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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文(楔子)

又是一个周末,安静的清晨。

不论是因为劳累了一周要补眠,还是因为第二天不上班而玩得太晚的人们,此时大约都还沉浸在甜美的梦乡中。

突兀的打破这安宁氛围的,却是莫名响起的一阵悠扬音乐。往日蛮动听的乐曲,此刻却显得如此的不合时宜,只让人觉得烦躁不堪。

好在一只壮硕的手臂伸了过来,摸索着,把床头叫个不停的手机关掉。

“再睡一分钟”,胖子迷迷糊糊的喃喃自语,却也不知道是在说给谁听。

只是片刻之后,执着的音乐再次响起,胖子终于怒了。一骨碌坐起来,懵了一会儿之后,才反应过来不是闹铃,原来是电话响了。

“谁啊,这大早上的,还有没有公德心了?!”嘀咕着。胖子拿过手机,眯缝着眼睛看看,5:03,这个郁闷啊。昨晚凌晨才睡觉,这个点就被吵醒,胖子都要抓狂了。再看看号码,哦,老高的电话。

“喂,干嘛呢,这大早上的?”胖子没好气的问。

“还没醒啊?快起来了,准备出发!”

“出发?出哪发哪啊?”胖子满头雾水。

“废话,找货去啊,你说去哪?”电话那头不满道。

“嗯,真的?今天?现在?”胖子的眼睛瞪圆了。

“搞什么飞机啊?昨晚上不是你牵头的吗?你睡迷糊了吧?到底去不去啊?”

“晕”,胖子摸着脑袋想想,模模糊糊的还真有点印象。昨晚上他喝高了,好像是接打了几个电话,可是说什么的都已经完全没有印象。

“来哦来哦,我马上起来。”

“快点啊,我出发了,先去接峰子,一会到你楼下。”

胖子“呼”的爬了起来,“好的好的,马上到楼下等你。”

边说边起床,胖子耷拉着拖鞋就往房间外奔去。洗脸刷牙WC,拿上两瓶矿泉水,一把抓了几个塑料袋胡乱塞口袋里,早点就去外面解决。在书房拿上一瓶钢珠看了看,刚用过一点还没有补充,不过身上还装了一部分钢珠,估计够用了。带上吧。

十五分钟后,胖子已经蹬着运动鞋,顶着黑眼圈,套着战术背心,挂着户外腰包,穿着一身绿的户外服装坐在楼下的花坛上等车了。

为啥要穿的一身绿?这个,做男人,只要帽子不绿就成了是吧。

又过了二十分钟,胖子一行三人已经坐着一辆墨绿色的猎豹越野,奔驰在去胖子老婆姨妈家的路上。

“以后再不喝这么多酒了”,胖子哀叹,纯粹是自作孽啊。一路上被老高和峰子连讲带数落,胖子终于回忆起了昨晚的全部经历。

原来胖子的堂弟是在池城下辖的石县森林公安做司机,这次载着局里领导到池城公干,吃过晚饭把领导都安顿好了,又出来找胖子这个堂哥吃夜宵。

因为是假期,胖子本来和老婆孩子一起去了在景区的老丈人家帮忙加度假去了,结果昨天早上堂弟打电话说要过来,于是胖子一个人提前回了家,随便胡弄了点晚饭,等着堂弟晚上找他。夜宵时候两人聊得兴起,加上久未见面,不知不觉喝了两箱扎啤,等吃完了打的回家已是凌晨。

胖子这人喝了酒有个坏毛病,喝少了没事,喝多喝醉了直接睡觉也没事,就是喝的有点多又没醉的时候很兴奋,喜欢拿着手机胡乱打电话,然后第二天完全不记得自己打了几个电话说了些什么,这毛病自从胖子有了手机起就忽然发作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治愈的迹象。

昨晚上胖子就犯这毛病了。据老高和峰子说,昨天凌晨胖子给他们两个打电话,非要拖他们出来吃宵夜,被拒绝后又约好了今天一大早去胖子的姨妈家找货,还丢下狠话,“谁不去谁小狗~”。得,出于被半夜骚扰的报复心理,知道胖子昨天喝酒睡的晚,老高两人也起个大早,非把胖子折腾起来不可,据他们说这样可以找回心理平衡,出门才能心平气和。

至于为什么去胖子老婆姨妈家?前面说了,这不是假期嘛,胖子一家三口去了丈母娘家。胖子的老婆不是本地人,而是在离城60多公里的著名景区出生长大。他老丈人和舅老爷在当地开了一家小五金加杂货店,这些年旅游越来越旺,慕名前来景区的人也越来越多,于是胖子他老丈人家又借着这股春风开起了旅馆。

