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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岔道·促膝长谈谁最贱【大章!】

嘉秀朗声道:“留下两天的粮食,剩下的都发给他们,等我们到了迷蝶谷口的村落再说以后吃什么,现在,甬叔你领着他们去做,”嘉秀拔刀朝着身边众人示威,实际上就是做给马车中的木公公看得,“我升平帝国皇恩浩荡,我,嘉秀传灯,传吾皇旨意,这有三车的粮草,皆是我宗主国微薄心意,愿琉璃庶民勿忘国恩,于国需要之时挺身而出,切勿忘暗漫之仇!碍我者,便是碍升平天命,杀无赦!”

“谁给你的勇气,竟敢如此说话?”帘中的人冷冷笑着,旁边的小内监听了这话,拔出长刀,“收回去,任他逞英雄,有他哭的时候。”

这流民浩浩荡荡,近乎绵延不绝,可是说到规矩,还是要讲的,所以那个小王子把一面令旗交给嘉秀,高高地挂在队伍最前面,意思就是这支队伍已经给流民捐过粮食,所以无论流民再怎么眼红,马队也都不必装成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只管顺顺当当地通过就好。

嘉秀忽然有点舍不得这位小王子,更舍不得他身边的那个妹子。

其实嘉秀对于这女孩谈不上喜欢,只不过嘉秀记仇,这女孩刚刚过来的时候,横扫自家武装这种事情实在太屈辱了,况且面前是个女方士,也是个新鲜物种,所以嘉秀也想把这女孩当成夜魑王,好好玩弄虐待一番,然后再放手,所以就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他请求王子让女孩跟队,等到了地方就把粮食全都捐出来,女孩在旁边也算是个震慑流民的角色。女孩当然是成千上万个不愿意,但是小王子愿意,他想一想觉得还挺好,跟着这支商队还能有粥喝,既然自己喝不上,那就让这位佳人替自己喝,还免得跟着自己受蓝衣卫队的这份苦,于是用下达命令的口吻,让女孩跟自己跟到地方。

可是这样一别,小王子等人又何去何从呢?

元塘样的汉子说,好几十年前有个琉璃商队到宗主国就扎根下来,现在他们就要找那个村落去,相信他们一定会收留自己的。

真的吗?嘉秀在心底苦笑,人间冷暖,就算自己从小在都是皇裔的村镇长大,那十里八村的谁能帮谁多少呢?还不都是苟且偷生一样地活着?何况只不过定居的只不过是几户属国商籍罢了,这支流民有上万人,哪里维护的过来?但是胖子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知道能够允许流民回国己经是朝廷开眼,或者是不方便明里干涉,未加阻挡。能够有这样的微薄愿景,简直是撑着他们活下去最后的希望,所以嘉秀也就只管走好自己的路算了。

于是双方就此别过,分道扬镳,只是嘉秀身边又多了一位丽人,起初没什么感觉,但是相处久了,才发现赖在抱抱身边的她简直就是个天女,于是也就蠢蠢欲动了别的想法……

又行进了两日,到了这迷蝶谷口,采办了粮草之后,听当地人说,眼前有两条路可选,一条是从这迷蝶谷外绕过去,路是远了点,却是四通八达,官吏看护的官路;另一条是直接从迷蝶谷里面穿过去,路程是相当之近,而且前人已经踏出了一条捷径,可是这迷蝶谷中传说有比人还大的迷蝶,这不过是传说,更可怕的是有一伙流寇在其中占山为王。

“难不成,是审家?”清秋皱眉问。

“正是他们!”

清秋与嘉秀道:“就是这支流寇,洗劫了我们琉璃的属民。碰到货真价实的土匪,你怕不怕?”

“怕,当然怕,打家劫舍的亡命之徒,谁不怕?”

“那我想警告你,这片地带确实有伙土匪,我们的流民可已经被这四百人光顾好多次了!我奉劝你最好小心点!”

“看起来……”

那木公公打断了他,阴阳怪气地说:“你都私自把官粮捐给流民了,还自作主张打了吾皇的旗号,所以这路径的选择,必须听我的!”

