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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斗螳螂抢羊大赛(1)

这三天来,宋慕只能以晕头转向来形容。先是穿过麦加外头汇聚而成的如大江大河最后成为一片汪洋大海般的人潮,接着是跟着谢里夫,过五关斩六将似的,先到戒关之外的旅店寄放物品,空着手到澡堂,大净、小净、礼拜,换上戒衣与凉鞋(说是戒“衣”,其实只是两片没有缝边的白布披在身上)前往萨法和麦尔卧这两座山,在之间来回七趟后,领取圣泉,这才能开始第一次巡礼天房。

回回的大净和小净礼节十分繁复,宋慕在回回医者住处的时候,对小净的过程已经耳熟能详,不过大净就不那么熟悉了,只有一边看着身旁回回的动作,一边有样学样,幸好谢里夫只以为他是第一次朝圣心情紧张,没有看出破绽来。

但巡礼天房才是最让人头昏脑涨的。虽然有哈希姆家族的人在场维持秩序,但是他们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就好像一颗颗花生米一样,倒是人群很自动地流动了起来,宋慕起先只能随着人流,紧跟在谢里夫身后,直到不晓得走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是在绕着一个大圈圈,缓缓往内而去,他踮起脚尖往里头望,想看看到底是在绕着什么转,然后,他看到了“天房”——谢里夫告诉他:

那就是朝圣的目的,传说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栋房子——但是那栋房子却四面围上了镶金的黑布,看不见里头是什么样子,人们就好像一个大旋涡似的,在它四周缓缓地绕啊绕的,看得他眼都花了,而当他自己也走进内圈,开始绕上四圈的时候,他就觉得更晕了。谢里夫告诉他:如果有可能的话,一定要去亲吻或是触摸镶在屋角南端的一块黑石,那可以得到真主的赐福,但是宋慕只能远远地看着那块黑石已经裂成许多块之后又重新镶起来的样子,根本没有机会挤进去摸摸它,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不会亲吻它,不晓得有多少回回已经亲吻过它了。

第一天的折腾已经让他疲惫不堪,他以为这样就算是朝圣了,但是还早得很呢,那晚他们扎营夜宿在山谷之中,第二天一早,要赶往一处称为“阿拉法特”的平原做礼拜,之后才回到山谷之中,那里有一根巨大的石柱,谢里夫告诉他那代表魔鬼,所有的人都朝着它扔石头,表示驱除邪念,这叫做“射石”,在人潮拥挤的情况下,很多在前头的人被挤倒或是被误砸到,引起了一些小混乱,但是幸好还没造成什么人受伤。在“射石”以后,还要再巡礼天房第二次。

而现在,第三天,也是他第三次巡礼天房了,谢里夫告诉他:

这是告别麦加的仪式。纵然宋慕只是个假装的回教徒,但是三天来,看着眼前虔诚的回回,有条不紊地绕着天房巡礼,身边经过的回回,有的棕发棕眼,有的却是各色各样的眼睛,长相也大有不同,不知这些人都是来自哪些遥远的异国啊!内心不知怎的也莫名感动了起来。

但是,当他终于踏上离开麦加的方向,回头看向天房,看着那一片转动中的人海,心中也不禁浮起一抹怀疑:回回的世界如此之大,如何能找得到建文皇帝所在呢?

叶华说,耶路撒冷也是个圣地,而且葛卜乐曾经告诉他,耶路撒冷不仅是回回的圣地,还是他们基督教的圣地。如果麦加就已经如此,那在耶路撒冷要寻找叶华,岂不更是有如大海捞针?他真的能和她会合吗?宋慕心中的悲观情绪就有如那人龙般排山倒海而来,直到谢里夫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我知道你第一次来朝圣,一定很依依不舍,不过该是我们离开的时候了。”谢里夫拍拍他的肩头说。

“嗯。”宋慕转身,跟着他,跟着人群,从戒关往城外的旅店四散开来,然后又是一阵忙乱,换回原本的衣鞋,取回行李。

之后,谢里夫带着他往城外,前往异教商旅聚集之处与商队会合,他们远远就看到葛卜乐一行人黑色的身影,一走近,却发现他们正被一群回回包围,宋慕察觉情势不对,连忙把谢里夫拦在身后,一手按着刀柄往前走了过去。葛卜乐一看到他,就说:“宋慕,这几位是哈希姆家族的人,千万不能伤了他们。”

宋慕闻言,放开按着刀柄的手。但是那些回回的带头人一听到葛卜乐这样说,马上大笑道:“伤了我们?我可是哈希姆家族的总教头呢!我倒要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伤得了我?”

