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芳菲已尽。李应愁回到越州城也一月有余了,到了赶赴岭南上任的时候。这越州城中,该赏的花都已见过,该会的人也尽已拜访。大多数的时间,也不过是留在府中,与双亲喝茶闲聊。
毕竟,这样的日子,今后很难再有。若是日后南疆失守,李应愁也得披挂上阵,从此少年成英杰。
“想不到一个月下来,境界竟然有所松动。”李应愁苦叹一声,难怪那老道一定要自己徒步两万里。一紧一驰,相得益彰,才是修炼的最佳途径。自己修炼的进展神速,三年光阴,已到今日这番田地。
……
刚回来的时候,城门外的柳树才萌发新芽,如今却已长成片片细柳,绿意盎然。这一个月,说长不长,说短可也不短。一个月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李应愁跃马城门外,准备赶往十几万里外的岭南牢州上任。
意气风发少年时,李应愁选择独自上路。燕霁一直坚持让李应愁多带两个人手,路上好有个照应。可他思来想去,也只有管家余成合他心意。
管家余成看着李应愁长大,也让李应愁对他有了些感情。但余成不曾修炼,今年已满七十,头花花白的管家哪能经历路途奔波。说句不好听的,他也是半截身子入土之人,让他在越州安享余生总比客死他岭南好。
“应愁,此番前往岭南,你要保护好身子。听说岭南瘴气弥漫,不大适合人居住。”燕霁与李良前来送别,这一次可不知道要多少个三年才能回来。况且岭南那种地方,也多是朝廷贬谪官员所辖。
“娘亲,孩儿此番定要建功立业,为国报忠!”回首望去,越州城的父老乡亲挤满了城门外。不少人的手中携带了些物品,前来送别李家公子。土鸡蛋、大葱、大蒜这些乡亲带来的东西让李应愁啼笑皆非。
但是百姓的表情却让李应愁有些奇怪,他看得出来百姓眼中充满了激动,可是在李应愁面前却不敢表露出来。
但百姓的心里却乐开了花,这黄鼠狼终于要走了。这才一个月啊,城中花月场所被李应愁翻了个底朝天。而且老百姓家中啊,总是隔三岔五地少了些什么东西。
李应愁还看到了站在母亲旁边,神情有些木讷的李良。李应愁转念一想,翻身下马,径直来到父亲的面前。给了李良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么帅气的老爹,多看两眼也不厌倦。
“老爹,我一定会想你的。”李应愁轻轻呢喃道,声音只有李良能够听到。谁知道南疆战事何时爆发,若是自己马革裹尸还,家中的老父老母怕是会伤心欲绝。
李良眼圈一红,不善表达情绪的他也紧紧抱住李应愁。他不敢说话,怕自己说话的时候会哽咽,这样一点儿也不刺史。
“照顾好我娘。”李应愁看了一眼燕霁,李良似再也忍不住。眼中的泪珠滚烫,将要沿着脸颊流下。
“今天的风沙好大……”李良揉揉眼睛,幸好没有哭成个泪人。燕霁倒也没有刻意忍住,用丝绢手帕轻拭泪水。
李应愁于心不忍,后退几步,当即跪了下来。磕了三个响头之后,直接跃马离开,离别最是不擅长。再停留几刻,李应愁怕自己不愿再离去。
这一天阳光恰好,温暖的细风中夹带了些许寒意。李应愁骑着白马,消失在越州父老乡亲的视线中。直至奔出了十里开外,李应愁回首越州城,也只看到一个黑点罢了。越州城,是李应愁心中最柔软的一块地方。那里,有最为挂念他的双亲,还有深爱着李应愁的子民。
“走了,老爹所言不假,今儿个风沙真大……”李应愁揉揉眼睛,不让泪水影响自己的视线。
“此一去,山高水路远,少年卫疆时。君一去,莫须顾,有朋即是乡。山绵绵,路弯弯,辞去越州何时归……”李应愁的声音传满山林,惊走了不少虫鱼鸟兽。白马蹄儿飞奔,翩翩少年黑发乱舞,一路向南而奔。