“普天之下,皆为王土,我可是替皇帝办事,谁敢打我的主意?”嘉秀大吵大嚷,他本来就不想绕远道,因为那路程差的可绝对不是几天的事情而是大半个月,自己可耽误不起,但是对于审家的悍匪又实在心生恐惧,但是这位木公公为自己打了包票,就算发生冲突,公众的高手也会支援,这还有什么好怕的?

于是嘉秀早早地就已经派出探子打探周边情况、风土人情,不一会他们就回来了,这迷蝶谷确实有外来的匪类,贼首是审家三兄弟,审核、审桃与审林。大哥审核,耍的是判官笔;老二审桃,用一柄长锤;老三审林,惟一的武器是一枚木头雕成的戒指。

他们虽说人少,也没有个方士,但是老三的木头戒指可是一样法宝,据说他们刚刚过来的时候,与当地的匪类为了争夺地盘发生火拼,那位老三单单凭借那枚戒指,连杀对方三十名持刀悍匪,一战成名,也在这里站住了脚。

嘉秀想了想,哈哈大笑,转身就往马车里面去,他又完全不吝惜自己色眯眯的目光,从上到下再到中间地扫着盯着瞧着这丽人看,看来看去最吸引人的还是下巴上的一颗美人痣,仿佛一颗惹眼的芝麻,惹得嘉秀每次看到都心猿意马。想要蹭上前轻轻地帮她取下来,而且不用手……清秋被他这样当众肆无忌惮地盯着,愈加恼火,心中埋怨糊涂的朱颜大人把自己献给了这么个蠢钝的胖子,但是她又有所不知,嘉秀若不是考虑到她是琉璃流民,为了民族友好所以按兵不动,不然按照他的品行,早就把她榨干了……如今清秋恼羞成怒,却挤出个笑脸,连那颗美人痣也带着尴尬假笑,问道:“请问东家大人,您笑个什么?”

“他们几个匪类就是有一样法宝就能如此猖狂,算上你这美人儿,咱们现在有三位方士,还怕他不成?话说你的身手,我还真没见过呢。”嘉秀已经调转马头,话音刚落,已经手脚并用地往马车上爬,还不忘回头叮嘱戴着头巾的弟弟还有甬叔,打理好马队,有事及时汇报,然后摇晃着圆滚滚的屁股,也就钻了进去。

马队的行进速度刚好,也是国泰民安,一路太平无事,嘉秀也正好借此机会好好研究研究夜魑王,顺便啃那本大厚书,对于深奥知识他是完全看不懂的,只是从边边角角学起,目的当然是榨干夜魑王八。

为了防身,嘉秀研究起了方术,他更是谦虚请教队伍中的老疯子或者乾长,并且开始以身试法,躲在马车中,趁别人不注意,连生喝夜魑王的鲜血的事情都做出来了,代价是在马车上痛不欲生,眼珠都差点迸出来。

这种对自己都舍得下狠手的人,也自然不用指望他日后对敌人或者战俘存在什么宽容或者怜悯。

在日后的记载与回忆中,这一路惊途凶险。不过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无聊得很,而嘉秀榨夜魑王累了也得干点别的,他便挤出所有的时间,研读那本大厚书。

他真的费了这么大劲,才看明白书皮上面原来压了鬼谷二字。这位鬼谷子的毕生学识当然不是一部书所能概括的,可是这部奇书却又似乎穷尽这位鬼谷子的毕生学问,囊括万象。

而在观星章中,似乎是这位天师自创了一个世界,那幅星图与嘉秀所见过的所有星图都不一样,别的星图都讲究个星罗棋布,如同棋盘一般相互牵引才是真谛,可是眼前这幅星图,都是围绕着核心一颗巨星,重重轨迹环绕。天师的意思应该是一颗主星,众星皆环绕它,而又有更小的星尘分别环绕着众星。

