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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夹有某些奇妙剧情的故事——桐的讲述(I)

离开这座城市之前,我喜欢坐公交车在它的街头巷尾游荡,意识在列侬的嗓音中沉睡,留下肉体独自清醒着,在红茶的味道里被公交车拉着穿梭于小城的光影之中。

它太小了,十二条公交线路就瓜分了它所有的地盘,五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以后或将仍然如此。它永远不可能拥有地铁这种交通工具——世界上大概永远不会存在只有两站的地铁。我想很久以后它或许会并入另一座城市,因为太小,而且从不扩张。

大概是初一的时候,开始在公交车上打发周六整个白昼的时间。

我带着电量满格的MP3、入耳式的耳机,背包里是雨伞、保温杯和便利店买来的袋装红茶,美邦棒球帽从不离身,在早晨七点踏上任意一条线路的公交。

夏天的时候,这个点天空已经亮得十分干净,若是晴天,太阳业已出现,冬天则还是一片黑暗,只在地尽头隐隐有一抹微不足道黯淡的光。等待破晓的时间里,我戴着耳机用MP3不断循环着《in my life》。

MP3的歌单被披头士和古典填满,天亮透彻后便开启随机播放,于是《in my life 》之后会响起巴赫《G弦上的咏叹调》或者李斯特的《钟》来,摇滚与古典便这样穿插挤满了周六一整天。

到现在我只凭前奏依然可以区分披头士的每一首歌,巴赫的曲子也极为熟悉,但我还是听不出海顿与莫扎特的分别,分不清《费加罗的婚礼》究竟是哪一首,尽管我听了那么久、那么多他们二人的曲子。

后来升入高中,MP3换做手机,周六在公交上打磨时间的习惯依旧,换了新的装备,也有了某些偏执——最后一班公交一定得坐十二号线路的,因为十二号线路是最后一条线路,是唯一会经过广茂大厦的线路。

那时候圣鼎的步行街才开始施工,昊鑫要建高楼的那片地皮的归属权还没谈妥,广茂还是小城最高的建筑,也是客流量最大的建筑,每天有许许多多衣着时髦的男男女女在这里挥金如土,西餐厅的迎宾小姐随身带着喉宝,每到换班的时候便含上一颗,因为担心过一会儿自己再换上去嗓子会不会哑掉。

小城里总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夏天七点,冬天五点,跑到广茂的天台去看日落,他们提着吉他、酒瓶,背着相机、画板,哼着不知名的曲子爬上天台,在最后的光芒中眯眼伫足,仿佛久行远方,于酒楼之上忽见秋风的浪子。

广茂没有直通天台的楼梯,通往天台的唯一途径是一架钉在顶楼楼梯间的梯子,太阳完全西沉,余晕也全部消散后,顶楼楼梯间一片黑,没有人能看得见梯子在哪儿,没法下去。开始的时候,大家故意制造出响动引来保安,让他打着手电照亮梯子,后来相关的负责人在封锁楼梯间、拆掉梯子等诸多可选措施中选择了在楼梯间安一盏声控灯,那之后,天台就又多了夜半仰望星空的醉酒者。

广茂的顶楼有一家咖啡厅,24小时营业,店主是个上了年纪的大叔,咖啡做得如何我不知道,音乐品味总之很高,我在那里喝过几次红茶,期间他放了巴赫、爵士和蓝调的唱片——现在还在听唱片的人已经少见,无论是岁月中的黑胶还是新时代的激光,然而大叔有大量的收藏,全部摆在柜台后玻璃柜里,只可惜他对摇滚不感兴趣,否则我大概有幸听得到《加利福尼亚少女》——不对,咖啡厅这样的场所大概是不会放这样“吵”的音乐的。

日出,日落,我都在听《in my life》,在周六下午七点广茂大厦的天台,当最后的阳光如潮水般涌来又退去的时候,我总是怅然得无所适从。

我想,除了公交司机外,大概再没有和我一样奢侈得每周拿出一个白天的时间来坐公交;大概再没有人像我可以连续一周早退只为了爬上某家大厦的天台去看每日几乎都会上映的盛大坠落;大概再没有年龄与我相仿的人听着披头士和古典乐……耳边萦绕着小夜曲的我在pop和电音中举步维艰。