李应愁的坐骑小白马,是他十岁时候外公从长安带给自己的礼物。当时的李应愁欢喜得不得了,骏马配良人,也成了越州城的一道风景。
小白不止看上去俊俏,比起传说中那些汗血宝马,也不遑多让。日行万里,可谓是马中良将。这么说来,十几万里的上任路,一个月倒也绰绰有余。
这一路上,见不到李应愁想象中的貌美女子,遇上的全是各个山头的强盗流寇。皇权之下,草寇竟然流行于世。这样的盛世背后,暗流涌动,好似只要一根导火线,就能引爆整个帝国,乃至神州世界。
草寇也不过乌合之众,有几分真材实料的皆已在军中驰骋沙场,哪能沦落至此。李应愁遇上这些人,也不多说,只一剑挑落群寇而已。
本该一个月到达的牢州,花了整整一个半月才能抵达。不过这一路上,李应愁和他的剑却是为民除害,沿路的老百姓皆记住了青衫铁剑的李应愁。
赶路不知时节,直至来到牢州城外才发觉已入初夏,蝉鸣不断。牢州是岭南道上的一个小州郡,管辖四县而已。只不过此地身处大夏边疆,往下就是南海之地,与安南都护府相距无几。除却都护府之外,若是爆发战争,牢州首当其冲。
“让我担任牢州刺史,外公可真是煞费苦心了。”李应愁环顾牢州城外,这里的柳树正是茂盛的季节。犹记得离开越州之时,正是柳絮纷飞的时节。满城的柳絮,路上的行人一步小心吸入鼻中,定要打个大大的喷嚏。
“不知不觉,都已经夏天了啊。”李应愁心中还在想念着越州,正要驰马进城,去看看自己的刺史府邸。
“停下,牢州城内,不许骑马,皆徒步而行。”城门侍卫操着一口浓浓的岭南口音说道,不让李应愁骑马进城。这是牢州城千百年来的规矩,除非天子亲王驾到,不然城中的规矩可不会破。
李应愁点点头,初来此地,不与民同行怎知民之辛苦。
“多谢这位大哥提醒,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这些就当是几位大哥的酒钱。”李应愁掏出几块碎银,分给每一个侍卫。
那些个侍卫打量了一下李应愁,想了想说道:“小兄弟,我听你口音像是江南人氏,身着光亮,应是大世家门阀中的公子。在城中,可不要随意显露自己的钱财。这城中,可不安全……”
李应愁皱皱眉头,对几个侍卫抱抱拳后,牵着小白进城。他不问,是因为城中侍卫都不敢多说,何必将麻烦惹到其他人身上。
甫一进城,李应愁就被城中的景象吓到了。牢州城,好歹是一个军事重郡,可这坑坑洼洼的黄泥路是怎么一回事?六月的岭南,除了酷热之外还有阵阵雷雨。这样的城中路段,怎么能够行人?
道路两旁的小贩,这么一天下来,身上总可以粘上几斤黄泥。尽管李应愁如何小心行走,白靴还是沾上了点点黄斑。靠近城中心的地方还好,路上铺有些许小石块,不至于坑坑洼洼令人心惊。
估摸着时辰,也该到了午饭的时间。李应愁找了一家看上还不错的酒家,绑好小白之后,准备先填一下肚子。至于何时进入刺史府邸,李应愁心中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悦来酒家可以说是全牢州最好的酒家,可纵然如此,酒家里的可人还是稀少。李应愁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将包袱放在桌子上,喊了一声:“小二,上酒。”
“好嘞。”小二一看李应愁的光鲜衣衫,开心地回应道。大半天的才来这么几个客人,闲得都在桌子上打瞌睡了。现在来了一个有钱的可人,哪能不高兴。
“这位客人,您需要什么酒?”小二一脸憨笑,用肩上的白布用力地擦拭着李应愁的桌子。
“给我上最好的酒。”李应愁将银子往桌上一放,除了一两白银之外还有几块碎银。这些碎银,抵得上小二一个月的工钱。
“客官您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