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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儿女情长(4)

我的女人朝着我,咬了一咬她那乌白色的嘴唇,睁着通红的眼;绝望地,幽幽地说:

“为什么呢?我们为什么要遭这样的苦难呢?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故乡!”

致吾女

陈建功

女儿:

几天前我和你妈妈一起翻找东西,意外地发现了你来到人世间时穿的第一件宝宝装。我看着那长不盈尺的衣裤实在有些意外,以至一时转不过弯儿来,以为面对的是一件芭比娃娃的衣服。我相信你妈妈也和我一样感到意外,因为随后我们都忍不住异口同声地感慨起来:“啊,好像我们的女儿昨天还不过是这么一点点,怎么今天忽然就成了一个大姑娘!”

真是巧得很,今天贵校来了一纸信函,说是小姐您十八大寿将至,为父母者须出席您的“成人典礼”且给您一番成年的训示。

我真后悔平常净和你嘻嘻哈哈地穷开心了,现在可好,哪儿还端得出丝毫为父的威严。呜呼,年过半百才忽然发现,我居然一次也没有享受过一个中国老爷子发号施令的权利。

岂止是我,令堂大人也是如此啊!还记得你小时候吃药的细节吗?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你讲道理,最终让你满噙着泪水,自己张嘴把药吃了下去。我们甚至未曾捏着你的鼻子灌过一次。我们更是一次也没有打过你,没有训斥过你。你当然做过错事,可我们除了认认真真地和你讨论是非曲直,从来也没有强加给你任何你尚未理解的东西。

这个世界上不给人以平等、不给人以尊重的事情太多太多,你的父母一生所见所闻,亲身遭遇的屈辱和不平也太多太多。我们相信,你既然来到人世,所遭屈辱所遇不平庶几难免,可是如果在我们自己的家里,我们自己的女儿都得不到平等和尊重,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我和你妈妈都在庆幸,庆幸我们一直坚持着既定的原则,否则,我们还能培养出你这么一块料吗?

女儿,说老实的,你老爸老妈为你感到骄傲。骄傲的绝不是世俗的所谓成绩与名次,而是你的尊严感并没有被摧毁,你不会蝇营狗苟察言观色活得猥琐而可怜;你的个性没有泯灭,你不会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活得圆滑而压抑,你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和个性,又懂得尊重别人的尊严和个性。这是一种健康、健全的人格。能以这样的人格追求去做学问,将会坚守自己的发现和创造,也尊重别人的发现与创造。这就是我一直和你说的“北大精神”。我为自己的女儿在18岁前能奠定健康的人格基础而欣慰。

人生得吾女足矣。

我知道,你妈妈知足,你可千万别知足。你得想想,18岁以后的你应该怎么做?我们对你有如下建议:

第一,18岁你得抱定主意去“行万里路”了。我知道你得笑我假模假式地说套话。可是你爸18岁那年去挖煤了,你妈18岁那年去种地了,而你,或许能够自省到自己的视野尚嫌狭窄、性格尚嫌脆弱吧?除了抱定领略大千世界拓展人生视野的渴望,去经风雨、见世面,又有什么办法?18年来,我们对你的一切培养,其实都是为了你能够离开我们,自己去面对世界。

第二,又是一句套话,18岁你得开始“破万卷书”了。我早就说过,读书的妙处,就在于它能使有限的人生得到无限的拓展。我是从15岁开始手不释卷的,如今仍觉“书到用时方恨少”。“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年一过往,何可攀援?”逝者如斯夫,望吾女莫做老父蹉跎之叹。

第三,18岁,你得准备迎接蹉跎磨难。“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须牢记,一切磨难都是对有声有色的人生新的赐予,因此,从事人文科学的知识分子的最高境界,是对降临人生的磨难永远作艺术化或哲学化的观照,将其变为丰富自己、激励自己的机会。太史公曰:“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愚以为,富贵无须羡,名利亦不足道,做一个倜傥非常之人,无论面对什么挫折,永不委顿,永远生活得超迈而乐观。是为至要。

好啦,吾家有女初长成,老夫不能不唠叨。杂谈如上,不知能复命否?陈朗小姐,前进前进前进进!

