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71100000112

第112章 理式新毒

李志原本对兄弟也是很好说话的,但是见到边煜城本人之后又被自己的兄弟这样说了一番,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得给了身边多嘴的人一巴掌。

包厢里安静了半分钟,那人缓缓地抬起头看,视线正好对上了双手抱胸站在门口的边煜城。

被打的人略微吃惊地喊着边煜城的名字:“边少爷……”而后是不可思议地瞪着,像是自己在做梦一样,酒精让他产生了幻觉。

边煜城走过去,台子前放满了一瓶瓶红酒,横七竖八地倒着。李志的脸看上去有些颓废,下巴带着青色的胡渣。

边煜城走近李志的时候,身边的人自动给边煜城让了一条道儿,在李志的身边给他留了一个宽敞的座位,包厢里的音乐也不知道被谁给关掉了。

边煜城皱了皱眉,这里的环境太差了,其实他很讨厌这样的氛围,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但是他今天是有事来找李志的,所以压了压心中的不爽,很给面子地做了过去。

如果说刚才的酒因为边煜城的出现醒了一半,那当边煜城坐到李志身边的时候,他的酒就完全醒了。

“边少爷怎么有空过来了。”李志一见边煜城坐过来,立刻笑脸相迎。

“志叔,我们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啊。”

“托边少爷的照顾,一把老骨头了还能凑活着。”

李志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是个双|性恋,相对于喜欢女人来说,他更喜欢男人多一点。腰身够软,脸蛋够俊,要是床上技术也好的,那他根本就抗拒不了的。别说是红颜祸水了,在李志身上可是蓝颜祸水。

五年前,李志的毒品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死对头看着眼红,于是安排了一个极品的男人偷偷送到了李志的身边。李志那个时候才三十出头,对这个才二十几岁的小男生喜欢的紧,当个宝贝一样的来疼。对方把那个男生的身份掩饰的很好,就算再仔细的查,也只能查出他读书时的一些事情,大概就是孤儿,从小被人领养,养父母刚去世不久,很可怜之类的。

李志愿意把他放在身边,当然是全部都查过的了,见查不出来什么,就放心地把他放在身边了。时间久了不但没有厌倦,反而是越来越喜欢了,但是没想到就这样被枕边人给咬了一口。

那个小伙子泄露了李志毒品交易的时间给警察知道,那一次的毒品交易双方的人都被警察给抓了,手底下的人没有供出李志来,还好李志有点底子,不然就要去蹲大牢了,说不定会直接枪毙。

后来一调查才知道是自己宠幸的这个男人给出卖的了,虽然后来李志没有去蹲监狱也没有枪毙。但是在出过这种事情之后,在道上也是很难混下去的。李志平时为人义气又爽快,今天遇上这种事情实在是怪他自己栽在了男人的手上。他什么也没说,直接把自己左手的小拇指给切了。

三五年后,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也就变成了现在道上赫赫有名的九指李志。

其实边煜城是不应该跟这种人打交道的,但是说来也巧了,那人还帮过边煜城一次。边煜城自己不喜欢碰毒品,但是以前有一个朋友沾染上了毒品,而且毒瘾很大。因为那朋友也是又身份背景的人,有钱人吸的肯定不是普通的毒,也因如此,要货的渠道也变得难上加难。

边煜城的朋友吸毒吸了三个月之后,那名叫“理式新毒”的新型毒品就断货了,说是因为缅甸那边天气变化,原先种植的毒花都死的差不多了,最后剩下来的那一些,都是要拿到美洲去销售的。

那朋友自己的路子没有边煜城广,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就来求他了。边煜城其实根本不想帮忙的,那个朋友平时也不是经常来往,多半都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亲戚关系,跟那些叔叔舅舅之类的关系很好。几个拜托电话之后,边煜城就托关系联系到了那个时候刚刚切去手指没有多久的李志。

那个时候的李志刚刚躲过一劫,原本的生意也没有恢复,可以算得上是一蹶不振。除了那帮誓死跟在他身边的手下,他几乎什么都没有了,就连那帮手下,那也是因为李志平时为人义气,兄弟们实在是不愿意在他落魄的时候离开。

当边煜城去找李志的时候,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他,有没有理式新毒,他需要供给一个人吃到死的量。

李志当时一惊。中间来搭关系的人交代完边煜城的身份背景之后,特地嘱咐了一句,对于这种亦正亦邪的角色,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要是说别的什么东西,李志不一定有,但是要理式新毒,那是真的有的。量不是很多,大概也就只有供给给一个人食用三到五年的量,而正常吸食理式新毒毒品的人,是活不过三年的。

李志当时只是说了一声,有。边煜城毫不犹豫地让他开个价。

李志那个时候需要重振旗鼓,他问边煜城要了五百万,还有价值五百万的枪支。其实对于理式新毒的价值来说,这些东西算是贵的了,但是物以稀为贵,加上边煜城的那个朋友催得紧。毒品上瘾也的确不能憋,要是时间慢了,说不定熬着熬着还把毒给戒了。