“大人,我不是这个意思……”葛卜乐连忙说。但是对方已经转身向宋慕看过去,他上下瞅了瞅,说:“你们这些黑鬼到哪找来的帮手?看起来倒是挺有两下子。”接着又看到宋慕腰间的倭刀,嘴角就沉了下来,然后他开始绕着宋慕打量着,最后,他说:“外地人,拔刀吧!”

“啊?”宋慕和葛卜乐都大惑不解。

“我说拔刀,没听到吗?”那教头说,“要是我没瞧错的话,那是日本刀,我听说日本刀法十分特别,但日本远在极东之处,我一辈子都还没机会见识过,小子,拔刀和我交手,听到了没有?”

宋慕有点不知所措,他看了看葛卜乐,葛卜乐猛摇他黝黑的大头,又看了看阿迪苏,他也摇头,然后他又看向谢里夫,谢里夫没有摇头,但是却在下头小小地摆着手示意“不要”。

“迟疑什么?快拔刀。你要是和我交手赢了,我就不追究这些黑鬼犯下的罪,要是你不拔刀,我就把他们都抓去吊死。”

“罪?他们犯了什么罪?”宋慕问。

对方似乎被他激怒了,那教头从手下的腰间抽出一把阿拉伯弯刀,“你不拔刀,我就直接砍过去了!”他一面大吼,一面高举着弯刀,浑身的气势有如巨岩由山顶崩落而下,向宋慕直冲了过来。

宋慕第一时间内还惦记着葛卜乐的叮咛,但是他马上就发现这是一个错误,高手过招时,根本不容有半点迟疑,而想要只守不攻,更是难上加难,宋慕发觉自己已经完全被对方的架式给笼罩住,根本没有闪躲回避的空间,对方不愧总教头之名,虽然只是高举弯刀猛冲,但是宋慕看出他肩膀上、膝盖上蓄积的劲道后势十足,只要退让半步,就必然死于对方的刀下。他的身体反应比思想还快,“铮”的一声倭刀就奔腾而出。

总教头只是要逼宋慕出刀,但是他没想到,倭刀出招的同时竟然就能发出凌厉的一击,他眼睛睁得老大,瞳孔也大张,清清楚楚地看到倭刀逼近了过来,时间仿佛静如止水,倭刀一寸一寸的,在空中滑出一道优美的圆弧,但是他的身体却凝住了,一动也不动,然后是“嚓”“嚓”两声,刀尖划过他两腕的肌腱,原本绷紧了的手筋一断开,马上被往内抽去,而他的几根手指也在同一时间内扭成了奇形怪状,弯刀脱手飞出。他还处于极度震撼中,倭刀刀鞘猛击他的侧脑,他身体转了半圈,晕厥过去。

宋慕马上意识到麻烦大了。把教头打晕了之后,他的部下们喊叫出声,扑了过来,宋慕不敢再伤人,回回们夺下他的倭刀,七手八脚把他掼倒在地上拳打脚踢,他只能窝成一团勉强护住头胸,但是后脑挨了一记闷棍,他只觉得满天冒出闪光,然后是一片黑,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建文帝从锦衣卫的埋伏中逃脱,唯一的线索宋慕又被马欢放走,这趟下西洋可以说是完全失败,不仅锦衣卫忐忑不安,马欢也自认为一脚踏进了棺材——只是一脚而已,郑和把他纳为心腹,若是马欢出了什么差错,郑和也得负连带责任,自然必须维护他。

