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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同学会(1)

吴美慈本来对那个同学会,并不感到兴趣。

都毕业快十年了,十年并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早就人事全非了。

想当年,青春洋溢、俏丽可人的大学女生,如今如果不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就是哪户人家的黄脸婆了吧?

再说,男生也一样,不是快秃头了,也应该会跑出鲔鱼肚了吧?

而对吴美慈来说,这些都不是大问题,问题是她自己,自从与张隆盛分手之后,她就有些自闭了。

当年结婚,男才女貌不知羡煞多少善男信女,五年将近两千个日子一路走来,最后却以离婚收拾残局。

心灰意冷之余,她就一直躲在阳明山山上的一所国中教书,除了对上课依然充满热忱之外,她对人际关系始终筑起一道围篱。虽然离婚三年多以来,也不乏有人问津,许多人都想追求她,但都被她婉言拒绝了。

所以,当吴美慈接到同学会的邀请函时,她只看了一眼,就扔到了垃圾桶去了。

想不到,唯一保持联系的大学同学,在体育学院担任助教的孟羚,会在前一个晚上打来电话。

“美慈,明天下午两点,我们在台大会馆见啰!”

“干什么去那地方,要喝茶你上山来,我带你去一家新开的咖啡屋,是户外型的还可以看到观音山呢!”

“什么跟什么,明天是同学会啊!难道你不去?”

“哦!”美慈这才想起了好像有这么回事,我不去,没意思!

“怎么会没意思,有趣得很哩!想想当年咱们班上的四大金钗、三大剑客,如今安在?都十年了耶!难道你不在乎旧日时光的点点滴滴,今天难得有人费了那么大的心力,能再将我们这批人集合起来,大家当然要共襄盛举啊!”孟羚热情地鼓舞她。

“那你去,回来再说给我听……”美慈说着,心里也有点动摇了。

“美慈,你也帮帮忙,山上的空气固然好,可是偶尔下来污染一下,才有比较,才会觉得新鲜空气是多么的可贵、自己是多么的幸福、人生是多么的美好啊!”孟羚再接再厉,像在鼓吹辛亥革命般地努力。

嗯,美慈听了也觉得有点道理,就说道:“好吧,就听你一次!”

“好耶!这样才乖,那晚上聚餐时,我就让你坐我旁边。”

“死丫头,你少臭美了,你旁边不是要供奉何超仁!”美慈故意糗她,何超仁也是体院的老师,两人已结婚三年多了。

“啊!你没注意看邀请函,明天只有班上同学可以参加,不能携家带眷,因为不好控制人数,所以这次是真的同学会,而不是恳亲会。”

“哦!那我就谢谢你给我这份荣幸了!”

吴美慈放下电话,稍稍松了口气,本来刚刚答应之后,想到自己的现况,就有点后悔了,现在还好只是个人参加,如此将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吧!

这三年来,她一直想不透自己到底有什么不好,说脾气她是属于柔中带硬,也不至于会当面得罪人或去伤人,说体型一六五公分高的她才五十公斤,算是苗条身材,胸部虽没到F罩杯也有B到C之间吧?微微向上翘起的臀部线条也很优雅,难道说这不是标准家用型的完美比例吗?为什么张隆盛还是会劈腿,去爱上一个比她更瘦小的女人?后来谈判让他选择时,他还是弃她而去。

不过,她还是相当幸运的,张隆盛不是坏人,他是有钱人。他留给她现在居住的阳明山这栋二层楼的小别墅,再给她一笔七位数的现金,他们没有小孩,所以离婚并没有太大的牵扯。

现在她将从教育界退休下来的父母接来同住,两位老人家住楼下,楼上有三个房间一个客厅,本来是她和年龄差了八岁的弟弟各住一间,去年大学毕业服完兵役的弟弟,到美国去念书了,二楼等于是她一个人的完全使用空间。

“咦!那不是潘丽吗?”

孟羚一进入会馆就惊叫了起来,吴美慈看了过去,是潘丽没错,从大学时代就是十分亮丽的四大金钗排名第一,她是某个银行家的独生女,为人大方海派,很男孩子气,男女同学都喜欢她,听说毕业后曾和一个二线长得高大俊美的男演员,交往好一阵子,后来因为理念不合才分手的,前阵子影剧版还登她是目前时尚名媛的最佳代言人呢!

“嗨!孟羚、美慈你们来了!”