你爸执笔

你妈圈阅

儿子

何立伟

我儿七岁,名宽,是他奶奶取的。我一翻《辞海》,原来还是蛮不错的一个词。宽者,君子宽而不慢也。给他上户口时还有小笑话一则,现实录如右:启籍是一个年轻女同志,问我儿叫什么。我说是“宽”。女同志便又问:“kuan?哪一个kuan?”我总不能文诌诌来一句君子宽而不慢吧,只答说是宽广的“宽”,又努力张开两臂作辽阔无垠状。这女同志脸上浮出美丽的迷惑,我便又在空气里一笔一划着“宽”字,派出所这位女同志,恍然明白过来,仰天大笑,说:“哦——不就是宽大处理的‘宽’么?”

正是正是,宽大处理的“宽”!

他这一生,皆需得我这做父亲,完完全全取一个“宽”的态度,真是始料未及。

我儿从小即很俏皮。不会走路时,小名叫何小狗。形容他状如稚犬,四处乱爬,家有无数玻璃杯陶瓷罐一类什物被他打翻在地粉身碎骨不奇怪。几乎一岁一个小名,是他俏皮形象的文学概括。现在,新近的小名是:昆虫学家。这是他外婆院子里的大人给他加的冕。因为他中午不睡觉,大惊小呼,在壁角的粉苔上分期分批逮捕虫蚁们,又把虫蚁装在火柴盒里,带到这个家里玩,带到那个家里玩,还要叫我买显微镜(实际上是放大镜,但他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显微镜,故这么叫),好好来研究这些行为不端的家伙。虫蚁从火柴盒里爬出来,上到大人的床,晚上大人觉到自己被什么古怪的小东西入侵了,腿上手上一遍遍的痒,便想起我儿子的行状来。我去那院子,便有抗议之声不绝于耳。他外婆的讨伐更加直接,是“可恨!”或“我要打他的屁股,用鸡毛帚子!”这便使得我儿极快活,一点小小的把戏,就与这么多的喜怒哀乐纠葛到一处,他于是觉到了自己的重要,他不快活似无道理。

近来我又有了一个发现,我儿像花花公子贾宝玉。送他去上学,临到校门时,四处与他打招呼的,都是女孩子。我就奇怪,问他,与班上什么同学最要好,儿子答曰:“当然都是女同学!”又问他为什么只同女同学耍,不同男同学耍,回答是极认真:“男同学俏皮呵,女同学不俏皮,又听话,又穿花衣裳!”这样的态度,真叫我木在那里不能动。而我儿轻轻巧巧走开去,旁边飞翔着粉蝶一样他的女同学!这样觑来,他比一个大人要更加明白怎样使自己的日子幸福愉快。他走路一弹一闪像草间的蚱蜢,恰好似一个完全的证明。

我儿也是极情绪的一个人,他高兴时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好,吊吊环(我在门上装了一个这玩艺,他耍起来依然似山中活泼的一只猴子),唱歌(他的乐感真还是蛮不错),画画(他的画还发表过好几回!)……无一不显出一个七岁的小孩子天赋的灵性;但他若阴了下来,百事厌厌,恍若是一个小老头,着他一鞭也懒得动弹一两回,但是,我不能怪他,因为他的父亲便是一个情绪的人。我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发展若单单受到情绪的耸恿,那是多么不可能的一桩事!怎么办呢?花自飘零水自流,任它去。宠儿也算是“宽”的一种。