我意识到自己缺失了什么东西,又或者可以表达为,自己身上多出了某些东西,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并不真正完整的个体,徘徊于自己本该存在于其中的圈子之外,得不到进入其中的钥匙、方法。

父母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只在尽力补偿他们自认由他们带给我的不足——接生医生告诉他们早产儿大多会失去些什么,可能是具象的,诸如手指、胳膊与腿,也可能是抽象的,比如愚蠢又或天资,所以早产儿是不足的存在——然而我想,自己身上的缺失——也可能是多余——与自己是早产儿并没有什么关联。

我有一个弟弟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按照他们的计划培养,所以他们放任我的自由,给我最大限度的宽容与金钱——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被允许背着单反相机与镜头跟着小叔去欧洲摄影了,我们拍了两个月的照片,从白俄罗斯到奥地利,从法国到德国,跨过英吉利海峡后乘船归来。这期间,小我三岁的弟弟的日常被各类辅导班与兴趣班填满,水深火热,痛苦不堪。

“高中毕业后想去做什么呢?”父母这样问我,我回答说,“离开这儿,去陌生的地方看看,待一段时间。”我想,兴许自己的不完整正是来自于这座局限度分明的城市,当我长时间地远离它后,我就会恢复完整。“旅游?摄影?还是读书?你可以尽情做你想做的事,什么时候想回来就随时回来,乐意工作就在公司里面工作,不乐意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开心就好。”父母紧追不舍,“不知道啊,”我说,“高考完吧,等高考完再决定,时间一向很充足的。”

高中三年不曾专心去学习还想要考上985、211之流无异于痴人说梦,我的高考成绩不过堪堪滑过一本线,意料之中的事。成绩出来那天,我在网上逛了三个小时然后告诉父母自己想要去读书,“读书吧,去不熟悉的城市读书。”。他们几乎不曾拒绝过我的要求,他们说,“好。”

于是,我坐上火车去了c城,轻装上路,背包里是袋装红茶、保温杯和雨伞,是我周六在公交车上消磨时光的装备,这是母亲收拾的,但她不知道我已经决定不喝红茶了——去新的地方或许也该换新的饮料了,只不过歌单里的歌却还依旧,无法删掉,我想这样也好,待到哪天我用新的歌单来替代它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已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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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c城时正下着雨,雨伞正碰上用场。C城很大,大到一场雨完全覆盖它像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从火车站坐计程车一路畅通无阻到达市中心花去了三个小时,而在小城,我骑山地车从城东跑到城西也只是两个小时出头罢了。

市中心没有大学,但市中心有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我不关注它是否气派、奢华,我只关注它的高度。移开伞仰望它,雨水滴在我的镜片上,它的顶部隐在镜片水幕的尽头——广茂与它完全不存在可比性。

当然,也并非高到无可救药,这并不是我所见到过的最高的建筑,无论伦敦还是柏林都有比它更高的存在,很多很多,而且我想,再过几年,c城本身也将出现高过于它的建筑。不过它却是我第一座拿来与广茂进行对比的建筑,它几乎完胜了在小城称王称霸一览众山小的广茂大厦,唯一的不足只在于它没有天台——这也是情理中的事情,否则每天都会有人从这座高大建筑上做自由落体运动狠狠地摔在水泥地上,四分五裂。

它的七楼是一家西餐厅,我进门的时候,一首钢琴曲正步入尾声。“一份意面,”我告诉侍者,“点的最多的是哪种就做哪种吧。”“酒水需要什么?”“咖啡,”我回答道,旋即补充一句,“卡布奇诺。”我只知道卡布奇诺。

我坐在临窗的位置,无数的雨滴敲击在窗上碎裂开来为透明的玻璃蒙上一层幕布,自内向外而望,一切都有些朦胧,不过仍然分辨得清楚三面环绕的高楼,视线被它们所阻,瞧不见远方,也看不见地尽头。

