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省中部的一个小城市,两个月前开了一个叫做夏莎的酒吧,环境很不错,装修风格感觉像是苗族的山寨,酒水也不贵服务员都是一身苗家姑娘的打扮让人一进来感觉置身于苗族的寨子一样,对于这个平静的小城市来讲一时也是风头无两。让其它几家老字号的酒吧感受到了威胁,于是请了当地黑社会的人过来搞破坏,一连去了几天,当地的两个帮派轮流上阵,可后来不知道怎么了两个黑社会老大有一天亲自跑啦酒吧给酒吧老板赔礼道歉,还将请自己来破坏的那几家酒吧给砸了,从此以后这家叫做夏莎的酒吧成为了当地最火的酒吧,去的晚了连位置都没有。老板也不扩大规模,还是每天坐在那个装修的像个小木楼的办公室里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酒。于是这个长得不帅但是很耐看,身材高大,而且眼神忧郁的酒吧老板成了小城里无数女生的梦中情人,经常可以看到整个酒吧里女性顾客远多于男性顾客,三三两两得妙龄少女说笑着时不时还偷看一眼那个办公室里男老板,有时男老板出来时还会有胆大的女孩子过去调戏两句,男老板都会礼貌的笑笑,还会请那个调戏自己的女生喝一杯,如果那个女生有朋友一起来,就会给她免单,而那个调戏男老板的女生就在全酒吧少女的羡慕忌妒恨中傲娇的回去继续和自己的姐妹喝酒聊天。这种戏码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是每次都只会是第一个抢到的女生会成功,慢慢的大家也都知道,于是每天都有人想当第一个去调戏男老板的人。
这天和往常一样,还没到8点就酒吧里已经座无虚席,男老板向往常一样走出办公室准备巡视一下自己的酒吧。刚一出门就被门口一个女生挡住了去路,只见那个女生穿着一件紧身的皮裙,黑丝袜包裹着线条匀称的美腿,一双黑色高跟鞋,娇滴滴站在男老板面前说:“夏老板,今天来给本姑娘侍寝吧?”
大胆的表白搞的那位姓夏的老板哭笑不得,对着女孩子说:
“王萌萌小姐,从哪里找来这身,原来那个青春美丽的小姑娘去哪儿了?让本大爷侍寝,你这样可不行啊?”夏雨这话好像戳到了那个叫王萌萌的痛点。张牙舞爪叫道:
“夏雨,你敢这么说本姑娘,姐妹们过来帮忙今天一定要把他抓回去侍寝!”说着还准备扑了过来。当然没有得逞,几个和她一起的女孩子跑过来将她拖走,夏雨笑着说:“王萌萌,下次不想掏酒钱就给我说,今天这个造型真不适合你,哈哈哈哈!今天这顿算我的。”
“耶”王萌萌一桌的几个女孩子开心的欢呼,而那个叫王萌萌的女孩子却气呼呼的瞪着夏雨,这身衣服是她今天特意穿的,今天是她18岁的生日,所以她想做一件她两个月来都想做的事,同时好在自己的小姐妹面前露个脸,就是调戏夏雨,至于夏雨为什么认识她,那是因为夏雨租住在他家的房子里,两家就是门对门。生气的王萌萌见夏雨不欣赏自己特意打扮给他看的衣服很不爽,大叫着:“再给我来一打百利”,搞得夏雨一个踉跄,还以为她要一打芝华士或者伏特加呢,谁知道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要酒都只会要这种甜酒。对询问自己的服务员点了点头,夏雨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就又回到了办公室。
没错!这个酒吧的老板就是夏雨,两个月前他来到这个小城市这次军方没有给自己安排身份,打算让他自生自灭,于是夏雨就开了这个酒吧。生意还不错。
“你们知道吗?这个夏老板身手很厉害的”王萌萌一桌的一个女生八卦的对闺蜜们说着。
“切!就他那两下子,都不是我对手!”王萌萌不屑的说到。
“萌萌!你不知道,这是前几天我表哥告诉我的,我表哥是黑龙帮的人,有一次他们老大喝多了对他们说夏老板身手很厉害,就是上次黑龙帮和斧头帮的人找夏老板麻烦,结果有一天黑龙帮老大早上醒来眉毛被人剃掉了,而且枕头上插着一把匕首”那个女孩说完还挑挑眉毛好像知道了很重磅的消息一样。
