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兜兜转转,最后依然平凡的活着,可能就是一生无法逃避的宿命。
至少菲妮丝就是这样认为的。
她原本出生在宋戈公国北方的一个商人家庭中,家境虽不能说富埒陶白,但也算得上是一土豪之家,加之她本人冰雪聪明,又出落得亭亭玉立,这使得她在18岁的时候便声名远播,其爱慕者队伍中不乏有当地的一些名门贵胄。
那个时候,菲妮丝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着无限的希望。
但是,5年前,一场发生于奥其曼帝国与宋戈公国之间的世纪大战,改变了菲妮丝的一生。
那一天,晴空万里,本该是如往常一般安宁而普通的一天,菲妮丝走在街头上,带着甜美怡然的笑容,逐一回应着那些跟她打招呼的行人,随后她遇到了艾伦·伯格,她的追求者之一,也是当地一位子爵的长子。
艾伦·伯格人不仅长得英俊高大,还十分有才华,一直以来,也只有他最得菲妮丝的欢心,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菲妮丝觉得自己应该会跟这位小贵族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然后就此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只是......
当时的艾伦·伯格远远看见了菲妮丝,但他只来得及打了声招呼,还未等他跑过来,一颗炽烈致命的火球便毫无预兆的凌空砸落,轰鸣声中,菲妮丝看到艾伦·伯格的身影淹没在了火海之中。
下一刻,漫天的流星火雨降临到了这个安宁的小城之中......
战争突如其来,她的故乡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第一个受到了奥其曼帝国的入侵与屠杀,在烽火四起,魔法连天的战争中,她先后失去了父母,家庭,名声,以及故乡。
为什么人类可以为了利益而毫不留情的屠杀同类?
在尸横遍野的人间地狱中,菲妮丝,这个本该无忧无虑过着美好生活的姑娘,第一次陷入了最残酷而深沉的思考。
她凭借着生存的本能逃离了烽火连天的故乡。
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千金大小姐,变成了无依无靠的流浪者,菲妮丝在短短数天之内,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但也正是在颠沛流离的途中,她遇到了赶赴前线的公国正规军。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记得当时一名叫捷夫·格兰杰的士兵,在把身上唯一一个面包留给她之后,留下了这句话便离开了。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迷茫的菲妮丝毫不犹豫的加入了宋戈公国正规军的后勤部队,与数十万大军一齐进入了如绞肉机一般的战地——夹缝战场。
那是一场噩梦一般的战争,时刻都弥漫着浓厚血腥味的军营,日夜不停的哀嚎之声,每天都有接近五位数的士兵阵亡在夹缝战场之上,伤者不计其数,漫天飞舞的魔法炮轰之下,生命显得脆弱不堪,炼金战士的刀刃之下,人性道德沦丧彻底......
没有怜悯,没有希望,只有人性的丑恶欲望跟残酷的杀戮,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即便已经过去了2年之久,菲妮丝依然经常为之在深夜惊醒。
总之,那场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战争历经了3年之久,无数士兵抛头颅洒热血,终于为这场战争拉下了帷幕......
但命运的女神,却并没有因为战争的结束而眷恋菲妮丝。
战争结束后,菲妮丝所属的兵营被一场宋戈公国的政治斗争波及,侥幸存活下来的士兵面临剥夺身份,军法处决的危机,混乱之中,只有菲妮丝等少数士兵逃过一劫,相继流落到了曾经的敌人,奥其曼帝国之中。
这是何等的讽刺,舍命捍卫的故国没有了他们的容身之处,最后反而是曾经的敌人给了他们一个存活的机会。
而作为非法的入境者,为了取得一个合法的身份,菲妮丝最后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下嫁给了一个饭馆的老板——一个大腹便便的毛糙大汉。
誓言?理想?抱负?
从脱下了沉重的军装,穿上了油腻的围裙后,菲妮丝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其实兜兜转转,大部分人最终还是要过上与柴米油盐打交道的平凡生活的。
不论骄傲的你是否愿意,生活总会有无数种方法能让你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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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婆娘又死哪儿去了?!是不是又皮痒了?还不快来端菜!!”
雷霆般粗犷的声音从厨房传来,震耳欲聋,好在菲妮丝早已麻木习惯了。
“来了。”
咕喃一声,菲妮丝正准备过去,但在路过窗户时,她却倏地停了下来。
脸上闪过一丝复杂之色,菲妮丝尝试性的问道:“打算走了?”
“是的,我是来告别的。”紧闭的窗户外,低沉的传来了一声回应。
菲妮丝叹了一口气:“留下来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走?”
“为什么不走?留下来就是最好的选择吗?”
菲妮丝眼睑一垂:“至少在这里,你能有安稳的生活,总有一天,你也会身体力行的明白,平淡的活着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总比日夜担惊受怕来得强。”
“即便那种生活没有任何意义?”
菲妮丝一愣。
“也许我只是一个不安份的人吧,并不甘心去过那种浑浑噩噩,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生活,我想人存在于世,应该有什么意义才对。”
菲妮丝问道:“什么意义呢?”
“我现在也还不知道,所以才要离开。”
菲妮丝道:“哪怕你得因此付出很大的代价,过得比别人都辛苦也没有关系吗?”
“是的。”
菲妮丝沉默了下来,这独断专行的性子,还真是跟她年轻的时候颇有几分相像啊,现在看来,她不禁觉得这简直是一种可怜到让人忍不住想嘲讽的做法。
年轻的时候,自己在别人眼中也这么傻吗?
不知不觉,菲妮丝握紧了手:“我明白了,既然决定好了的话,你就去吧,不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向主神为你祈祷祝福的,如果主神真的存在的话......”
“谢谢你两年前,把重伤昏迷的我带到了风花城,我第一站会到推鼓城去,我会代你跟捷夫问好的,那么,再见......”
窗外的气息,慢慢远去,直至完全消失。
“寻找人生的意义吗?还真是......有够傻的啊。”兀自嘲谑的摇了摇头,但菲妮丝的嘴角却悄悄露出了嫣然笑容,如她年轻时一般。
这一瞬间,菲妮丝明白了,原来藏在内心深处那些已经很难去实现的愿望,总该需要去找个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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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城北街。
告别了饭馆的老板娘,林冯总算是把在风花城的最后一件事办完了,这个时候已经入夜,林冯借着楼房的阴影,开始快速朝着城门秘密遁去。
漆黑的夜空,一轮银月高挂,清冷如水,夜风拂来,前行中的林冯忽然感到背心一凉,倏地停下来脚步。
只见月光下,前方的街道中央如魅影般出现了一名身着甲裙的少女,银色的及腰长发散发着金属般的光泽,而同样闪烁着冰冷光泽的,还有少女戴在双手上的奇异拳套。
拳套长至手肘位置,呈黑色皮质,但在表面上,用微妙的规律镶嵌着一片片银白鳞片,看上去,就犹如野兽的獠牙一般充满威胁性。
“哟,晚上好啊,美丽性感的克拉克大人。”林冯脸上露出了如常的笑容。
“我们怎么老是莫名其妙的会碰到一起?你说我们前世该不会是一对殉情的情侣吧?就是那种像某个臆想家写的一本叫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一样,很揪心很凄惨悲凉的殉情,所以主神才安排我们今生再续前缘?”
纪薇没有说话,一双浅蓝色的眼眸只是冷冷的注视着林冯,宛如观众看穿了魔术师的骗人手法,却依然打算让魔术师接着卖弄表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