即使如此,郑和私下对他的惩罚也一定少不了。

马欢在向郑和报告之前,苦思许多套说词,不过这些说词是否能瞒得过对回教、回回以及天方十分了解的郑和,他并没有太大的信心。然而,在他报告之后,郑和却只拍了拍他的肩,用天方话说:“很好,接下来我们得到木骨都束去了。”

马欢听不出话语里有任何谴责的意思,语气甚至还带着赞许,这会是反话吗?他第一次如此明白郑和所谓“伴君如伴虎”的感觉。然而,接下来郑和对他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了,也没有对他有任何的举动或是安排。之后,郑和召来了正惶惶不安的锦衣卫,告诉他们:

“叛贼既然是跟着朝圣的黑人一路,那么,我们要兵分两路追查叛党:首先,张千户!”

“属下在!”

“你率领一半的锦衣卫,在马欢安排下,居住在阿丹国学习天方话和回教风俗,以便日后前往麦加或更远之处追查叛党行踪。”

“是!”张千户眼看自己追丢了建文帝的过失没有被追究,忙不迭地磕头,退下时感激地看了马欢一眼,他以为这是马欢为他说情的结果。

“其余的人随我乘宝船,航向木骨都束、麻林地,之后驻扎于两地,学习当地语言风俗,追查那些黑人商旅的行踪。”

“是!”

宝船舰队就这样从阿丹启航,改变路线更往西行。

郑和与马欢两人身在麻林地,锦衣卫已经被分别遣往各处,现在他们两人身边没有半个汉人,只由两三个当地黑人向导护卫着,一行人走近一处村庄,黑人向导喊了几声,村里的黑人们全都涌了出来。

“这是向导们的村子,”郑和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家族带一些礼物,马欢,把提箱打开。”

“是。”马欢也很好奇提箱里头是什么,一打开,里头是一叠叠的青花瓷盘。郑和从马欢手上接过一个个瓷盘,一一分送给黑人,他们欢天喜地地拿回家去,当盘子分送完以后,郑和把雕漆提箱也送给向导们当礼物,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先休息一下,和家人聚聚,我们两个自己散散步。”

“好的。”向导们一溜烟地离开。

“汝钦,往这边。”

郑和带着他,穿过一小片稀疏的灌木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异国风味的诡异建筑群,仔细一瞧,那些应该全都是坟墓。

“你知道这些黑人们这么喜欢青花瓷盘,是要拿来做什么吗?”

郑和笑着说。

“要做什么呢?”不就是拿来盛菜吗?

“你自己瞧!”

郑和一指,马欢才发现,那些墓柱上,全都镶着青花瓷盘。

“哈哈哈,”郑和大笑道,“你说,这是不是很有趣啊!蛮子们要是知道自己用来吃饭的东西,被人装饰在死人坟墓上,那表情一定相当滑稽。”

“的确是……”马欢对郑和突来的发言有些困惑,小小翼翼地回道。

“下西洋虽然千辛万苦,但是能瞧见这样的事,也就值得了,哈哈,”郑和大笑道,然后突然话锋一转,“汝钦,我果然没看错你,原本我还担心你是不是真的懂我的意思,不过,显然你干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大哥真是太小看你啦!”

马欢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有连忙说:“大哥过奖了。”

“不,我一点都没有过奖,”郑和说,“你知道蛮子有一句古谚: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这把蛮子形容得很贴切,你要是读过蛮子的历史,就知道功臣良将没几个有好下场的,不说久远的,就说大明吧,你瞧瞧朱元璋那个癞头鬼,是怎样的把功臣们赶尽杀绝。”

“太祖皇帝的确苛刻,不过永乐皇帝总是好些。”马欢说。

“你讲话十分小心,这样很好。不过现在没有旁人,咱们两兄弟也就不必客气,永乐那个家伙,他也是癞头鬼的种。我和他的确是有不错的情谊,不过那是因为:一方面我是个阉人,不可能取他而代之当上皇帝;另一方面,他对建文帝未死这件事一直不放心,需要有人远洋航行,追查建文帝下落,而多亏了癞头鬼的海禁,远洋航行的技术,现在都得从我们回回这里来学,于是这件大事,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担当了,因此,不论蛮子对我们回回再怎么猜忌,或是下西洋如何耗费资源,或是再怎么手握大军、功高震主,只要他一天还想下西洋,他都得留下我一条命。下西洋,就是咱们的保命符。”郑和挪了挪身子,继续说道:“但是,一旦不需要再下西洋,就免不了‘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再怎样天大的功劳,再深厚的情谊,都无法保证我能安享天年。”

