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头柳树,千枝垂发为谁留/避过岁月,剃度长情的风头/他站在前尘风口,进不去也不肯走/忽呛出泪,沏开满目的尘垢/道旁枯草,戒了酗雨用多久/是否长过,忘却一人的年头/他将只影都接风,午后月下与梦中/而你始终,隐姓埋名于心口/他穿过街口,有冬雪白头/衰于艳阳最好的火候/他步步回首,在盛世游走/却也只想潦倒你眼中/坟前落花,同寝泥下故人酒/破了亡魂,当饮淡漠的忌口/他站在前尘风口/想彻醉却醒了酒/归途和你,泪流成河中失守/他绕过茶楼,有晚风叙旧/泡了几朵烟花托于手/他缓缓闭眸,似与你碰头/听你将沉默环环相扣/他战褛过时,前事惟可拾/却是万箭穿心再一次/至盛世尽头,那最后回首/终究未能断送你眼中(——盛世回首)
梦里有歌声传来。那人站在一袭灼灼红衣立于落霞之下,墨发轻扬。她对着那个背影轻轻地喊了声:莫问声——
他转过身来,周身隐藏在一片柔和的白光之下,温柔带笑的模样却清晰无比的印在遇颜眸中。
……
早晨醒来时遇颜心里有些痒痒的。
手机发出轻微的震动,是一条语音。她点开来放在耳边,低沉磁性的声音缓缓传入耳膜:
早上好。
遇颜当场石化。
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所有事像电影片段一样一一从脑子里闪过。好久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莫大神和她已经有了某种存在于虚拟世界却又实实在在的特殊联系——而不仅仅在音乐里。
她把手机放在耳边,一点一点收紧,一遍又一遍,听着、想象着。
被子突然里伸出一只手来把她的手机夺走,而那个罪魁祸首整颗头还埋在被子里酣然大睡。遇颜不打算理她,径直掀了她的被子下床洗漱了。
用过早饭后遇颜本想让林子昂送程排排回家。那货死皮赖脸着不肯走,小姨和姨父大人当然是没什么意见的——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程排排跟田丰分手了,索性也就辞了那边的工作,现在算得上一个正宗的无业游民了,每天闲的蛋疼。可遇颜还要上班,总不能把她带到公司去?
遇颜冥思苦想,嘿嘿。只能把这个祸害交给林子昂那个祸害看管了。
随口提了句A大校门口的冰激凌火锅挺好吃的,程排排就抓着林子昂不放手了。纵然林子昂有千个万个不乐意,也不可能甩掉这块超黏牛皮糖。
程排排大林子昂四岁,从林子昂还是个小屁孩儿开始就欺负他。他稍微大一点儿了的时候,就知道还击了。从此以后一见面非得要弄得鸡飞狗跳,不斗嘴动手浑身就不舒服。
其实他们两的感情好的很。
程排排悠哉悠哉地瞥了一眼林子昂,慢条斯理地啃着最后一片吐司,心里亿万个小九九百花齐放。林子昂不甘示弱地瞪回去,然后拿起背包率先走了,直到门口传来响亮的关门声。
程排排炸毛,喊了声小屁孩,急冲冲地跟着他后面追去。
遇颜一边擦手一边提醒道,“下手轻点。”
程排排果然在大门口找到了林子昂。哼,这货就是个怂包,永远都只能臣服在她的淫威之下,哈哈。
林子昂又一个白眼,懒得理她。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程排排时不时戳他一下或是撞他一下,他咬着牙,要不是看在她刚失恋的份上,他早就一个分筋错骨手过去了。
冰激凌火锅,哼哼。
遇颜所在的公司属于国内一线投行,动辄操作上亿的单子。即使是像她这种刚进公司的大学生,也要被压榨到发挥出最后一丝价值才行。
十二点整,终于在一摞摞报表和数据中结束今天早上的第三个会议,整个部门的人都累趴下了。
就连刘经理提出中午请大家去楼下新开的西餐店吃饭都没人响应。最后还是用遇颜的手机点了外卖。
四十分钟后,就在大家以为今天要饿死在公司时,外卖小哥终于送来了“温暖”。
吃饭的时候薛柠菲突然想起来遇颜好像换手机了。她拿起遇颜的手机,反复端详了一会儿,然后问:“你怎么会有这个手机?”
