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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回事是这样发生的,他爸是一个平庸了一辈子的小个体户,从来只有他爸请别人吃饭喝酒,没有别人请他爸吃饭喝酒。死神降临的当天,他爸帮别人穿针引线促成了一桩好事,晚上,别人请他爸到饭馆里搓了一顿。人渣他爸端坐高位,不仅是享受到了人上人的滋味,而且是享受到了男人的滋味,所以这个肝脏有毛病的可怜人在极度亢奋中喝过了头。凌晨散席后,别人要送他爸回家,但他爸坚持要自己回家接着又在回家的路上起了尿意,所以他就这么微笑着走向了死神设置的终点。

几个月后的一个夏天,轮到人渣自己倒霉了,他这个霉倒得比较大,他把自己淹死在了峒河里——每年夏天都有三个淹死的名额,人渣成了其中的一个——他是被水草缠住淹死的。那天恰好我也在峒河里游泳,所以去帮忙打捞了尸体。人渣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眼睛里布满血吸虫,嘴巴里塞着一团杂物,四肢都僵硬了,怎么放都放不平。

实话实说,人渣是我见过的死得最难看的人,简直就像是一尊从峒河里打捞出来的古董,所以看得我心里有些不安。据说人渣谈过很多女朋友,但似乎没有哪个前女友关注他的死去,范昭听到消息后只是很淡然地说了一句:“这么年轻,家庭条件也还不错,真是可惜了啊。”我说:“你不去看他最后一眼?”范昭白了我一眼:“瞧你这话说的,我去追着一个死人看干吗?”我说:“他都死了。”范昭说:“他活着我都不想看到他,他死了我当然更加不想看到他。”我说:“这倒也是。”

人渣的死使他也当了一阵子吉首名人,不过当新的死者出现后,人渣渐渐就被遗忘了。反倒是我还记得人渣,后来的日子里只要我游泳游到牲口淹死的地方时我就感觉脚底发痒似乎有无数水草想把我也缠死。

我除了热爱混混社会打打架外,还特别喜欢乱搞男女关系,换一个文绉绉的说法叫“我这人谈恋爱谈得比较滥觞”。

有天在篮球场上练三分球时,范昭表扬我投篮技术精准,我呵呵一笑:“知道我投篮技术为什么这么精准吗?”范昭说:“为什么呀?”我说:“这是因为我对洞状物很敏感。”范昭愣了一下,然后脸红得不行。

范昭酝酿了好一会儿,可她实在没法接上这个话茬,所以她恶狠狠地说:“李小蛮,我万万没想到你竟然敢不顾我们的友情来骚扰我。”我说:“根据科学家的研究,百分之八十的女性渴望偶尔的骚扰。”范昭说:“我铁定属于另外百分之二十的那一类女性。”我说:“同样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另外百分之二十的那一类女性渴望经常的骚扰——和你一样,我也觉得你铁定属于后者。”

范昭知道我陆陆续续谈了很多女朋友,但她以为她知道的所有情况就是我的所有事实,因此她误认为我仅仅是不成熟而已,她并不觉得我是一个“吃着锅里还看着碗里”的无耻混蛋。范昭不是容易被蒙在鼓里的人,她之所以会被我蒙在鼓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范昭觉得我的眼神还算纯洁,可是她不知道我看她的眼神这么纯洁是因为我暂时对她没什么想法。

关于女人,我想说我对女人的认识随着我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而不断接近真理。小学时,我离真理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所以我只喜欢那些学习成绩好的模范女同学。初中时,我开始接近真理了,因为我发现女同学是不是模范根本不重要,长得漂亮才重要,所以我转而喜欢起了那些长得漂亮的女同学。当我有了一些成人的经历后,我进一步接近真理了。在精神高度上,我很想至死不渝一回。

被人爱是种幸福,爱一个人更是种幸福,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却一直找不到至死不渝的爱情,或者说现实生活中根本不需要谁对谁至死不渝。以我的个人感受来说,找个女朋友无非就是找个一起吃饭,看电影,打游戏,聊天,逛街,睡觉的伙伴而已——我知道有很多人觉得爱情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换个一起吃饭,看电影,打游戏,聊天,逛街,睡觉的伙伴就会死掉,所以我怎么也看不出自己有必要为了这种比柳絮还要轻飘飘的感情至死不渝。

范昭并不符合我的审美标准,但她这人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每次想起她的时候我都会笑出来,有时候还会笑得前俯后仰,所以我觉得必须要趁她年轻和她好一回。

