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明去一趟洗手间,这一去就去了一个小时,餐厅客人都走了两拨了这才回来。都说一旦与女人扯上关系的事不是麻烦就是费时,这就是一个活生生例子。
“嗯?怎么就你一个,沈哥呢?”沈明明问道。
“什么沈哥?”
“沈林啊,哈,你这是吃醋了吗?”
“谁、、、谁吃醋了。”大胖瞪着眼道:“他是我兄弟,我干嘛吃他的醋,乱说。”
“真大方。”
“啊、、、,别误会,我可不是那意思。”
“行了,既然他都走了我们也走吧,本来还打算与他说说店里的事呢,真是的,你们这俩位老板还真是一个比一个会躲懒。”沈明明不满道。
“这不是有你嘛,有你在,我们放心。”
“又不给我加工资。”
“底薪六千加提成,还不够高啊,再高我们可雇不起你。”
“小气,埋单吧。”
“呃,刚你不是说你请客吗?”大胖一愣,无语道。
沈明明白眼,道:“对啊,我请客,你埋单,难道不是吗。走吧,没人告诉你女人的话不能轻易相信啊,这次算给你个教训。”
人家都这么说你还能咋办,大胖也只能苦笑,点头道:“好吧。”默默掏钱包了。
再说沈林。
沈林之所以会提前走人,可不是为了给大胖创造二人空间,他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只因在餐厅里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方背对着他,一手搂着一陌生女子的腰间漫步走出了餐厅。
这不是斯蒂格还能是谁。
沈林怎么也没想到这货竟然还活着,且还活的很滋润。不仅没被打死,还泡到妹子了,真够能耐的,自从来到中国后,就没见过这货单身过。
为了准确确认一下,沈林也是随后追了出去。
在停车场,找到了一男一女的踪迹。
女的正在开驾驶车门,男的已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车是好车,奥迪软顶跑车,没几百万弄不来,一般人也开不起。可见这女的还是一位女富豪或者是家里有钱。
透过挡风玻璃,沈林可以彻底确定,那男的是斯蒂格无疑了。
“玛德,亏老子还在担心你。”虽然这担心也只是那么瞬间的事情,但沈林的表情仍旧不怎么好看。
接着大步走去。
“哈喽,好久不见。”沈林一脚踏着车头,挥手打招呼。
“你是谁,为什么踩我车子,把脚移开。”见有人这么用脚践踏自己的爱车,女的顿时表示不满了,同时也有点担心是遇上混混找茬的,语气倒也不如何凌厉。
近看,沈林才知道,这女的长得确实不赖,高就不说了,之前就看到了,估摸上了一米七,东方女子,这已经少见的个头了。脸蛋生的精致,画着淡妆,有着清纯美感。肌肤更是水嫩,光看着就觉得仿佛能挤出水来,不如何白,却也不黑,恰当好处。
不过,这好像对西方人来说,算不得美人吧。依照西方人的审美观,大嘴、高鼻、胸大、****,这才符合美女的标准。不知斯蒂格这个西方狼妖是怎么看上眼前这么个女人的,要就是打着玩几天就跑人的算盘。
沈林没再开口,两眼盯着斯蒂格。
斯蒂格看着沈林也是很意外,也是没想到沈林还活着。自从那天脱离危险后,他也是有些担心沈林的安慰,但人生地不熟的,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再说那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碰到妖圣三方人马,他也没胆子在外头乱跑。也就一直躲着,直到今天才敢到外头露面。
斯蒂格下车,张开手臂,先给沈林来了个拥抱,接着说道:“林,我真没想到你还活着,一点也没事儿。”
“可我还以为你死了呢。”沈林淡淡回应。
“啊哈,没有,走,有女士在这里,我们到那边说去。”斯蒂格拖着沈林往别地走去,沈林也没推开手,俩人谈的内容确实不要让外人知道的好,免得发生误会。
“行了,现在可以说了吧。”沈林打开斯蒂格手爪,说道。
“带烟了没有,边抽边说。”
“你该不会穷得烟都买不起了吧。”
斯蒂格面露尴尬,摇头道:“不是,有女士在身边,不好随身带烟。”
“我是该说你绅士呢还该骂你虚伪。”话虽这么说,沈林还是掏出烟来丢了一根,自己也点一根。还好,这样的中等城市,还没有硬性规定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俩便也是抽的无所顾忌。
深吸了几口烟,斯蒂格开口了,道:“林,你能活着我很高兴,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行了,这类肉麻的言辞你还向女的说去吧。”沈林打断道。
“好吧,既然你相信我也没办法。告诉你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除你之外,我对谁都没提起过。”
见斯蒂格说的一本正经的样子,沈林两眼一亮,急忙说道:“什么重要的事,说说。”
“我恋爱了。”
“什么?”
