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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会唱歌的叶子(3)

是时炎夏八月,而殡仪馆的灵堂不敷使用,时间表紧紧凑凑,母亲的葬礼排在两个星期之后,给她注射了大量的福尔马林是我返台前就已决定的。一切肉身之外的东西都给取下来了,连她心爱的玉镯。

那只冰凉冷硬的玉镯子,最后虽然还是放在母亲的身畔入棺殉葬了。我痛的是:明知是她心爱的东西,都不得不由人强取下来,最后却因手腕僵硬如石戴不回去了。

父亲式的葬礼差不多定局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对我说:“基督教的事情,我全不懂,母亲在世时虽算不得虔诚,总是领过洗的。”于是,临时又由我去安排在发葬之前加上一台追思礼拜。

我不知道她新属的教会,我联络不到她来往的教友,我八年在外竟与她生疏至此;而父亲,他亦不知,令我衷心惨然。结果来参加礼拜的,泰半是我和弟弟的朋友。那时候,我才猛然警觉了——母亲遗留下的肉身,已不是她的,亦不是我们的,真正像是属于造物的那位主人的。

葬礼前夕,为守灵之夜。我到母亲去世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可怕的夜晚。

天黑时分,随同葬仪社的一位小姐,披麻戴孝,举着一炷香,由父亲带领鱼贯走入停尸房,名为“接灵”。进去以前,我们得统统跪在地下磕头,磕完头站起身来房门一开,赫然是满屋子的尸身,一个接一个地躺在床上,灯光又昏暗到不辨男女的程度,最糟的是腐尸的气味扑鼻而来。在医学院里混过来的我,此时的神智都已吓成糊涂的状态,更不用说我的姐姐和表妹。黑暗里我都可以感觉得到她们几乎要晕过去一般地抖颤。而父亲却急急地跑上前去在两位化装师的手上塞了两个红包,求他们轻手轻脚勿折伤了母亲。我的眼泪一串串垂挂下来……

夜很长,灵堂里蚊子又狠又多,外面院子里还有肥猫追杀老鼠、老鼠尖叫的声音。我不停地折着冥纸,看它们变成金元宝、银元宝,拿去烧了再折,折了再烧。我不以为母亲需要钱用,我不以为母亲能享受她的安详,如果她知道我们是处于恐怖之中。

人家说中国人像散沙,我总觉得中国人连生死都是大家的,不是个人的。那蒙头盖脸的粗麻布孝服、泪、汗与号哭,还有壮壮实实的喇叭声,是孩子们一听见就要赶到门口来看的那种热闹。

至今我还时常想到:殡仪馆赚了那么多的钱,为何不能把环境改善一些?蚊子是可以没有的,腐臭气是可以免的,停尸房是可以美的,唯有赚得的钱却是带不走的。

为父亲买好了来回的机票,他才舒了口气。好像怕我们要阻拦他去做一样什么傻事。千里迢迢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只为了赶在母亲的忌日去给她上坟。母亲,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说你是个幸福的女人。

对于不能领受爱的好处的人而言,爱又有什么用呢?生前,那样地不能兼容,死后还要再聚首吗?我宁愿相信三生缘定的说法了。母亲,若不是你前世欠着父亲的,来世他会还你的。啊,母亲,我们都为父亲的厚爱感动,为什么唯独只有你不能领受?不能在生前领受?年年为爱上坟,不辞千里,千万人中又有几人?

我愿母亲有灵,可以看到这位一捧花、一把泪巴巴地由千里外飞回去的上坟人——还是那个生生世世不怨悔的“冤家”。母亲啊,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说:你其实是幸福的。

母亲的遗物

母亲的葬礼过后,父亲对我说:“你母亲的东西,有想要的,都尽量带去,免我伤心。”

我取了母亲的一只戒指、一副眼镜以及一包她未完成的针线。

那只白金戒指,镶着三颗小得不能再小的翡翠,一字排开,并不值钱,但是却异常地清秀。我回台湾去的时候,有几个报馆和出版社请我吃饭,母亲嫌我“清高”得难受,硬要强我在她的首饰里挑几样来“披挂”,我就只选了这一只戒指。我说:“穿金戴银不是我的风格。这一只还是你的面子。”她笑笑,训了我几句“不懂世事”的话。

