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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 呆小麦败走万象城

山越。

一个神奇的部族,在大山深处,依山铸铁,据说兵马十万。

东吴立国三代,数十年间,征伐不断,但是始终不能奈何山越,除了山越士兵勇武善战之外,还有两个特殊的原因。

一个原因是山越善于炼铁,武器精良,更胜孙吴。

另一个是山越易守难攻,大本营在深山之中,山涧环绕,进可攻退可守。时而侵略如火,时而不动如山,退守山中,吴军百万亦无可奈何。

东吴名将,几乎都与山越有过交锋,远到太史慈孙策,近到周泰朱然,就连孙权自己也曾一度被山越劫持。就说现在的大都督陆逊,在夷陵之战名扬天下之前,一直与山越交锋,但是都处于守势,无法断绝其根。

而此时山越也已经传到第三代,三代大王,就是浙江小混混江混之父,人称通世大王。他在山中建立了一座万象城,城四周全是山涧悬崖,城中有数不清的粮草积蓄,且兵器如山,山越兵有十万,真正成为一个难攻不落的城堡。

此时此刻的沧海将军,虽然带着大小三千铁甲战船,六万士兵强行登陆,但是要想突破万象城,也是难如登天。

毕竟那个号称江东第一智者的陆逊,也是无可奈何啊!

万象城中,此刻歌舞升平,通世大王的爱妾碧瑶宫主,一曲《今宵醉》,众人觥筹交错。

“哈哈!”通世大王似乎有点微醺,笑着站起来,颇有几分长者之风:“近日听有谣言,说吴军想攻打我们。大家不要慌!何惧之有!遥想当年,哈哈,陆逊也好,周泰也罢,不都是望城而走!现在派了我山越王子前往吴都,希望与孙权平起平坐,允许我等独立称王,想必孙权必定会嫁妹与混混那个臭儿子吧!一旦联姻成功,我们定可高枕无忧!”

“大王英明!”群下称颂,这一点谄媚逢迎的官场风习,倒似已经脱离了蛮夷之风,颇有几分中华气象。

“更何况,我有三员猛将,威名远扬,均为彪悍虎豹之将,个个都是一骑当千的勇士!”通世大王自负得拿起酒杯。

然而就在此时,轰隆的爆裂声声传山谷,外面响起隆隆鼓声,满座大惊之际,传令兵急报:“吴军攻城,不知其数。”

通世大王一个趔趄几乎摔倒,他捏着酒杯的手开始颤抖,几乎不相信眼前的事实。

传令兵再度来报:“吴军旗帜遍布山野,似乎将万象城团团围住。请大王速速决断!”

“传令,小麦,大埋,小埋,三将速速迎敌!”通世大王脸上抽搐着,冷冷发令,一把将酒杯扔在地上。

此刻城外,沧海的军队列队整齐,铺开阵势,将万象城围了起来,虽然一时无从下手,但先列开阵势,确保城中敌人无法逃出。。

对于这座天然要塞,沧海感觉到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与一般的敌人不同,这座要塞如同钢铁,要想强攻,难上加难。就算诱敌出洞,攻进去也谈何容易。沧海身边站着的谋士魏徵亦沉吟不语,默默地注视着城堡。

然而万象城突然洞开,城中山越士兵,簇拥三员大将,冲了出来。

一员女将,浑身白色盔甲,容貌甚是秀丽:“小埋在此!谁敢一战?”率先策马杀来。沧海正待出战,这里听风者如风起云扬一般,手中千鸟迎风出鞘,如电光一般杀向那个女将。

听风者自从上次失利,时刻锻炼,正等待立功扬名的机会。

小埋虽然勇武,但是对着听风者这凌厉的长刀,手中的枪开始散乱。“哥哥救我!”

“小埋莫慌,大埋来也!“山越副将大埋手提大斧,一身金盔挺进,虽然小埋叫他哥哥,其实二人却是神仙眷侣,他号称万人难及,也是猛将中的猛将。

大埋提起大斧,照着听风者的头上劈去。

然而听风者不慌不忙,竟然不加闪躲,如风驰电掣一般,一把长刀凛凛生威,反而向大埋面门上直刺过去,似要与对方同归于尽。

大埋慌忙闪过,这一来被听风者占了上风,被听风者回身一脚差点踢下马来。

“我来了!”山越三员虎豹之将的最后一位,人称呆萌的小麦,头戴朱雀冲天兜鍪,身穿锦缎鲜铠,面如冠玉,唇红齿白,手握紫金双锤,身后披风有如背生双翼,如同翩然飞舞的凤凰一般:“小麦来也!”

