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回到布鲁赫家族的营地,辛摩尔族的帕克就赶来祝贺道:“舞跳得真是太棒了,老大。堪称完美。我敢说这绝对是我见过最棒的交谊舞了,没有之一。”
“还有我呢,死胖子。你是不是光顾着看老大,把本小姐给忘了啊。”玛格丽特揪着帕克的耳朵厉声说道。
“不不不,你跳的更好,更好。”面对这位凶巴巴的小萝莉,吃痛的帕克立马服了软。
玛格丽特甩了甩手。“哼,这还差不多。”
墨菲斯没有理会这二人,而是望向暗部的其他成员道:“舞会虽然结束了,但我想这次的篝火晚会应该还没结束,谁知道下一个项目是什么?”
汉斯迟疑了一下,沉声道:“如果我猜的没错,应该会是击剑比赛(类似现实中的击剑比赛)。”
“击剑比赛?那不是人类贵族的运动项目吗?难道血族也有击剑这种东西?”玛格丽特好奇的问道,刚刚加入血族没多久的她看来对血族的历史并不十分了解。
汉斯回答道:“当然,我们的祖先来自于人类旧帝国的贵族,这项运动自然也被继承下来了。击剑运动中既能够发挥我们血族攻击快、准、狠的特点,又有许多实用的的战斗技巧。因此击剑又被称为战斗的艺术,血族学院每年都会有击剑比赛的。”
听了汉斯的回答,墨菲斯微微笑道:“原来如此,这样看来接下来的时间就不会显得太无聊了。”
果不其然,在点燃篝火庆祝完毕后,血族学院院长阿尔弗烈德正式宣布击剑比赛开始。
墨菲斯作为血族一年级的学生,自然是没有参加击剑比赛的资格的。不过对于墨菲斯来说,做一名观众也不错。至少他能够通过观察击剑优胜者的战斗动作及战术,弥补自己战斗上的不足。
但遗憾的是,墨菲斯看了半天,除了基本规则意外也没有学会什么东西。倒不是因为墨菲斯太笨,而是因为这些参赛的高年级赛手并不是很强。
这一点,墨菲斯确实没有妄自尊大。同时拥有血族血脉和人类血脉的他修炼天赋要比其他血族好的多,再加上恶魔之子的血统,虽然刚到血族半年,他的战斗力却可以和一些高年级的血族学生比肩了。(一些家族中的变态除外,例如芬格尔*梵卓)
终于,在墨菲斯无精打采地看着击剑比赛时,一个与众不同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人身着一身银白色击剑服,动作虽然看上去显得有些懒散,但丝毫掩盖不了他骨子里的那股傲人的贵族气质。
一头飘逸的银色长发随意披散在他黑色的面具之后,纤细的击剑在他的手中随意地挥舞着,似乎在嘲讽对手的实力。
当其他比赛选手都专注地为比赛做准备时,那个佯装懒散的血族自然引起了墨菲斯的注意。
这样的家伙,要么是个能够力压群雄的王者,要么是个没实力还耍帅的逗比。鉴于这次击剑比赛是由院长阿尔弗烈德亲自主持的,那么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是墨菲斯在观察完那个与众不同的血族之后所得出的结论。
幸运的是,墨菲斯猜对了。然而他并不知道这次幸运过后,带给他的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这位选手,请拿好你的剑,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裁判员皱了皱眉,不耐烦地说道。显然,他对这位不把比赛当回事的参赛选手很不感冒。
“哦,那快开始吧。”芬格尔懒洋洋地看了裁判员一眼,这才握好了手中的剑。
比赛开始,芬格尔的对手首当其冲,猛然朝芬格尔连刺三剑。芬格尔轻轻晃了晃身子,不偏不倚正好避开了对手的攻击。
他的对手看上去很瘦,而且比他还要高上一个头。速度虽然比不上芬格尔,但照前几组参赛者却快上了不少,显然是血族击剑比赛中的一个高手。
不过遗憾的是,他的对手是芬格尔这个怪物。只见芬格尔在避开他三次攻击之后,轻轻用剑架住他的第四次攻击。他朝他的对手摇了摇食指,摆出一个sayno的手势。
“游戏的开场总是这么无聊,就让它早点结束吧。”芬格尔淡淡地吐出这句话,转而开始了他凌厉的攻势。
刹那间,慵懒的梵卓族阔少芬格尔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凌厉的剑锋如疾风骤雨般朝他的对手袭来。
以血族击剑的规矩,如果在三分钟内刺中对手的有效部位十五剑即为获胜。然而,面对芬格尔的异常强大的攻势,他的对手只撑了三十秒。