1998年情人节的傍晚,我在蛇口码头准时接到了范昭。我和范昭见过无数次面了,但这一次,她让我有些怦然心动,这一刻起,生活变得美妙起来。

范昭从头到脚打扮了一番,还破天荒地穿了条紫色裙子,她身上斜背着一个单肩包,背带压在双乳中间,让我联想到了她的身体是多么的紧绷而有弹性,年轻女人真无敌。走到我身边后,范昭羞涩得有些反常,都不敢和我四目对视。我说了声“走吧”,范昭就乖乖地跟我走了。

我不是有钱人,但我是一个舍得花钱的人,有点钱就会去海吃海喝,我也不为别的,就为短暂地摆脱被现实束缚的感觉。我很看重这个和范昭共处的情人节,所以高规格预算了两千块——刚好是深圳的平均房价。

我伸手要拦的士,但范昭说坐公交车就行了没必要打的,我大咧咧地说:“我又不缺这几个钱。”范昭说:“我知道你不缺这几个钱,而且我还知道你以后肯定会很有钱,但现在我们还是能省则省吧,等你将来暴发了,开着奔驰来接我我也不会害羞的。”我被范昭说服了,所以我们上了公交车。

公交车快到太子广场时,趁着人多拥挤,我大胆地牵住了范昭的手。被我牵住后,范昭没有挣扎也没有说话,她很乖顺地站在我身边,我扭头瞥了范昭一眼,发现她一直在低头憨笑,我心里美滋滋的:“看来有戏了。”

下车后,我随口对范昭说了一句:“港姐,你好像还不是很习惯穿裙子呀。”范昭发起了牢骚:“不瞒你说,我何止是很不习惯,我简直是非常不习惯。”说完这话,范昭扭胯挥臂做了几个大踏步的姿势,然后很无辜地说:“李小蛮你看,穿上裙子之后我都不能以这种豪迈步伐走路了,所以我感觉自己被严重压抑了。”

我说:“一不留神你的猛女本质就暴露出来了。”范昭愣了一下,然后仰起脸哈哈大笑:“完了,这条裙子算是白买了。”

我把钱包掏了出来:“这条裙子花了多少钱?”范昭说:“你想要干吗?”我说:“我给你报销。”范昭说:“为什么?”我说:“因为你穿裙子挺美的,让我看得很舒服,所以我来给你报销。不仅是这条裙子,从今往后你买裙子的钱我都给你报销。”范昭被我哄得笑容绽放,但她还是很嘴硬:“你看着舒服可是我穿着不舒服,所以这件事我还得考虑清楚了再答复你。”

这时范昭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你今天看云了没有?”我说:“没有。”范昭说:“我也没有。”然后我和范昭就站在太子广场的人群中一起仰头看云。

看云是范昭的习惯,这个习惯和早晨起来要洗脸的习惯一样没什么道理可讲,据范昭说看云能陶冶性情丰富情感,所以我在她的感下也养成了这个习惯。我不知道范昭看云时是什么心情,反正我只要抬头看云就会感觉四周空旷了起来,接着就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些东西。也许我记不清某个日子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一定会记得清那天的云是什么样子。

吃完海鲜后我打算带范昭去泡酒吧,范昭犹豫了一下,然后很贤惠地说:“听说酒吧里的酒很贵哦。”初来深圳时,我是一个酒吧常客,喝高了之后经常和认识不认识的女人抱在一起乱吻,犹记得最疯狂的那个晚上,我一鼓作气吻了二十多个女人,全球四大人种都被我吻遍了,吻得我舌头痉挛吞了一肚子口水,后来因为听说舌头也能传播疾病,所以我洁身自好再也没去过了。

我装作一无所知地说:“我也不清楚,贵就贵吧,今晚上烧包一回。”范昭一边跟我说话一边就不自觉地挽住了我的手:“不如我们买点酒回去喝吧。”我调戏起了范昭:“你说话就说话呗,干吗非要挽住我的手啊?”范昭迅速放开我的手旋即又更加迅速地挽住我的手:“哼,怎么啦,难道你很有意见吗?”我美滋滋地说:“没意见。”范昭说:“没意见我们就去万佳超市买酒吧。”范昭的脸颊上映出了一片肆无忌惮的酡红,根据我的经验,这是女人春心萌动的标志。

我们打闹着往前走,欢声笑语不绝于耳,范昭变得特别黏人,她一时挽住我的手,一时靠在我肩上,一时勾住我脖子,一时又挂在我背上,似乎不和我缠在一起她就不舒服。一路上,我们收到了很多人投来的艳羡眼神。

