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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帅哥捉贼

最近青州的天气总是阴雨不定,天空泛起的阴霾伴随着潇潇冷雨滴沥着,似乎轻拽着路旁的柳树黯然垂帘。虽是炎夏,可有时炎夏里的冰雨让人更寒,寒在人的心里……

吴迪默默地走在前面,而宗凌紧跟其后,低头不语。宗凌是想陪着吴迪远走高飞的,在家里受了这么大委屈之后,吴迪似乎成了她心里可依靠的壮槐。

虽然他不会武功,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的那种敢于担当,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对于宗凌这样的女孩子足够了。

爱是没有秩序的,也是没有道理的;爱本来就是任性的,任性的你不一定非要找到它到来的理由。反而有了秩序的爱往往就会是在利益支配下的交换了。这些是吴迪常思考的。

他现在很确定自己对宗凌有一种无秩序的感情油然而生,欲罢不能。

吴迪要走了,但他眼下不能带着宗凌,因为宗不凡一病不起。自己最上心的酒楼就这样被无情的“夺走”。

虽然吴迪一再劝慰:把酒楼送给蒋忠是暂时的,只有这样,一家人才可安稳的在青州生活。等有朝一日定会把酒楼连同那几条狗命取来。

但毕竟经历了一场不小的波折,加之心中积怨,宗不凡病倒了。

宗凌极小的时候,生母就已早逝,父女两相依为命过着生活,宗不凡更视宗凌为珍宝。眼下老爹病倒,宗凌也只有留下照顾爹爹和丫丫。自己只得隐忍着内心的渴望,任由吴迪高飞。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已经走到了青州城门口,两人停下来,目光交错,默然无语。

相望许久,吴迪哑然一笑:“就送到这吧!傻……丫头!回去好好照顾你爹爹,我很快会回来……”

宗凌眸波潋滟地望着吴迪,一向伶牙俐齿的宗凌现在反而说不出话了,她试图轻松的和吴迪喧闹一番,可是每每想张口时,只觉得嗓子发紧,不能言语。许久,才期期艾艾:“记得你……答应我的,你……会回来吗?”

吴迪此时无需多说什么,他只是悄然牵起宗凌的手,用力一握。

宗凌是宋朝的女孩子,本想着挣脱开,可她无力的放弃了,她享受着这一刻。宗凌明白,所有的担忧都是不必要的……

吴迪走前与宗凌约法三章,一是去汴京镀得金身;二是一定会回来;三是宗凌必须答应不再去寻蒋忠报仇。

上路了,去汴京,也称东京……

因为那里是天子脚下,大官多。吴迪想凭借自己的销售技能打通人脉关系,混出个名堂。

吴迪日行夜宿,一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偶尔的感悟一番人生。

眼下已行至曹州地界,烈日灼炎,天空中漂浮的丝丝薄云也慵懒地飘散而去。路边垂柳一动不动,树影缩成了一团,蒙着一层尘土的叶子都蔫蔫地打卷了。

吴迪无精打采地行走在曹州城一隅,城楼在灼日地照射下呈现出阴暗呼合的光晕,这光晕已被甩在吴迪身后,他正步履蹒跚地行走在曹州城的边缘。

吴迪环看四周,一座座灰暗斑驳的矮房子,佝偻着它的身影,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这毕竟不是曹州城的繁华地带。吴迪之所以萎靡不振,是因为这几日来羁旅劳顿,心中总是下着阴雨。

他在极度匮乏时,想起了二十一世纪的美,他留恋着先进社会的文明,想象着精彩的网络世界、看电视、看电影、泡酒吧、在高速路上开车畅行……

“我是怎么穿越来宋朝的,为什么是我?我的老爸、老妈你们在哪里?会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悲痛欲绝、苍然老去……”想到这些就忍不住潸然泪下,俯身蹲在路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人如果在明知必死的时候,也许最大的幸福就是期望着尽快地离去,死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绝望地等待。

而我现在最大的悲催是不知道自己是否以死亡的形式告别了前世,如果说已经死了,那我怎么会穿着我的休闲装,还带着钱包身份证穿越到宋朝?

如果已经死了,为什么在不轻易间我总是梦到我躺在现代医院的病床上正被医生抢救?如果是梦一场,那么这梦为何如此真实而不醒?

不能这样想了,我还有心爱的宗凌,这个带着独特宋朝女子气质的美人儿,落落大方,一点不矫揉造作,是我喜欢的类型。如果要在与宗凌相爱的生活在宋朝,和现在立刻回到二十一世纪之间做选择,我真得会很犹豫……”

几乎是伏在地上茫然欲绝的吴迪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胡思着,吴迪一时百感交集,莫名其妙地又泛起了一股“二劲”。

吴迪想着:“既来之,则安之。既安之,则畅怀之,何必悲悲戚戚呢?我要让自己开心些,激情些,我要唱歌,放声高歌!”

