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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小的必然

常乐接到张朝晖电话的时候正在市内开车。他开的是一辆黑色悍马,穿着一件皮夹克,脸上戴着墨镜,和张朝晖在电视里见到的国学教授判若两人。车内响彻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是老外的乐队,常乐并不懂歌词,但他喜欢这摧枯拉朽的节奏。这节奏和他开车的风格很相似,也与今日中国的腾飞正匹配。这会儿常乐的嘴巴里嚼着口香糖,耳朵里塞着耳机,摇头晃脑不已,别说是张朝晖,就是常乐的粉丝看见他这模样也会大吃一惊的。这哪里像个讲《论语》的,简直就是一街头流氓或者黑社会。如果不是那压在粗大眼镜腿下面发灰的鬓角,你真的以为他只有二十多岁。

常乐自称未婚青年,自然是在熟人朋友面前。当他穿着对襟大褂往讲台上一站,立马就显露出四世同堂、尊老爱幼的儒者风范。常乐自己的总结是:做名人难,做一个像他这样的传统文化的名人更难,难就难在这双重生活。并且,这双重生活又是如此必要和不可或缺的,否则不发疯才怪呢。可以这么说,常乐正以自慰的激情享受着生活的另一面,其中的惶恐和刺激也是双倍的。因此,刚接到张朝晖的电话时,常乐表现得相当谨慎。他关掉了音乐,压低嗓子,电话那头听上去完全想不到他在开车。“您哪位,我是常乐。”当得知张朝晖是张朝晖后,常乐马上原形毕露,“我操,是你丫的呀,诈尸还魂吓我一跳,什么什么?你在北京?不会吧,住哪儿?长城饭店?嗨,有你这么土鳖的吗?不是?长城长?没听说过,没事没事,我有GPS,一输就出来了,我马上就到,晚上请你吃饭,吃什么你尽管点……”

一面说,一面伸过手去摆弄导航仪,同时车速不减。“啊,出来了,长城长,还真有这么个破地方,路不近,估计要塞车,我最多两小时以后到你酒店门口,你掐着表下来就行……”似乎常乐开着车在城里本来无事可干,专门在等张朝晖的电话,这电话一来,常乐立马就有了生活目标。接完电话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大口气,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人生又有了希望。

常乐的热情张朝晖没有料到。毕竟相隔了十四年,走的时候又是那么一种情况。他有太多的话想对对方说,或者问对方,可常乐不给他这个机会,劈头就是请吃饭。张朝晖一向知道吃饭这件事对中国人来说很重要,但直到这会儿才体会出这重要的意义来了。一万年没见,还没见着,二话不说就请你去吃饭,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哟。虽说十四年不比一万年,但也就是这种感觉了。

由此张朝晖又想到了一男一女,一万年没见,还没见着,二话不说就邀请你上床,其中的深情厚谊也是自不待言的。由于上床的联想,他不禁想起了瞿红。实际上,在和常乐通电话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张朝晖想问瞿红现在怎么样了,他们是不是真的结婚了,是否是夫妻,但常乐没有给他时间问。就是有时间,张朝晖自忖也未必问得出口。一时间他思绪纷飞,然而整体的心情是激越的。由于这个电话,常乐自然也想到了瞿红。在他的心目中,那瞿红就是张朝晖的人,没准张朝晖打电话给自己就是要找瞿红呢?因此通话完毕,他马上就给瞿红打了过去,宣布张朝晖在北京城里出现了。这可是一个爆炸性的新闻。

瞿红的声音懒洋洋的,透着几分不耐烦,显然还在睡“午觉”。常乐知道她有傍晚时分睡午觉的习惯,也知道这习惯是如何养成的,因此一般不会在这个时间打电话。一来张朝晖诈尸般的出现使常乐乱了方寸,二来,晚饭在即,北京的交通状况堪忧,不早点约人,等到齐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常乐还有一个担心,就是丁老板,此刻他肯定就躺在瞿红的身边。在此情况下报告瞿红的老情人出现的消息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但常乐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有寄希望于对方应变的能力了。

瞿红和丁老板午睡的卧室相当宽大,窗帘拉得严丝合缝,里面的事物因此看得不甚分明,但那张大床的阴影还是显示出来了。它不是一般地大,长和宽几乎相等,呈正方形,而且奇高,就像是一只巨型箱子。大床上面则堆满了卧具,被褥、枕头、靠垫之类的小山也似,人体因此相对渺小,加上深陷其中,很难被发现。常乐的电话打进来以前两分钟,房间里还亮着灯,此刻却是一片昏黑。这得从他们“午睡”的习惯说起(毕竟绕不过去)。