我儿生性敏感。这大约是他为什么很瘦的原因。在我看来,敏感与瘦,多半是有些干系的。我经常出差,我妻有时送一送,有时也在门内说一句:保重。算是道别。我儿习以为常,没有额外的割舍,往往只是叮咛,要给他带玩具(或者:“给我捉些昆虫回来!”)但八八年夏,我单独去美国访问,我父亲也来送,我儿便感到此非寻常,一路无语到车站,临别时我说,宽儿你要好好在家听妈妈的话。他不搭话,脸扭向别处,眼里泪花晶莹着,我有些感动,去吻他,他更加把脸扭过去,而这时他就哭了,什么话却不说,他仿佛明白这是长别离,虽然,那时他才三岁,根本不知道美国是一个怎样遥远的所在。敏于事理,这当然不错,但这也很伤人。一个敏感的人,他的烦恼必是比常态的人多很多。我希望我儿不那么敏感——为他未来的日子计。但是,恐怕我们希望要落空。因为,我儿很瘦。

我儿出世时是哇哇哇哇哭着闹着的一团肉。那时节我没别的想法,只想他快快长到三两岁。到三两岁时,心里又想,要长到七岁,读书,就好办多了。现在,他已是七岁了,于是我整日地为他伤着脑子,于是想法又来了:要是十三四岁,念中学了,那就省事了。然而我又明白,到那时,新的麻烦必定又被生产了出来。有什么办法呢?办法或许只有一个:就是,做父亲的,永远永远的,对儿子取一个“宽”的态度。

童年

马克·吐温

1849年,我们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堡居住,那一年我14岁。当时我们住在我父亲五年前刚盖的大房子里。家里有几个人住新屋,剩下的人还住后面连着的老房子。

那年秋天,我姐姐主办了一次晚会,邀请全村的男女青年参加。我还太小,不够参加这种社交活动的年龄。再说我也过于腼腆,跟年轻姑娘们合不到一块。

不过,他们邀请我在一出小神话剧里扮演一只熊。我得以进场的全部时间只有十分钟,演出时我得穿上一件熊皮似的毛茸茸的棕色紧身衣服。

大约十点钟时,有人叫我回自己的屋去穿上那件熊皮衣服。我走了几步,忽然灵机一动,决定先练习一番。可是那个房间太小了。我穿过大街,来到拐角处一栋很大的空房子里。可我根本没想到有十来个年轻人也正去那里换装,准备演戏呢。

我和小伙伴桑迪一起在二楼选了一间大而空旷的屋子。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去,里面正穿了一半衣服的姑娘听到说话声都藏到一架屏风后面。她们的长裙服和其他东西都挂在门背后的钩子上,可我没看见。

屋里摆着一架旧屏风,上面有好些窟窿。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屏风后还有女孩子,所以对那些窟窿也没在意。我要是知道屏风后面有人,打死我也不会在窗外射入的一片冷酷的月光里脱衣解带,简直羞死人了!

当时我一点儿都没想到这些,坦然地脱了个一丝不挂,然后就开始练习。我野心勃勃地想来个一鸣惊人,成为扮演熊的专家,那样他们就会常常请我演出了。

于是,我就带着为了立身扬名而忘我工作的那种热情投入了练习。我在两间屋子里满地乱爬,桑迪喝彩叫好;接着又直立行走,嘴里发出我认为像熊的咆哮声;我又是倒立,又是左蹦右跳。

总而言之,凡是熊能做的动作我全表演了一遍,熊做不了的动作我也发明了不少,还有一些动作是稍有点自尊心的熊都不屑一做的。

当然,我丝毫没有想到在我丢人现眼的时候,除了桑迪还有别人在场。最后,我来了个倒立,就那样停在空中稍事休息。不知我的这些动作是否可笑,但我确实听到了一阵突如其来的笑声。

我的劲一下子全泄了,身子一软,摔了下来,撞倒了屏风,把那些年轻姑娘给压在了下面。她们吓得尖声大叫。我抓起衣服就跑,桑迪跟在后面。眨眼工夫,我已经穿上了衣服,从后门溜之大吉。我让桑迪保证不吐一个字,然后一道找了个地方,一直躲到晚会开完。

屋里沉寂下来,静悄悄的,我一直等到大家都入睡了才敢回家。我摸黑躺在床上,我对自己丢人现眼的表演有一种辛酸凄楚的感觉。第二天,我看见枕头上别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你演熊可能演不好,但你演光屁股可真是精彩至极——哎哟,别提有多精彩啦!”