钢琴曲毕,店里想起轻盈的女声,唱着大约是民谣的英文歌曲——我不感兴趣的类型——黄昏时刻天台上的怅然在女声中突然出现向我扑来,浩浩荡荡,翻江倒海,一波接着一波,似永不会停歇。

我闭上眼,随后听到侍应的声音,“您的意面、卡布奇诺,还有别的需要吗?”,我揉着太阳穴摇头——就在那个时刻,我意识到所谓自身的不完整与小城并无太大的关联,本就是自身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不主动去寻找解决的方法的话,无论在哪儿都将是不完整的个体。

虽然到目前为止,这种不完整并没有给我带来何种灾难性的后果,但游离于圈子之外实在是件不妙的事。因为日后会怎样完完全全没有一丝一毫受自己掌控,无从预测,未知总使人感到不安,它偏爱雨天和黄昏,在那时候袭来,不断攻占着我的心。最后一定有什么事发生,我这样想,得抓紧时间寻找解除这一切问题的方法。

不过,这实在是件难以下手的事情,很长时间内我都一筹莫展。

“不过是孤僻和爱好的不同罢了,多与人接触就好了。”心理医生给出了这样的措施,但在我看来完全是纸上空谈:HIP-hop只会使我昏昏欲睡,并不会让我与听它的人产生共同话题出来,交谈、接触也就无从谈起。

独自来上大学,宿舍自然是没法儿住的,父母在校外租了套房子给我,出门一分钟便是地铁站,坐地铁去学校与市中心都只要半个小时,楼下餐厅、书店、健身房什么的一应俱全,租下来应该花了不少钱,不过他们没有提,我想起那次去欧洲摄影花销应该比这还大,于是也就不说什么了。

三室二厅的房子,生活用具什么的随我去买,装饰什么的也由我布置,“钱不必担心。”他们这样叮嘱我。

然而问题并不在钱,三室二厅的房子,一个人住未免有些过大,过于安静了,哪怕电视机的音量调到最高,整片空间安静依旧,电信号转成的声音无言间变作背景,空间内部没有争吵、对谈、喧哗。太大了,我想,若是换做一居室的屋子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我已然习惯了一居室大小的安静,但这范围如果再扩大到一套房子,一个小区,一座城,整个世界,习惯又将化作不适应。

大约,我的不完整就不完整在无人交谈,无人来往,从而失去了圈子。心理医生一眼就看穿到了本质,可惜他提的方法在我身上好像并不适用,我没有能力用他的方法完成自身的修补,因为我与圈子里的人完全不存在共同的话题,听再多的Hip-hop和pop也没用。有某些东西杀死了共同话题、共同兴趣的产生,在我的身上,存在着这样的东西。

我日复一日地穿行于地铁、学校、市中心之间,用时间彻底戒掉了红茶,开始偏爱咖啡流淌过舌尖的感觉,尽管我还是只知道卡布奇诺。从小城背来的袋装红茶被丢在储物柜的角落,我买了两只印有华盛顿头像的玻璃杯可是从来没有用过。再没有去看过日落,雨天也躲在家里睡觉,尽自己的努力在我没有寻找到修补自身的方法前躲避着——歌单里的歌没有变化,还是那些。

遇见J便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在夜幕笼罩下的咖啡厅里。他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那天晚上穿一件白色高领针织毛衣,坐在我斜对面不靠窗的座位上,不断敲击着笔记本的键盘,电脑旁是喝尽的咖啡杯,有三四个。

那晚我点的咖啡第一次由卡布奇诺换做了蓝山,相较卡布奇诺来说它有些苦了,我尝了一口便后悔了自己选择新伴侣的决定,皱着眉将咖啡杯放回原位,思量着要不要再点一杯老朋友卡布奇诺。然后,J走了过来。

“你好像很不满意,第一次喝咖啡吗?”他这样开口。

“不是,只是想尝另一种口味的咖啡,很后悔,比之前常喝的那种苦了许多。”