其实,母亲的首饰在前年来美时已大部分给了儿女,就连“未知”的媳妇们也预留着一份,像是冥冥中有谁在促她安排了后事。可惜,那时候我们多钝。或许,由死亡者的眼里看来,没有人不是愚钝的吧?不然,为什么这与生俱来的死亡,我们却要等到最后的一刻才能明白它的厉害?“死生契阔”——生的世界,死的世界,相隔几何?竟“阔”到无从感应的地步了。

首饰,对某些女人来说,也许只是锦上的花,可有可无。但是,对母亲,却是雪里的炭,不可或缺。家中有急,先花的就是她的金饰。喜庆宴酬,更是她用以炫耀的工具——或许所想要炫耀的并非金钱上的,乃是精神上的——心理学家们都说:珠宝能带给女人自信,带给女人安全感。(是有所欠缺的一种补偿吧?)然而,终母亲一生,没有一样首饰是父亲或我们儿女送的。父亲跟她之间有很深的“婚姻沟”,我们儿女则尚无余力。在她生命的炉子里,我们任意一块一块地取走了她的炭而不自知。她也不喊冷,她烧自己取暖。我们,唉,真是何其迟钝!

母亲的眼睛很漂亮,可惜,没有遗传给我们,又有点儿近视。十年前,她还不需要天天戴着眼镜,可是她摘下来随手一放,过后老是忘记放在哪儿了。我总是笑她:“凭这副记性怎么能打麻将?”不久,外子再度出国,我带着女儿搬回娘家。有一次,母亲要看电视京剧,又在手忙脚乱地找她的眼镜,不料女儿抢先一步:“外婆,外婆,眼镜在这里。”之后,替外婆找眼镜就成了女儿的专差。三岁不到的小胖子,咚咚咚咚跑来跑去地给外婆找眼镜,是母亲最乐于与外人道的事了。

每在抚弄着母亲的眼镜时,就忍不住想起母亲和我女儿在一起时所度过的快乐辰光。我一生没机会孝顺母亲,然而因为我有了女儿,我已一步一步走进了母亲的世界。我的大女儿,有一双跟外婆一样漂亮的眼睛。外婆引以为傲,我也是的。因为,外婆现在不再看见的,有一天我也不能再看见的,我的女儿——她却能睁着那双大眼继续地看见。

母亲的嗜好,除了打牌就是打毛衣。从小到大,我不知道穿过多少母亲织的毛衣毛裤。就是前年,母亲来了还为我织了一件背心——这一次倒是我自己央着要的,我怕她在我们上班、上学时太寂寞了,故意忙她,结果,她饭不吃、觉不睡的,两天就把它打完。她看我试穿的时候,想起父亲来,说道:

“我从来都是只给你们姐弟们打毛衣的。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们统统都出了国,我给你爸打了件背心。他天天不论早晚到哪里都穿在身上,你知道你爸那个人的,从来也没听他说一句喜欢,可是每天不论冷热老是穿在身上……我也蛮感动的。”没想到,她一回去不久就病倒下来。

在病床上,她一心念着那件给大姐的女儿织的小红外套还没有织完。我骗她说:“等病好了,有的是时间织的。”如今我带着她这件未了的心愿回来了。她一生过得郁郁不乐,仿佛心底活埋着一个想完成却完成不了的自己。我很清楚她的苦痛,却是束手无策。如今她把其他的心愿都带走了,只留下这一样。我愿意努力试着为她打完这一件衣裳。

这儿,正当雨季。水湿的天,水湿的心情。这里的斜风细雨跟母亲入土时的风雨并没有两样,湿而且冷。我时常拿出母亲的针线,把我的思念织补在她未完工的地方。我想,世上所有的母爱或许都没有什么两样,但是母亲为我织就的爱却是没有其他任何的东西所可以取代的。她是我心上,独一无二的,母亲。

牺牲

头一天上课,大家都把手表摘了。第二天,戒指也除下来。第三天,没有人不是粗布衣裳。班上十二个人,揉泥塑土的,每个人都只关心着那窑里烧出来的成品,谁都懒得去想衣着首饰之类。

