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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五百年后

时光如梭,弹指一挥间,秦川已经看了五百次春华秋实。

五百年的光阴就这么样过去了,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有时候不知不觉就可以把人变得面目全非,就像李清照的那句诗,物是人非事事休。

秦川在这五百年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实力,五百个寒来暑往,秦川没有一刻松懈。

现在的秦川早已今非昔比,他的实力与以前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更何况如今已经过了五百年。

秦川觉得现在的他应该离开五庄观,去完成他与碑爷的约定。他打算在完成这些约定之后,就去找狸儿,他要正大光明的迎娶理儿。

夜晚时分,秦川坐在五庄观的一处断崖之上。手里提着一个酒葫芦,时不时的喝上一口千果酿。

秦川有时候觉得,他已经颇为潇洒。但是秦川知道,他的这种潇洒仅仅只是表面上的罢了。他的心做不到无拘无束,自然也就无法达到真正潇洒的境界。

今日是月圆之夜,月光铺满了它能够照射到的地方。然而在断崖之下,依旧是一片漆黑。

秦川望着断崖之下的那片漆黑,不觉得出了神。

“你要走了,是不是,小川?”夏小荷突然出现在断崖边。

“是的,我打算离开五庄观,我要完成我与别人的约定。”

“非走不可?”

“是,非走不可?

夏小荷脱口而出:“那就带着我一起去吧。”

“你还是呆在这里比较好,跟着我,也改变不了我的心。”

世间的事情总是那么奇妙,夏小荷原本希望让秦川爱上她,由此让他离开狸儿。这样一来,秦川就安全了。可是谁能想到,夏小荷却了深深的爱上了秦川。

夏小荷单恋了五百年,但是秦川却只把她当妹妹或者姐姐看待。

“你甩不掉我的,我会永远跟着你,直到你改变心意那一天。”夏小荷说道。

“你不可能等到那一天,何必非要把心思放在我身上。”

“我不相信,五百年的朝夕相处,你就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有感觉,但也只限于兄妹之情,至于其他的,就不再有了。”

夏小荷有些苦涩的笑了笑,有些自嘲的说道:“五百年的朝夕相处,却比不上你和狸儿五百年的七次相见。”

“你是一个好姑娘,我不忍心辜负你,所以才会和你说这些。”

“那你说,如果你一开始遇到的是我,你会不会爱上我?”

“不知道,也许会。”

夏小荷一把夺过秦川手中的酒葫芦,拼命的喝了一大口酒。

秦川说道:“明天朝阳初升之时,我就会离开五庄观。”

秦川说完这些,闪身离开了这座断崖。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五庄观的大门,他已经准备连夜离开。

刚出秦川入观之时,两手空空的进来。现在秦川离去,带着这五百年学习到的本事,还有红云赠送给他的酒葫芦,以及酒葫芦内部不知多少得千果酿,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小孩子,他已经有三百岁。

红云和镇元子早就已经在大门口等着秦川了,在观内的所有事都瞒不了他们二人。

秦川直接向二人跪了下去,这二人的恩情,秦川无以为报。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两个人就这样直接受了秦川的大礼,因为他们确实有资格受秦川的大礼。

镇元子说道:“既然那个小丫头想要跟着你,那你就带着她吧。”

秦川说道:“带着她只会害了她,我心意已决,还望师叔不要阻碍。”

红云说道:“秦川,明早上再走吧,陪我看朝阳初升。”

秦川知道,想要独自出发是不可能了,红云师父和镇元子师叔都想让他带着夏小荷。既然没有选择,那就硬着头皮上吧。

第二天凌晨,夏小荷已经收拾好一切,坐在五庄观的大门处等着秦川。

此时此刻,秦川和红云正坐在驴车上,等待着朝阳初生的到来。

红云说道:“这次下定决心要走,是因为和别人的约定吧。”

秦川:“是的,这个约定我必须要完成,所以我必须要走。”

红云:“记得我交给你的东西,还有一些秘密,不能说就绝对不可以说。”

秦川:“我知道,否则会引来杀身之祸吗?你都已经叮嘱了几千遍了,我已经谨记于心。”

红云:“不要轻易让那个小孩子出现在世人面前,否则的话,又要引起一段腥风血雨。”

秦川:“师父,你放心吧,这件事情,我自有分寸。”

