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认识左私,是在初二的下半学期。有一段时间,接连两个星期天气都很差。雨水硬拽着天空拉下好长一张臭脸。心情也被天气沾染上阴郁的色调,像抹不开的厚重颜料。
于是,偶尔出现的大太阳,便成为惊喜。恨不得摊成喜洋洋的土豆,滚来滚去的晒。
叛逆如我,在这样大好的天气里,很识时务的逃课了。
学校门口,有一家新开的潮店。在当时的男生圈里大受好评,只可惜那家店不卖女装。
奇怪的是这丝毫不影响女客户的光顾。路过时,我刻意往店门口探了探,发现台阶那里横着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而车底下被卷进去一个人,只剩下半截身子露在车外,两条细长的腿在风中显得那么可怜无助。
我当时只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修车要趴着,不是都面朝着汽车底盘的吗?纳闷着走上去用脚碰了碰他。居然不动!我顿时六神无主起来,难道是车祸肇事逃逸?为什么那么多人走来走去,就是没有人来救他呢?这是一个多么世态炎凉的社会啊!人与人的关系何其冷漠啊!
那一刻,我恨不得肋下生翅飞回家去,然后打120,让医生来施救。
正当我惊心胆颤地俯下身朝车下探去,发现那个本来一动不动的人居然从车底下扭曲着身子退了出来。
一个脸上沾满灰尘的男生,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站起来的时候足足比我高出一个脑袋。
他还活着!我欣喜若狂,冲他痴痴地笑起来。
他却突然变脸,用中指的关节冲着我额头就是一记暴栗,原因是他在捡东西的时候我那试探性的两脚碰巧踹在他刚愈合的伤口上。
在平常,我要是被一个陌生人敲了头,我肯定会哭天喊地地回家,让我那个在社会上流里流气的老哥帮忙多百倍地敲回来。但是那次,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觉得挨了一次甜蜜的揍。
虽然没什么依据,但我暗地里觉得,他的第二次生命是我给的,要不是我他肯定闷死在车底下了。我应当算他的再生父母。
从那以后,我总是频繁地遇见他,知道他是那家新开服装店的老板,我便成天去店里瞎逛悠,显然我对男装根本没需求,再加上上次的误会,他见了我总是没好气。直到有一天被班主任留到很晚,出校门时碰上他正准备关门回家,他突然被上天赋予了良心,开着车把我送了回去。
我妈妈警告过我,不能坐陌生人的车。但是,他都已经打过我一次了,不能算是陌生人吧,非要说,得算仇家。
他的车里有股很淡的香水味,车后座堆满了还未开封的衣服,我只能坐在副驾上,刚好看见了摆在音响上的大头贴相框,是一个文静的女生摸样。他侧过头发现我盯着相片发呆,朝着我的脑袋又是一记暴栗。
后来发现的事情还有很多,那天他送我回去前,和他的女朋友大吵一架。那个女生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而他只是服装设计学校的毕业生,靠着和几个朋友创办的工作室为生。
我觉得专科生也算半个大学生吧,没必要这么自卑啊。更何况还有辆豪车,该知足了吧。
有这样的想法,大概是因为当时我家境并不算安逸。父亲每天蹬着一辆自行车把我从幼儿园一直送到初中,在我眼里,一辆奥拓都是我家遥不可及的了。
我丝毫没有体会到他的烦恼。我向来都是不懂装懂。他不肯告诉我自己的名字,觉得被我这样的黄毛丫头叫出名字是一件很丢人的事。
但这并不重要,没有什么关于他的事能瞒住我的,我老早就知道他叫左私了。
我没有嫌弃他只把我当个丫头使唤,从那次以后,每天放学我都等在他的店里,帮着给顾客推销推销新品,虽说重来没有卖出去一件。但每天关门后,他的副驾成了我的专属座位。
三年后的今天,我才突然回味无穷地发现,当年的他长得真好看!但那个时候,我总是在心里记着那两次的暴栗,才忽略了他原本美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