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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军训

在我国,从中学开始,每年新生入学都要进行为期数周的军训,这已经是司空见惯了。而且,有的学校甚至在初级中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我一直不能理解,上个学还要进行军训。即便是我曾经亲身经历过,可这个问题还是一直困扰着我。为此,我还特意上网查阅了不少相关的资料。

军训是根据《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进行的,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四有”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培养和储备我军后备兵员及预备役军官,壮大国防力量的有效手段。

如此说来,那也就不难理解某些国家的一些媒体总是不遗余力地报道说,每年进入九月份以后,中国的军队人数就剧增,随后又化整为零。说得好像中国人又要打游击战似的。

如此这般的报道,其目的显而易见。可是,只要实地看一看便会觉得有些报道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操场上的学生,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军人。他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不是在交流战术或者战略经验,而仅仅只是相见恨晚似的在闲扯淡。如果非要说他们是“军人”,那也只是溃败逃窜的残兵游勇,就差没有因为草木皆兵而踩踏战友的尸体逃命了。

网上还说,军训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强毅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学风和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

其中还提到了军训的意义: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起了促进作用。

到目前为止,我经历过两次军训,一次是高中的时候,另一次便是大学的时候。然而,若要问我对军训有何感触,我只能遗憾地摇头了。用高倍显微镜在记忆的回收站里搜寻,倒是能找到一些有关军训的碎片,但那也只是些令人尴尬的残忆。

军训的最后一个科目是实弹演射击,靶场在一个簸箕型的山谷里。听说那里还是该市唯一的刑场,这样的传说勾起不少男生的兴趣。不过,对我而言,并没有多大的感觉,无非就是一个山谷而已。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型如簸箕的山谷岂止一个?应该是多得无法数得清吧。

在弥漫着浓浓晨雾的山谷里,既没有看见四处游荡的孤魂,也没有看见让人毛骨悚然的野鬼。整个山谷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刑场,没有绞刑架,也没有行刑墙。当然,真正的刑场该是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猜想,真正的刑场也并不一定非得是阴森得让人不寒而栗。就拿我们身临其境的刑场来说,里面各种花花草草郁郁葱葱。除了一个出口,其余三面紧挨着山。山上是葳蕤的树林,给人的感觉倒更像是某个单家独户的后院。

靶场的设施简陋至极,就连用于支撑枪械的小台子都是装着沙子的蛇皮袋,而且有些袋子已经烂了。沙子滑落出来,斑驳了绿油油的草地。

由于新生比较多,无法让所有的人同时射击,只好分成若干个小组,那女混合。

接过现场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装好了子弹的弹夹,然后在教官的口令:立正、稍息、跑步走,射击人员跑步走向射击位。每个射击位对应一个靶子。不过,这只是理论上的安排,实际上,有时候一个射击位对应的靶子可不止一个。因为有的人放着自己的靶不打,偏偏喜欢对着别人的靶子一阵猛射。几乎每次验靶报告上都有某个靶子上出现六、七或者更多的孔洞,而每人的弹夹都只装五发子弹。

对别人的靶子发泄不满的人,成绩当然很差。不过,成绩差的也并非都是因为这个原因,也有其他的原因。枪法不准而脱靶是最常见的,但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说出来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有些人一听到身边有枪声响了,立马就变成了许三多,一枪未发,这类人大多是女生。当然也有胆小的男生,最后不得不由在身边指导的工作人员代劳。只是这样的代劳,仅仅只是为了把子弹打出去而已,至于打到哪里,会不会命中靶子,鬼才知道。再说,由人代劳本身就显得不公平,如果还要求枪枪命中靶心,获取高分,那就更不公平了。

小时候,我们玩的都是火药枪,土了吧唧的,天上的飞禽,地上的走兽,远远就能闻到火药味,早在我还未看见它们之前就已经逃得无踪无影了。手里拿着家伙却无处发泄,憋得不行,只好在人家地里欺负一下善良的南瓜了。可是一枪打下去,南瓜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被打得面目全非,而仅仅只是多了些小孔。而且,用不了多久,那些小孔就被南瓜粘液填充,使得南瓜看起来还是完好无损。铁珠留下的小孔就像是一些最正常不过的斑点而已。本来狩猎无获,心情就已经够烦闷的了,南瓜的表现实在是让人不由得更加的生气。于是,用刀在南瓜上切开一瓣并取下来,屁股对准南瓜上的窟窿往里面拉屎,然后再封上。用这样变态的恶作剧来排解心中的烦闷。听起来有点丧尽天良,但当时想象着当别人切开南瓜时的情景,几个小伙伴却还是忍不住笑的前俯后仰。