按照常乐的说法,他们的午睡不仅不是午睡——时辰不对,而且也不是素的,是荤的,荤午觉。意思是睡觉的时候要做爱,或者是为了做爱才睡的午觉。对常乐的说法瞿红不置可否,如此错乱的午觉的确很难有其他的解释。

瞿红和丁老板都是大忙人,中午、晚上两顿都要应酬。丁老板又上了年纪,晚上那顿往往得弄到十一二点,回来后洗洗也就睡了,再无剩余的精力干点别的。每天一大早,丁老板得精神饱满地在公司露面,中午又是饭局,吃喝谈生意到下午三四点。因此两人亲热也只有在傍晚时分了。

常乐的电话打进来以前两分钟,床头柜上亮着一盏台灯,而在这之前两分钟,瞿红和丁老板正在肉搏。后者光着脊梁趴在瞿红的身上,庞大的身躯将小巧的瞿红完全覆盖住了。她自然也光着身子,但我们看不见她的裸体,那条裸臂倒是十分地显眼。

它坚持不懈地伸向床头柜。随着做爱的节奏,瞿红终于抓住了那盏古旧的台灯,并握着台灯底座上的雕像摇晃起来。一时间房间里光影摇曳,令人眼花。之后,随着丁老板的一声低吼,台灯的电源插头居然被拔了出来,房间里顿时一片漆黑。

瞿红趁着余兴将台灯推下了床头柜,玻璃、金属于是一通乱响,台灯显然摔坏了,她这才深深地满足地叹了一口气,但仍然躺着不动。大约半分钟以后,丁老板从她的身上下来了,背靠床头与瞿红并排,两个人都终于踏实了。

丁老板摸黑从另一边的床头柜上取了一支雪茄,划着大杆火柴点着了。他像烟囱似的吐出一大口烟,那踏实的感觉就更加地深入灵魂了。

“每次做爱,你都要摔我一件古董。”黑暗中丁老板开口道。“不就一盏灯吗,瞧你小气的!”

“那可是古董灯。”“古董灯怎么啦,我赔你就是。”

“呵呵呵……”丁老板笑起来,“和你说笑话哪,摔得越多越好,我还巴不得呢,说明我还不老。”

这时候常乐的电话进来了。“妈妈的,又是饭局。”丁老板说着去床头柜上摸手机,摸到一半停下来,“是你的。”他说。他俩的手机铃声一模一样。“把我的包拿过来。”

于是丁老板光着屁股下床去拿瞿红的包,对方接过包取出里面的手机。“常乐。”瞿红说。之后,她的注意力就转向了手机。丁老板再次钻进被窝后瞿红本能地向边上挪了挪。

“谁?不可能,你就瞎掰吧……常乐,不带这样的……他真的在北京?什么时候到的?……”

瞿红不由得坐了起来,握着手机的手微微颤抖。她绷直了身子,整个人就像是被吸了过去,正拼命地往那只小盒子里钻。丁老板关切地问:“咋回事?”瞿红置若罔闻,就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瞿红不仅无视丁老板的存在,连自己是否存在都成了一个问题。最后瞿红说:“去,去,当然去,谁怕谁啊!”

通完电话,瞿红仍然没有动,摆着接电话的姿势。过了好一会儿,丁老板才意识到电话打完了,但对方的魂儿没有收回来。他像叫魂似的呼唤道:“小红,小红……”

“你叫我?”瞿红警醒,木然问道。“是叫你,不叫你叫哪个?”

说着,丁老板伸过一只手,用粗糙的手掌在瞿红细嫩的裸背上抚摩了两下。瞿红一阵哆嗦,就像牛屁股赶苍蝇似的把丁老板的手赶开了。

“你手上的戒指划着我了。”“哦,抱歉,抱歉。”

约了瞿红,常乐转念一想:不对呀,那瞿红是张朝晖的人,今晚莫非又像当年在大王村那样,自己又得当电灯泡?如今早就不比当年,常乐的身边不说美女如云,至少也有几个能随叫随到的,并且也都长得有模有样,不至于丢人。因此和瞿红的通话结束后,他马上又拨了一个电话。“大猫,是大猫吗?在哪儿浪呢?”那个叫大猫的女孩此刻正和另一个女孩在世贸天阶购物,接到常乐的电话后喜不自胜,但嘴上却说:“你管得着吗?你又不是我爸,我干吗要向你汇报?”

“我有这么老吗?”“你还嫩着呢,能掐出水来!”“那你来掐呀。”

调了几句后常乐言归正传,邀请大猫晚上吃饭。“是单约还是作陪?要是单约我就不来了。”大猫说。“为啥单约你就不来了?”

