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随河流行驶,两岸恢复了它原有的模样,流水浅浅,绿树掩映,四季常青的变种垂柳摇曳着身姿,两岸的商贩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中透漏出大城的繁荣。
这片河流,不知滋润了多少土地,也不知道有多少恩怨情仇于此上演,有多少天骄被时空铭记。不过李守善知道,至少在这个人命贱如草芥的人世,方才的贵妇人绝对不会在流水的流淌中留下丝毫痕迹。
而高大的聚云楼便矗立在这城池的一角,如同一柄剑,散发着无穷的剑意。这剑意搅动着天空,使得整座城池中都流荡着一股抹不去的剑意。
李守善下了船,直奔这里而来,黝黑大汉在船上等待。
步伐之间不见风尘,即使是行走也是一丝不苟,李守善此刻便如一个剑客,忠诚于自己的身体,不受外物干扰。然而当他站在聚云楼的脚下,也不禁愣神。
九十九层的飞檐,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没有龙凤的衬托,但是它立在那里,便给人一种顶天立地的感觉。而若朝里望去,则各式各样的古剑散发光彩,引人入胜。
整整九十九层楼阁,俱是这般装满了古剑的布局。而最外围,更是有九柄巨剑盘桓在外,组成阵势,守卫剑阁。
李守善难以想象到底是怎样的手段,才能建造出这么一栋剑阁。若是这剑阁万箭齐发,怕是整座城池都找不出能抵御的方法。
而李守善对于这些只是微微愣了神,他真正关注的,是那云楼顶端,独身而坐的白衣。而于此同时,白衣也停下手中的食箸,望向楼下的李守善,然后,微笑。
李守善准备上去。
即使旁边有直升的云梯,李守善还是选择楼梯,只因为这样让他有安全感,他可以掌握一切突发情况,若是在云梯上,中途突然下起冰雹,而他又没有准备雨伞,那么他会被砸的满身伤痕,然后因为寒冷而感冒伤风,需要一笔银两,这便不妙了。
若是突然刮起一股风暴,那么更不妙了,李守善此刻仍不会飞行,一境的菜鸟若是落到地上,那便不是银两的问题,而且该跟阎王老爷喝茶去了。
除此之外,还有种种可能突发的情况,而若是攀登楼梯,即使遇上以上的情况他也有足够的时间逃跑。在某些时候,李守善睿智地如同一个胆小鬼。
然而他没有考虑到九十九层台阶究竟有多高,而他的步伐又是一丝不苟,因此楼顶的人就那么望着他,保持微笑的姿势,而他就一步步认真地走。
一步一步,似魔鬼的步伐.
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摩擦.
于是就在楼上的人脸上的肌肉都快僵硬时,李守善才走完了三分之一的路程,然而他仍是不急不缓,似乎没有意识到有个人已经内心抽搐。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
李守善的内心甚至哼起小曲,并且悠哉游哉,而当他正哼到兴头上的时候,一道白光闪过,化作一道白色小剑,继而李守善的身影便出现在了最顶层。
“谁打扰小爷唱歌的!”李守善杰出的演唱被打扰,自然心里不乐意,正准备表达他的愤懑之情,就看见一张猥琐的笑脸朝着他微笑,一瞬间,他有种菊花一紧的感觉。
若是云鸟知道他自以为风靡万千少女的微笑竟被李守善当成了龙阳之好,不知道他会不会拔出他的流云剑把李守善给就地正法了。
“大叔你好!”李守善立马脸上挂出谄媚的微笑,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况且出门在外自己孤身一人,不抱紧一个大腿未免太过艰难!况且根据李守善的判断眼前之人绝对是一根很粗的大腿。
“谁是大叔!”云鸟瞪了李守善一眼,然后狠狠敲了下他的脑袋,然后一脸臭屁道:“本大爷今年二十三!”
李守善的心里掀起波澜,能够在二十三的年纪攀登上修行的高峰,这种天资绝对是人中之龙。于是他的谄媚之色更加严重,嗲声嗲气地喊道:“大哥你好!”
“嗯嗯!”云鸟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这话问的有些无厘头,然而李守善却知道他在说什么,于是他想了想,然后说道:“城门边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而城卫却迟迟没有出现,能够做到这一点想必一定是和身份尊贵的人,而临川郡尊贵的人很多,单凭这点我并不能找到这,然而有一点令我知道了答案。”
“我天生感官灵敏,周围的一切都能丝毫必现,先前于我们的头顶上有一片云朵,而之后却消失了,纵观这方圆百里只有这座楼上存在云朵,因此我顺藤摸瓜到了此地。”
云鸟赞叹了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可知道我为何要帮你?”
李守善诚实地摇了摇头
云鸟笑了笑,然后说道:“我叫云鸟。”
李守善忽然愣住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遮天蔽日的云朵,其上蹲坐着一个人影,而云朵之下是一片战场,云上的人轻轻一挥手中的剑,便有无数朵白云飞下,化为无数只飞剑,于是云朵笼罩下的战场死了无数的兵将。
他想起世人对那个人的评价:他的眼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辰,璀璨而深邃。他的头发如同极冰之地的雪,晶莹剔透却不含一丝杂质。
然后他看着眼前这个微笑着的大哥,眼睛里没有星辰闪烁的光芒,而且很平静,如水一般。他的头发很白,却不是雪一般的白,而是冰一般的感觉。
但是他知道他就是云鸟,大汉王朝最年轻的王侯,冠军侯。因为他知道除了云鸟,没有人可以驾驭这么多的云朵。
于是他很自然的便理解了云鸟为什么要帮自己。因为云鸟同样出身于一个贫瘠的小地方,并且没有什么身份背景。
梅花香自苦寒来,李守善从云鸟身上闻到了一股梅花的香味。那并非用感官来嗅,而是同类之间的互相感觉。
没错,李守善的身上也有一股梅花的香味。打他从读书开始,他就一直有一股梅花的香味。因为他认真地读书,认真的生活,诚于他所诚于的道理。
换一个角度说,他和云鸟在某些方面是同类人。而同类总是惺惺相惜的,因此云鸟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