虽然恶作剧可以给人带来短暂的快乐,但过后则是更长久的失落。再说,人怎么能靠恶作剧过活呢。所以,那时候就想,如果有一把军用的枪,那该多好,什么飞禽,什么走兽,还不是探囊取物,手到擒来,易如反掌。可是,在我国,别说拥有一把真枪了,就连正眼看都没机会看见过。有时候,在街上碰见武装押运的工作人员时,他手里倒是有真枪,但一看到他们一个个端着枪,表情严肃地站在那里,谁还敢靠近呢。心里总会担心那些黑洞洞的枪口随时都有可能走火,恨不能长着一双翅膀立马飞走。

现在,当手里拿着沉甸甸的弹夹时,我在恍惚中真的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一个视死如归的战士。心中顿时充满了狼烟起,江上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的豪情。

当教官喊完“跑步走”后我便像一匹脱了缰的马一样,连跳带跑向前跨出了大大的一步,大到差点扯到蛋,那样的动作像极了慢跑。当然,我所说的慢跑并不是我们平时锻炼身体时的慢跑,而是像动漫一般的慢跑。当时,我认为那样的姿势肯定很美,所以,就在英雄情怀的蛊惑下,继续着动漫般的姿势向前跑去。可是,当我跑到射击位的时候,我就开始懊悔了。因为在向前跑去的过程中,我并没有感到一丝的曼妙之美。我反而觉得自己的特立独行似乎已经招来了鄙夷的目光。

有时候,有些事情我们总是过于遮掩,却又期待的如此明显。虽然我并不能肯定,周围的人是否发现了我的做作,也不能知道他们是以怎样的心态看待我的所作所为。但是,在我的内心世界里,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令人讨厌,甚至连我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我越是那么想,就越是觉得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的心狂跳不止,脸上火辣辣的,就像个发高烧的病人。对,我就是个病人。我是个渴望表达个性,却又害怕世俗的眼光的病人,而且还病的不轻。

如果当时那里有个地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凉快凉快。可是那里连一点可供我藏匿的东西都没有,就连看起来郁郁葱葱的草对我也是毫无帮助。除了偶尔有几株比较拔尖的草之外,其余的连我的脚踝都没不过。

我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懊悔,又在懊悔中煎熬,心情真是低到了尘埃里。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很少愿意提及自己的军训生活。军训对于很多人而言,那何尝不是一场青春的盛宴呢。可是,对我来说,那只是一场尴尬的体验,或者说只给我留下些令自己无比难堪的记忆。那些难堪的记忆有时候让我不想承认自己曾经有过那段经历。就像冉阿让一样,千方百计只是为了掩饰自己曾经的牢狱生活。

当然,我不喜欢军训,甚至有些抗拒,应该不仅仅是因为实弹射击这件事。我想更应该归咎于那套穿在我身上的迷彩服。我是极不情愿将迷彩服穿在身上的。

报完名的第二天早上我在学校门口连吃了两碗米粉之后挺着沉沉欲坠的肚子,打着止不住的饱嗝摇摇晃晃地回去。当走在上坡的路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贪心的屎壳郎一样正推着内心的贪婪举步维艰。我完完全全忘记了室友们的诸般不是。在那之前,我曾经想过无数种方式来报复他们,但在此刻,我只想着如何才能走到操场上去集合。

老师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召集新生到操场上集合,其实也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无非就是让新生认识一下自己的班主任,然后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去领取军训用的装备。当然,所谓的装备也就是迷彩服,鞋帽之类的东西。枪械刀具之类的东西想都别想。

集合、领取军训服装以及通知军训的具体时间等这些事情,不到一个上午就结束了。下午以及第二天都是自由活动时间,老师没有时间来管我们。因为老师还得忙着收一收一些漏网之鱼。况且,都是要读高中的人了,年纪小的也有十五、六岁,大的十八周岁,甚至还有更大一些的。总之,都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了,真的是没有必要时刻叮嘱这不能做,那不能做了。所以,这一天半的自由活动时间,对每一个新生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大家三三两两,有旧相识,也有新认识的,叽叽喳喳地商量着如何支配这段自由时间。都是刚从家里出来的,不用听母亲的唠叨和父亲的叹气,也没有让人烦透了的家庭作业,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神清气爽。

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对大部分新生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包括一草一木。就像探险家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心情激动到差点忘了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但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没有忘记自己要去哪里,将要做什么。