谈话到此,戛然而止。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坐在驴车上,等待着朝阳的升起。

朝阳确实升起了,可是秦川觉得今天的朝阳不是那么美。也许是即将到来的分别所致,人心都是肉长的。五百年的师徒之情,早就已经亲如父子。今日分别,难免会有些感伤。

红云驾着的驴车,来到了五庄观的大门前。

秦川跳下车去,挥挥手要与送别的人告别。所有人都来了,只不过夏小荷是来和他一起走的。

夏小荷上前挽住秦川的手臂,这一次秦川没有回避也没有拒绝。

秦川向前来送别的人喊道:“大家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夏小荷。待我完成约定之后,我一定会把夏小荷安全的送回来。”

镇元子说道:“今天你离开了五庄观,不闯下一番事业就不要回来见我。”

红云人坐在驴车上,目送着秦川离去。一句话也没有说,因为该说的,这五百年间全都说过了。

夏小荷早就已经泣不成声,伤心这种情绪是可以传染的。秦川觉得自己就被传染了,因为他的鼻子酸酸的。不过他终究还是没有让泪水滑落,一边走着一边挥挥手。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那些大树充当秦川的保护伞。接下来所有的困难,都要秦川亲手克服。

闯荡洪荒世界是不容易的事情,这一点秦川在以前就深有体会。脚下的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谁也无法永远扶着一个人走路。

秦川自从出了五庄观之后,就一直向东南方进发。洞宫山、陶山、烂柯山、勒溪和东南泽国这一范围,就是秦川的目的地。

五百年的朝夕相处,秦川已经把他所知道的洪荒世界,全部都讲述给夏小荷听了。可是当真正的面对这一切,夏小荷还是对一切都无比好奇。

洪荒世界人烟稀少,秦川和夏小荷赶大半天的路,连一个人影也没见到。

夏小荷对一切都那么好奇,她才不会管有没有见到人影。

秦川不禁发发牢骚:“赶大半天的路,连个活人都没有到,人口的密度实在是太低。”

夏小荷问道:“人口密度低有什么不好?干嘛要人口稠密度高?”

秦川回答道:“你觉得现在好不好玩儿?”

“好玩,非常好玩!”

”那我告诉你,人口密度如果高的话,这里会好玩一千倍一万倍!”秦川用一种十分夸张的口吻说道。

“那你还不赶紧让这儿的人口密度变高。”

“我倒是想那么做,可是这一切不是我能说的算的。它与很多事情都有关,那是说改变就能改变的。”

”那你说你这半天就跟什么都没说一样。”

“可是以后,我能让这的人口密度变高。”

“什么办法?”

秦川从戒指中揪出一个金娃娃,然后指着这个金娃娃说道:“就靠他。”

夏小荷一脸的疑惑:“他能有什么用?还有,我警告你,不能对金娃娃这么粗鲁。”

看着金娃娃还在熟睡中,秦川说道:“你看,就算我这么揪他,他还是没醒。”

这个金娃娃是一颗人参果,一颗特别的人参果。人参果树本来结出的果子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敲时必用金器,方得下来。很难独立存在,但是当把金脉界碑决修炼到第三重境界圆满时,一切就不在变得不同了。

秦川把金脉之力输入这枚人参果中,神奇的是他竟然可以独立存在了。秦川的金脉之力使金色符文包裹着人参果,所以现在人参果看起来就像一个三、四岁的金娃娃。

金娃娃很可爱,三百年来只学会几句简单的话。就连哥哥和姐姐都叫不清,可是依然俘获了夏小荷的心。夏小荷现在对金娃娃可以说是宠溺的不行,金娃娃现在就是她的小心肝。

本来金娃娃整天光着腚到处乱跑,后来红云师父为他做了一个红色的小肚兜。这金娃娃起初还不乐意,穿上后就不愿意脱下来了。

无论如何金娃娃都是人参果,让人知道了一定会惹大麻烦。秦川为了保护他,和他签订了平等契约。这样一来他们就以通灵之术连接在一起,可以相互把对方从一个地方通灵到另一个地方。

平时秦川都将金娃娃放在小棍子的内空间里,至于从魔族人手中得到的,秦川拿了里面的东西后,早就已经把它丢到不知那个角落里了。

其实秦川一直想把金娃娃放在紫府丹田里,但是金娃娃偏偏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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