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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见大篇(1)

冯梦龙在《智囊》一书开篇说道:“智无常局,以恰肖其局者为上。故愚夫或现其一得,而晓人反失诸千虑。何则?上智无心而合,非千虑所臻也。人取小,我取大;人视近,我视远;人动而愈纷,我静而自正;人束手无策,我游刃有余。夫是故难事遇之而皆易,巨事遇之而皆细。其斡旋入于无声臭之微,而其举动,出人意想思索之外。或先忤而后合,或似逆而实顺。方其闲闲,豪杰所疑;迄乎断断,圣人不易。呜呼!智若此,岂非上哉。上智不可学,意者法上而得中乎。抑语云:下下人,有上上智。庶几有触而现焉。余条列其概,稍分四则,曰:《见大》,曰:《远犹》,曰:《通简》,曰:《迎刃》,而统名之曰:《上智》。”

把这段文字翻译过来就是:智慧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能正好适合当时的局势则是最高明的。因此那些愚昧之人有时在某件事上也能有高明的见解,相反,那些通情达理之人则失误于精思百虑之中,道理何在?这是因为具有高明智慧之人虽然没有用心去思考什么,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合乎事物发展规律,这非千思百虑所能达到的。别人从小处着手,我从大处着手;别人只看到眼前,我则看到未来;别人愈是忙于做事,事情则愈乱,我则泰然处之,事情当然顺理成章;别人遇到棘手的事便顾虑重重,不敢放手去做,我则信手拈来,轻易而解。正是因为这样,我的困难之事便化为容易之事了,庞大复杂之事都化为一个个细小的事情了,我在无声无息中运用智慧,我的所作所为当然都在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有些事在刚开始时好像不顺从,发展到后来却合乎自然规律。有些在表面看来相反,实则是顺应其规律的。在我悠闲自得之际,豪杰们都用疑虑的眼光审视我;在我对某件事做出断然决定的时候,即便是圣贤之人也无法改变它。唉,这就是我的智慧,难道不是高明上等的智慧吗?高明的智慧是学不来的,即便是乐意学者也只能取法于上等智慧而得到中等的才干。抑或像古人所说的:“下等愚昧之人,往往具有上等高明的智慧。”或许他们遇到一个很好的机会,其才智便会受到触发而表现出来。我把这些智慧分条排列出来,举其概要,条分缕析,归为四类,叫《见大》、《远犹》、《通简》、《迎刃》,并把它们统一命名为《上智》。

历史上的故事总是能给我们很多的启迪,把很多这种故事加以编排和综合,就是一种完整的智慧。故事总是于小处见大,只要我们能够认真地思考和揣摩,我们总是能够抓住智慧的影子,把他们印在我们自己的心中。

《智囊》一定会对我们有所启迪。

冯梦龙在《智囊》一书第一卷中把《见大》篇说得非常的透彻:“一操一纵,度越意表。寻常所惊,豪杰所了。”

翻译过来就是:“办大事的人,随着自己的意向来把持支配,往往超出常人的意料之外。一般人感到惊奇不已的事,而俊杰之士却能心领神会。”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要想做成一番大的事业,要有一定的毅力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远见和方法。在《智囊》中“使马圉”的故事充分地论证了这个观点。

孔子在周游列国的时候,有一次,他的马跑到了一位农民的地里,吃了这位农民的庄稼,这位农民十分生气,于是就扣下了他的马。学生子贡就代老师去要马,子贡说了好多低声下气求人的话,但仍未能索回老师的马。孔子看后便说:“用别人不愿听的话去说服别人,就像用祭品去供奉野兽,以《九韶》的美妙乐曲去打动飞鸟,那是不会有什么作用的!”于是孔子就找了一个养马的人前往。养马人对农民说:“你不在东海耕种,我也不在西海旅游,今此相遇,我的马能不伤害你的庄稼吗?”农民听后不但不生气,反而很高兴地把马还给了孔子。

人们都喜欢与自己脾性相近的人接近。在山野村人面前大谈诗书之理,这正是腐儒误国误民的根源所在。养马之人的话听起来是很合情合理,说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假若改换子贡去说,那位农民照旧不肯还马。为什么呢?儒生与农民气质不同,外貌不同,他们的精神自然相差很远。孔子起先怎么不派养马人去,而是让子贡前往?因为孔子知道,假若先派养马人去,没有对比,子贡心中自然不会服气。只有子贡被顶撞之后,养马人的妙用才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来。圣人能通晓人情,从而使每个人的长处全部发挥出来。而后来人却以各种法令束缚人,以资格大小限制人,还指望每个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精通,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在《见大》篇中,有很多智慧故事,下面我们来分别介绍。

(第一节)“小人”智慧

少正卯与孔子同时。孔子之门人三盈三虚。孔子为大司寇,戮之于两观之下,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夫子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此,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诛也。”

