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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青春风铃(1)

我以为你喜欢我

金鳞/文

心理课上的小纸条

我们心理专业在学校里很热门,教授讲课也风趣,经常有别系的学生来蹭课,所以,在我们教室里看到陌生的脸并不会让人感到惊讶。

那天上的是《变态心理学》,教授正在上面侃童年遭遇对成年后心理的影响,前边梳马尾的女孩扭过头悄悄递了张纸条给我。一看上面的内容,我的心就开始怦怦直跳。我们宿舍老大坐在我后面,正好看到这一幕,用钢笔在后面捅我的背,小声喊:“嘿,小子,交了桃花运了!”我窃窃地笑。纸条上写:“我喜欢你!”

那天我没有任何响应,不是不想接受,而是还没想出合适的语言来答复,下课了。这件事,被我们宿舍的那帮小子笑了足足一个月。

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那张纸条。

图书馆里的座位

一个星期后,我去图书馆查数据,抱了一摞书找地方看,时值考试前夕,座位爆满。正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女孩放下手机,扭头对我说:“坐这里吧。”

我的脸顿时羞红,这个就是上课给我递纸条的马尾女孩。我心慌意乱地坐下,嘴里小声说:“谢谢谢谢!”

她嫣然一笑:“不用谢!就是给你占的!”

天呀,现在的女孩都这么开放这么大胆吗?再说,她怎么知道我要来图书馆呢?或者,她因为爱慕我,天天来这里占座,终于等到我来的这一天?

我的小心脏又不规则地跳动起来。整整一个小时,我眼睛盯著书,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她倒是镇定自若,翻书,做笔记,好像旁若无人的样子。看到她收拾书,我也赶紧跟了过去。这次不能再失去机会了!女孩叫郝思思。

唯一的掌声

校园歌手大赛,我们班没人报名,身为组织委员的老大在宿舍放出话去:“谁有胆子去参加,我就请他吃饭!决不食言!”我起哄:“老大准赖账!”老大斜着眼瞄了我一下,说:“如果你小子敢参加,我就请你吃10顿!”宿舍里一片口哨声!

就这样被抬到台上,虽然五音不全,但是为了那10顿大餐,我豁出去了!

我拿着麦克风,吼开大嗓门的时候,明显听到了下面的笑声。男子汉大丈夫,一不做二不休,更是肆无忌惮了!死活就这一次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掌声,全场唯一的掌声!一个女孩扎着高高的马尾,一边笑得捧腹,一边使劲鼓掌!

我唱得更起劲了!我认出来了,那个鼓掌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马尾女孩——郝思思!

不知道大家被我不怕死的精神感动了,还是被郝思思带动起来了,歌曲结束时,全场掌声雷动!

我下场的时候,等在后台的宿舍那帮小子们都笑翻了。老大一边前仰后合一边指着我的裤子说:“拉链……拉……链!”我低头一看,差点晕倒!

老天爷,希望郝思思倾慕于我的演唱而没有看到我的“漏洞”。

完全对名次没有寄予希望,所以下台就让老大请吃饭。其他哥们儿也都起哄,我们这帮人浩浩荡荡地奔饭馆而去。

秋游遇险

班里组织秋游,宣布因为是大四最后一次秋游,可以带“家属”亮相!

我屁颠屁颠地去找郝思思,她问:“你们班都去?”

我说:“啊!都去!”

她又问:“老大也去?我的意思是,你们宿舍的也都去?”

“都去!”我肯定地说。

“好啊,好啊!”她雀跃着答应了!

这次队伍很庞大,连老大远在外地的女朋友都被召回来了,看老大那鞍前马后的样子我就想笑。平时总是做出一副恋爱高手的样子,最后不还得被拿下?

原来爱上了以后,谁都不会再高姿态。就像现在我对郝思思一样。

可是,她好像兴致不高,无论我怎样使出浑身解数来逗她,她都是浅浅一笑。

午餐后,她到处张望着,好像在寻找什么。我问她咋了,她脸红了,冲我闪了闪眼睫毛,我立刻明白什么意思了,说:“我帮你看着,你去吧!”

