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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惊起却徘徊(1)

“山乌槛”看起来是个道观,原本也是个道观,但里面早没有道士了。十多年前慕家商号将其吞并为慕家产业的一部分之后,将其地皮作为一个作坊使用,只是庙室里面一些老君、天师的塑像还留着,不知主事者是不敢动呢,还是懒得搬动它们了。作坊里的人来来去去,经过它们面前时,经常还供上几炷香。神像们大概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无不可,对无耻商人占用清净地方乒乒乓乓干活儿的亵渎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么多年来没给他们降过什么麻烦。

山乌槛的小生意,一直办得不错,要不是慕家倒了,它根本不会倒。慕大老板既然被坐实了“贿赂官员、图谋不轨”的罪名,家产或抄入官中,或当市官卖,山乌槛也只好被连着卖了。

但凡是慕家这样的大商行、大字号,下面总有许多分号、作坊、码头什么的,像许多小珠子攒成一朵大珠花。穿珠的主心金线一断,你才会发现,这些小珠子是独立的,可以拆开来卖。

能吞下整个慕家的大佬,安城不多,就算有,也未必肯出手,自然是拆开来卖方便。

山乌槛正是其中一粒珠。它地方偏僻,占地狭小,产业种类相当低级,产出自然也不多,属于不起眼的细珠。一个外地商人愿买,桑邑本地商家懒得抢,就赏他一碗饭,让他买了。

这个外地商人,正是买下宝刀与兼思的人,姓简名竹。他自己带过来的伙计,都恭恭敬敬唤他“少东家”。

宝刀进了山乌槛后,就没见过少东家长什么样子。事实上,她都不知道谁有幸见过。少东家出必乘轿、坐不垂堂,到哪儿都帘幕深深、严密遮掩起来。传说他原来在外地做生意做得好好的,忽逢大难,毁了容,这才灰心懒意,流落异乡,到了安城来。

他看起来是个胸无大志的男子,买下山乌槛聊以栖身,便再无进取之意。“他买我们时多拽啊。”宝刀奇怪地问兼思道,“怎么之后就没动静了?我还当他请我来,想有什么大动作呢!”

兼思操着破拖把,东一记西一记地在拖地,听闻此语,嘴角抽搐了一下:“白宝刀,你有什么能耐?买下你之后能有什么大动作?”

宝刀跳起来,趴到他背上,像爬树似的爬上去,攀着他肩很不客气拨乱他黑亮的头发:“朱兼思,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给我下来!”兼思大声呵斥。都怪这小魔头夜以继日、毫不见外地欺侮他。他谦谦君子的教养在她面前荡然无存,完全到达有屁就放、有火就发的境界。

“活儿干完了?”工头在外头叫,不知骂的是谁。所有偷懒的伙计心生警惕,煮蚕茧的煮蚕茧,整篾席的整篾席,暂时没活的也装出一副忙碌样子。宝刀像小耗子似的从兼思身上溜下来,跳后窗走了——她的岗位在外头。兼思背对着门口,拖把一摆,重复抹上先前拖的湿迹。

他适才在地上拖的湿迹,看似乱涂乱抹,其实是一笔漂亮草书,写的是:“心之忧矣,聊以行国。不我知者,谓我士也罔极。”拖把再一动,抹尽了,任何人都再也读不出来。

有条小河在山乌槛后门流过,名为“云晓河”,深倒不深,宽有一丈多,每日洗菜的、洗衣的、洗碗涮盆的,就没个闲下来时候,左邻右舍嘻嘻哈哈哗哩哗啦的,把河畔当成了游园会。幸而山乌槛地势略偏,来的人少些,河流弯到这儿,沉静下来。山乌槛漂絮的活计,就可放开手脚干。宝刀正是漂絮女工之一。

——你道山乌槛既是纸商作坊,为何要漂絮?却原来除了帛纸、麻纸、秸秆纸之外,天下有一样最原始的纸头,唤作“赫蹄”,在《汉书》中都有记载的。它做法如何?说来简单,便是做丝棉时,须先将蚕茧煮烂、捶散,这“捶”的工作,应在浸没于水中的篾席上进行,捶完后,蚕茧就成了一团丝棉,而且洗净了,这便称为“漂絮”。漂过絮的篾席上,难免粘连着一些杂丝薄絮,沥干水后,揭起来,是张薄片,再经晒干,轻薄柔软,可用来包裹物品,也可书写。这就是最初形态的“纸”了。

自百年前圣人诣宫造纸后,麻纸代替昂贵的帛纸,大行其道,但仍有人爱赫蹄纸色泽比麻纸洁白,质地比麻纸柔软,价格又比帛便宜,所以仍有用它的。它倒不如麻纸和帛纸衬墨,所以书画家看它不上眼,多半是店铺和居民家爱用它包个什么或写个标签,用完后,它的成分本就是丝棉,还可以洗了,重新絮进棉衣、棉被里,比正经纸头经济实惠。