“我大姨妈来了。”常乐知道大猫是正话反说,她巴不得自己单约她呢,如果大姨妈来了她就更想来了。但他既没有回答大猫是单约,也没有回答是作陪,只是一个劲地问对方在哪里。

这时大猫已经采购了一堆衣服,正愁没有人刷卡,于是在回答自己在哪儿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十分踌躇。“这不就结了吗?”说完常乐就挂了电话。

他既没有说马上开车去接对方,也没有说不接,但常乐知道大猫肯定会在世贸天阶等着。他甚至觉得大猫并不在世贸天阶,只是在那附近,和自己通完电话后大猫这才打车直奔世贸,然后狂购一通。这自然是冤枉了好人,但也不能算完全冤枉,因为收起手机大猫就对女伴说,“赶紧买,拣贵的买,财神爷爷来了。”

“那是你的财神爷。”女伴说。“你这人咋就想不开呢,他知道是谁买的?你记我的情不就得了。”

于是两个女孩就在世贸天阶的两座楼里狂奔起来,疯狂采购。她们不仅买了那些以前想买但觉得太贵没有买的衣服,而且将常乐来电话以前已经买了的衣服也都退了回去,换了另一个档次的。等常乐的电话再次打到大猫的手机上的时候,购买活动已经结束,两个女孩手持火炬状的冰淇淋正吃得满嘴白霜,只等常乐去刷卡了。

驱车前往世贸天阶这段路上,常乐又打出去一个电话,问张朝晖想好了吃什么没有。这个电话本来是可以不打的,可以见面再问,但这会儿常乐打电话打出了惯性,刹不住了。他要把所有的事在最短的时间里搞定,在电话里搞定,当然了,也只有通过电话才能搞定。

常乐已经搞定了瞿红,搞定了大猫,现在要搞定张朝晖。实际上张朝晖已经被他搞定了,但还不行,还得加固,这就叫固定。常乐为自己瞬间释放出的能量而感到由衷的骄傲,一面开着飞车,一面打着电话。他已经陶醉在某种忘我的感觉中了。

“想好了吃什么没有?”“还没有,没有想。”

“咱北京什么都有,不像你们纽约。是去吃皇家宫廷菜还是去吃民国公馆菜?是去吃小日本的料理还是大韩民国的烧烤?要不去吃澳门豆捞,台湾宝岛的小菜也不错,粤菜、湘菜、川菜、淮扬菜、鲁菜随便你点。我知道一个地方,法式大餐做得也很正宗……”

越听,张朝晖越觉得没有头绪。最后他说:“像以前大王村那样的路边小馆子有没有?”

“你这不是寒碜我吗?都什么年月了。”“那就去吃火锅吧,有没有?”“火锅?那可花不了我几个钱。”“我们是去吃饭,不是去花钱的。”

“废话,吃饭能不花钱吗?中国人在这上面花的钱最多,没听说过民以食为天吗?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眼瞅着常乐就换上了演讲的口气,张朝晖不禁感到头大(他已经听了一个下午常乐的演讲)。他打断对方说:“就去吃火锅吧,在纽约的时候一想到火锅这两个汉字我口水就流出来了。”

“真去吃火锅?你决定了,就去吃这两个汉字?”“我决定了,就去吃这两个汉字。”

当常乐看见大猫购物的成果,禁不住拿她和张朝晖做了一番比较:当真是两代人呀,一代人的物质欲反衬着一代人的节俭朴素,一代人的多吃多占突显了一代人的本分自律。常乐和张朝晖是多年的老朋友,一个地方混出来的,但常乐对张朝晖素无好感。这是第一次,他对对方有了某种程度的敬意。然而好感也罢敬意也罢,一分钟以后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当常乐意识到自己和张朝晖是同代人,后者仅有的美德也就成了衰老的标志。穷出身、穷习惯,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在常乐的心目中,年轻即意味着蓬勃,蓬勃即意味着超强的物质欲,而物质欲和性欲在他那里基本上是画等号的,有换算公式的。既然当年纯真的情感已不复存在,这物质欲强烈的女孩就是自己孜孜以求的,看着就让人高兴。

在世贸天阶刷卡后接上大猫,常乐又给瞿红打了一个电话,通知吃饭的地点。这个电话打完以后就再也没有电话可打了,常乐一阵失落。全搞定了,全加固了,今晚的饭局就像太阳每天都要升起一样地不可动摇,就像人必有一死一样地不可避免。虽然此刻天空黄云密布,并无太阳,他们离死还远,但某种类似于真理的必然性让常乐感到尤其踏实。这个小小的必然是由他一手促成的,就等着看好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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