她往树荫深处走,走远一点,再走远一点!

突然一声尖叫,我一个箭步蹿过去,一把拉住了歪着身子要掉下去的她。因为没有把握好重心,两个人开始一起往山坡下滚去,一路上,有无数的小荆棘还有凸出的小石头。我几乎不假思索地把她抱在怀里,用胳膊护住她的头。我们被一块大石头挡住停了下来,那下撞击几乎要了我的老命,我闷哼了一声,却脱口而出:“你没事吧?”

她爬起来,用袖子擦我到处都不停渗血的伤口,嘴里一个劲儿地喊着:“你真傻,你真傻,你真傻!”

我从兜里掏出唯一的一个创可贴拍在她的手臂上,她愣住了,眼里有光闪啊闪,又说:“你真傻!”

我蒙了。

让人心碎的真相

头顶上一片混乱。

老大的声音在上面响起:“你们没事吧!还有活着的没?”

我喊道:“死不了!你那10顿饭还没吃完呢!”

郝思思脸上还挂着泪珠,听我说这个,扑哧一下就乐了。看她的笑脸,就像山上的小野花一样,格外俊俏,我不禁呆了。

她脸又红了,问我:“傻子,看什么?”

我呆呆地说:“看喜欢我我也喜欢的人!”

老大不合时宜地在上面喊:“你们在下面多浪漫一会儿,我们上面没有现成的绳子,容我们想想办法!”

郝思思又瞪着她的大眼睛看着我,问:“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我从贴身的衬衣兜里掏出那张纸条:“从你给我写这张纸条时!”

她很诧异,低下头,好半天,说:“那纸条不是写给你的!你没看见背面的字吗?”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翻过纸条背面,终于找到一行蝇头小楷:“传给你身后的男生,谢谢!”

我清楚地记得,我身后,那天坐的是老大。

我喃喃地问:“那你那天在图书馆给我占座,还有歌手大赛时给我鼓掌,还有答应我来秋游……”

郝思思小声说:“对不起,图书馆占座是你误会了,其实是给我同学占的,你在那里站着时,我刚好接到同学的短信说不来了,就顺便让给了你。至于那天歌手大赛,是因为……”

说到这里,她脸上竟然浮现出笑意,但她使劲憋着。

我的脸红了,原来,她早就发现了我的秘密,这个调皮的丫头鼓掌不过是为了起哄。

我听见胸腔内部劈劈啪啪东西碎裂的声音。

希望这次不是误会

回来那天晚上,我喝大了。

摇摇晃晃走在路上,秋风微凉,吹在脸上,有丝丝凉意。走到草坪处,没有躲开,喷水器喷了我一脸清水,我死死地闭上眼睛,两行热泪伴着凉水流下来。

郝思思从后面追上我,把我拽到一边,踉踉跄跄地,我们俩一起摔到地上。但她却还有心思开玩笑:“虽然现在是晚上,你也不用在大庭广众之下洗澡吧?”

我发现,这丫头越来越配我了。可是……

我定定地看着她,说:“我想哭!”

她蹲在我面前,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擦我脸上的水,一边还调侃我:“你不会真的哭了吧?我怎么看水都不是从你眼睛里出来的。哈哈哈!”

我却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把她揽进一身酒气的怀里,我打了个酒嗝,缓缓地在她耳边说:“思思,我本来一直以为你喜欢我……”

好半天,她没动,我以为时间就这样停止了。

然后,我听见她叹了口气,缓缓地在我耳边说:“我本来一直以为我不喜欢你……”

她停住不说,我的心却再次飞扬上天空!

佛祖啊,这次不会又是我的错觉吧?

其实是我

叶萱/文

他说:你爱过一个人,即使不联系,也依然会记得他。

从一开始就叫他“小男孩”。唤得声声的亲切,是那种雀跃的、快乐的音调:哎,小男孩!