在经历了一番激烈的思想博弈后,吴迪想要撒点野,他想到了那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摇滚乐《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

吴迪只想发泄一下,纵身跃起,在宋朝的曹州城放声大唱:“……我光着膀子我迎着风雪……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

……别拦着我我也不要衣裳……

……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快让我哭快让我笑哇……

……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

……yiye……yiye……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吴迪尽情唱着,忘乎所以。忽然,有一个急促的声音打断了他——“喂!喂!别吼叫了!”

吴迪回头看时,一个中年妇人正对着自己嚷嚷。吴迪想再确定一下:“你是在给我说话吗?”

“对,就是你,别没感觉了,你的包被偷了!”

“啊!……我日!”

吴迪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看到一个飞贼正在发狂地奔跑,不时地回头看看自己。

“坏了,我的手表和身份证这些前世带来的东西都被偷走了……”

“站住……抓贼啊!……”

吴迪曾是一名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他喜好踢足球,身体素质很棒。可这一追,才发觉根本没有追上的可能,那飞贼身轻如燕,眼看就要没了踪影。

正在此时,吴迪身边倏然有一道流星划过,急速传来一个声音“莫担心,小弟帮你去追那贼……”

吴迪还没寻到声源,只见一个身影腾腾几步已经快速赶了上去……

这人步伐飞如闪电,一看就是练家子出身,须臾片刻,那人便已飞到毛贼身后,飞起身来,一记窝心脚直将毛贼震出数丈之外。

等吴迪气喘吁吁好不容易赶过来,街上看热闹的人已经围满。吴迪拨开人肩,侧身挤了进来,看到一个玉面小生,头戴淡蓝顶头巾,穿着镶有银丝的白衫搭配着麻布紧身裤,腰间系着蜘蛛斑的红色腰带,一身英武之气,正站在那里怒骂着趴在地上一个劲告饶的毛贼。

吴迪气喘吁吁道:“这位小哥,谢谢出手相救,这毛贼偷的东西是我的……”说完再看那毛贼,被这潇洒的小哥一记窝心脚踹成重伤,趴在地上挣扎难起。

白衫小哥看到失主已经赶来,见吴迪气度非凡,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气场,打量片刻道:“还请这位大哥仔细看看丢了什么物品,也好让这贼人都还来。”

白衫小哥怒向毛贼骂道:“快放老实些,把你偷取的东西悉数还给这位失主,倘若不然,定打你个半死。”

吴迪赶忙拱手道:“这位小哥,再次感谢啊!要不我们抓了这毛贼去衙门里告状吧,法办他如何?”那毛贼听闻,脸上露出一丝阴笑。这阴笑被白衫男子察觉,浅浅一笑道:“送官还是不必要了,那些官老爷抓住这样的毛贼只会没收了赃物,还不是给放了。”

吴迪听白衫小哥这样说,再想想青州府那些官员的嘴脸,微微点头。

毛贼只得乖乖地把偷来的物件悉数还回后,伏在地上频频磕头道:“小的已将东西都还了,还请大爷们把我当个屁吧!”

“当屁?”吴迪诧然道,“什么意思?”

“随便放了呗!”毛贼饶命道,“我那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母无人看管…..”

“哈哈!”吴迪左右一想忍俊不禁,对毛贼道:“以后再不许偷人财物,下次若是让我们撞见,见你一次打你一百次,滚!看你家老母去。”

毛贼一溜烟跑了……

吴迪再回神仔细端详着这位见义勇为的小哥,看到这小哥英武潇洒,唇如涂朱,睛若点漆,面白如玉,不由得赞叹,心想这是我穿越到宋朝以来见到的第一宋朝小帅哥了。

白衫男子见吴迪盯着自己便拱手道:“这位大哥,以后还是谨慎些,把随身的东西盯紧了,在下这就告辞了!”

吴迪赶忙伸手虚拦着说道:“这位帅哥……不、不!这位好汉,先别走啊!鄙人幸遇好汉相助才免失财物。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行靠朋友,今日我二人相遇,实乃三生有幸呀,如若足下不嫌弃,我愿请足下吃几碗好酒,也当是交个朋友,如何?”

吴迪穿越到宋朝也有些时日了,他在慢慢地发觉这古人有一种独有气质,确实和现代人不同,这种不同主要是“三观”的根本不同而带来的理念不同。古人有着他们特有的追求,有时候可以为自己的理想随时放弃生命,比如什么文死谏,武死战,两句话不对就要自寻死路得以求全心中的真理。

他们身上的这种执念使得有时候和宋朝人交往很简单,也许就是这样彼此陌生的人,随意吃一碗酒,即可成为以命相托的挚友。只要你符合他们所追求的“道义”,甚至是那些仅仅听闻过你的大名,慕名而来相拜的人,都可以以命相托。

白衫帅哥爽朗道:“既然哥哥不嫌弃,那小弟只有应允前往喽!正好天热口渴,只求能与哥哥大口吃个痛快!”吴迪听闻大喜:“好爽朗的帅汉子,哈哈,不知足下如何称呼?”

“小弟姓燕,名青,河北大名府人氏……”

“啊?!我了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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