但是,孩子的生活里并不全是欢乐和笑声,也有许多令人伤感的事件闯入他的小天地里。有个醉鬼流浪汉在村里的班房被火烧死了。随后一百多个晚上,这件事都压在我的心头,每夜做恶梦——梦见他那张哀求的脸,跟活着时看见的可怜面容一模一样,他的脸紧贴在窗子的铁栏杆上,身后是血红的地狱,那张脸似乎在对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那包火柴,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你要对我的死亡负责!”我根本没责任,借给他火柴完全是出于善意,哪想过要伤害他呢?这个流浪汉——他才是有罪的——只遭了十分钟的难,然而清白无辜的我却受了整整三个月的折磨。

后来村里又发生了几起惨剧,凑巧的是,我目击了每场惨剧的全过程。我的学识和受过的锻炼使我能对这些惨剧看得比未受教育的人更深刻一些。不过这些惨剧一般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就失去了吓人的力量,它们逐渐退去,消失在灿烂欢欣的阳光里。它们是黑暗和恐惧的宠儿。白昼给我带来宁静和欢愉。但一到夜晚,我重又回到痛苦不堪的梦魇中。在我的整个童年时代,我从没设想过怎样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过上更好的日子。年事增长后,我也没有如此奢求过。但就是到了现在,夜里的情况还没有变,和年轻时一样:给我带来对自己过去所作所为的沉痛感慨。从出生到现在,由于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所以一到夜晚,脑子里就乱七八糟,从来没有平静过。

夏克玲和米劳

法朗士

夏克玲和米劳是朋友。夏克玲是一个小女孩,米劳是一只大狗。他们来自同一个世界,他们都是在乡下长大的,因此他们彼此的理解都很深。他们彼此认识了多久呢?他们也说不出来。这都是超乎一只狗儿和一个小女孩记忆之外的事情。除此以外,他们也不需要认识。他们没有希望、也没有必要认识任何东西。他们所具有的唯一概念是他们好久以来——自从有世界以来,他们就认识了;因为他们谁也无法想象宇宙会在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按照他们的想象,世界也像他们一样,是既年轻、又单纯,也天真烂漫。夏克玲看米劳,米劳看夏克玲,都是彼此彼此。

米劳比夏克玲要大很多,也强壮得多。当它把前脚搁到这孩子的肩上时,它足足比她高一个头和胸。它可以三口就把她吃掉;但是它知道,它觉得她身上具有某种优良品质,虽然她很幼小,她是很可爱的。它崇拜她,它喜爱她。它怀着真诚的感情舐她的脸。夏克玲也爱他,是因为她觉得它强壮和善良。她非常尊敬她。她发现它知道许多她所不知道的秘密,而且在它身上还可以发现地球上最神秘的天才。她崇敬它,正如古代的人在另一种天空下崇敬树林里和田野上的那些粗野的、毛茸茸的神仙一样。

但是有一天她看到一件惊奇的怪事,使她感到迷惑和恐怖:她看到她所崇敬的神物、大地上的天才、她那毛茸茸的米劳神被一根长皮带系在井旁边的一棵树上。她凝望,惊奇着。米劳也从它那诚实和有耐性的眼里望着她。它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神、一个多毛的神,因而也就毫无怨色地戴着它的带子套圈一声不响。但夏克玲却犹疑起来了,她不敢走近前去。她不理解她那神圣和神秘的朋友现在成了一个囚徒。一种无名的忧郁笼罩着她整个稚弱的灵魂。

孩童之道

泰戈尔

只要能讨得孩子的欢心,他愿意此刻飞上天。

他所以不离开我们,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他爱把他的头偎在妈妈的胸前,他即使是一刻不见她,也是不行的。

孩子知道的聪明话非常之多,虽然世间的人很少懂得这些话的意义。

他所以永不想说,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他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要学习从妈妈的嘴唇里说出来的话,这就使得他看上去天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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