教我们陶艺的老师,从头到脚没有刻意修饰过的地方。她的短发是随便梳理的,牛仔裤上沾着泥,衬衫外面罩着满是泥与颜彩的工作衫。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她每日起床,随便就可换上这身衣服,从来不会有面对满橱的锦衣玉服不知该穿上哪一件才好的烦恼;她也不大化妆,是个典型艺术家的模样。

我的母亲刚过世不久,思母之情依然这样伤痛,失母之哀血一样鲜红。一点点微细的回忆都能触及悲恸。每次在我能找到足以自慰的节哀之词之先,眼泪总是先滚滚而下。朋友说:不妨写点纪念母亲的文章,或可解悲。我一拿起笔来,便觉肝肠寸断。

有一首歌:《母亲,您在何方?》以前一唱就要鼻酸,如今是一想起那歌便哽咽无从成声。人家说:“感情丰富,可以为文。”我想不然。哀悼别人容易,哀自己所爱——多么难,多么难。写文章,还是要靠点冷静的理性——此刻我没有。我生涩地写了《阑干拍遍》,四千字戛然而止,既没有能得抚慰,且厌弃自己。

我想忙一点或许会好——忙可以忘忧。就这样子我做了“陶艺”课的学生。

常常是一身的泥回家,却真的遣走不少的哀凄。因为近来我在想,这世上什么是“牺牲”呢?

我们的老师戴安娜,她可以说几乎在泥巴里牺牲掉了所有外在的华丽,她总不能穿上貂皮大衣来和土塑泥。可是,她在环绕着她的那些艺术品和学生当中,显得多么的愉快。

神父们是应当不结婚的。他们牺牲了个人家庭的幸福了吗?然而,他们无家累的自由,反而是我们所牺牲掉的吧?

富人牺牲了“穷的乐趣”,穷人牺牲“不愁衣食”的轻松;胖的人牺牲的是苗条的美,瘦的人牺牲的是吃的享受;“失去的爱”会牺牲了“得到的快乐”,然而“得到的爱”亦岂不牺牲了“失去的美感”……这样想下去,世界上就不应当有“牺牲”这两个字的。因为如果是心甘情愿的便算不得牺牲,如果不甘心牺牲,也并没有谁在强迫谁非这么做不可。

我哀母亲,为的是怜她还没有老便去世了,为的是怜她牺牲了一生而来不及享受我们的回报就走了。我哀母亲,因为她为我们牺牲了那么多而我们不曾为她牺牲什么。我但愿她生前为我们吃苦的时候并没有想到是在牺牲着;我也但愿我们的努力向上没有学坏就也算是某种为她而作的牺牲了——只是我们并没有觉到。这样子,我会不再难过。

我真不愿意伤心难过,时时痴想,或许一个人的生死只是一念之差而已——一个人的灵魂在临终的那一刹那想起活得多累、多不自在的时候就说:算了吧,于是提着那一丝“气息”就离开了躯壳。设若母亲的灵魂,看见我们的悲伤而后悔起来,却又无法再重回她的躯壳,那更是多么的痛苦啊!

我宁愿忍住悲伤,不愿母亲的灵魂不安——我忽然明白,这是今生今世唯一能为她做到的事了——我们当然不能说为过世的人还能作些什么牺牲,因为他们已无从领受;但是,这发自内心的哀伤,我也不愿称它为牺牲,因为这真正是出于我的心甘情愿……

鸡尾酒会及其他

用这个题目来写纪念吴伯伯(鲁芹先生)的文章,有三个原因。其一是我手边有两本《鸡尾酒会及其他》,一本是传记文学版,我自己买的。一本是文学杂志版,吴伯伯送的。吴伯伯去世以后,我拿出他送的那本,再三翻看,很是不忍,决心要捐赠给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东方图书馆。其二是回想起跟吴伯伯见过的几次面,多半是跟吃饭有关,“酒会及其他”是再好没有的联想。其三是吴伯伯的风格,一向幽默风趣,就连写夏济安先生之逝,也是以夏先生之趣来替代。所以,我如果涕泪交流地来写此文,吴伯伯地下有知,不会原谅我的。我八月二日晚才由加拿大温哥华结束了十日之游回到旧金山来,得知噩耗,眼泪滴滴答答掉了好几天。我走时,还知道金山文友有一个欢迎高信疆夫妇来美的聚餐会,回来时他们却告诉我吴先生已成一缸骨灰,至今想来,恍若一梦。

