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由的这位十三世纪的王子一声令下,两个他称作哥哥的人却纹丝不动。
其余的仆从已经分散出去打扫战场,并不随侍在侧,而贵由自己,显然忌惮这女子的能耐,也不敢自己亲自出手。
局面一时僵持不下,血腥味弥漫,四周安静得可怕。
郑媛尚未完全清醒,前面那一切,仿佛受了鬼神支配一般,不像是自己做的。
出发前,老王再三强调,平安穿越的原则就是万事置身事外。这样才能来去自由,不留痕迹。
只是不久之前,当金军将领要伤害对她有一饭之恩的蒙哥时,她下意识地想保护这个古人。
结果……她竟亲手放倒了一个八百年前的金朝武将,不知这这个金人是什么来头,这一切会对历史造成什么影响,会不会留下什么痕迹,更不知回去后该如何交代。
历来养尊处优的贵由王子命令了好几遍,仍然没人听他的差遣,他何时受过这种冷遇,更加上如今也尚在惊魂未定之时,恶向胆边生。
他气呼呼地走到郑媛面前,霸道地夺过她的包袱说道:“白日里我见了你,就知道你不是好人!说,你这包裹里装的都是什么妖物!”
郑媛呆呆站着,贵由狠狠将包袱摔在地上,又上前踩了几脚,仍觉得不解恨道:“你不说,不说我就毁了这些妖物!”
说着,他顺手捡起地上的一个火把,不由分说地往包袱上一扔。粗布易燃,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很快一堆价值不菲的二十一世纪的武器,转眼化作了灰烬。
郑媛看着地上的火苗越来越小,刚捡回一条命后也恢复了理智,心里骂了贵由八百遍草包。但是,仪器被烧毁,再心疼也是无可奈何了。
好在,小命还留着,用于发射信号的手镯还藏在衣袖里,能回到未来已经是万幸了。
经过了一番殊死搏斗,她自知跟这里的人讲道理是没用的。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当务之急就是趁乱逃走,只要尽快赶回中都城门前,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可是,贵由还不肯轻易放过她,他举着火把走到郑媛面前问:“你到底叫什么名字?你从何处来?不说就杀了你!”边说边转身看向蒙哥,命令道:“蒙哥,你来替我杀了她!”
看来这位王子的行事颇为狠辣,稍有不如意,就是杀杀杀。
蒙哥还是面无表情地站着。
郑媛这才看清自己的处境,算是彻底清醒过来了,骂道:“你这人太不讲道理,我又没想过伤害你们,不过是萍水相逢,你抓了我半天已经够无礼的了,我刚救了你队伍里的兄弟一命,为什么烧了我的包袱不说,还要杀我?”
贵由朝蒙哥轻蔑地瞥了一眼,道:“他?他不过是父汗和我的奴仆,他的命不值钱,你救了他,又当如何?”
蒙哥两兄弟对视一眼,不动声色。
贵由见他们迟迟不听自己的命令,对着蒙哥大喊道:“我就知道你不是真心效忠父王,你和你父王托雷一样,心怀鬼胎……”
话还没说完,灰袍男子已经绕到他身后,手肘一下猛击颈部,贵由睁大双眼还来不及说什么,便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郑媛预判了一下这情形,似乎、好像是捡回一条命,心里悲喜交加,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大口喘气。
蒙哥挥了挥手,示意灰袍男子料理倒在地上的贵由,自己则搀起郑媛,回到自己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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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内。
蒙哥扶着郑媛请她上座,自己则退后几步,双手高举过头,再把右手叠放到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道:“多谢救命之恩。”
郑媛点点头,没有答话,她只想趁贵由没醒,快点逃走。
蒙哥问道:“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见郑媛仍不作声,蒙哥自言自语道:“眼下这乱世之中,山河破碎,多的是国破家亡,我们都是四处飘散的人。我见你虽然穿着金国服制,长相却清秀得像江南的汉人。可汉人并不崇武,你又是女子,武艺身手更胜于草原上的男子,这点,我倒是看不透了。”
郑媛在建筑系一呆就是十多年,从本科一入学就被区别对待,好几次去外地考察古建筑,导师都优先选择男生,这口气憋久了,直到这一次,因为在古代乱世女子更易隐藏身份,不会被莫名其妙抓了壮丁,才算轮到女生。郑媛生平最见不得别人质疑男女差异。随口答道:“那也不一定的啊,自古以来,女中豪杰也是不少的。女子的才情和武艺,就非要逊于男子吗?像花木兰代父从军,抗日救国的秋瑾女侠,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这些女子,多少男子都只能望其项背而已!”