他点头表示了解,“我对咖啡的了解并不多,种类啊口感什么的都不知道,来这里主要是工作,这家店很安静,24小时营业,随意点杯咖啡就不会被店员请走。”

“一样的,我知道的咖啡种类也就两种,一个是之前来点的卡布奇诺,再就是今天第一次尝试的这份蓝山。只是感觉它的名字很好听,不知道竟然这么苦,早知道还是点之前的卡布奇诺了。”

随后J开始介绍自己,说自己叫J,经营了一家事务所,喜欢在这家咖啡厅用笔记本回复委托人的邮件。我告诉他自己是附近大学的学生,这家咖啡厅位置很好,经常来这里喝点儿东西。

“的确,在这里看C城的夜景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看了看窗外万家灯火,赞同了我的说法,“位置很好。”

咖啡厅开始播放一段萨克斯独奏,我想起小城广茂大厦上那个收藏唱片的大叔开的咖啡厅,和我现在待的这家相比较,大叔的咖啡厅回忆起来竟有些精致。

J点了两杯卡布奇诺,表示自己准备尝尝这一种口味。侍应端上咖啡,他将其中一杯推向我,我道谢一声,他笑了笑,我们开始沉默地喝咖啡。

萨克斯独奏之后,是《亚麻色头发的少女》,作曲的是德彪西,音乐界称他为近代“印象主义”音乐的鼻祖。坐在角落独自喝咖啡看着报纸的老人结账后拄拐离开,随后背着乐器的女孩儿进门,过了一会儿,侍应端着摆有甜点和咖啡的托盘走了过去。乐曲将尽时,我喝完咖啡,J还在慢慢品着,我起身道谢,准备离开。

J叫住了我,“今晚见到你,我突然有一种预感,一份久不能完成的委托今天或许就有了着落,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听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讲几句呢?”

我犹豫了下,旋即想起安静至极的三室二厅,心想听他讲一讲也无妨便重新坐下。他说声抱歉,又喝了口咖啡,开始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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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经营着一家事务所,之前他也提到过这点,事务所专接人家寻找失物——某些时候,失物也可以是人——的委托。J三十岁的时候事务所登记注册开业,到现在生意不错,不过十几年来只有他一人工作于其中,既是事务所的所长,也是事务所的职员,身兼多职。

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人丢失了某些东西,丢失的时候并不在意,待到发现失物的价值时却已百寻不得,事务所的出现正好解决了这些人的烦恼。你给钱,我按照你的描述去找东西,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你寻回,J如此阐述自己事务所的服务准则。当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找回来的,譬如钞票钱包之类的,丢失了再原样寻回的可能性实在太小,所以事务所一向不接这一类的委托。

来事务所的委托者五花八门,要找的东西也是一样。有花上万元来找昨天遛狗时丢失的玉佩的老人,也有拿着支票薄来找自己三个月前情人的。各行各业的人来了,各门各类的失物被登记在册。

事务所只在周一接受委托,剩余的时间闭门,职员出门工作。

按理说寻找失物这样的工作应该是无从下手才对,但J总能像他向委托人承诺的那样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他们所要的东西。硬要说他的工作手段,或许只能用运气来概括。

J在周一的晚上制定旅行计划,利用周二将上次旅行途中找回的失物与委托人交接,找到原品却拿不回来的便发邮件给委托人,等拿到钱后就开始预订机票,在周三的凌晨乘机离开,来一场持续五天的旅行,旅行途中,所要找寻的东西(又或者人)会以各种巧合的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这就是J工作的全过程。

听起来很像是胡诌的吧,但J十几年来的的确确在这样工作,到手的委托从来没有完不成的,如何没有所以然的、没有头绪的东西也会被他“找”到,问题只在于时间的长还是短而已。不过用“找”或许有些不太恰当,那些东西真要来说应该是主动撞上门来的,是他们找到了J而不是J去找他们。J接受了委托,于是曾经一度失去消息的东西在他面线显露出踪迹来。