其实边煜城会帮那个“朋友”,自然是有原因的。边煜城帮他,是巴不得他死。理式新毒作为稀有毒品,毒性也是很大的。在刚开始吸食的时候,毒性会侵入人体的大脑中。吸食毒品的人会产生极大的幻觉,理式新毒的效果可是比******之类的强大好几倍。吸食毒品的人会根据自己的潜意识开始做梦,梦到的都是一些他最希望发生的事情,或是他最想要得到的东西。所以很多人会对理式新毒上瘾,不但是因为他的依赖性,不少人也是因为不想活在现实生活中痛苦,而想要一辈子就活在梦境之中。

这样的人有很多,比如说,边煜城的那个朋友。他是边煜城那个家族里的继承者之一,虽然跟边煜城没什么正面的冲突,但是他家的那些长辈都是狼子野心,难道他不会扶持着继承人来企图并吞边煜城这一块。那个小子年纪轻轻就被花花世界给迷惑了,染上了理式新毒也不算意外。但是他的命不是太好,刚染上没有多久,这稀缺的毒品就断货了,只有曾经的大毒枭李志的手上还有一些没有来得及卖出去的存货。

于是,李志的那些黄金存货自然就值钱了。当他说要五百万现金和打量枪支的时候,边煜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这是在花一千万买那人的一条命,当然值了。用一千万除掉一个将来的大隐患。

李志很快把理式新毒的毒品交给了边煜城,原本以为两人之间就这样没有联系了。但是没想到几年之后在一场交易里两人又碰了面。一来二去,两人就这样熟络了。说亲也不亲,就是有生意上交易上的往来,但是有了理式新毒那么一件事情之后,比起李志对其他人的态度,边煜城在他那里还是说的动话的。他是一个义气的人,毕竟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是边煜城的钱和枪支帮助了他,后来也一直在给他提供枪支的买卖货源。

而边煜城差点都要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因为他那个吸食理式新毒的朋友,在一年半之后就死了。

这次边煜城这么着急地来G吧找李志自然是有目的的,原因很简单,他在李昊彬的身上闻到了毒品理式新毒的味道。

就在刚才,在屏东别墅的楼下,两人对立的时候,由风带过来的李昊彬身上的大牌香水味,还有不是很容易辨认的淡淡的理式新毒的味道。

一般人是不可能再见到理式新毒的,更别说是在浓重的香水味中辨认出这种淡淡的味道了。但是边煜城对这种香味及其熟悉。因为这味道就在几个月前他才刚刚闻过。

原本五年前跟李志买的毒品理式新毒是三年的量,但是因为边煜城的那个朋友吸食过量,加上原本就喜欢来乱的,身体比常人弱很多。每天活在美梦之中的他,边煜城是亲眼看见他一点点的消受下去的。后来才一年半多一点的时间,人就安安静静地走了,听说是在吸食过毒品之后,半夜死在睡梦中的。下人们发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冰冷了,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容。

人死了之后还留下了一年多一点的毒品量,那人家里的长辈恨死了理式新毒的毒品,正要销毁。那时候边煜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那种毒品留着还会有点用处。于是就偷偷派人潜入了,用普通******跟那个理式新毒毒掉包了,让人拿了出来。

拿出来之后他一直锁在老宅子的保险柜里,没有人知道。他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就是觉得以后可能会用到。

同类推荐
  • 重生之名门暗战

    重生之名门暗战

    重活一世,染肆犹如她的名字一样的肆意妄为!抛弃了复仇的心态,放下了小心翼翼的包袱,上一世为复仇而生,这一世,却是为了自己而活。上一世,被人称作魔鬼,这一世,依旧有人称她魔鬼。只是这一世“幸好有你,不至于让我迷失了自己”
  • 校草的霸道之吻

    校草的霸道之吻

    霸道校草来袭,倔强校花来制服,你从哪里来,就从哪里回去!
  • 你是我的Superman

    你是我的Superman

    本以为青葱岁月会如此平淡度过,却未想因为一个人改变了一切。
  • 我爱的少年:王俊凯

    我爱的少年:王俊凯

    我爱的少年名为王俊凯,在青春懵懂的时候,我们情窦初开,我们终成眷属?美好的爱情,是属于我们两的吗?不敢相信
  • 一纸契约,老婆我只爱你

    一纸契约,老婆我只爱你

    她只虽然只是一个小小护士,但是却出身豪门。他与她之前毫无瓜葛,她是名门淑媛,他是豪门世家,他又自己所谓的心爱之人,她却早已就爱慕他,他与她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友,她家的公司却因为遭到投资失败即将面临破产,而他家的父母却要帮她家,两家商业联姻,拯救家族。他是个孝子,所以父母之命难违,不得不签署同意这场荒谬的商业联姻。但是跟她相处以后,被她的天真打败。爱上了她。但她却已经伤痕累累。离开了他。
热门推荐
  • 天之异世
  • 盛宠纨绔皇女:搞定高冷帝君