蒙哥面露赞许之意:“你说的很有道理,我虽是草原上的蒙古人,也仰慕中原文化,我父亲请了归降的汉师教我,只是蒙古族这几十年来忙于征战迁徙,我们都会说汉话,可汉人的文化,只是略通皮毛,你说的花木兰我知道,那个什么女侠和什么夫人,我却闻所未闻,才疏学浅,真是惭愧。今天受教了。”
郑媛忘了自己身处的时代,被蒙哥说的一时语塞,不知如何接话。
她本不是属于这里的人,她认知世界中的绝大部分,对这个时代来说,都是尚未发生的未来。只能反问道:“刚才听他们都叫你蒙哥?你们都是蒙古人?”
蒙哥愣了一愣,很快就爽朗地脱口而出:“我是孛儿只斤蒙哥,我是蒙古人。”
果然十三世纪是少数民族的天下,名字长的记不住。
郑媛想自己跟这个人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何况这个人也不像要杀她的样子,便坦诚说道:“我从哪里来,说了你也不会明白,那个地方太远了,到了这里经历太多波折,既然有缘相逢,又在这短短半天里同生共死,也算是缘分不浅。”
蒙哥再次打量郑媛,钦佩地说道:“想不到你不但身手不凡,还有如此气度,若你能从军,必能成为一代名将。”
郑媛心思一动,笑道:“那个,家父也常这么说,那个,因此给我取名叫郑木兰!”
蒙哥寻思道:“郑姑娘,郑是汉姓,看来你真是从南边来的。在下有一言相告,当下兵荒马乱,你一个女子最好不要单身赶路了,即使有些事情要办,也最好换了男装,”
说着,他从自己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朴素的男装双手递上,接着说道:“愿你再不要遇到今晚这样凶险的事。”又是诚恳地一拜。
郑媛有些感动,自己对他谎话连篇,古人的情谊却总是很单纯。
蒙哥略一思索,起身道:“木兰,距这里不远有一处河流,我们蒙古人总是倚水源扎营的,我骑马送你去梳洗一下,你满身占了血迹,换身衣裳,再上路吧。”
终于等到了这句话,郑媛激动不已,终于可以逃走啦!
走出帐篷,即将重获自由的她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们要去哪里?”
蒙哥答道:“这里是中都郊外四十里的雀岭,我们要往大同府去。你要回到来时的地方,就要从反方向走,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即可。”
接着,他吹了声口哨,他的那匹墨色的马闻声而至,他先骑上马,再一把将木兰抱上马,双手将她护在胸前,两个前一刻共同杀敌的陌生人之间此刻生出了默契,这些举止对于郑媛这个未来人来说很正常,对当时还是游牧民族的蒙古人来说也无不妥,两人就这样慢慢去往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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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两人都有些疲倦,虽说两人不说话,但靠在蒙哥胸前传来的温度,让这一天疲于奔命的郑媛渐渐放松了下来。
到了河边,郑媛褪去衣衫,解开发髻,缓步走下水。河水冰冷,让人迅速清醒,蒙哥在不远处守卫着,虽然彼此了解不多,但不知道为何却愿意相信他,大概他身上散发出一种正人君子的气息。
她泡在河水里伸展四肢,计算着日期,离满十日之期不远了。
经过刚才那一折腾,自己身上没有武器了,要是换上男装再独自上路,也不会惹金兵注意,如此就算是走的再慢也足以让自己回到中都,在第十天黎明之前回到翠华门城墙前发射信号,就能回家了。
想到这些,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从河里爬上岸,月光下隐约能看见不远处蒙哥的背影,他站得挺直,一动不动,让人看了就有安全感。
郑媛感恩地穿上蒙哥的长袍,摘下身上所有的首饰准备扮作男装,湿漉漉的头发从两侧披散开来。当她再次和蒙哥共骑一匹马,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当他们再次回到扎营的地方时,天际已经微微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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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袍男子站在蒙哥帐篷前等候,木兰借着太阳初升的微弱光亮才看清楚,原来他穿的并不是灰色长袍,而是月白色的布料沾染了沙尘,如今染了鲜血更显斑驳。然后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度,他的言行举止极克制,有着超出他年龄的老成,绝不是俗物。
只是在她简单梳洗的片刻功夫,帐篷外的尸体不见了,血迹不见了,消失得毫无痕迹,仿佛昨晚的恶斗只是自己的一场梦。