因为正逢假期,人多生意好,忙不过来,胖子就和老婆带着娃去老丈人家帮忙。正巧胖子老婆的姨妈,也就是胖子丈母娘的妹妹带女儿女婿到景区玩来了,住在胖子丈母娘家。没事聊天的时候,姨妈就说起她家里的情况。

姨妈家在池城和景区的中间地段左右,但是偏离主路十几公里。虽然说是只有十几公里,但那可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都是在丘陵和山地之间的乡村公路,七扭八弯的得从主路开上将近一个小时才能到山里的村子上。就这,还是好在现在有了村村通,以前他们那里出来非得大半天不可。

这些年出门打工的年轻人多了,村里的人就少了。她女儿就是出门打工碰上了这个女婿,刚回来结婚没多久,姨妈一合计,得,女婿外地的,带他来景区玩玩,看看这里的好山好水,反正胖子老丈人家开旅馆的,有客房住。这不,正好跟回来帮忙的胖子一家碰上了。

说远了,现在村子里年轻人少了,都出去打工了,留下的就都是他们这些中老年人,就在家里种种田,养养果树,弄点菜园子什么的,日子也不错。问题是随着现在大家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得力,加上政/府前几年禁猎又严厉,生态也渐渐好了很多,于是野物也变多了,他们那山里的情况更严重。

每年到了收获的季节,地里种的庄稼,树上结的果实,园子里的蔬菜都要被祸祸掉不少,甚至玉米土豆什么的会在一夜之间被野猪之类的大家伙毁个干净。

现在这几个月瓜果成熟,又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多山鸡野鸟松鼠兔子什么的,真是又心痛又无可奈何。大家伙用稻草人吧,过段时间就不灵了,动物们精明着呢。

人工驱赶?没那么多人力,工作量也太大了。值夜?光剩下一帮年纪大的,经不起折腾不说,万一碰上野猪这类大货,自己搞不好都危险。更何况别说不能用木仓,就是布网下套都是违法的。

结果胖子一听这个立马就两眼放光兴奋的不要不要的,打定主意要过去转一趟看看。对付大货他没那想法也没那本事,对付那些小鸡小兔什么的还是有点心得的,又能帮当地人除害,自己又过了瘾。这不,这回喝酒不知怎么就想起来这事,半夜骚扰老高和峰子。弄的自己也没睡上几小时就被拖了起来,实在是没事找抽的典型啊。

“哎~”,胖子自怜的叹了口气,摇摇头,无话可说啊。

讲了半天,忘了介绍胖子了。胖子这人吧,真名刘宝。现在三十出头,普普通通平平安安的从小到大。嗯,这么说也不大对,刘宝小学时代还是学校的明星人物,从小乖宝宝,学习不错,又遗传了父亲的高大身材。小学有什么身材高大的说法吗?这就要归功于刘宝他妈了。

这货爸妈都是参加过上山下乡的,他妈在回城之前,是在下放的镇上医院上班,那时候叫卫生院还是卫生所来的。因为刘宝他爹先回城,刘宝就跟了他妈在乡镇卫生院一直待到小学前才回城,可以说刘宝人生的初始记忆都是在农村。他妈对这个宝贝儿子也是格外上心。当普通大众还不知道维生素这个名词的时候,他妈已经在给他准备营养餐了。

偏偏这货消化吸收功能又天生出色,结果——补过头了。换个通俗点的说法,也就是说,他有点早熟了。想想那个年代的小学时代,身高1米60还多是个什么概念?跟很多老师差不多了好不好。于是高大威猛,学习又好,性格又是乖宝宝的刘宝怎能不被学校和老师疼爱?顺便树立个标杆什么的。

本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目标,加上他所在的小学又是省重点又是传统体育项目名校,在刘宝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通过选拔进了校体育运动训练队,于是每天早上训练下午训练的。

本来娇生惯养的刘宝也撑不下来,但是一来以他乖宝宝的性格做不出忤逆老师决定的事情,二来可以不用早起参加早读,三来很多训练内容又符合小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仗着在小学生里还算出色的体质,他倒也渐渐适应了下来。

这一练就是四五年的功夫。等到小学毕业上了初中,没有体育训练了,刘宝的身高还是蹿到了1米70。初一那会儿参加运动会,刘宝还能凭着多年训练的老本拿个跳远、两百米、四乘一百米接力的冠军。

