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序引
我从浑浑噩噩中清醒过来,再见到阳光时已经不知道过了几天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有意识,也同样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看不见我了。
我躺在医院的草坪上,看着玻璃门里,母亲捂着嘴哭泣,弟弟一支接一支的吸着烟又兼安慰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未婚妻苍白着脸色和嘴唇,对了,肚子里还有我的儿子,他们一起围着一个盖着白布的身体,很陌生的面孔,却有透着些诡异的熟悉。
看着阳光直接穿透我的身体照在草地上,我也大概猜出那白布下的人是谁了。然而并没有遗憾,心痛,担忧等情绪从我的心头迸生出来
都没有,什么都没有,我冷眼旁观着,心底里泛不起丝毫不适的情感,就好像一切都与我毫无瓜葛一样,人死了,也许就没有情感了吧。天知道,我甚至连脑子都不想动一下了。
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我偶尔会想,为什么没有鬼差来带我到阎罗殿去呢?难道我就要作一缕游魂在这天地间徘徊上千年?谁知道呢?我懒得去想了。
医院压抑的气氛终究不适合一个新鬼,家人早在医生宣布我死亡的那天就回去了,然后在第三天领了我的身体,(原谅我,我实在不想把尸体这种令人恐怖的东西写在这里)我看着焚烧炉上那一抹烟灰,淡淡的转身离去。
我开始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闲逛,以前好像听谁说过,像什么“回头不认尸”或者是“心愿未了会化厉鬼”之类的鬼话,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什么,也许只是一团有意识的能量体吧。
做一只鬼其实好,也不好,看着我最喜欢吃的汤面一碗一碗呼啦啦的都进了别人的肚子,那滋味确实不大好受,可是如此一来,世界上的任何阻隔也都对我毫无作用了,就比如眼下我正在市政大厅里晃晃悠悠,再也没有哪个情绪激动的保安将我直接推出门外了,又或者就像我昨天一直待在的高档西餐厅,尽管我再也尝不出味道了,我终于也正儿八经的在里面坐了一回,是在一位美女的对面,当时她正准备享用一道丁骨牛扒和海鲜浓汤。
应该这么说,美人不愧是美人,她身上衣服的牌子我在电视里都没有见过,仅仅是听我的未婚妻笑笑提过罢了,面前精致的高脚杯里装的是我叫不出名字的红酒,我装模作样的为她拉开椅子(尽管椅子纹丝未动)在她面前滔滔不绝(反正她也听不见)自说自话的玩弄了好一会,连我自己都觉得没有意思了,于是悻悻的离开了那个我曾经梦寐以求的位子。
在市政大厅里转了许久,看着干净的能照出人影的地板,(可惜照不出我自己的)大大小小的科长室员走来走去,或端一杯咖啡看看报纸,或凭栏远眺小憩几分,日子过的倒也优哉游哉,听说不久前市长因为情人举报进去了,在这办公厅内倒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我心里却想着,进去的好!
我在三年前也来过这里,那时候是因为我兄弟的女人叫市长公子给睡了,嫂子一时想不开就在浴缸里割了脉,幸亏发现的及时,再晚半小时人都救不回来了,兄弟气不过就去找那花天酒地的纨绔理论,结果被人堵在酒吧的巷子里揍了个半死,回来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很看好他的上司居然参了他一本把他生生挤兑出了公司。
我们都知道一定是那小子搞得鬼,兄弟住院时我就来到这里,希望能够找到市长将这些事揭露出来,可是没想到我连大门都没能进去,一个穿着笔挺制服的保全仿佛赶苍蝇一般把我直接赶了出来,说这里不是我这种人该来的地方。
我承认我是个怂人,我不敢了,兄弟后来带着嫂子去了另一个城市,说起来这几年也没再见过了。
从市政大厅里出来,我抬起手,习惯性的去挡刺眼的阳光,然而阳光直接穿透我的手背,甚至是我空虚的眼睛,照在路旁绿色的垃圾桶上,我自嘲的笑了笑,还有什么刺不刺眼可说?
听说鬼魂都有通天彻地之能,可以瞬移,吸人精气,我尝试了几天也终究没能成功,唯一的好处是我去哪里都不用买票了。
我晃晃悠悠的往家走,哦,对了,我家,我和笑笑一起租的房子,我俩在拼命攒钱,希望今年五月结婚的时候可以攒够房子的首付。我们已经盘算好了,那是一个八十平米的小窝,地段不是很好,交通也不太便利,可那里有一个公园,我们想着也许以后可以常出去走走
“两个老头老太太在夕阳下依偎着在公园里散步,给一只流浪猫喂食,或许身边还陪伴着他们的小孙子,这样不是很好吗?”笑笑曾经对我说。
我并没有掏出钥匙开门,直接穿墙而过,家里没人,桌子上放着几天之前吃剩的泡面盒,看来笑笑已经几天没有回来了。
我躺在了沙发上,笑笑要是看到我这样,一定会骂我的。
我一点也不感到疲惫,兴许是鬼魂都不需要休息吧,墙上的挂钟指向下午四点,我百无聊赖的坐起来,手穿过了一切可能碰到的东西,床头柜上是我新买的书,我当时想,如果我可以多考几个专业资格证,我的生活也许可以好过那么一点。
天一点一点黑下来,一个人的滋味也实在不大好受,二十一世纪的大好新青年,连酒吧都没去过,正儿八经说起来,KTV倒是陪我们那个经理进过几次,可那终究不是适合我呆的地方,我最大的消遣大概就是夏天在家里捧着冰西瓜和哥们联机刷dota,冬天捧着热水袋和笑笑窝在沙发里看肥皂剧,有钱人在外头花天酒地,咱跟老婆搂一块,心里觉着就是拿座金山来换也不给。
这么着,又想起笑笑来了,她爸妈都在外地,我妈也是,家是肯定回不去的,从我俩一考出来开始,就一直住在一块儿,诺大的城市里我们两个也算相依为命,我妈和弟弟给我在这边守完灵就回老家去,真不知道她要是不回去,将来一个女子在这城市里怎么过,简直和寡妇有的一拼
前两天她一直在灵棚里给我守灵,按照习俗,这事儿其实应该是由过了门的妻子来做的,我和笑笑还没打证儿,不过我俩早已行了周公之礼,况且在我妈眼里,笑笑早就是我媳妇了,因此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之说。
可是,昨天守灵就已经结束了,最后一晚是我妈给我看的,一个老太太养大一个儿子也不容易,不过所幸还有我弟弟陪着,我弟弟争气的很,去年考起了相当好的名牌大学,人家都说我们家到这一辈要兴旺起来了,老大守,老二挣,是祖宗庇荫。现在守成的没了,能挣的还在,只要妈能看着,老二也浪费不到哪里去,总归日子会好过的。
老妈和弟弟已经上了回老家的火车,按道理说,笑笑昨天晚上就该回我们的小家了,我昨天浑浑噩噩倒也没有在意,可是今天略略清醒了一些,这才想到这么晚了她还没回家,一个人在外头没处可去,会不会出点什么事情?我那懒得转动的大脑一下子活络起来,不行,我得出去找找笑笑,就算帮不上忙,看到人没事,我心里也是安生点。
说真的,如果死人真能保佑生者平安喜乐,实现愿望,那我肯定是有求必应的那个,毕竟咱一不******,二不反****执政党,贪官污吏固然是看不上眼(就踏马比如那个该死的市长),可人家求来求去总归也是求不到咱们头上,不管了,不管了,八点一过,我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得出门去找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