“我恋爱了,林,我恋爱了,我喜欢上一姑娘了。”
沈林差点没忍住给眼前这家伙一拳,妈蛋,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呢,不就是谈个恋爱吗,有必要弄的这么严重严肃吗。
“就这个?”
“是啊,你怎么了?”
“这与我有关系吗?”
“呃,我还以为你会替我高兴呢。”见沈林这副模样,斯蒂格有些沮丧。
斯蒂格这是忘了自己所在的地方,这是东方的中国,可不是西方美国。东方人不像美国人,性格倾向于内敛,就算替朋友高兴,也不会用夸张的身体动作与语言表现出来。美国人就不同了,一高兴,便立马会用各种肢体语言表现出来,淡漠一点的,也会口头表示:伙计,恭喜你发春了等之类的话语。
“当然,我是替你高兴,只是你说的重要的是出乎了我意料。”见一个大男人竟然因为这点事变得像被抛弃的孩子,沈林赶紧道,差点忘了,这是个西方人,双方性格与行为方式有所差别。
“真的吗?”
“是的,我不会骗你。”
“谢特,林,你早就该这表情了。”见沈林笑了,斯蒂格也是高兴起来,接着道:“谢谢,在中国我就只有你这一朋友,全世界我的朋友也很少,我实在是太幸运了,太高兴了,我现在也只能与你分享我的喜悦之情。”
沈林的表情很精彩,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个老万高兴时是什么模样,有点语无伦次,还有些着了魔的样子。
“你谈恋爱了是吧,你恋爱的对象不会是那个女人吧?”沈林问。
“是的,很漂亮对吧。”
确实还不错,沈林心说,嘴上道:“他似乎不符合你们西方人的审美观啊。”
“不。”斯蒂格摇头,道:“漂不漂亮与审美观没关系,只要你喜欢,她就是最漂亮的。其实,我之所以能够逃生,脱离危险,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她救了我。”
“嗯?说说当时的情况。”
斯蒂格没有隐瞒的打算,接着也是把当晚他的所有遭遇说了一遍。
那天晚上,当他与沈林还有陈玲玲分开后,一直在逃命,疯狂的逃命,没有路线图,也不知道逃到哪里去,只知道,身后有人在追他,他得跑,跑得越快越好,直至让身后的人追不上他,那他也就安全了。
只可惜最终还是跑的过人家,被人追上了。
有四个人追上了他,他被包围了。
当时,他与沈林遭遇的险境没什么两样,唯一好一点是身上没带伤,没一开始被人一枪射中了右边胸口。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他与沈林相比,拳脚上没那么厉害,更没有沈林那样的攻击速度。
因此,结果可以遇见,他被四个包围者打得满地找牙,鼻青脸肿,全身上上下下,布满了伤口。
这时候,他知道,要不跑,要不躲起来,那结果不是被抓走,就是就此丧命。但不管哪种结果,都不是他愿意的。
就在对方四人以为他已经无力反抗之际,翻身而起,再度狂奔逃命。逃啊逃,逃到他精疲力尽,伤口撕裂,眼看就要倒下的时候,意外发现,身后追赶的四人竟然不见了,失去了身影。
且再也没出现。
而他,不久后便陷入了昏迷。
“你别告诉你就是这么活了下来?”沈林诧异道,这剧情与他比起来,怎么看都是平平无奇一点观赏性都没有啊。对方同样是四人,难道那四人就没带枪、追的时候没子弹搓你、打一场毫不对等的一挑四的群架竟然还给你就会再次逃跑?这与他的待遇完全是不能比啊,那些家伙也太欺负人了。
然事实就是这样,斯蒂格点头,接着道:“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人之所以没再追,是因为我无意中跑进了特殊区域,一名退休高官住在那里,四周都有卫兵把守着,他们要是在那里动手,闹出的动静可不能控制了,事情一旦闹大,他们背不起。”
要是这样的话倒也解释的通了,沈林点头。不管是两妖也好,圣也罢,尽管三方斗得你死我活,却从来不会与世俗势力接触,也不会让世俗势力知道他们的存在。在这一点,三方目标从古至今都是一致的。
“当然,我能活下来,不仅仅是因为那些人没在继续追了,要不是我运气好被她遇到了,只上帝才知道昏迷过去后的我还会不会醒来。”斯蒂格又补充道。
“所以,你爱上了她,因为她救了你。”
“不是的,我爱山了她,是因为她善良,她要不是善良,也就不会救我。”
沈林白眼,道:“那还不一样,善良?那时候谁见了你都会救你的,区别在于是把你带回家还是直接拨打医院求救电话而已。”
“但她把我带回了家。”
然后斯蒂格就这么爱上她了。
以至于,老外的爱情来的很是突然,前不久还混迹于酒吧等娱乐场所排解寂寞呢,现在却成了情圣,开始与女人正常交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