如此这般,事务所虽然只有他一人倒也不是忙不过来,每到七八月份c城热得过分时还可以自作主张关门歇业两个月,给自己放一波长假,电话关机,社交账号也不登陆,肆意地去山南海北游玩。这样,十几年下来,J几乎逛过了整个世界,事务所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名气亦越来越大,委托人也不止局限于一座城,天南海北都有客户。

某天,一个女人来到事务所委托J找一个人,是她高中的恋人,做的咖啡很好喝,1989年的立秋,他为她做了最后一杯咖啡,然后随父母搬家离去,消失不见,从此两人再未重逢。

女人年纪与J相仿,年轻时应该很漂亮,人至中年,风韵犹存,眼眸中藏着星辰,“想知道他在那之后去了哪里,如今又过着怎样的生活,结婚了吗,有没有孩子,是不是还在做咖啡。可以的话,想再尝一尝他做的咖啡。”

名为林的男人,1989年之前生活在L城,会做咖啡,喜欢萨克斯,收藏有不少萨克斯的唱片,尽管他自身对乐器一窍不通。这便是女人提供给J有关于1989年离她而去的那个男孩儿——二十四年过去,现在称为男人或将更加恰当——所有的信息。寥寥几语,没有照片,也没有对相貌的描述,简单至极。

“会找到的。”J这样对完全不报希望的女人说。

这是J遇到我一个月前的事情,一个月里,又陆陆续续有收到十数份委托,都已完成,唯独来自于女人的委托却还是一筹莫展,没有任何巧合出现,将名为林的男人推到他面前。

之前也不是没有没有接到过找人的委托,然而如此长时间内没有结果却还是第一次,不过J并不着急,女人打电话来询问进展时他告诉她已经有了线索,不日便将找到——他相信自己的“能力”

遇到我的那天晚上,J在咖啡厅回复了三位委托人的邮件,偶尔的一瞥,看到了斜对面坐着的我,一个猜测突然在他脑海里浮现。

“我常来这家店,但好像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喝咖啡这件事,你放下杯子的动作提醒了我,尤其是后来店里又响起了萨克斯的独奏,我就更加确定了。”J喝完最后一口咖啡,摇铃招来了侍应。

“店里有没有一位姓林的先生工作啊?”

侍应点头,“店长姓林,咖啡比几个师傅做得还好喝呢。”

J笑,“店长现在在店里吗?不在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将他的电话告诉我们呢?”

于是侍应告诉J一串数字,J用手机拨号,等待几秒后,电话接通。

“喂……是林先生对吧……想问件事情,您大学之前之前是在L城生活的吧……一个朋友拜托我找您……她想和你见一面……嗯……这样啊……好的,谢谢。”

J挂掉电话时嘴角微有上扬。

——————————————————————————————————————

凌晨一点,J和我走出c城最高的建筑。c城的确繁华,这样的时间街头仍有不少行人。

J提着装有笔记本的皮包,点燃一支烟,夜风将烟雾吹向南方。

“想要去惠灵顿吗?”他突然开口问我。

“嗯?”我突然接到问题,不明所以。

他继续开口道:“彼得·杰克逊在那儿拍了《指环王》,那里有众多的咖啡馆,阳光、沙滩、港口……每当太阳升起,几维鸟在维多利亚山上翱翔……”

“几维鸟是无翼鸟,飞不了。”我不得不打断他。

“那么,换一种说法,你愿意来我的事务所工作吗?今天是星期二,我会订明天晚上九点飞往新西兰的机票,飞机降落在惠灵顿是当地凌晨三点,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跑到维多利亚山上去看日出。”J向我发出了邀请,他叼着烟卷,白色的高领针织毛衣外穿上了卡其色的风衣,衣摆在夜风中轻轻抖动着。

“护照可不是一天就能办好的。”

“这个你完全可以放心,我还是有些门路的,”他笑着弹烟灰,“那么,说好了,晚上将你的证件资料发到我的邮箱里,明天下午七点我们在这儿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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