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我叫凤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一直关注这地面上的事儿呢。如果真是的话,你可不可以对所有人好一点儿,让好人和坏人都可以快乐幸福。”
......
袁子科一个人推了两辆单车过来,既要两边兼顾又要负责耍帅,真是为难他了。我看着车七倒八歪的,又换成他手忙脚乱,心脏莫名地被什么东西牵扯了一下。
我跑过去,接过他左手牵着的那辆车。
“袁子科,牡冬嶙怎么看上你的。你好歹开辆拉风的跑车出来,这么远的路,你要节能环保也得看时候。”我习惯性地跟他吐槽。
他挠挠头,竟然会不好意思起来。“抱歉,我还买不起跑车。就这俩轱辘的,把我积蓄花得差不多了。”
说好的富二代呢,难不成小道消息错误,袁子科其实是穷小子。除非我是猪脑子才会这样想。小道消息错误,那惠雾里,吴子良,还有那个什么李大专家的,难不CD在瞎编。“你上次拎到学校我还以为租的呢,没想到是你自己买的。”
“那当然,哥哥再缺钱也不能乱冲门面。你知不知道,这两辆车可是有大来头,也就我有这个能耐买到。”不好意思没几秒,又开始恢复不要脸的本色了。
我闭嘴,不跟他计较。留着精力去办正事儿。
据说人在某些情况下大脑受到刺激记忆力会特别好。它显得与众不同,所以储存的位置不一样,回想起来特别容易,甚至不用刻意去回忆都能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做出反应。
我之所以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一个超级路痴,在去云外小店的时候,没有导航没有问路。顺顺利利地骑了半个小时的车,完完全全是根据邓元带我过去的那条路。我明明那天被他牵着手紧张的要死,我现在闭上眼睛都能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后脑勺、脖子上那颗令我心痒的黑痣。然而今时今日,那些我以为不曾注意的,竟然一丝不落地全在我脑海里拼凑完整。
我并不想像疯婆子一样大喊大叫,搞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失恋了。我必须冷静,我只能冷静。知道路怎么了,只不过证明我记性好,有当刑警侦探的潜质,过目不忘。简直是天底下不可多得的人才。
凤梨多厉害,尚好的年纪,聪慧的头脑,姣好的面容,还有赏识她的伯乐,全世界最好的兄弟,一群狐朋狗友。
自行车骑得都要飞起来,走路都快能跳舞了。
我扬着下巴,吊儿郎当地转着钥匙扣,一只手搭在袁子科的肩上,外衣敞开,嘴里叼着一根牙签,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去吃霸王餐的。
那料小巷都没拐进去,袁子科就把我的手推开了。他把我嘴里的牙签拔掉,扔进一旁的垃圾桶。“你这也太不落俗套了,打算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过去。你干嘛不拿根棍子直接打到她招认算了。你好歹要装得楚楚可怜一点,不是和邓元分手了,正好拿这件事情做诱饵,抛砖引玉。”
切,用得着抛砖引玉这么大的词嘛。我的感情就不是感情了是吧。
不过他说得倒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你把我的牙签还给我。”我鼓了鼓腮帮子,“凡事也要有个铺垫。要是直接一进去就哭天喊地的,你觉得她能有多同情我,不过是把我和胡搅蛮缠的女人混为一谈。肯定得先装着识大体,再一层层深入,抽丝剥茧。欲情故纵懂不?”
袁子科点头,“我一直以为欲情故纵是形容男女情感耍心机的,没想到今日还被你发挥出它的大作用了,成语词典都要好好谢谢你。”
“客气,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