一位成名的作家很可能会拥有很多读者,但是确实“值得”人去喜欢的真是不多,而吴伯伯是那少有之一人。他的文格与人格是一致的——他的幽默风趣间或带着嘲讽,有一种“锦绣胸怀冷面孔”的味道;他深切明白“小襟人物”的悲哀,却绝不肯纵容“怀才不遇”的自怜;齐邦媛老师说他是“正人君子”,姚朋先生说他“虽然过的是西化生活,骨子里是道道地地中国的”(我手头无书,这些话好像是在《师友、文章》那书的序里看到的)。我最欣赏姚先生形容吴伯伯的一句话:“从容坦荡。”原来不过是一句泛泛的形容词,及至见了吴伯伯本人,才觉得形容得再恰当也没有了。吴伯伯文章写得虽然不多,可是真有“大家”风范,大约就跟他那“从容坦荡”“正人君子”的学养有关。杨牧在《中国近代散文选》中说吴伯伯这一派的散文恐怕要后继无人,说得极是。

外子孟湘本来不好文艺,及至我做了他的太太,见我对于写作那样地“欲罢不能”,才勉为其难培养了一点文学细胞。可是,我们俩倒是很早就喜欢上了吴伯伯。开始是因为吴伯伯在一篇文章里说到夏济安先生替他的大女儿写作文,得了个“丙”(平时吴伯伯大女儿自己写的作文还不至于得这样烂的成绩),大女儿很不高兴,以后夏先生每打电话来找她爸爸,她就说:“那个刘恩丙找你。”(当时香港有个电影明星叫刘恩甲。大概夏先生长得有点儿像他。)

孟湘读了那篇文章,大笑不止。后来又有一篇文章,提及吴伯伯送朋友去机场,想走一条没有走过的路,自恃在华府住了那么多年,横竖是一定会到的,结果是——老马“失”途。孟湘看后说:“此人简直跟我一样。”

我一见他居然会引一位文人为知己,赶忙“机会教育”,把我最喜欢的那篇《我和书》翻给他看。其中一段,吴伯伯是这样写的:

说老实话,我手边的钱,若仅够糊口,一定先买大饼,次及典籍。我生来大约就缺少诗人的气质,起早通常是为了赶路,不是为了看花。虽然也喜欢坐在院子里看月亮,到该睡的时候,还是蒙头大睡,并不舍不得室外的清光;总而言之,是个俗人。

从此,孟湘如果自赞是个“可爱的俗人”,总是抬出吴伯伯来撑腰。

最巧的是我一九七八年夏天由纽约州水牛城搬到加州旧金山来,是开着车过来的,美国东西两岸相隔三千英里路,开开停停,当然一路也玩了不少地方,一共开了六个多礼拜才到。等我把游记写完寄到《世界日报》连载时,却在报上读到吴伯伯由华府搬到加州来的文章。他也搬到旧金山附近,也是开车来的,可是他一口气只开了六天就到了。想到他已是六十开外,我跟孟湘都佩服之至。我尤其惭愧,同样是三千英里路,我写了万把字,而吴伯伯只写了三千字。

“文章极处无奇巧,人品极处则本然。”可以说是吴伯伯给我的无言教诲。

我是一九八○年秋才第一次跟吴伯伯见的面。当时是好友陈永秀陪她公婆去会见他们武汉大学的老同学,我跟了去是永秀知道我很喜欢她公公——王伯伯德芳先生——那位作家同学之故。那一天,吴伯母先不在家,等我们要告辞时,她才由女儿家抱着外孙女回来;可是,我看见吴伯伯书桌上几张相片,立刻就能指认:

“这是‘上司’,这是‘刘恩丙’,这一定是小女儿。”

吴伯伯很是吃惊,等我告诉了他“老马失途”在我家的典故,他对王伯伯说:

“我还以为我的文章只有我们这一代的人才看。她那个年纪……”

王伯伯说:

“人家可真的是你的忠实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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