在这部天书中,主星太阳,紧绕之辅为太阴,又有十星环绕,名为谷玄、印池、郁非、暗月、亘白、填盍、岁正、密罗、寰化、裂章。共十二大星,如同同心圆圈,交相辉映。

在书中彼此牵引之力同样不可忽视,虽然十一颗星都围绕着太阳,但如若众星构成形状,同样可以逼太阳偏离初始位置。

鬼谷称自己的全新占星理念,叫做日心说。

这大段大段的阐述对于嘉秀来讲无异于天书,原本就舟车劳顿,现在连记住这十二颗星星的名字都做不到,更不要说其中内涵。嘉秀头昏脑涨,知道自己看不下去,又不想倒头就睡,于是起身,去看那夜魑王。

夜魑王被嘉秀那样虐待,抽干血,扒去皮,可是一息尚存就能近乎猖狂地重生,如果吃饱喝好甚至能飞速复原。嘉秀使尽手段,却一直建立在那本大厚书的封印基础上,在夜魑王深入骨头上,有几个鼓着小苞的穴位,嘉秀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触碰的。

有时候嘉秀甚至会忽然发现自己手段之残忍的底线,会忽然想起面前应该是残杀先民的罪孽后裔,会惊讶于夜魑王的生命力与妖力之强盛,确实远远超过他的想象,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了嘉秀对于妖族、对于方士、对于整个孤梦界的诡谲之力的认知。

别人一路上有良师益友,美景佳人,而嘉秀这一路上的进益都是在虐待这狡诈凶恶的死敌身上学来的。

等嘉秀对这夜魑王暂时失去了兴趣,便把格物致知的精神转投到了那些接受过系统教育,钢筋铁骨的方士身上,乾长是个酒囊饭袋,会的都是皮毛,自己就没报什么希望;至于清秋,自己压根没打算放她走,来日方长嘿嘿嘿……所以他要榨干的,眼前只有一个——老疯子。

嘉秀找来老疯子到自己的马车上,客客气气地叫他一声:“我亲爱的方士……”他自己都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自己挺贱的。

“你能不能别管我叫方士,知不知道这样很肤浅?”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方士只不过是个概述的简称,只有那些对于方道全然不解的黎民才会用,斩妖天师、炼丹师、炼金师、炼气师、占星师、御兽师,都是我们的职责与身份……作为具备铁骨钢筋与驱魔血统的我们,有的擅长外出云游去斩妖除魔,驱逐亡灵,保卫天下黎民;有的适合在隐秘之所占卜算卦,观星观气,炼丹炼金,制造丹药与神兵……”

“那你到底是个什么?”嘉秀其实对于这个老疯子的各种情况很好奇,也曾经认为他是个高人,但是经过长久观察,觉得他也就比乾长呢个饭桶修行高点罢了,而且这的碰到什么事情,基本还得靠理智清醒的乾长去做。

“我是什么?我是什么?我曾经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老疯子果真疯疯癫癫的,说到过去就犯傻,已经把手指戳进酒爵又拔了出来,龙飞凤舞地在嘉秀的小桌子上画鬼符,不看没事,一看吓一跳!

嘉秀抄起被吓掉在桌子上的菜叶砸在他脸上,大吼:“老疯子,你偷看高人在大方堡授我的书!”

“没有!”

“骗鬼呢!你这是三个符咒叠在一起画的,分别是螣蛇文、星辰文与四凶文,你说没看过,我不信!这书上面有作者本人的批注,这几个符咒就是他的独创,难不成是你造出来的招数?”

“不是!好吧,我是看了怎么了!”

“承认就对了,你再怎么说也是我雇佣的方士,既然想看你就直说嘛,何必偷偷摸摸地偷着看?”嘉秀的态度倒是一下子好的不得了,其实他很开心,这么一个老疯子还有点清醒的地方,还知道从自己这里偷艺?哈哈,自己认得缺额不会画,人家可是方士,学会了,收益的还不是自己这小东家?

“窃,非偷也……什么狗屁书籍,给我看我都不稀罕,老子可是上承天意的人!”