我对感情的反应向来比较迟钝,而且慢的应该不只是半拍。但究竟有多慢,我无法说的清楚。再说,感情这东西,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虽然有时候我也羡慕那些初次见面就能聊得火热的人,但我也仅仅只限于羡慕而已,对初次见面的人也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任情谈笑,这样的事情好像从来就不曾在我身上发生过。如果哪一天发生了,那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件很怪诞的事情。当然,我对这种事情也并不是心里有多抗拒,我只是不习惯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而已。

或许是我的自我保护意识太过强烈,强烈到在我心里产生一个魔障。这个魔障让我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反应变慢,就像电脑病毒使得电脑运行变慢一样。同时,这个魔障还让我产生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所以,我总是觉得,在陌生人面前袒露心声无异于在别人面前脱个精光。就算我自己不觉得冷,但别人很可能会觉得我的身子难看。因此,当室友们叫我一起出去逛街的时候,我在短暂的犹豫之后,终究还是谢绝了。

我用自己并不擅长的微笑,目送一个个欢欣雀跃的背影,只留给自己一个静悄悄的空间。

说到逛街,我真有些后悔当初将自己锁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至今,我仍不会逛街。这么说,或许会有人觉得这是无稽之谈。是的,连我自己也觉得太不正常。如果说不会偏微分方程、伯努利方程或是拉格朗日定理,这都很正常,都可以理解。但要说自己不会逛街,似乎就不能原谅了。但我确实是不会。举个列子,比如我跟一个女生一起逛街,刚开始还好,可是走着走着,脚底就开始发热。一旦脚底发热,我就开始走得越来越急,用不了多久,就准会把她给弄丢了。所以,至今朋友们还经常拿这事来开我的玩笑,说:“蒙伟,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女朋友吗?”

答案虽然每次都不太一样,说我不了解女生啦,不体贴啦什么的,但归根结底还是说到我不会逛街这事。说得多了,连我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之所以至今仍孤身一人是因为我不会逛街。所以,有时候,我真的有些后悔当初没有好好跟室友们学一学逛街这项泡妞神技。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我学会了逛街也不一定就能成功。就连霍金都说女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黑洞,他都不能了解女人,更何况是我呢。

室友们都出去以后,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静悄悄的。窗外,初秋的知了对着南国的烈日聒噪不止,使得宿舍显得更加的静。静得让人觉得身上竟有一丝寒意掠过。

虽然宿舍的静让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但也只是瞬间的不安。室友们终于都出去了,这让我挺兴奋的。如此说来,好像我还挺喜欢一个人独处似的,但其实不然。我想我喜欢的并不是宿舍里静得让人心里不由有些害怕的气氛,而是我终于可以做自己想做又不好意思当着众人的面做的事情。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自己的军训服装,鞋帽以及腰带。想象着那一整套穿在自己身上该是多么的英姿飒爽,心里就美美的,乐开了花,却又不能笑出声来。

穿好了衣服,我走到镜子前照了又照,可由于镜子是挂在盥洗台上方,位置比较高,下半身无法照到。墙上挂着那么大的一块镜子,却无法照进我的全部。不管我在镜子前面怎么调整距离,都只能照出我的上半身。就像是在照半身像一样,这可不是什么残缺美,我很不满意。于是,我搬来凳子。

在搬来凳子之前,为了不让人发现自己在臭美,我还特意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宿舍的门是否已经关好,弄得好像是要准备做一项绝密的科学实验一般。除了我自己,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知道有关实验的丁点信息。

我站在凳子上,照了一会儿镜子,觉得不够满意。于是我从凳子上下来,调了调凳子,一直调到我认为距离合适为止。然后再度站在凳子上,在镜子前扭捏了老半天,最终还是无奈地发现穿着迷彩服的我并不如想象中的帅气。相反却因为个子矮小,衣服肥大而使我整个人看起来像极了以前农村经常使用的马灯,或者说像根发育有点畸形的莲藕。

这样的发现让我很失望,失望到让我对迷彩服完完全全的失去了兴趣,甚至有一股厌恶感在心里油然而生。曾几何时,我对迷彩服是多么的神往。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而一旦拥有了,便开始变得庸俗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要求军训时必须穿,我敢肯定,那套迷彩服一定被我打入箱底而永无见天之日。至今,我仍记得很清楚,每天军训结束,我都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宿舍,迅速脱掉那套令人讨厌的迷彩服。换上休闲装,然后才干别的事情,即便我所谓是休闲装几乎都是花十几块钱在地摊上淘来的劣质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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