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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云山有雾海,雾海有人家)

第二十八章

238

云山城,百川街,这里已经恢复人流,只是街上还残留了些大战过后的一些痕迹。

酒歌儿已经打听到之前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心里有些担忧锦绣。于是一直打听寻找,沿路去了城外。

最后他在一个无名的坟墓前停了下来,他拍了拍身旁黄狗的脑袋,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继续跟过去。

大雨把一切气味和痕迹都冲刷的干干净净,而他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走去。也许并不是那么的漫无目的,他身边的狗是教他武功的师父托人送他的。

是丐帮的闻嗅犬,鼻子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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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

锦绣猛的坐起,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金碧辉煌又舒适的马车里。他的鼻子抽了抽,还有人!而且他觉得这股味道很是熟悉,但和以往闻到的熟悉气味都不一眼。

也许他自己也记不得娘亲的味道了。

也许自己还在梦里。

这时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你怎么样了?”

声音是车上的那个人传来的,锦绣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也许她就是自己的娘,因为她的声音也很像自己的娘亲。

他其实从来都不曾见过她。

他的记忆里只有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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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我娘去哪里了?”

“她一直在你身边,只是你看不到她。”

“要是我的眼睛能看见了呢?”

“也许吧。你只要想,她总会出现的。”

酒的味道总是那时候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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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救了我?”锦绣充满感激的问道。

“嗯,看你在路上昏倒,就把你带着了。”

“这是要去哪?”

“回皇城金陵。”

“谢谢夫人您了,但我要走了。我要去临泽,您的救命之恩,以后我一定会报答的。”

夫人摸了摸他的脑袋,非常温柔。

“临泽那么远,你的病也才刚好,不如跟我回家。我还有个女儿,她一定会喜欢你的。我一定会把你当成我的孩子一样照顾。”

锦绣很心动。

比以往任何的时候都要心动。这位和蔼温柔的夫人真的就像他的母亲一样。

但,锦绣摇摇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办,无论如何也不能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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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又劝了很久,还很细心的照顾刚醒过来的他,但还是没能动摇锦绣的意念。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也不知道。”

但其实,那场关于花孔雀的一战,夫人是在场的。

背景深厚的紫金夫人,假如没有她的准许,那天的一切不会那么的顺利。

锦绣很快离开了商队,问清了方向,就带着剑离开了。

一个略显单薄的背影逐渐和商队远离,消失不见。

临别前他拒绝了夫人给他的一切好意,因为他是瞎子,是乞丐,他受不起。

但行路前,他打算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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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在雾海里很轻松的走着,其实也不轻松。身上的衣服被雾气打湿,让他觉得很不舒服,还要小心防备林子里的危险。而且在这里呆久了,鼻子也很难受。

他只是顺着一队人留下的痕迹,才能还算顺利的走着。

这些痕迹是云雾匪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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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城附近最有名的就是雾海了,没有人知道雾海有多大有多深,因为除了熟悉这里的人,旁人只要进了这里,就会迷失在这片浓雾之中,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云山城上不得路,迷雾海里愁煞人。

这是当地百姓流传的一句话,后一句说的就是雾海。

除了大雾和毒瘴,奇虫异蛇等,这里还有一重危险,那就是雾海匪了。

但是旁人想不到的是,这群雾海匪还在这里建了一个山寨,又起了一个很文雅的名字。

染纱寨。

不过此刻的染纱寨真的挂起了白纱,所有人都聚在山寨的大厅里,面色沉重哀痛无比。

寨子外,锦绣拿着剑一步一步的朝寨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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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纱寨外。

三当家此刻面容非常的紧张,他拿着雾脊木做的枪,枪尖一直对准锦绣。

“我不管你是怎么来的,但今日就是你的死期,也正好给我的几个哥哥们陪葬。”

三当家练的是和破军刀法齐名的铁军枪,他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号叫雾海铁君赵海山,但其实是做不得数的,只是平日里在山寨里众人这么称呼。

赵海山的枪法不弱,九式铁军枪被他练到二脉的程度,放在军中,也算是响当当的一个人物。只是不知道他为何做了贼匪。

大概老天爷安排每个人的境遇总是大不相同。

云雾匪在这附近很算得上出名,而且三当家的日子还算舒坦,尤其是今天还死了前面两个当家。

铁军枪九式很普通,就是简单的刺、扫、劈、撩等,长枪犹如一条长蛇探出,在周围一片片大雾里显得格外杀气。

两人刚交手的时候,周围还有一片大雾涌过来,但是锦绣的剑出之后,剑枪纠缠,雾气也被搅动的消散一空。

终究挡不过锦绣的剑。

云淡风清!不是形容词,而是锦绣的剑招。两人交手间,锦绣拆招卸招显得无比轻松。即便大枪的杀招范围远胜于长剑,但锦绣还是轻易的从招式中找到破绽,一把长剑顺着长长的枪杆,刺破了赵海山的心口。

锦绣就这样一步步的走进山寨,那些穷凶极恶的匪徒但有阻拦,就是人首分离的模样。等锦绣走到大厅摆放尸体的地方时,已经没有人敢对他出手了。

剑是杀人剑,此刻初露峥嵘。

终究是有了不同。

不管周围那些妇孺的哭喊,瞎眼的少年只是光着脑袋,拿着剑挑开了一张盖住尸体的白布。

尸体的喉咙间插着一根发簪,上面的细小宝石还在闪着光,只是此刻谁也不敢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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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刚才和什么人交过手?”

“你怎么知道?”夫人有些好奇。

“我闻到了治疗刀剑外伤的药味,里面有百全草,是专门用来愈合伤口用的。”

“只是几个小毛贼罢了,可惜丢了我我喜欢的那支发簪。”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夫人脸上露出恍然的表情。“难怪你能长这么大,原来天生了一副好鼻子。”

锦绣只是微微笑了笑,把这一切都记下心来。

车厢外,车队人都在休息,顺便让锦绣和夫人辞别。一只凶悍又美丽的豹子趴在地上,爪子上还粘着几丝血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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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朝雾海外走的时候,怀里的木袋子里面多了一根簪子。

剑上面的血早就滴落干净。

长,锋,透着寒。

只是剑上面的锦绣两个字被他的衣服挡住了,那个角度怎么也看不见。

酒歌儿再次看到这把剑的时候就是这样子。

“终于找到你了!”

“你找我。”

“嗯,因为担心你,所以就想看看。见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我这就回去。”说完,酒歌儿就拍拍黄狗的脑袋,转身往回走了。

“我陪你?”

“不必,印长老的事更重要。有缘再见。”酒歌儿洒脱的模样像极了一个人,也像极了酒歌儿自己。

锦绣面对着酒歌儿离去的方向,那个消失在大雾里的少年酒歌儿突然有声音传来,“哈,阿黄你的任务完成啦,回去的时候你看我的,来的时候全靠你,等会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远远处,锦绣闻到了阿牙的气味。

放下了一丝担心。

但锦绣觉不会猜到,酒歌儿真的走错了方向,到了雾海的最深处。

传说那里有一个隐世的门派——焚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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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马车顶盖上的紫金夫人突然又想起了锦绣,笑了出来。

她自言自语的说,“下次见面,应该会有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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