小人无过人之才,则不足以乱国。然使小人有才,而肯受君子之驾驭,则又未尝无济于国,而君子亦必不概摈之矣。少正卯能煽惑孔门之弟子,直欲掩孔子而上之,可与同朝共事乎?孔子下狠手,不但为一时辩言乱政故,盖为后世以学术杀人者立防。

华士虚名而无用,少正卯似有大用而实不可用。壬人金士,凡明主能诛之;闻人高士,非大圣人不知其当诛也。唐萧瑶好奉佛,太宗令出家。玄宗开元六年,河南参军郑铣、朱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敕日:“观其文理,乃崇道教,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罢官度为道士。此等作用亦与圣人暗合。如使佞佛者尽令出家,谄道者即为道士,则士大夫攻乎异端者息矣。

少正卯之被杀正是说明了小人之才其能量是巨大的,但是少正卯正好碰上了一个与之同时的孔子,不想孔子却有过人之才。一代小人没有完全发挥出其“才智”来,就被诛杀了,算上来总让人觉得有点心不甘,历史是总会让人有点想法的。

在历史上,以小人而名的人不胜枚举,小人之所以能够以小人之身而立足于历史,不可否认,他是有才的。冯梦龙说得非常之好,小人无过人之才,则不足以乱国。有时,并非有什么过人之才,有中上之才,足矣。

曾经有一个人,为了去见蔡襄(字君谟),就伪造了一封韩魏公韩琦的信,蔡襄见了这封信,虽然心中有点怀疑,可见此人士气豪爽,遂给他3000钱,并写了封回信,派4名兵卒送走他,还带了不少果品给韩魏公。那人到了京城后,拜韩魏公谢罪。过了一会儿,韩魏公才慢慢说:“君谟权力不大,恐怕难为您办事。夏太尉在长安,您可以去见见他。”并当即给他写了介绍信。看到老师这样做,韩魏公的弟子感到很不理解,认为能原谅他就不错了,没有必要再给他写介绍信。韩魏公说:“他能假造我书,且又感动了君谟先生,可见其才智不同凡响。”后来那人来到关中,夏太尉果然给他安排了一个官职。由此也可以看出,夏太尉的权利在当时是很大的。

宋朝著名的文学家苏东坡,曾经出任过杭州知府。在他上任不久,都商税务就押解来一名偷税者,是南剑州的乡试合格举人吴味道。此人带着两个巨大的包袱且冠以东坡名衔,送到京城苏侍郎(东坡)的住宅。东坡问他包袱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吴味道胆怯地皱着眉头说:“小生今秋承蒙乡试推荐,乡亲们筹集了百千贯钱资助我去参加省试,于是我就买了建阳纱二百卷。因为考虑到一路之上所经过的很多地方都要抽税,到了京都后就剩下一半了。小生认为当今天下最有声望且喜奖掖后学的,只有您翰林学士大人苏侍郎了。即使我的破绽被识破,您也能同情宽恕的,于是我就借先生您的名衔,封好包裹来到这里,不曾想先生您已在此上任,我实在是罪过难逃啊。”听了吴味道的一番话,苏东坡并没有责备他,而是笑呵呵地叫掌管笺吏的人去掉包上的封皮,贴上他亲笔题写的新封皮,送交东京竹竿巷。并且给弟弟苏辙写了一封信,交给吴味道,说:“您现在就是上天也无妨碍了。”第二年,吴味道考中了进士,亲自来拜访苏东坡。吴味道可谓小人之痞,但其才是不能不让人佩服的。“小人之才”在某些情况下的确可以称之为大才。

宋朝的奸臣秦桧可以说是一个十足的小人,但他却是正宗的状元出身,是千中选一的人才。虽然秦桧一生做了不少的坏事,但在历史记载中,有很多故事却体现出了秦桧的才能。

在秦桧当权的时候,曾经有个读书人假借他的名字,写了一封信去拜见扬州太守。太守发现此信是假的后,便扣下书信并将那个盗名之人押送到秦桧那里。秦桧见了那人后,不但没有处罚他的假名之罪,反而当即给了他一个官当。有人问秦桧这是什么原因,秦桧说:“此人有胆量敢借我的名义写信,必不是一般人,若不用官职束缚他,他就会向北跑到胡人那里、向南跑到越人那里,给我们造成威胁。”在西夏侵犯宋朝之际,有姓张、姓李的二位青年想为宋朝当权的韩琦、范仲淹出谋划策,却又不好意思毛遂自荐,于是就在石碑上刻了一首诗,让人拖着从韩琦、范仲淹二位大人面前经过,故意让他们看到。韩琦、范仲淹二人心中怀疑,也就没启用他们,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此二人便投奔西夏,化名为张元、李昊,到处题诗。西夏国主元昊对此很是奇怪,随后召见二人,并与他们谈话,听了他们的一番见解,元昊非常高兴,便封张、李二人为谋士,后来这两个人成为宋朝最大的祸患。我们不得不承认,奸臣秦桧的举措,远胜于忠臣韩琦和范仲淹,这就是说,即便是次而又次的人,在某些方面也会有很高明的智谋。

