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这场比赛,是你赢了。”
站在罗兰面前的,是一个穿着黑衣黑发的中年男性,他长发直到腰间,脸颊上有两道深深的法令纹,眼神沧桑中透着凛冽。腰间挂剑,头戴发箍。他弗出场,喧闹的人群瞬间肃静下来。
桑德尔额头冒汗,小声问旁边的骑士:“他他他他……他怎么出来了?”
“别问我啊!我不知道啊!”
这个男性背过手,在比武场上缓缓踱了两步,忽然转身,对站在角落的桑德尔和那个骑士说:“你们两个,不回去好好打理你们的佣兵团,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桑德尔和那个骑士一凛,连忙点头称是,然后转身就走。
“咦,那个女的不是猩红玫瑰的团长吗?那个骑士居然是……是那位!是青铜爵佣兵团的团长!”“兰顿最大的两个佣兵团团长居然也在看这场比赛,这两个法师到底是什么来头?”
人群议论纷纷,不知不觉间,望向罗兰的目光就变得敬畏起来。
“该死!他怎么出来了!我还打算把那两个法师挖到团里呢!”那个骑士和桑德尔一边快步走着,一边抱怨道。
而一旁的桑德尔只是抿着嘴巴不说话,看来她对“那个男人”有一些心理阴影。
那个男人又对罗兰说:“你不错。不过,你真的适合做法师吗?”
当他对罗兰说话时,罗兰只觉得被压迫得喘不过气来,非常地难受,也回不了话。
男人说:“好好考虑一下吧,以你的资质,做任何职业都比做法师强。”
说完,男人就化作一团黑雾,四散飞走,不知往何处去了。
比武场上场下就如同班主任终于走了的教室,压抑的气氛终于破冰,又变得喧嚷起来。
那个做裁判的地精跳上桌子,拿起小喇叭说:“现在,我来宣布结果:获胜者,罗兰!”
场下响起经久不衰的掌声,这确实是一场以弱胜强的好戏,虽然过程有些莫名其妙,但大家都看得很满足。
地精继续说:“根据之前的约定,现在由罗兰继续面试。这次比武正式结束,大家可以散了。”
罗兰终于舒了一口气,他瘫坐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刚才那场战斗是他迄今为止最为凶险的战斗,一个动作做错,他可能就死了。
“我看面试就不用了吧。”那个年轻的佣兵团团长说,“刚才的比斗,已经是最好的面试了。”
罗兰微微一笑,他的入职计划终于达成,接下来,在佣兵团杀魔兽、刮材料、分财宝,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我已经决定了,热血红缨佣兵团,正式聘请法埃尔先生,作为我们团的首席法师。”热血红缨的团长说。
“什么?!!”
场上场下,所有人都发出惊讶的声音。
“凭什么?”比武场下有人忍不住出声问道。
热血红缨的团长忽然严肃起来,说:“对于一个团队,最重要的是团员之间的默契和配合,以及各自能够互补的能力。法埃尔先生的能力,刚好能够与我团完美地结合起来,所以,我决定聘请法埃尔先生。不过,如果罗兰先生也能加入我们,那是最好。”
“我说过我不接受我在的佣兵团里有其他法师。”法埃尔傲然地说。
热血红缨团长沉默地看着罗兰,好像在等待他的回复。
罗兰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这感觉就跟女朋友劈腿了,还来假惺惺地征求自己意见一样恶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罗兰忽然爆发出一阵狂笑。
他笑得发抖,笑得抽筋,笑得头垂到了地上,笑得所有人都莫名其妙。
他笑完了,站起来,直接往门外走。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游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罗兰用中文念着这一句词,大笑着推门而出。在场的人都听不懂,还以为他在念什么咒语,都退开一条通道,让他过去了。
这首词是柳永的鹤冲天,是他落榜后宽慰自己的一首词,大意是我这么牛逼,暂时没考上又算啥?像我这样的才子词人,以后肯定是白衣卿相。这句词确实能缓解一下罗兰的尴尬之情,但是可惜在场的人都听不懂。
马达奥看着罗兰出了门,问旁边的费叔:“你不去找他吗?”
