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KUNKING后,记不得筱竺走的时候和我说了什么话,眼前晃过的是筱竺一脸暧昧的表情,直至上车我的脑子还处于浑浊状态。
我,居然被季风这个家伙亲了?!
“媳妇~让我用BOBO来唤醒你吧~”
季风撅着嘴向我再次发出进攻的时候,我一巴掌推开。
“又不是没亲过,干吗这样?”季风单手撑着脑袋,侧坐着一脸轻浮的看着我。
“闭嘴!我们什么时候亲过?”我大吼一声,满脸通红。
“厄?那个……我们刚刚不就亲过吗?”季风清了清喉咙,启动引擎。
“你小子胆够肥的!”我斜视着他,见他撇撇嘴不说话,便扭头转向窗外。
“真是那男人把你给抛弃的?”季风突然想到什么一样,尖叫着问。
我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无奈,认命的点了点头。
大学时的陆君,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曾因为组队打败3连胜的对立名校,成为了大学的风云人物。
和省名校的篮球对抗,吸引了附近几个学校数百人的观看,将整个篮球场都包围,虚无坐席。
省名校历来3届篮球比赛都以绝对优势成为冠军,而我们大学即使早已成立了篮球队却从未打入10强,对这场比赛而言,绝大部分人是来看我们笑话的。
谁也没有想到,我们学校会杀出一匹黑马。
当陆君单人躲过包夹防守,直步杀到对方篮下,绝妙假动作单手扣篮结束比赛时,全场都沸腾了!
这一连串精彩的动作,印在我的瞳孔,至今都清晰!
陆君这个名字,开始普遍在学校里传开,讨论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传奇,羡慕抑或爱慕都表露无疑。时常能够看到女生围绕着他,那时的他总是淡淡的笑着,目光总是很遥远的望着。
有人说,他太高傲,以至于从不低头看人,目光总是望着前方。
却也有人喜欢级了那样的目光,偏偏愿意飞蛾扑火,即使燃灭也心甘。
我从不做傻子,明白在别人的世界里自己永远都是配角,所以我从不参与无聊的游戏,这样想来,我和陆君倒是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我从不将高傲放在面孔上。
那天下午的体育课我一直闷闷不乐,我找不到跟着我三年的那条手链,那是姥姥送的礼物,我一直珍惜着,却在那个背透了的下午弄丢了。
手链遗失后的一个礼拜,我在教室里见到了它。
它被垂挂在半空中,伴着周围人窃窃私语,我见到了拿着它的陆君。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离我1米不到的陆君,总是冰冷的脸带着一丝笑意,仿佛被电触到,闪避不及,不慎跌入了他的目光里。
急忙的说了一声谢谢我伸手打算接过,岂料他收回了手,撇过脑袋望着窗外的梧桐树,微风吹过他的发梢,他笑着,笑容仿佛阳光般和煦。
“以身相许吧~”
那是我的听到他说的第一句话,低沉,却不冰冷。
在所有人带刺的目光下,我楞是没反应过来,竟极度配合的伸手让他将手链重新带上了我的手腕,接受了他笑的灿烂的条件!
从那一天起,学校又出了个风云人物。
那就是我,前面的称号是“陆君的女朋友”。
筱竺和妍子讥笑了我很久,说起那个在大学立誓单身的我,如今却是三人当中第一个被别人当糕点的人。
快乐的时光总是在让人来不及应接的时候,突然消失。
和陆君在一起,我体会到了人生的各种味道,喜悦、心酸、幸福却始终没有将我的理智埋没,我从不认为和陆君的爱情可以长久,所以面对分手我早已做好了准备。
却没有想到半路杀出个莫苛。
莫苛对陆君的追求轰动一时,我曾不止一次自叹不如,总觉得陆君的女朋友不应该是我,而是莫苛,潜意识里对莫苛多了一份愧疚。
我从不向陆君发火,从不吃醋,从不闹孩子气。
我一直理智的认为,那是小孩子才会有的举止。
终于有一天,陆君爆发了,我的所谓的信任仿佛让他没有了尊严。终于,陆君忍无可忍,指着我气愤的说了一句:“陈索,你就是一个不会哭不会笑的木偶,这辈子都休想再得到爱情!”然后甩门扬长而去。
是我太理智,终究在无意之中将陆君伤的很深。
分手后的第三天,莫苛以胜利者的姿态挽着陆君的手高调的出现。
而我,就在那时成为了笑柄。
直到毕业的那天,打扫宿舍楼的时候,我在床柜的细缝中找到了那条属于我的手链时,才清楚的明白过来陆君的用心。
那一个礼拜,他跑遍了所有的大街小巷才找到的那条手链,才得到一次靠近我的机会。
那一刻我彻底崩溃,才知道失去了无法挽回,筱竺和妍子第一次见到哭的撕心裂肺的我,都吓傻了,筱竺更是气冲冲的嚷着要去和陆君拼了!