我知道这些眼神的含义,譬如那些单身汉是在和我打招呼——“哥们不错呀,今晚有姑娘可以睡,而我们则只能回家自己睡自己了”;譬如那些手里牵着一个丑得要死的女朋友的哥们是在和我抱怨——“为什么你能找到质量不错的姑娘睡觉而我们总是找不到呢”;至于那些死气沉沉的大龄男女青年,我猜他们是看着我们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范昭指着那些大龄男女青年说:“我将来一定要早点结婚,我可不想像他们一样,明明年龄大了爱不动了却还要厚着脸皮去假装热恋。”我说:“像你这种没人要的姑娘确实要早点考虑结婚,免得到时要去敬老院找老公。”范昭怒了:“李小蛮,谁告诉你我没人要啊?你不要忘了,我可是煤炭港的大众情人。”

在万佳超市买了半打雪花啤酒后,我们继续打闹着回到了我租住的青年公寓。范昭来过这儿,所以她很熟门熟路,连门都是她抢着开的。

我这个狗窝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椅子一张地毯,墙壁上贴着从地摊上淘来的张曼玉和周慧敏的海报。曾经一段时间,我同时爱上了张曼玉和周慧敏,所以我很痛苦地追问自己:“张曼玉和周慧敏,我究竟爱谁?”因为我既想和张曼玉睡觉又想和周慧敏睡觉,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哪个都不爱”。

进门后,范昭又熟练地打开了书桌上的那一对先锋音响,李翊君的“萍聚”立即如潮水一样倾泻到了房间的各个角落:“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相聚过……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这首歌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也是我们班的毕业歌,吃完散伙饭的那个凌晨,我们坐在操场上一人一句唱响了这首歌,然后很多情感脆弱的同学哽咽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把啤酒摆在地上,然后靠墙坐在地毯上边听歌边喝酒边抽烟,颓废得像是两个新出茅庐的艺术家。范昭和我一样,顺着“萍聚”想起了我们毕业时那些发霉往事。职高毕业前夕,我和范昭开始担心起了未来,因为范昭家里对她的安排是让她回煤炭港小学当代课老师,将来找个煤炭港乡政府的干部结婚生崽,我家里对我的安排是让我回棉织厂当工人将来娶个同厂女工结婚生崽。

我很难精确地记得自己几个月前的心情,只隐约记得当时有些阴暗,觉得自己的生活完蛋了,因为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活的。爸爸妈妈劝我说生活就像一双小一号的鞋,穿上去会有些小,但穿久了就习惯了。问题是我觉得自己不会习惯,所以我就不想去穿这双小一号的鞋。

范昭对家里的安排也很抵触,她并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生活,但她很肯定自己要的肯定不是去煤炭港小学当代课老师,更加不是找一个乡干部结婚——不知范昭是不是受过刺激,反正她很早就决定了不在吉首结婚成家——所以我们一致决定南下广东去过一种起码目前不讨厌的生活。事后想起来,我和范昭当时太过于着急去思考“一辈子”这个永恒难题,所以白白有了许多忧愁。

吃完散伙饭后的第二个早晨,我和范昭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了。我们在吸烟处聊天时,来了几个猛男。这几个猛男给我们出了一道选择题,要么我们被他们打一顿,要么我们给他们两百块钱。

我胳膊一伸,把范昭拨到身后的安全地带,然后反过来给这几个猛男出了一道选择题:“要么你们滚,要么你们死。”范昭躲在我身后,紧张得像一只冬天被剥光毛扔在雪地里的土拨鼠,浑身抖个不停。猛男们合计了一会儿,大概是他们觉得为了两百块钱和我打一架划不来,所以掉头走了。

火车快到广州站时,我和范昭听列车员说中途有个乘客被人勒索了五百块钱还被人痛打了一顿,范昭浑身冒冷汗:“幸亏我们当时没有给钱,否则不仅破了财而且还要挨一顿打。”我轻蔑地笑了笑:“没人可以打我们,谁敢这样做谁就会死。”

我提起裤脚,让范昭看见了那把绑在我小腿上的匕首,然后我得意地说:“有我在你就会很安全。”范昭眼巴巴地望着我说:“哇,你不要这么煽情好不好,我会信以为真的呢!”我豪爽地拍拍胸膛:“我说到做到。”范昭说:“你可要记住自己说的话。”我自信满满地说:“没问题,我不会让你有失望的机会,我记住了这句话,你也记住这句话吧,‘有我在你就会很安全’。”

把范昭送到珠海安顿下来后,我就去了深圳。深圳和吉首很不一样,在吉首,村长出行一般都是骑永久,在深圳,村长一般都是坐宝马,所以有句话叫“不到深圳,不知什么叫村长,不到东莞,不知什么叫镇长”。由此看来,投胎确实是一件很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一次投中了,一辈子就投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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