一瞬间,整个风暴广场的学生都惊呆了。
一名血族学生惊讶地说道:“天呐,那个高个子的不是上届击剑比赛的亚军亨利吗?居然这么快就败了,他的对手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这么强。”
“不知道,或许是这届比赛的新一代黑马吧。可仅仅只用了三十秒就击败了上届亚军,这强的也太离谱了吧。”
就在议论声在台下被传得沸沸扬扬时,那张神秘的面具却被芬格尔主动揭下来了。不过映入众人眼球的却是一张看上去平淡无奇的脸。
那张脸看上去非常普通,丝毫没有其本人那种霸气绝伦的样子。很显然,芬格尔在上台之前就做好了隐藏其身份的准备。
然而,他的人皮面具虽然遮住了他的面容,却遮不住他的眼睛。那双银色瞳孔虽然看起来与其他血族没有什么不同,但芬格尔却无法改变他那王者气质的眼神。
人皮面具下,那张非凡的脸正朝着墨菲斯所在的方向,露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微笑。那种表情看上去既带着棋逢对手般的尊敬,又带着一丝玩味似的戏谑。仿佛在告诉墨菲斯,你逃不过我的游戏。
这人很强,非常强,甚至到了自己不可能有胜算的地步。这是墨菲斯对芬格尔的第一感觉。
虽然表面看上去十分普通,但他绝非是一名普通的血族。而他的眼神,则出卖了他所在的家族,那是只有梵卓家族才会拥有的眼神。
是梵卓家族年轻一辈中的核心成员,这是在仔细观察对方的一切信息后,墨菲斯对他身份的推断。他那拙略的演技在墨菲斯敏锐的洞察力下丑态百出。
不过,墨菲斯的推断只对了一半。芬格尔虽然是梵卓家族的血族无疑,但他却是一个活了二百多年的吸血鬼,跟年轻二字丝毫不粘边。
但令墨菲斯想不通的是,芬格尔为什么会盯上他。那个望向他的那种眼神,又代表了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墨菲斯可不想跟这种人打交道。但自从来到血族学院,他总是有种莫名的恐惧感。直到成为暗部的老大,在学院中有了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才让那种恐惧消散了许多。
而现在,在与芬格尔第一次接触之后,那种恐惧感又来了。墨菲斯隐约觉得,将有什么可怕的事请将要发生。只是年幼的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宿命。
而他与芬格尔的宿命之战,已经从这一刻开始拉开了序幕。
风暴广场上,一个接一个的击剑高手被芬格尔这头异常强悍的“黑马”杀得连连败退。从他出场到现在,没有一个人能在他的手上撑过半分钟。
直到上届冠军,布鲁赫家族的西蒙的出现。
布鲁赫家族一向擅长近身战斗,在击剑领域仍然很强势。而这个西蒙的实力与除芬格尔之外其他参赛选手相比也是强了不少,与芬格尔竟然斗了一分多钟不相上下。
看了一眼台下欢呼热烈的观众,芬格尔轻笑了一声,心中暗道:“观众注意力都集中的差不多了。那么接下来,好戏该登场了。”
芬格尔轻咳了两声,他的对手西蒙立即会意。他在强攻之时故意露出破绽,芬格尔挑来他手中的剑并朝他连刺三剑,令芬格尔赢得了比赛。
西蒙在故意输给芬格尔之后,摘下了他的面具。他借过裁判手中的话筒,朝台下的观众满怀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各位,我西蒙技不如人,输的心服口服。不过我虽然输掉了比赛,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上届击剑冠军布鲁赫家族输了。其实我们布鲁赫家族击剑项目的最强者,此刻就坐在台下。”
此话一出,台下又陷入了议论纷纷的局面。观众们纷纷猜测这位布鲁赫家族的击剑最强者究竟是何方神圣。
看到台下的变化,西蒙得意地笑了笑。随后他话锋一转,对芬格尔说道:“我要说的是,如果他来当你的对手,那么输的人一定是你。”
芬格尔捋了捋刘海儿,装作不知情地问道:“哦?那么请问西蒙先生,你说的人是谁呢?”
西蒙望着台下墨菲斯所在的方向,诡异地笑道:“他就是我们布鲁赫家族的少主——墨菲斯*布鲁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