“原来我们家媳妇那么早的时候就已经是红颜祸水了?”季风摇头感叹道,“活该莫苛现在跟了一块木头,原来他的表情都让你给磨了!”
“我总觉得对不起他!”所以触及到他的目光时,才会想要逃避。
“你傻呀?要是每个人都这么想,新闻里就不会常有男人持刀捅女友了!”季风空出一只手揉虐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跟他们能一样吗?”我瞥了他一眼,闷闷的开口。
“当然不一样了!”季风马上反驳!“我们媳妇那个善良呀~”
“打住!”我伸出食指和中指剪断了他接下去的话。
季风将我的手包裹在他的手心里,轻轻的摩擦着,“什么时候出发?”
“后天吧,等筱竺那边弄好之后,我们就出发!”
“唉~”
我没理他。
“哎哎唉~”
这家伙开始唱戏了吧?
“凄凉啊~孤独啊~寂寞啊~落魄啊~伤心啊~”季风发出一连串的感叹,“记得天冷了要穿衣,饿了要吃饭,没钱花找我,没人陪找我,来个告别的BOBO~”
“去你的!”就知道这个家伙没安什么好心。
我将戒指小心翼翼的放进锦盒里,锁在了抽屉最里层。
窗台的那盆剑兰在寒风中只剩下几根枯叶摇曳,添加些许凄凉。
我将它挪进了室内,剪了它的枯叶,留下了根禁锢泥土,期待开春会再次发芽。
——“真漂亮!”我将剑兰放在精致的玻璃瓶里,在眼光下泛着水光,漂亮极了。
魏阳将我锁在他的怀里,好看的下巴抵着我的额头,“把它养肥了!”
“它还能吃啊?养肥了有什么用?”我用脑壳顶了顶他的下巴。
“等它肥了我就娶你!”魏阳一脸正经的低头看着我。
“要是我把它养坏了呢?”我转过身,背靠在窗台,伸手掐住他的两颊:“你就不娶我了?啊?”
“看来你是非我不嫁了啊?”他一脸得意的坏笑,眼角放肆某种色彩。
“我是不想傻傻的把那3克拉的钻戒还给你!”我斜眉,笑的很贼。
“也是啊,和你那出了名的易拉罐戒指相比……”
我伸手掐住了他的人中。
它会开花的,它一定会再开花的……
等到花开的时候,你就会回来了……
一大早就季风拽到了商场,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像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似的。
“红色的吧,性感!”季风拿起一件大红色的真丝睡衣在我面前比划着。
“哎呀,不要不要!”我嫌弃的一把推开。
“干嘛?红色的多性感呐!”季风扔给一边的导购员,“包起来!”
“要穿你穿!”我瞪了他一眼,谁会穿这种衣服大半夜的在房间乱晃啊?不怕被筱竺一掌碎碎念念死。
“媳妇啊~”季风接过导购员手中的手袋,一把拦住我的肩朝另一个商品区走去,“到了韩国要晚出早归,上公交车要看清路线,要听天气预报,不要一天喝5杯咖啡,想买什么买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我给你做最强大的经济资源……”
一路上季风就像只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