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是感情丰富的动物,虽然连自己都分不清是美好的占多数还是遗憾的占多数;人也最是喜欢记忆的动物,虽然记忆东西的时限也就短短数十年,但是记忆的空间却是深入灵魂,直到所谓的永恒。
就像飘渺的传说中诞生至上的奇异神话,弥漫的迷雾中产生艺术的美丽景象,无邪的情感中繁衍出懵懂的清纯初恋,莫名的爱河中荡漾着晶莹的真情浪花,距离产生美,日久出佳酿。
距离产生的不仅仅是美,更是遥望,是追求,更是倾心;时间诞生的也不仅仅是佳酿,更是珍藏,是陶醉,更是奢望。时间让人与记忆的距离越来越远,但同时造就的记忆之酒却是越来越精纯,甚至醉人深省,直至灵魂。
二十余载如白驹过隙,在迎接纷至沓来的剩余三分之二人生之中,我能做的最有意义也最具补给残躯功效的事情之一就是翻看着过去三分之一的记忆。过去,遥远到遥不可及,飘渺到南柯一梦,深情到生死相随,刻骨到发人深省。
儿时只觉得时光是漫长的,漫长到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长大,知道了光速之后,却觉得时光竟然残酷到了开始超越光速了。视线模糊了,感觉迟钝了,生活陌生了,这就是现实吗?竟然连仅有的能够勾起儿时记忆的农村也开始如现实一般无情,变得越来越现实,越来越陌生,陌生到了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又是记忆。
于是,我又被剥夺了记忆,只是依稀记得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内容包罗万象却又时间短暂的梦,最后被一阵闹铃声惊醒,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梦醒了,又该面对现实了。
在梦中,我再一次来到了熟悉的那个小村落,没有哇哇待哺的哭闹声,也没有牙牙学语的欢笑声,更没有羸弱学步的艰难情形,好似我自生下来以后,一夜之间就会吃饭,说话和走路。我生活在大人们辛勤劳作和呵护中,偶尔会挨上几个巴掌,受几棍子的皮肉之痛,哭过闹过之后,也会加入到伙伴们的圈子中,无拘无束,无法无天。
有时会听听大人们说话,从他们口中我得知,原来我之前也吃过奶,学过说话,学过走路,挨饿时我学会了抓饭吃,高兴之余我吐出过第一个字——“妈”,摔过跟头之后我渐渐能够独自行走,这一切有亲人朋友共睹过,原来这也是我的过去,我怎么不记得了呢?
但是不管我记得与否,我都在暗地里高兴,原来有这么多人曾经关注过我,不过他们小时候学这些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好奇之余又觉得有些不公平,因为他们看过我学吃饭,说话和走路,而我却没有见过他们的。
渐渐地,我知道了我的存在和过去,但是知道我过去的人却一个接一个离我越来越远,大人们告诉我,他们有的上学去了,有的打工去了……而且他们还对我说我,等我长大了之后就知道了,也是要跟那些人一样的。我还是不明白,但是我觉得等自己长大了之后就会明白的,所以没有再去过多的问。
因为我还有一群同龄的伙伴,所以那些离我们而去的人就让他们去吧,谁叫他们不跟我们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