山乌槛还是道观时,道士们便自己漂制丝棉,顺便造出赫蹄来,不知是水好,还是制造过程中使了什么妙法儿,比别处赫蹄更平整均匀,慕家商号看上了,巧取豪夺,把它买下来。像大多数道观、寺庙一样,山乌槛中正经修行的,无非两三个道士而已,见事不可为,不耐烦同世俗商人争斗,撒手云游去了。剩下的道士,当初无非为找口饭吃才修道的,索性领慕家薪水,成了伙计。

简竹买下山乌槛后,仍然把这帮老伙计留下来了,根本没费心去替换他们。他显然不喜欢无谓的变动,也不是那种急着要拉起“我的班子”的人。

但是在管事问题上,简竹态度坚决。山乌槛作坊自有个老管事,已明确表示愿意效忠新主子,简竹仍然将他辞退,换上自己带过来的管家。

他总共带来两个仆役、一个管家,除了将管家换上外,另两个仆役又没有委以重职,只在后院闲着,别人也看不懂他这叫什么驭兵之术。

那老管事走时,自然颇为生气,打算把重要的师傅伙计全带走。简竹听之任之,只向作坊里公布三个条件:一、薪水不变;二、三年内绝不裁人;三、留到过年的,红包加倍。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做生不如做熟。管事虽是“熟人”,带出去,可就是块“生地儿”了,能不能刨够饭食,得两说。慕家一倒,整个桑邑商业颇受震荡,有人兴风作浪,如今正是泥沙俱下的时候,有个安稳塘湾避着,可不比贸贸然出去闯荡强。再说,原管事在管事的时候,把上上下下人情都顾到了吗?才怪!不知多少伙计半夜乐意往他祖坟撒泡尿呢!这么着,大多数人都留下来给简竹效力了。老管家虽然挖走了一位重量级师傅,但师傅的得意门徒没能带走,留在山乌槛继续帮忙维持运转。据那师傅自己说,徒弟翅膀硬了,有想法,他管不住。可是又据说,简竹管家到他家谈了一席话,他老母亲喝令他留个徒弟,在这边留条后路。

以这些手段看来,简竹不是个没主意的人,但山乌槛的日常运营,他又撒手不管了。由管家出面,把作坊工作划分成几大块,又让工人们公议立了几个工头,各司掌一块工作面,每季评定一次,工作成效高、本钱消耗少的那块工头,自有奖励,优秀的工人也有奖励。至于工作中有什么问题,由工头向管家反映,管家拿得准的就拿了,拿不准的请简竹示下。说也怪,这两人又不是整天跟在工人们屁股后头,对作坊的情况却好像了如指掌,该准则准、该驳则驳,比官老爷判案还清楚些。山乌槛的运作,倒比从前顺畅。

宝刀和兼思在漂絮这行上,一点基础都没有,干不了技术活;力气也不大,干不了重体力活;性子还都有点好高骛远、贪玩躲懒,宝刀一天到晚从岗位上开溜就不说了,兼思干活也有一搭没一搭,工头简直想请求管家辞了他们。可惜他们是徒犯,身价银早在“买徒”时一次支付完了,现在若辞退,亏到姥姥家,只好咬牙切齿继续用着,吃穿用度能克扣就克扣,以便在他们身上尽可能把身价捞回来。

山乌槛日常用蚕茧,蚕茧中有蚕蛹,拌盐椒炒了,鲜美异常,一部分对外出售,一部分做了自己人福利。这项福利,宝刀与兼思自然不能到口,就是平常大厨房的肉菜,工头也舍不得给他们,兼思修养好,还罢了,宝刀嘴馋,两日不见肉味,口里淡出鸟来,恨不能在屋角掏几只耗子烤了吃——她还真试着干过,工头闻到味道跑过来,大叫这太恶心了,严令禁止。连她打麻雀改善伙食,厨房都不肯合作,要么不借火,要么不借盐,要么帮她煮熟后他们自己吃了。宝刀气得跌足,回屋来抱着兼思嗅来嗅去:“啊!人肉……你说你给我咬一口,然后我再给你咬一口,成不成?”

兼思毛骨悚然,挣扎逃命:“你是哪儿来的大小姐?吃几天素菜会死啊你?”

宝刀可怜巴巴眨着眼:“你以前习惯吃素吗?”

“……”兼思语塞。他一直觉着自己以前过得挺受冷落、挺简陋的生活,现在回头想想呢,至少食有肉、居有屋、出有车,平常还不用干活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算养尊处优。

“总之我要想办法!”宝刀捶拳。

她的办法就是:每天晚上等夜深人静了,钻狗洞溜出去,四处觅食。肉铺院子里半夜都放狗守卫的,她进不去,也不稀罕进去——对她白宝刀来说,找块生肉有什么难的?难的是清清静静找个地方煮了吃啊!