“不需要找他,他自己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要跟他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其实他现在加入太大的佣兵团并不好,这个挫折他受得并不冤枉。”费叔说。
这话马达奥听得似懂非懂,但人家的老师都这么说了,想来也是没问题的。
于是谁也没来找罗兰。在这个城市,罗兰举目无亲,费叔不来找他,米兰还在城主府。唯一认识一个斯尼尔,自从上次拍卖行之后,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罗兰竟连他都有些想念。
罗兰不知不觉间回到了自己住的蜂蜜甜酒旅馆,坐下摸了摸钱包,只剩下几个金币了,住完今天,还不知道明天住哪儿。
不过罗兰也不想管了,一拍桌子:“老板,上酒!”
“来了!这里有热气腾腾的甜酒,包你从内到外都暖起来!”老板站在吧台后面说。
罗兰笑了:“若是那样,倒也不错。”
今天,他决定败一下家当。
罗兰便一杯一杯地独酌起来。随着太阳渐渐向西,旅馆也热闹了起来,旅馆里住着的形形色色的人们都进来了,吃点东西,喝点小酒,还有些三教九流的人们,也进来找乐子。吟游诗人也进来,在炉火旁表演起了弦乐。
“……他穿过荆棘丛生的荒野,磨破了7双鞋,终于来到王都的宫殿,看门的卫兵却不让他觐见。”吟游诗人一边弹琴,一边唱起了一首讲述草根英雄瓦流(value)的故事,这首曲子是他自创的,所以听起来全程都是一个调调。
“喂!那个唱歌的!”在罗兰旁边桌,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站起来说,“你能不能唱得欢快些?我们来这前本来挺开心的,听了你的歌都快睡着了!你就算不是舞娘,不能又唱又跳,但你至少能唱得活泼点吧?”
吟游诗人顿时很委屈:“我唱得怎么了?这个歌这么励志,还不欢快吗?”
“你跟念经似的,哪里欢快了!”
吟游诗人反驳道:“你不要光听旋律啊,那种肤浅的东西……你得好好听歌词,听着听着就听出意思来了。”
“可是在听出意思前我就睡着了!”
旁边的人也纷纷附和起那个胖子的言论,说,吟游诗人确实唱得有问题,好好一首歌,唱成这样确实不好听。
吟游诗人生气了,把琴往地上一扔,说:“那你们唱吧!你们唱!你们不是挺会说吗?肯定能唱得比我好!”
众人纷纷说,看你这话说的,我们不会唱歌,我们还不会听了吗?确实不好嘛,有什么好闹脾气的。
忽然从角落里响起一个声音:“那我来唱!”
众人望过去,发现是喝酒喝得满脸通红罗兰,站起来,举着手说。
罗兰走到吟游诗人旁边,捡起他的琴,拨了两下,校了校音调,说:“我来唱一首歌。”
看见众人没反应,他说:“怎么?愣着干什么?鼓掌欢迎啊!”
“好!”旅馆大厅里响起一阵掌声。那吟游诗人抱着双臂靠在柱子上,心想,倒要看看你怎么唱。
这把琴是瓦基忒玻大陆上的传统乐器,名叫格塔(Guitar),解构简单,和地球上的吉他结构有些相似。罗兰刚到这个世界时,就发现了这种乐器,他以前学过一点吉他,所以来这个世界后,经常靠弹格塔派遣寂寞。虽然多复杂的指法不会,但粗浅的还是会的。
罗兰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DiLiLiLiLiLiLiLiDenDa……”
一首《曾经的你》唱下来,震得旅馆里的人半天说不出话。地球上的音乐比这里的音乐,发展程度高不知道多少个量级,拿出这个自然是让所有人耳目一新,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都让人觉得:简直堪称完美。
“好!”罗兰放下格塔后,旅馆大厅里一片叫好,连吟游诗人也忍不住鼓起掌来。旅馆老板都在考虑,要不要聘他作为自己酒馆的坐店吟游诗人了。
“咦?你不是今天那个大出风头的D-法师吗?”一个人认出了罗兰,叫嚷道。
那个人风一般冲到罗兰面前,握住他的手说:“哇!你现在是一个人吗?太好了,真的赚到了。”
罗兰被这个男的抓住手,有些不适,后退一点说:“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是隐月佣兵团的,你加入我们佣兵团好不好?我们很强的!”
罗兰吃惊地张大了嘴,这还真是有意外收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