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竟引得他费了点心思。

意料之外,他的主动出击,回收的却是她不屑地拒绝!

男人天生就爱斗,像刘天豪这种年少轻狂又有骄傲资本的男人,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掠夺征途中,如此轻易便遗留下失败的痕迹。

静兰的拒绝,越发激起了他的征服欲,也许不信邪,也许是不甘心,又也许是真的上了心,不愿也不能割舍,刘天豪竟奇异地专注于这一个目标,锲而不舍地进攻了一年多。

不管是示爱如精诚所至,还是缠磨如滴水穿石,一年多的热血奉献穷追猛打,刘天豪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等到她半推半就的点头,确立了恋爱关系!

唯一的不满便是始终滞留在拉拉小手的小把戏上。

第一次得到她,刘天豪承认自己用了点手段,削弱理智的浪漫场景,浓度酒精的催化刺激,他半强半赖的纠缠中,她就是这样红着小脸躺在他身下。

单纯的,青涩的,娇羞的!

后来她未婚先孕,紧张害怕,茫然无助,他竟然没有丝毫犹豫便动了娶她的念头!

婚变不久的兄弟送上忠言逆耳,社会经验丰富的父母警醒他慎重再慎重,眼光独到的姐姐一再跟他强调门当户对的重要性。

可是,这些,通通都没能憾动他想和她进围城的执念!

其实,那个时候的刘天豪想法很简单:她怀了他的孩子,如果这个时候他挺身担负起责任,那么他将会永远永远失去她!

至少在那一刻,刘天豪心里有一座条理无比清晰的天平:结婚的可怕远远无法跟失去她的心痛相比!

接下来的求婚,结婚,生子,仿佛一切就那么顺理成章的走到了今天。

静兰温柔娴淑,有责任感,是一个好妻子,一个好母亲,刘天豪不善言词,但他心里清楚,尤其是她为他生了这么可爱的一双儿女。

他是爱她的,不然,他不会在决定跟她结婚前,丝毫犹豫也无,只是他好像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静兰对他的感情里有爱情吗?

或者说,她爱过他吗?

印象中,她好像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刘家豪觉得生活里少了些什么东西,比如激情,静兰脾气特别好,不温不火,很有耐心,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几乎没有在孩子面前发过火,刚结婚的两年,她偶尔还跟他争几句,但这两年,好像连争执都很稀有了,生活平静得如一丝微风也未曾掠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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