转身一看,是已比当年略微大了一号的容素芸,也是当年四大金钗排名第三,她是南部人,一向有小家碧玉、令人怜惜的邻家女孩的感觉,想不到经过十年竟然发福了,变成隔壁的欧巴桑了。

交谈之下,才知道她已回南部,因为父母的农地被高铁征收拿了好几千万,已经跟以前在南科上班的青梅竹马结了婚,两人开了一家生技公司,经营得相当出色,育有一男一女,家庭事业都美满,难怪福态都跑出来了。

至于四大金钗排名第二的就是吴美慈,排名第四的就是活泼的孟羚,如此四大金钗都到齐了,那么三剑客呢?

“各位老同学,大家好,还记得小弟张宇杰吧,也就是本次同学会的召集人,首先谢谢各位这次能在百忙中拨冗参加,除了无法追踪的十五位同学外,今天的出席率有八成多,共有二十六位,真是难能可贵,希望经过今天的交流,能使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更进一步地延续下去,谢谢。”

穿着白衬衫与牛仔裤的张宇杰,身材没有变,一八五公分的他依然帅气十足,难怪是当年三剑客之首,他是大四那年的班代,办事能力强,也是篮球队的,风靡了许多女同学与低年级的学妹们,可是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任何绯闻,听说大学毕业后,他出国留学,回国之后跑了一阵业务,目前在一家金控公司上班。

至于三剑客排第二的是杨毅,在学期间是围棋社创办人兼社长,大学四年期间围棋简直比上课更重要,不过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他到日本比赛还夺了名次,并在日本棋院任职,娶了一个日本女子就在东京定居了。

而三剑客最后一个,则大家公认的花花公子郑家华,他是大众情人,对女孩子来者不拒,大伙们都笑他是一路哭,不是一家哭,他也自认不讳,并且抗议说可能不止一条路的人家哭,还有两条街三条街哩!他很可爱虽然风流但不下流,因为他的绯闻从来不会变成丑闻。

那代表什么?那说明了跟他上床的女孩都是心甘情愿的,而不是被骗的。可是,今天怎么没看到他呢?他不是最喜欢人多的地方啊?

“美慈!”有人叫她了,她回过头来是张宇杰正笑着站在面前。

“啊!宇杰,辛苦你了。”美慈也笑着和他招呼着。

“哪会,不过真高兴看到老同学,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误人子弟啊!”

“哦,好了不起,在教育英才!”宇杰向她竖起一只大拇指。

“哪里,现在不是流行金融界的精英吗?”

“我这才是混口饭吃,金融界几乎天天在战争,什么并购裁员,不是层出不穷吗?反而是美慈你一点都没变,身材还是像少女时代,只不过是成熟了些……”

“你就直讲我老了,不就得了,在社会上混得油腔滑调了。”美慈说着朝他胸前轻轻地搥了一拳。

“哈!哈!改天咱们聚聚,我再去转一下,毕竟我是发起人,可别冷落了一些同学。”说着就递过来一张名片。

“你去忙吧,我会照顾自己的。”美慈接过他的名片,随手放进包里。

虽然美慈本来对同学会并没有抱着太大的期待,可是参加了之后才发觉比自己想象的好太多了,不管以前在学期间有什么不愉快或产生摩擦的人,也都能开怀畅谈和乐融融。

太好了!她心里不禁庆幸自己有来参加,再看看孟羚,她简直就是满场飞,四处都听得到她的笑声……

“咦,那不是美慈吗?”一个娇声,是潘丽的声音从一群人中传了过来。

“是啊!是美慈。”

“你看美慈一点都没变!”

“好像还没毕业的样子啊!”

“美慈,你都是怎么保养的?”

大伙七嘴八舌地说着,就让开来让美慈来到潘丽面前。

“大小姐,你好!”美慈大方地伸出手来。

“死丫头,你还想当二小姐。也不过来给姊抱一下!”潘丽热情地和她拥抱。

“你啊!看你人气那么旺,我都不敢认人了。”美慈开心地开她玩笑。

“刚刚听孟羚说,还是她费了好大工夫才请你下山了,怎么,要当神仙了?什么时候也留个位置给我修行!”

“不行!不行!你一来就会招蜂引蝶,那我岂不是前功尽弃!”

“哈!哈!哈!”