质问的语气,还有些不可思议。
遇颜不解,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问“这个手机是在哪儿买的”吗?
难道这只手机很特别?
薛柠菲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说话有些不太礼貌,她吐吐舌头有些歉意地说道:“我的意思是,这个牌子的手机市面上好像还没有推出这个型号。我就是有些好奇。”
某品牌智能机,外形其实都差不多。只是这款与市面上最新款相比,设计更为简洁大方,外框变成了银色。
她把手机递还给遇颜。
“一个朋友借给我的,暂时用着。”遇颜浅浅一笑,接过手机,“你对手机很感兴趣?怎么连型号都这么清楚。”
“那个,其实……我爸爸就是这个牌子的开发商啦。”薛柠菲有些脸红,“还有……我进这个公司其实是因为家里的关系……”她从小比同龄人生活优越得多,其实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异类。她不想因为父母有些钱而被别人贴上标签,所以她选择离开父母的庇护,靠自己的努力生活。
所以当时她被王姐坑了之后,薛柠菲这么相信她,也是有缘由的。看来李君运气不好,把她当做了大树,却不知道薛柠菲是真有来头。不过,想这么多没用,想功成名就没有一定的实力是不行的。
遇颜轻笑,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出生不能决定,但价值是由自己实现的。”
薛柠菲低下头略微有些沉默,目不转睛地盯着遇颜食指不停摩挲的地方,那里刻着一个毫不显眼的字母Q。遇颜只当她在思考人生,也不多说。
下午照常忙得天昏地暗,好在六点能够准时下班。
遇颜本来想回家拿点东西,再回小姨家。薛柠菲可怜巴巴地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
“颜颜姐,你就陪我去嘛。我一个人太无聊了。”
遇颜对这种软萌的撒娇完全没有抵抗力,任由着她去了。原本以为她想去逛街买衣服之类的,没想到走着走着竟然来到了一家琴行。
古色古香。
是这家店最大的特点。
遇颜站在门口环顾店内四周。墙上的泼墨画,四角的盆栽都成了店里古筝、洞箫、琵琶等传统乐器的点缀。
几个孩子将一位身穿墨绿长裙的女子围在中间。那女子浅浅素手轻扬,琴音瑟瑟,生出了几分淡雅端庄之意。
靡靡之音由远及近。初听时觉得有种自己置身烟火繁华之中,身边却无人陪伴,有些凄凉和寂寞;慢慢地调子上扬,节奏轻快,好像夜色中有人牵起了自己的手,心中有些悸动;再然后,曲调悠扬,一切归于平静,有了与心爱之人相忘于江湖之意。
一曲终了,遇颜情不自禁地为她鼓掌。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你们到家后记得给老师报平安。知道了吗?”
孩子们拿好自己东西,甜甜地同老师道了别,很快就剩下她们三个人了,薛柠菲轻车熟路地溜进店与女子攀谈。遇颜向里探了探,最终朝女子方才抚过的那架古琴走去。
伏羲氏古琴,音色不错,做工算不上太好,用来教习足够了。如今传统乐器虽然地位提高了不少,但古琴却罕有人过问。古琴琴谱太难,真正懂琴的会琴的人太少,造成了有价无市的局面。(ps:本渣对古琴一窍不通,凑和着看吧)
遇颜回想刚才听到的旋律,随手修改了几个音。
“简直不可思议!”
和薛柠菲攀谈的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注意力放在了她身上,此刻正惊喜万分地看着她,“哦,我是温心,你好。”
高山流水,知己难觅。
遇颜伸出手:“遇颜。不好意思,擅自改了你的曲子。”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女子飞快地拥抱了一下她,语气兴奋,“你帮我找到了老大要的那种感觉。”
薛柠菲听得云里雾里,扭过头问遇颜:“你也会弹琴?”
“小时候学过一点点。”
岂止是一点点。遇颜的妈妈植雨正是教授古琴的名家,她从小就跟着妈妈一起学习,算不上精通,也称得上略有小成。只不过好些年没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