“哇!这么厉害!真的假的!”其它女孩惊讶的叫道。
只见那个女孩不屑的对其她人说:“切!这就厉害了,告诉你们还有更厉害的,你知不知道黑龙帮的老大不是最惨的,听我表哥说斧头帮的老大才惨呢?听说那个斧头帮的老板正在和自己的情妇啪啪啪,结果一抬头夏老板拿着刀就站在床头欣赏,还说他不行啊!。搞的斧头帮老大和他情妇直接吓晕过去了。”
这下那些女生叫声就更大了,可是王萌萌却觉的她们都是道听途说,夏雨哪有这么厉害,上次还被自己放倒,于是又抬头偷偷看了一眼办公室内发着呆的夏雨。就觉得自己的闺蜜一定是在吹牛,不过他拿酒杯的样子好帅,想着就开始犯花痴。
王萌萌的生日过完了,很有成就感得一人喝了一瓶百利,还不用自己掏钱,还在闺蜜面前有了面子,但是自己觉得不完美,自己为了今天特意挑了这件衣服,但是死夏雨却不欣赏,气死自己了。不行等姐姐回来一定要她帮自己收拾夏雨。夏雨可不知道自己房东家的小女儿已经记恨上了自己,一切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日子还在一天天的过着,夏雨的酒吧生意一直都很好,只是现在快变成女生专场了,这让夏雨有点头疼,当时自己招服务员的时候还专门找的是女生为的就是吸引男的过来,可谁知现在变成整个酒吧最夸张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男人,实在有点头疼啊,不过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反正赚不赚钱不重要,自己只想快点过完剩下的时间,李丽莎还在等着自己。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已经快过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夏雨这段时间心情很烦躁,酒吧也没有去就一直窝在家里,他非常思念远在魔都的父母,妹妹,也很想念李丽莎。而且马上就要到自己和李丽莎结婚的纪念日,夏雨想起来自己连戒指都没有给过李丽莎。去金店看了很久,也没有一个自己满意的于是决定自己做,从申坤的宝库里夏雨拿过一颗有一克拉的粉钻,当时只是觉得好看又不是很大所以就顺手拿了,正好现在可以派上用场,去金店里买了10克铂金,又从网上买了相关的器具夏雨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一周,除了吃饭夏雨哪儿都没去,把自己对李丽莎和亲人的思念完全融了进去,戒指做好了钻戒其实很好做,唯一难的是镶嵌和雕刻,镶嵌的事情夏雨原来就会,这要感谢Make,他家世代都是做这个的工匠,只是到了他这一代断了,当年在外籍军团,除了训练基本无事可干,所以跟着哪些队友学了很多东西,老外就是这一点好,从小就有动手能力的培养,而且他们也都会找到自己的兴趣方向,你是没见过Make坐这个,别看他五大三粗的但是手巧的让人叹为观止。而雕刻就不行了,众所周知最好的雕刻匠人一定是****的,老外可没那心思干这个,所以你现在看到的结婚戒指大多是光秃秃的戒指上镶个钻什么的,这可以说是流水线生产的,唯一就是镶钻是需要人工的,最多给你上面刻个名字就算不错了,所以夏雨准备做一个不一样的戒指,好在雕刻基本功就是手稳和医生做手术一样这一点夏雨还是没问题的,虽然失败了无数次,但大多都是技巧的问题,失败的多了也就是找到了诀窍。这件整个戒指左面是一条龙右面是一只凤凰,两只祥兽托着那颗鸽子蛋一样的粉钻,造型很是不错,夏雨还在戒指的里圈龙的身下刻了夏,凤的身下刻了莎,做好戒指夏雨走向自己酒吧对面的一个小卖部,直接将做好的戒指放在一个人盒子都给了老板,只说了一句话:“交给欧阳,让他寄给我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