“的确,蛮子们虽然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最是无情无义。”马欢顺着他的话说。

“我很高兴有个如此聪敏的小弟,能参透其中的奥妙,”郑和得意地说,“下西洋,若是没有什么成果,那么永乐会不悦,但下西洋要是真的有了成果,那么永乐就不需要我了。两条啊,都是死路。一旦不再需要下西洋,那些‘士大夫’们,指控我劳民伤财、滥权舞弊的上书早已堆积如山,我就算能保住脑袋,也得发配边疆。

原本,我还得计划一些手段,才能从这个死门里头逃脱出来,没想到啊,汝钦,你轻易地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

“大哥真的太过奖了。”马欢完全搞不懂郑和在说些什么,只能这样响应。郑和看了他的样子,大笑两声。

“汝钦,你未免太过谦虚,那么,就由大哥我来帮你说好了。”

郑和站了起来,“锦衣卫虽然和我们一道,目标却和我不同,他们真心想逮到建文,我们的目标却是既要有进展,又不能真的抓到建文。原本,这简直是给我添麻烦,但是汝钦你,却想到可以利用他们与我们之间的矛盾,在我们的安排下,锦衣卫找到了建文帝,我们寻人有功;建文帝在锦衣卫手中逃了,过失却是锦衣卫扛下,接下来,最妙的一着是借着朝圣不可侵犯的名义把宋慕放走——这个理由实在充分,的确,若是冒犯了朝圣的队伍,那等于是跟所有回教世界为敌,若是如此,只要建文躲在天方或是其他回教地区,就永远不可能找着他了,就算是我都难以反驳你放人的这个借口,更别说是锦衣卫或是永乐啦!”

马欢这才开始渐渐搞清楚郑和的想法,他笑了笑,说:“大哥,你言过其实啦!小弟我只是误打误撞罢了。”

“这么说就不对了,”郑和眯起眼说,“宋慕虽然放走了,却留下两条要断不断的线索,一是麦加,二是黑人。要追查这两条线索,都得劳师动众,派人长期在天方以及木骨都束、麻林地调查,如此一来,势必得每过几年定期派出宝船舰队接应他们。依我看,建文其实可能逃到耶路撒冷,甚至更远的国家去了,锦衣卫根本就不可能找着他,那么宝船舰队就会无穷无尽地一直派遣下去——至少到永乐驾崩为止。汝钦啊!你可是为大哥买了张特长期效的保命符啊!”

“大哥客气了。”

“当然,咱们是兄弟,你给我买了保命符,就是给自己买了保命符。汝钦,你也真是会打算啊!不愧是商人作风,大哥欣赏你,”

郑和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然后又语气一转,“既然你给大哥立了这样的大功劳,那么我也该对你毫无保留,汝钦,赶明儿个,我告诉你我下西洋的真正理由。”

下西洋的真正理由?马欢狐疑了半晌,但是郑和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他拍了拍衣袖:“走,我们回船上吧!”

“爹为什么又不在了?”宋慕在一片黑暗中,听到自己这样问,但是他的声音却是稚龄孩子的声音。

“爹要保护皇上啊。”母亲说。

“我讨厌皇上,如果没有皇上的话,爹就会回家了!”

“不可以这样说,”母亲严厉地斥责他,“爹不是教过你了吗?

不可以‘无父无君’,若是爹有危险,难道你不去保护他吗?”

“当然要!”宋慕说。

“所以爹也要去保护皇上啊……”母亲的声音越来越遥远,四周的黑暗也渐渐褪去,宋慕伸出手臂想抓住母亲,发现自己的手臂已经是成人的手臂了,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干净、没有太多摆设的斗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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