一句话,惹得众人笑翻了,潘丽更是笑得像朵绽开的牡丹花。

“各位同学,大家注意!我们五点半要在福华一楼中庭用餐,请大家准时抵达,等一下我们要为大家拍合照,并请各位留下可以联系上的电子邮箱,到时候照片会寄到各位的邮箱去。我们在这边的活动预定五点十分结束,二十分钟是各位到福华的车程,谢谢大家。”陈宇杰大声地在前面宣布。

本来从会馆到福华二十分钟是绰绰有余的,但孟羚的车却在新生南路时停了下来,原因很简单她忘了加油,所以她们两个就迟到半个钟头,可并不是最慢抵达的,因为还有一个人排在她们的后头,到了接近七点钟左右才来。

他一出现,就引来一阵欢呼!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浅蓝色衬衫、打了一条金黄色的素纹路领带,手还提着像是笔记型计算机的公文包,这种风度翩翩的男人,只要把他往人群中一放,就绝对是最耀眼的!

他就是今天一直未出现的三剑客之老么郑家华。

“对不起,各位同学,小弟郑家华刚刚从香港赶回来,搭下午四点的航班,五点二十抵达桃园机场,花了新台币一千二百元,搭小黄直接杀了过来,向各位叔叔伯伯姑姑阿姨们请安。”

话音未落,已赢得全体掌声,郑家华就是这副德性,都三十好几了,还是不改以往调皮的性格。

许多人站了起来走过去和他握手致意,他和宇杰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就向美慈和孟羚的桌子走过来,因为她们迟到,所以这个四个人的桌子只坐上她们两人。

“孟羚、美慈,我就将这位公子交给你们伺候了,好好享用吧!”

宇杰笑着对她们说着。

“你不怕我们将他连骨头都吞了。”孟羚笑着白了他一眼。

“啊!我的荣幸!孟羚、美慈,好久不见!”家华笑嘻嘻地坐了下来,把公文包往另一个空位子放下。

“家华,生意做这么大,还当空中飞人?”美慈开口说了他一句。

“哪是,我是打工族,我本来在C报社,后来很多报社不是倒的倒,转手的转手了吗?所以才转到K周刊来,担任A版总编,你也知道这家公司总部在香港,老板如果想我了,就会要我飞来飞去,有时候一个礼拜去两次,因为都搭同家航空公司,搞得认识我的空中小姐,都以为我是在走私海洛因了呢!”

郑家华实在是一个相当迷人的男人,和他在一起你永远不会觉得寂寞。明明是普普通通的话,从他口出来就会变得妙语如珠、趣味盎然。

这种男人如果把不到美眉,那才真活见鬼了。

“二小姐和四小姐,我先去弄杯果汁和捡一点吃的!”家华说着就站了起来。

结果孟羚看到他一路被拦了下来,每桌的同学都抢着和他聊上几句,经过十几分钟后,好不容易,他才端着一盘食物和一杯橙汁回来。

“哇!终于凯旋归国了,还以为你会一去不复返呢?”孟羚笑着说。

“老同学嘛!毕竟难得一见。”他喝了口橙汁说:“聊聊你们吧!”

“我嘛,没什么出息,在当国中生的保姆。”美慈说着。

“我也一样,在体院当助教!”孟羚附和着。

“哇!好了不起,我最羡慕当老师的,具有权威性,又可教化下一代,同时生活十分安稳,就像……”家华尚未说完。

“就像一潭死水!”美慈笑着接了一句,她讶异地发现自己今天话可不少。

“啊!太客气了,像我们这种帮老板打工的,销售如果一下滑,饭碗就会朝不保夕,万一挖到了宝,可能又会被告到法院去,我在那边大大小小还有七个案子还没结哩,认识的法官都快一牛车了。嘿!嘿!”家华自我解嘲着,言下之意,上法院就像在搭公交车,那么稀松平常。

“哇!真够刺激,要是我,不要三天就吓死了。”孟羚吐了一下舌头。

“狗仔队就是敢死队嘛!”家华说了一句至理名言。

“嗨!家华!你终于赶上了。”

潘丽像伸展台上的模特,十分优雅地轻扭着腰身走了过来,她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换了一件低胸的连衣裙,可能在车上或洗手间换的吧?风姿绰约、仪态万千,真不愧为时尚界的名媛。

“哈啰,潘丽,来这边坐。”家华将公文包挪到自己的椅背后。

看样子,这两人平常是有联系的,这也难怪时尚界与媒体本来就分不开的,鱼帮水水帮鱼。美慈心里想着。

“大小姐,什么时候,给小弟做个专访呢?”家华等她坐了下来,就问了一声。

“哎呀!你还说,上次本来不是排定日期了,后来还不是你借故不理我的。”潘丽向他嗲声地抱怨。美慈听她在撒娇,竟觉得好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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