秦桧的才智如果用到正道上,那将是大宋的幸运,但很可惜,他大都用在了诬陷同僚上,被他陷害的大臣有很多。而他也的确对得起他的“大才”,数千年后,人们还是会记得他。只不过是其才不正,不是名垂千古,而是遗臭万年。

这里我们来详细地介绍一下秦桧的简史,以便对他有更多的认识。秦桧字会之,江宁人,南宋劣迹昭著的投降派代表。宋徽宗政和五年考中状元,补密州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后来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卖身投靠金太宗之弟挞懒。女真贵族将他放纵南归后,他又被任为礼部尚书,做过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被宋高宗赵构宠信。他杀害了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贬逐忠臣良将,力主和议,坚持投降,实行向金称臣纳币的政策,成为历史上有名的奸相代表人物。

秦桧出生的家庭还算富裕,他家是当时的一个中小地主。他的父亲做过静江府古县令,这在宋朝统治阶级中只算得上一个小官。秦桧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快速地飞黄腾达,因此他曾经做过乡村教师。但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天天不停地发牢骚,说“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要求不高,只要有几百亩好田,不再当“童子师”、“孩子王”,不再靠束脩自给,也就可以了。但当他考中进士以后,他开始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也不仅仅就满足于几亩薄田了。

靖康元年的时候,金兵攻打宋朝的汴京,要求宋徽宗割让三镇:太原,中山、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提出了较为重要的四条意见。一是金人贪得无厌,要割地只能给燕山一路;二是金人狡诈,要加强守备,不可松懈;三是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正确意见写进盟书中;四是把金朝代表安置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朝门上殿堂。于是南宋派秦桧和程璃作为割地代表同金人进行谈判。秦桧在谈判中因为能够坚持上述意见,从国家的利益出发,受到皇帝赏识,于是又升为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后来,金统治者“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朝中百官议论纷纷,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让那三镇土地,但秦桧等三十六人认为除了燕山一路,别的地方坚决不能割让。

公元1127年四月,宋徽宗、钦宗二帝被金军俘获,大宋面临无君的境地,女真贵族要宋朝遗臣推立张邦昌为傀儡,秦桧坚决反对这件事。他认为张邦昌过去附会有权势者,干的是有损国家利益的事。而大宋江山倾危,人民苦不堪言,这虽然说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但他是推卸不掉责任的。对此,人民群众非常痛恨他,就像痛恨仇敌似的。如果给他地盘,又让他统治百姓,那么,各地的英雄豪杰一定会联合起来鞭责讨伐,张邦昌最后不但成不了大金的重臣,反而可能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如果一定非立张邦昌为帝,则“则京师之民可服,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天下之宗子不可灭”。从秦桧提出对金的意见、割地问题上的主张以及反对立张邦昌为帝的这些情况来看,当时的秦桧还没有卖国投敌的迹象。此时,秦桧已经做到了御史中丞,手中拥有较大的权势。

靖康二年的时候,金人将秦桧俘去,原因是他反对立张邦昌为帝,同被掳去的还有他的妻子王氏及侍从等人。这时宋徽宗得知康王赵构即位,就写了封书信给金帅粘罕,与约和议,叫秦桧将和议书修改加工润色。秦桧还以厚礼贿赂粘罕,金太宗把秦桧送给他弟弟挞懒任用。从此,秦桧开始追随挞懒,事事讨好他,慢慢地成了粘罕的亲信。

建炎四年的时候,金将挞懒同秦桧一道,带兵进攻淮北的重镇山阳。为什么要让秦桧同行呢?因为挞懒认为,只有诱以和议,内外勾结,才能将南宋灭亡。这个“内”,只有秦桧可用。而秦桧卖身投靠女真贵族的面目,在南宋朝野还没彻底暴露出来,所以金统治者认为秦桧是最合适的人选。为此,秦桧南行前与妻子王氏密商计议,作了一番戏剧性的表演,以便让王氏也同自己一道回宋朝。于是王氏就故意大喊大叫说:“家父把我嫁给你,当时有资财二十万贯,要你我同甘苦。现在大金国信用你,你就把我丢在路上。”争吵不休。挞懒妻子一车婆听到了,就把王氏请到家里问是怎么回事。王氏全告诉了她。这一车婆又说给挞懒,于是挞懒也叫王氏以及侍从同秦桧南行。山阳城被攻陷后,金兵纷纷入城。秦桧等则登船而去,船行到附近的涟水时,被南宋水寨统领丁祀的巡逻兵抓住,要杀他。秦桧说:“我是御史中丞秦桧。这里有没有秀才,如果有应该知道我的姓名。”这时正好有个卖酒的王秀才,虽然从不认识秦桧,但却装作认得秦桧的样子,一见就作个大揖说:“中丞劳苦,回来不容易啊!”大家认为王秀才既然认识秦桧,就不杀他了,再加上他是中丞,就很周到地招待他,后来还把他们这一行人送到了都城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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