我这样叫着,恣意而优越。那时候才刚刚高一,记住他是因为那年的班会,我是团支部书记,奉班主任之命在班会上大肆渲染友谊相对爱情而言的纯洁与高尚。

我说:我们更向往男女生之间纯洁的友谊,在若干年后,依然成为我们无法忘记的那种刻骨铭心。

话音未落,他从我面前的座位上站起,一字字清晰地咬着对我说:你说得不对!

他认真地看着讲台上的我,腰杆挺得很直。他说男女间永远没有真正的友谊。真正刻骨铭心的永远不是友谊,因为这个位置要让给爱情。

我说我也有很多的男生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爱或者喜欢,只有友谊。他微微地笑了。他翘一翘嘴角,在四月的阳光里竟是一种朝气逼人的感觉,他说的话我以后一直记得。他说:那你以后一定会淡忘他们。以后你会上大学,会工作,会有自己的家庭,你不和他们联系了,渐渐地也就忘了。可是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即使不联系了,你也依然会记得他。

那句话掷地有声,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砸出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我尴尬地站在讲台上,却也在心里为他鼓掌。

就这样记住了他,他生于1981年12月9日,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

我从那以后和他走得很近,尤其喜欢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大呼小叫:哎,小男孩!他不答应,即使坐在我前排也连头都不回一下。但是他会把一块橡皮递过来——他永远都知道我需要什么,在没有语言的时候,他感应得到。

他会在食堂里替我抢一份辣椒鸡,挤得满头是汗。他不准我用一次性的筷子以及一次性快餐盒,说“不准”两个字的时候他的脸上是那种单纯的固执。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很在乎“环保”,但是我在乎这个小男孩。

成熟的我,不会找一个小男孩做恋人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科。我去了文科,他依然学理。

1999年的夏天,我很顺利地考上艺术学院。他更加顺利,考到北京医科大,现在该叫北京大学医学院的那个地方。

我们离得不算远,火车四个半小时的车程。

大学里我依然在和高中时的那些哥们儿通信,大一上学期的时候最为热火朝天,可是后来信渐渐少了,因为哥们儿都有了女朋友,爱情终于高居友谊之上。渐渐地我们不再联系,到大三的时候很多昔日的朋友变得疏远,甚至有时候会一下子想不起他们的名字。这让我想起高一那年,小男孩说过的话。

他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在我的脑子里,我是要找一个比我成熟的人做男朋友的,他要比我大至少两岁,要疼我像疼自己的小妹,要成熟稳健,而不是小男孩那样单纯。

我那时以为自己很成熟,成熟的我是不会找一个小男孩做男朋友的。

留在昆明湖上的那种悸动与震荡

于是,大二的秋天,我电话通知他,我有了男朋友。

他良久没有说话,只是后来他说:祝福你。

那段日子,我是很幸福的,因为那是我的初恋——虽然半年以后,我们就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没有,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没有安全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虽然他比我高17厘米。

之后我用了五个月的时间疗伤,到再开学的时候我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三老生,九月,我旷课三天去了北京,我突然很想去看看我的小男孩。

所以,在北京站,我站在他身边,看他给我拎着包,恍觉,这就是情侣了吧?

后来在他的校园里逛,他说带我去参观人体解剖室,可是刚走了一半,我就放弃了。我惊慌地问他:等你当了医生,会不会变得冷血?他笑了,摸摸我的脑袋,很轻松的样子。

他安排我住在女生寝室里,那些女孩子都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七嘴八舌地告诉我他有多好。说他是多么地稳重,多么地成熟,多么不像一个1981年出生的人。说他是学生会主席,工作多么出色,学习多么好,平日里多么细心,等等。

而这些,都是我从未注意,他也从未说起的。

周末他陪我去逛颐和园,在昆明湖上划船。这个时候空气中飘来了细细的雨丝,湖面上变得朦胧,渐渐看不清楚远处的桥。那是属恋人的天气,是当男孩子给女孩子递过去一件衣裳的时候,他靠近她,拥抱她,吻她的味道。

而这些,成为归程的火车上我始终无法忘记的情景。

无法忘记小男孩紧紧拥抱我的感觉,这让我几乎要窒息。我闭上眼睛,感受那种被需要的感觉是多么地好。也是这种感觉告诉我我在他心里是多么地重要。我感受到他呼出的热气,从耳朵到脸颊到唇。感受到他同样很快的心跳,有力地撞击我冰壳一样的偏见。