小麦,小埋,大埋三将,欲仿效三英战吕布,将听风者围在垓心,车轮一般的攻势,密不透风。且三员大将均在马上,居高临下,对付听风者一个马下之人,似乎有点志在必得。

听风者冷冷一笑,无一丝惧色,手中的千鸟挥舞,盘旋如风,如同飞舞的烈刃,化作万千刀光,向着三将飞去。

“好厉害!“旁观在外的魏徵等也看的吃惊。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一段时间不见,听风者的刀法竟然变得如此霸道凌厉,一人对战三位顶级高手,居然瞬间就处于上风。

“我以为这货只是个鸡鸣狗盗之辈,没想到这么厉害啊!”沧海手握画戟,连声赞叹。

“啊!”一声惨叫,大埋小埋二将一齐落马。小麦不敢恋战,慌乱中卷起一阵雾霾,将二人一手一个,回马救回城中,闭门不出。

这边沧海却发愁了,敌人不肯出来,却如何是好?只好暂时收兵,以待良机。

这种情况下,就算诸葛亮在此,也是一筹莫展吧。

一直观察战场的魏徵微微一笑:“我有一条毒计,今夜就可以破城。”

“啊?”沧海不解:“城中十万山越兵,又不出来,我们如何攻得?”

“他若不来,我们进去就好了。“魏徵哈哈大笑:“但是此计要成功,需要一位武勇盖世的英雄。”他回头目视听风者。

“让我去吧!”听风者擦擦脸上他人的血,面无表情的说。

山越军败回城中。通世大王大发雷霆:“我的三员虎将居然战败?岂有此理?”

正发怒间,哨探来报,有三千黑衣武士,在后山勘探山越地形。

“都给我抓回来!”通世大王生气的说:“区区三千人,敢来看我后庭。来碧瑶宫主,再来一曲,《胡不归》,好听啊!”

万象城上,山上三万山越铁骑,山下三万山越战士,抓获三千哨探,自然是易如反掌,不消多少时候,就把三千人抓到城中,临时扎起营盘当作大牢,对其严加看管。

夜更深了,酒宴散去,通世大王回到洞中,搂着碧瑶宫主甜甜入梦。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觉得浑身燥热,爬起身来却见洞外火光闪烁,马蹄声骤响。探马飞报:“大王不好,那三千俘虏竟然全部越狱。身手非常了得,原来都是敌军精锐!”

“啊?”通世大王大惊失色:“我不是有六万大军吗?”

“大王你看!”通世大王爬出洞来,顺着将校的手指看着山下。

一员武者,不知是人是鬼,脸色狰狞,动作凌厉,急如迅雷一般,在军中穿梭。见他挥舞利刃,所到之处血光飞溅,望风披靡。他身后的三千精锐,宛如与他浑然一体一般,在数万大军中冲杀,如入无人之地。原来这些人假意被俘,竟然意在此处。

那员武者,就是奉魏徵密令,带着三千精锐假扮成哨探潜入城中的听风者。

按常理说,即便有三千精锐,也不可能是三万山越大军的敌手。然而眼前的场景,却远超想象,恐怖之处宛如地狱。

听风者的脸,被火光映得通红,狰狞的目光如凌厉的寒风,手中的千鸟长刀,如同饮血的恶魔,无人可挡。他的三千士兵,如同地狱使者,席卷万军之中,纵横如入无人之地,所到之处,如血铺路。

“逆我者,虽神佛,我必杀之!”听风者怒吼着横刀冲撞,所到之处,血肉模糊。他的动作没有一丝犹豫和踌躇,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肆意吞噬着山越将士的性命。

“太可怕了!这并非人类,这是妖孽啊!天要亡我啊!”通世大王回头看着自己一手建起的城堡,此时竟然到处是火光,到处是血光,到处是杀伐之光,之下充满了畏惧,挥了挥手:“传令,投降吧!”

天还没有亮,城上开始遍布白旗。山越将士陆续开始归队,却许久不见大埋和小埋夫妇回来,原来他二人不甘心失败,率领残部流亡渡海,不知所终。

呆呆的小麦不忍抛弃万千将士,领着通世大王和陆续集合归队的士兵一起,向听风者下跪投降。

难攻不落的山越万象城,就这么轻松的被征服了。

“先主孙伯符时代起一直没能攻破的城堡,居然在一夜之间!”沧海仰天长叹,深感不可思议:”此战之功,当归魏徵之妙计,听风者之勇悍。魏徵不愧天下第一智者!谁,快快赶往交州,将此捷第一时间报告知吴王!”

“我去吧!”听风者甚至不待沧海允准,无暇寒暄,一个箭步飞跃而起,向着交州方向。

之前西蜀受挫,听风者一度颓废度日,近日海战也未能参加,大概他想不浪费一点时间,抓住每个出场立功的机会吧。再者,前日吴王密托,等山越事毕,他还要赶回武昌陆逊身边呢。

“我可是东吴第一人物哦!牛仔很忙哦!”飞奔中的听风者露出久违的笑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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