“天意,是什么样子?”嘉秀忽然来了兴趣,两眼放光,双手直搓地盯着面前的老疯子,其实仔细看他,并不老,只不过这个疯疯癫癫的方士形容太过枯槁,蓬头垢面,脏兮兮的须发之间是紧致飞扬的眉眼,如痴似傻的神情中间是超然灵气的笑容,就是太脏了,嘉秀尝试过帮他梳理干净,但是刚刚刮完,眼看着那满脸的毛就疯长出来了,所以嘉秀早早就放弃了。

“在遥远的传说中,一字不识的牧羊娃会在一场大病过后,掌握整个世界所有的语言,在岩壁与河道留下仙魔的字迹,那是不可改变的预言;平庸愚昧之辈会在某个瞬间慧眼洞开,看透世间的所有的真理与阴谋,在高堂与祭坛歌咏古木的永恒,声音所及,死木新生、枯河复流、逝者永生。”老疯子说了半天的疯言疯语,终于流出泪来,喃喃地说:“承受不起天意的人就要付出代价。”

“行了行了,来来来,喝酒喝酒,”嘉秀难得慷慨,主要是看这个成天活灵活现,上蹿下跳的老疯子这副样子,自己都难受起来,喉头生痛想要喝酒。

可是这老疯子兀自喝了三杯闷酒之后,好像给自己灌了忘情水,又已经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说东家,你为什么留下我?要知道,我从前可是一天走过三家大户,无一例外都被撵出来了,而且还像是推皮球一样把我推来推去,也只有你肯收下我,也只有你,懂我!”

老疯子一边说,一边嘿嘿傻笑,一边很用力很用力地拍嘉秀胖乎乎的肩膀,修道之人原本力气就大,能够折断最强硬度的魔怪骨骼,这疯子力气当然更大,嘉秀原本打算把这也当成一种锻炼,可是虚胖孱弱的身板根本承受不起这样一下接一下的亲昵,最终还是闪到一边,并且示意老疯子不要继续追过来拍了。

“你为啥不赶我走?”老疯子一边端着酒瓶子一边问。

“你呀,烂是烂了点,再怎么说也是个货真价实的方士啊,而且咱们也一起走过这么久了,舍不得你喽。”嘉秀看桌子上面没剩什么了,赶忙重新凑回来一起吃,说的话一半是真心,另一半也没经过大脑。

老疯子默默地放下酒瓶,此时的他已经热泪盈眶。

“我说,你真的当我是朋友吗?”嘉秀忽然严肃起来,好像换了张脸,昏暗灯火,他的眼睛藏在飞扬眉峰的暗影中。“你愿意为我做出牺牲吗?”

当然,老疯子恭恭敬敬地坐好,等着这位东家的意思,“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可……真是难言之隐啊……”

“东家请讲,没有东家的大恩大德,也没有我的今天。”

“既然是这个样子,”嘉秀微微侧脸,目光笃定,仔细地看着他——

“帮我抄书。”

“嗯?”

“就是你偷看的那本大厚书有一部分写得跟鬼画符似的,还有一部分忘了什么时候被水泡了,反正就是你用三眼弟弟取回来的最好的那三本空白的羊皮书,重新帮我誊写一遍,就是誊写一遍,成为我能够看懂那种。”

老疯子平时也就是间接性抽风,但是现在他觉得自己快要彻底——

长久——

抽风!

“你让我这个方士给你抄书?”老疯子忽然快要从疯癫中恢复清醒,意识到自己是个货真价实的方士,全都是这么个东家逼的。

“我分析过了,这真的是一个需要修道者的天赋与才学才能做到的事情,还有能让你也有机会好好看一看这部奇书也是很好的事情!”

“东家,你是认真的吗?”

“你看,我帮你差不多数了一下,不算那些图画,大概是二百万字,还有那些图片一定要画的一模一样哦,我在天机城的作坊中还提供太学生抄书的业务呢,所以关于技巧什么的我说可以点拨你一下的……”

“我拒绝!”

“拒绝无效,我用这书中的秘法已经给你下毒了,这是真的,不用那副表情看我,这部书多奇怪你是知道的,过这村没这店,话已至此,怎么做看你的了。还有,做不好的话你会死的很惨,死况也在这书中记着,抄仔细,可能在哪页纸的夹缝里!”

老疯子就捧着书疯疯癫癫地冲出去了……嘉秀坐在原地,他真的下咒了,而现在那页详述咒毒的纸已经被撕下来,缝在他的内裤上。

得意洋洋的他,吃下盘里最后一粒的下酒豆,笑得相当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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