那是已经很久没有过的感觉了,或许也可以说这种感觉我从未有过。即便是我在恋爱的时候也没有感受到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的震撼。那是一种依赖,也是一种无坚不摧的答案。

很久以后,我才对自己承认,那个时候,我是爱他的

可是在那个时候,我不承认这种答案。也根本不肯去想:为什么,在我最孤独、最需要依靠的时候,我最想见的,是被我称做“小男孩”的那个人?

后来才知道,那个时候,我根本就是在逃避我自己。

只记得,从那以后,他所有的电话我都不接,所有的信都未拆封就退回,所有的关于他的物品被封存。我以为,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是偶然,是一时的冲动。只要愿意,就可以遗忘。

至于为什么要遗忘呢,我想,那是因为,他是我的小男孩,始终是我的小男孩。

直到12月,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有人跑到我寝室里,很大声地告诉我:叶萱,楼下有人找。透过玻璃,我看见他站在楼下的雪里。

从早晨到黄昏,他都站在那里,偶尔抖一抖身上的雪,抬头看看我们挂着厚厚的窗帘的窗户,跺跺脚,继续站着等。他的腰杆挺得还是那么直,身上一定还有来苏水的味道。

他的脸上,再不是六年前的稚嫩,成熟而倔强。

我从窗帘的缝隙中看他,他站了多久,我就在窗后看了他多久。我问自己,你爱他吗?可是直到他终于转身离开,我都没有给自己一个答案。

我终于还是没有出去见他。他走的时候,挺直的腰弯下去,落在地上的影子是那样地落魄与失望。

我在窗子的这边,感觉到有液体从眼睛里滑出,滚落到手上,烫出皮肤“哧啦”的一声响。一种燃烧的痛,从手到心!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对自己承认,那个时候,我是爱他的。

因为我始终无法忘记他,而他说得对,如果你爱过一个人,即便是不联系了,你也依然会记得他。

也始终记得他吻我的时候,留在昆明湖上的那种悸动与震荡。

我就这样失去了我的小男孩。失去了那个比我小一年两个月零五天的小男孩,那个总是不许我这个,不许我那个的小男孩。他,真的从我的生命中走远了——他出国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冬天,他本来是要来告诉我:他要为我留下,为我成熟,为我长大,有那么一天,要与我一起建立一个家。

我就这样错过了自己的幸福——在一个相信年龄可以代表是否成熟的年纪里。原来,幼稚的那一个是我。

又过了这么久,我尽量想去遗忘这些往事,却潜意识里无法也不肯忘记自己那种被称为“唤小鸡吃米”的声音。那种雀跃的、快乐的声音:哎!小男孩。

那个声音,在此后的日子里,代表着我所不肯承认,却又始终存在的痛。

至今刻骨而铭心。

那些青春的小残片

张鸣/文

纸质的情书

在我还小的时候,总是收到一个人的信,每周一封,藏在桌洞固定的角落里。干干净净的纸笺,就好像他纯净温暖的笑脸。信的第一句话千年不变——见字如面。他明明就坐在我前排的左边的左边,但这四个字,让我有种跨越生死轮回千山万水的慨然。

明星贴纸

那时候,我为了跟同学换一张赵雅芝的贴纸,给他写了两个礼拜的作业,为了凑钱买一张小虎队的贴纸,省了三天的早饭……

现在几乎没有人玩贴纸了,我们无须再为某个人做个歌本,贴满他的照片,抄满他的歌词,因为官网上可以随时搜到他的一切,我们无须再花太多时间,兜兜转转打探他的最新消息,因为狗仔会把他变得比你的邻居更熟识。

图书馆的老时光

大学时自习,图书馆是占座最抢手的地方。每天早上都有一群人,如800米开跑前那般,蓄势待发地等候在图书馆门前,只待门一开,便像潮水般涌散开去,冲到自己喜欢的那个角落,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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