在这种疑难时刻,她见到了黄狼岗上的火光。

黄狼岗之得名,有人说是因为从前曾有可怕的黄毛狼在那儿出没过,有人则说因为这岗的形状有点儿像狼。不管怎么说吧,它现在比什么狼都可怕多了。

它现在是乱葬岗。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横死的外乡人、暴毙的流浪者、夭折的私生婴儿、被处死而无人收尸的罪犯,还有无力负担棺材与坟墓的穷人尸体,都被拖到这里,浅浅一个坑,薄薄一层土,完成生命的收尾。这种事多了,臭气熏天不必说,乌鸦、野狗,甚至某些没志气的野狼,都来此刨死肉吃。还有些身份可疑的人,选择这里作为活动场所。

附近的居民受不了了,官府也觉得这不是事儿,便筑了圈矮墙,意思意思地把黄狼岗围起来,还派了个守墓人住在这里,维持它最基本的秩序——如果乱葬岗也有秩序可言的话。

宝刀远远见的,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

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有些苍白,有些甚至微黄,远远望去,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宝刀想:“咦,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天不怕地不怕地摸过去瞧瞧。

近了,她真的见到一团火,确定无疑人间的火,明黄的、温暖的,燃烧时噼啪作响,上面还有个锅子,“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那种香味、那种热力,都如此诱人。若有个风雪夜归人,走到这里,一定感动得“呼”吐出一口气,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

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

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

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健硕,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吓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守墓人本能地想:“妖精。这是妖精来找我了。”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宝刀打招呼。他的好体格,还有简陋的装束,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反而令她觉得亲切。

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上:“呃……是……不过煮的是……到这里来偷吃东西的野狗……”

“借个刀!”宝刀没注意听他嘟囔什么,目光一扫,看到他解肉用的尖刀,麻利抄起来,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蜗牛。这蜗牛体形极大,黄褐色壳呈圆球形,直径约有两寸①,宝刀爹曾教过她,这种蜗牛可以吃,她记得牢牢的。晚上摸田螺不方便,来的路上她见到了它们,顺手捞来一把,此刻搁在砧板上,用刀尖把蜗牛头挑出来,干脆利落斩断,如斩草芥。

“借个盐!”放下刀,撒上盐。

“借个筷子!”叉上了。

“借个火!”蹲到他炉子前烤,抬头问,“啊,你刚刚说烧的什么?”笑容始终无辜单纯。

“土豆炖狗肉……”守墓人呆呆地说,“很多人不吃狗肉……”

“为什么?”宝刀困惑地皱起鼻子,“都是肉。”

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鲜丽而富贵。他们的晚宴,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

“对。”守墓人掀开锅盖,挟一块肉给她,“吃!”

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手头没有停下:“谢啦!待会儿,请你也尝尝我的。”

这顿夜宵,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狗肉炖得稀烂,香透屋顶;土豆一口咬开,“哗”,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呵呵”晾舌头,但又舍不得张太久,怕把美味放走。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还想把碗都舔一遍。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竟然也非常好吃。“那是,我老手了。”宝刀得意洋洋,剩下最后一颗蜗肉,舍不得吃,揣起来,“我带回去给朋友。”

守墓人一言不发,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汁水淋漓地用荷叶包了,递给宝刀。

“给我带走?”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满足得像一只狸猫,“谢谢伯伯!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暗淡火光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自己斫出来的木碗和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

他把炊具收拾了,上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醒来,借着月光满屋乱找。劣质苞米酒的后劲在他脑壳里嗡嗡地烧,他记得有个小精灵来陪过他,后来怎么不见了呢?是他睡着时不小心翻个身压死了吗?压死了这么多年里唯一主动来陪他的小东西?他想了很久,最后想起来,她是自己走的。在他混乱的头脑里,他还仿佛觉得她眼里有畏缩和厌恶,像外面那些人投给他的一样。所以,她肯定是被他吓走了,像生命中他所有爱过的人一样。酒劲无可避免地消退了,留下头痛和空虚。他回到床上,像孩子一样蜷缩着哭起来,并且,因为羞愧,始终用粗大手掌捂着泪眼。

只有月光与他在一起。

宝刀溜回屋子,拿着荷叶包在兼思床边晃来晃去,让香味刺激他的嗅觉、他的味蕾,还有,他的口水……

“嗷!”兼思实在受不了,掀被而起,“白宝刀,你干吗?!”

“看看你要不要吃啊。”宝刀笑眯眯把荷叶打开给他。

“这是什么肉?”兼思表情纠结。

“狗肉。”宝刀实话实说。

“不吃。”兼思大义凛然。

“为什么?”宝刀很困惑,把鼻子凑到肉上闻,“现在是冷了点,不过闻起来还是蛮好啊,吃起来应该也蛮好……”

“重点是,它是狗肉!”兼思强调,“狗是人的朋友!”

宝刀呆半天,举起一只手指:“牛!”又把其他手指也陆续竖起来,“鸡!羊!兔子!为什么它们不是朋友?还有……如果不是朋友就吃它们没关系……它们是不是太可怜?”真诚困惑。

“啊!真啰唆!”兼思被久违的肉香逗得心烦意乱,“总之就是不行!”

“那……獾肉没有问题?”宝刀小心翼翼地问。

“嗯?”兼思很小心挑起一角眉毛,生怕跌进她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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