等到了初二,大家都知道长期大量体育训练一旦停止的后果,那就是迅速反弹,跟给气球充气似得。等再到了初三,乖乖,那就是校运动会上铅球比赛的冠军了。胖子的称号也就这么自然而然的降临到了刘宝身上。

前面说了,刘宝有点早熟,到初二初三这会儿,青春来了,在荷尔蒙的刺激下,喜欢上了班上一个女孩,可是他都铅球冠军了,可想而知体型如何。他性格又乖,不敢表白,那就只好暗恋了。

又暗恋,又觉得自己胖,于是真正知道了一个词,“自惭形愧”,当然,你要说他产生了一点自卑的情绪也不是不可以。正巧当时池城里第一家健身房开张,于是这货又爱上了健身。既能发泄多余的精力,又能塑造体形。

结果分心过多,中考自然也就不如意,自此泯然众人矣,倒是健身的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可惜练了好几年,刘宝发现他肌肉没少长,可脂肪也没见消多少,体型倒是愈加壮硕。等到高考,也只是上了省内的一所二流本科学习建筑专业。

大学四年,除了“胖子”这称号一直跟随着他,好像啥事也没干了。既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用心攻读更上一层楼,每天听听课,上上网,读读小说,考考试,糊里糊涂的就混过了四年。倒是因为喜欢健身的关系,被几个学长拖去参加了学校里的“散打社”(没健身社,拳击不喜欢,高丽棒子的跆拳道又不感兴趣),跟着众学长们学了几招散手,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以胖子的性格,连跟人争执的机会都不多,更别提动手了。

等到大学毕业,胖子和众多毕业即失业的同学们一起,怀揣梦想,懵懂又满腔热情的投入了一无所知的社会。在前撞南墙后见黄河被无情的打磨光了所有棱角的情况下,黯然回到了生他养他的池城,靠着父亲的老关系,进了监理公司,倒是也顺了胖子这惫懒的性子。

在监理公司一干就是十年没挪窝,期间娶妻生子,买房购车,职务从监理员到专业监理工程师再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称从助理工程师到工程师,又考取了二级建造师,日子温饱是没问题的,但是也就局限于吃饱的程度了,想吃好?性格决定命运啊,以胖子那温顺惫懒兼有轻微社交恐惧症的个性,估计这辈子是没什么指望了。

一转眼,青春的尾巴尖已经从指缝中溜走,在和理想冲动的年龄挥手告别后,日子也就这么不愠不火的过着。好在刘宝还有两个爱好,阅读和弹弓。工作生活之余,倒是也能打发时间了。从大学时代起,胖子就开始在网上阅读,别人在网吧看电影、玩CS、打传奇的时候,他沉浸在一篇篇网络小说中不可自拔,从幻剑书盟再转战到起点,在他这个年龄段里也算是老书虫一只,到现在也还在坚持。

至于弹弓,那就纯属巧合了。他这个年纪的,哪个男孩子小时候没玩过弹弓的?工作之后,意外发现现在还有竞技弹弓这种东东,于是一下子被勾起了童年回忆,尝试着玩了一下,谁知道竟然一发不可收拾了,至今也玩了十年之久。期间自然会和很多弓友交流,老高和峰子就是这么接触起来并渐渐成为朋友、兄弟。臭味相投的三人常常相约一起出门练习、交流。既然都是弓友,那一身装备自然是不可少的,所以才有了刘宝一大早穿着一身绿的出门。

言归正传,三人早早出门,路上随便买一点早餐,七点不到便已到了胖子老婆大姨家。除了路上稍微曲折难行了一点,倒果然是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人少,路上车也少,路两边不是丘陵小山就是荒草野田,草木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老高一边慢速开车,一边搜寻情况,峰子是右手弓,坐在副驾驶,负责车右边,胖子和老高一样左手弓,于是坐在了后排。

搜寻了一个小时以后,太阳渐起,气温逐渐升高。因为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胖子感到眼睛有点酸涩,于是略略闭上眼睛养了一会儿神。谁知道因为昨晚睡得太晚今早起得太早,吃了早点以后伴着车子慢速行驶的轻微摇晃,加上温度适宜,他竟然渐渐睡着了。半睡半醒间,听见老高和峰子的笑骂,摆摆手,不去理会他们,又迷糊了过去。中间模模糊糊仿佛感觉车子停了下来,老高和峰子兴奋地冲下车,大约是有什么发现吧?胖子也没在意,实在困倦的不行,也懒得睁眼,竟又接着沉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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