    盛宠纨绔皇女:搞定高冷帝君

    绝世轻狂佣兵王,穿成九州大陆第一废柴。欺她无权无势?谈笑间自建宗门;辱她灵修为零?举手间成强者至尊;咒她灭世妖女?挥手间逆天成凤。他是绝世天才,至强战神,高冷霸道,唯我独尊,却对她宠溺入骨、疼爱至极。顾浅嘴角一抽:帝君,若我胜了,当如何?某君俊眉一挑:你胜了,我嫁你,我胜了,我娶你。
  • 穿越阿拉大陆战绩

    穿越阿拉大陆战绩

    穿越异界,招揽后空。到底是什么愿因让霍道辰来到了阿拉德大陆。
  • 一盏路灯

    一盏路灯

    一个霸道帅气的富家公子;一个儒雅绅士的商界天才;一个平凡可亲的青梅竹马;一个普通女孩在都市中的生活,在爱情中的抉择;
  • 首席独宠萌妻

    首席独宠萌妻

    【新浪微博:觖丫头的咫天涯】在安晓颜眼中这个男人是狡猾腹黑无耻的,尤其还很无赖!“你要带我去哪?”“不告诉我你家在哪,那我只好把你带去我那里。”他回答得漫不经心,安晓颜却早已脸红心跳。——他们的相遇是巧合又似乎是早有预谋,十年前她为救他发生车祸,十年后再遇,他给她满满的深爱溺宠。然而谁曾想,当所有偶然变成有精心设计的有备而来,他扬起她的下颚看着惊恐的她道,“安晓颜,就算在一起是互相折磨,这辈子你也休想离开我半步!”——在她看着那张化验单,联想到已经消失几天的人,伤感惆怅时,他却突然从身后将她抱住,深情的拥吻,“结婚吧!我会负责到底!”【宠到柔情,甜到忧伤,爱到盛情】
  • 芒神

    芒神

    是我的,就终是我的。神啊!来吧,命运的枷锁不同样束缚着你吗?
  • 往事终成故事

    往事终成故事

    刚开始产生想要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是最近看了许多让人伤感的怀旧小说,潸然泪下。心理慢慢地积攒一腔热情想要马上释放,这种感觉就像是你憋了一上午的小便一样,坐立不安。大多数都是白开水一样的人生,包括小说里的主角们,它们之所以光鲜,是因为读者的情感和脑洞赋予了它们新的生命。本想取名恍如昨日,大抵是因为我那该死的不甘和无尽的怀念吧。后来便是往事变成故事,大抵是因为我们最终都会将所有的青春笑着说出来吧。
  • 江湖浪滔滔之相公不是人

    江湖浪滔滔之相公不是人

    江胡笑,别笑!这就是她的名字。直到死亡气息扑来,那段倾尽所有的爱情,换来却是粉身碎骨的下场。“妈,为什么给我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江湖笑,双手叉腰,气急的她红晕上脸,今天是她第一天上小学,老师只是报了一声她的名字,全班哄堂大笑。人群中,隐约有个英气逼人的男生,在她最窘迫的瞬间,缓缓起身。”都给我闭嘴!“那是,他们第一次碰面!车站前,江胡笑浑身湿透,凌乱的头发散落在额头两边,她的手掌慢慢握拳,双肩开始颤抖,随着抖动加剧,突然,江胡笑下颚抬起,双眼布满血丝,冲向迎面而来的大货车。雨水倾盆而下,空中飘飘荡荡的回放一句话。”我,江胡笑,要你血债血偿。“
  • 太美,怪我咯

    太美,怪我咯

    李太美重生成为章天爱之后才知道有钱人不全是暴发户,她以为上天留了她一命是让她好好生活,没想到是惩罚她,以为自己为爱连命都丢了,便不再会爱,谁知任你铜墙铁壁,李嘉恒硬是春风化雨的在你心口开了条缝,悄悄地钻了进去……李嘉恒:我爱你,是一辈子,谁跟你玩啦!我:……不会写呀,不会写,自己为什么要写个大长篇呀……
  • 花都吸血鬼

    花都吸血鬼

    有时候我们都在隐藏着什么,从睁开眼睛,直视镜子,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撒谎,收敛锋芒,整理头发,摘下婚戒,这样又有何不可,又能够遭遇到什么样的惩罚,后果又能怎样?我不过想做回一介凡人,记得上帝曾经说过,一切皆可能被宽恕,但是,倘若扭曲的命运把你变成了别的东西,比如说吸血鬼,这时谁会原谅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