郑媛心里感叹道,这片大地在十三世纪的时候,是蒙古人的天下,他们行事果决、雷厉风行,即便是王子身边的两个听候差遣的人,从武功到办事能力都是极佳的,难怪可以在数十年间歼灭各部落,纵横驰骋。
“大哥,这里都收拾好了。”灰袍男子和蒙哥一样看不出喜怒,神情如常。
他方才见了这两人一同归来,女子换上了蒙哥的衣服,头发微湿,心中略感奇怪,但很快就掩饰得不见踪影。再看这女子,脸上的污渍都清洗干净了,一夜没睡,眼神有些呆滞,看起来并不年轻,刚泡过冷水脸颊有些苍白,却充满防备地强打精神。
他阅人无数,总能从来者的神态外形上读出信息,但是在微微的晨曦里,这个女子竟第一次让他摸不到任何底细,说不出为什么,他竟有些害怕。
“蒙哥,你有刀吗?”女子似乎已经和蒙哥很熟了。
她接过蒙哥递去的匕首,蹲在地上,将身上穿着的长袍裁去一道十寸左右的边,用这布条将尚未干透的头发挽了了发髻,盘在头顶。又手脚麻利地将袖子挽了两道起来,看起来精神许多。
郑媛这才满意地说道:“这样长短还差不多,蒙哥,谢了!趁天亮之前,我收拾收拾就告别了!”说着就转身走进蒙哥的帐篷,蒙哥尾随入内。
灰袍男子站着不动,这女子全然忽略了自己的存在,却与自己兄长如此亲密。
帐篷里,蒙哥将她换下的衣物首饰装入一个包袱,又递给她一把刀鞘两面均镶嵌着红色玛瑙的匕首说道:“木兰,不知道贵由烧掉了你一些什么东西,我代他向你道歉,这把匕首也是我的珍贵之物,我将它送给你,你带着上路,就当是给你防身用的。”蒙哥又从袖子中拿出一个小巧的碧绿色荷包扔给她,“这里是一些金叶子,你带着上路,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再去买合身的袍子穿。”
郑媛接过沉甸甸的荷包,想着和这个古人从此以后,此生再无相见的时刻,心下动容,学着蒙哥的样子,也对他一拜,转念一想,又问道:“你说的贵由王子,好像身份高贵,现在被你弟弟打晕了,你放了我走,他醒了该怎么交代?”
蒙哥笑道:“你的能耐他已经见识过了,即便是我,也无法解释你那杀敌的本事,你既不愿多说,我也不问就是。等天亮后他快醒的时候,我和我弟弟也假装昏睡在他帐篷里,就说不知怎么也被你偷袭了,那时你已经走远,他也拿我们没办法。”
妙计!怪不得,蒙哥能呆在王子身边,果然是智谋过人。
郑媛再次走出帐篷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灰袍男子已不在了。蒙哥牵来自己的墨色马,说道:“你就沿着那条河走,一切小心,不出半天就能到有人烟的地方,荷包里的金子足够你租一辆马车回到中都,一旦你到了安全的地方,就放了这匹马,他认得路,会自己跑回来的!”
木兰被搀扶着上了马,看着蒙哥立在朝霞中,周身被洒下的阳光包围,不禁心头一热,骑上马之后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抱拳对他行了一礼,就此别过,趁着贵由没醒,赶紧逃命去了。
在马背上,郑媛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竟迎着朝阳越跑越快,一时也顾不上看路,所谓大悲大喜,大概就是这种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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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毒了起来,估摸着跑了也有一两个时辰,太阳渐渐升起,四周却越来越荒芜起来,一点人迹都没有。
没办法,太阳能GPS定位仪早已化为灰烬,现在只能跟古人一样,学着用最原始的办法找路。蒙哥给的包袱里贴心地放了一只皮质的水囊,水却快要耗尽了。
眼下苍茫的草原上,四顾只剩下木兰一人一马。
又过了一个时辰,水已经耗尽,草原盛夏的正午时分日头正毒,她的意识在慢慢模糊,再没有力气拿起马鞭,她想控制住缰绳尽量走直线,却没由来地心慌,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了,疲倦、恐惧一一袭上心头。
昨夜,是她人生目前为止最惊心动魄的一个夜晚,一百多个人,转瞬间变成了一百多具尸体,而自己竟也违背了平安穿越的法则,杀了一个人…现在想起来仍然后怕。
熟悉这一段历史的郑元知道,蒙古部落众多,旁支的王爷王子数不胜数,遇到了蒙古人的王子不足为奇,要是碰上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那才不得了。
走着走着,她听见了水声,终于看到了前方不远处清冽的河水,天无绝人之路啊!
郑媛满心欢喜地拿起水囊,一跃下马跑到河边,把整个头都伸进去喝水,全然没注意身后蒙哥的墨色马驹在原地绕了两圈,仰天甩了甩鬃毛,朝反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