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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换脑以后他是谁(2)

“要挽回男人的心只有使用女人的三大法宝,第一步你要好好化装,用美色把他吸引过来!”

当天下午,雅如刻意化装打扮,她抹上了最流行、最昂贵的粉饼、胭脂、口红、眼膏,她也重新做了头发。

可是秉刚半夜回家时,不但不赞美,反而嘲笑她为什么在晚上打扮成妖精。她只好再去找美倩。

“美色不管用,我想你该实行第二步了,软化他的心,必要时哭出来,使用眼泪!”

那天晚上,雅如尽量依偎着秉刚,要求他念在小女儿份上,回心转意,不然她们母女俩倒不如死了算了。说着说着,雅如真的伤心地流下大把眼泪。哭了一会,她却发现秉刚已经睡着了。

这一夜雅如的确伤心极了,她反复地想,一定是化装品和眼泪使用得不彻底,才不管用,她一定要再试一次。

第二天雅如到一家最高级美容院,把自己打扮得史无前例地花枝招展。回家后准备了秉刚最爱吃的菜。

果然,这晚上秉刚吃得很舒服而且似乎不讨厌她的装扮。可是当雅如大胆要求他立即“放下屠刀”,回到她身边时,却引起他极大的反感,爆发了一场更大的争吵。

雅如的眼泪适时如泉涌而来,没想到流过了黑眼膏,和着胭脂和白粉,竟染成了张大花脸。秉刚瞧了,不但不动心,反而厌恶地夺门而出,居然一夜没回家。

雅如彻底地失望了,她只得去求那最后一个法宝。

美倩耐心地听完雅如的叙述,说:“雅如啊!我没叫你把化妆品和眼泪同时使用呀!你太不聪明了!”

“唉!别提了。快告诉我女人的第三个法宝!”

“我想它不适合你使用。”美倩耸耸肩不愿多说了。

当晚,在迷人的月光下,秉刚搂着美倩,轻柔地吻着。

秉刚突然问:“我真想不透为什么我离开雅如爱上你?告诉我你的看法,女人最让男人倾心的是什么?”美倩毫不思索地说:“第一是化妆品,第二是眼泪,第三嘛,是智慧!”

包打听

——[美国]欧·亨利

为了了解“包打听”的性格特征并与他见一面,

我向各类人追问。

后来,我在穿过马路时昏倒。

当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报纸给出了答案。

无论这两三件事神秘与否,我都必须把它弄明白。因此,我开始去打听。

我首先要知道女人的衣箱里装了些什么,我花了两个星期才弄清楚这件事。接着又开始打听为什么床垫要用双层。这种正儿八经的询问一开始就遭到怀疑,因为听起来显得难以启齿。最后,我总算懂得了,床垫设计成双层结构是为了减轻理床女人的重量的。我真愚蠢透顶,还要继续追问,为什么不作成同样大小的呢?这个延展的问题令我遭遇无数的尴尬,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出于求知的欲望,我急于要弄懂第三个问题,“包打听”都有哪些性格特征?在我的头脑里,他的形象简直模糊得不能再模糊了。弄清任何事情之前,我们总得先有个具体概念,哪怕是个想像的概念也罢。现在,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幅约翰·多伊的清晰画面,清晰得如同铭刻在钢板上一样。他的眼睛浅蓝,穿着棕色马甲和磨光了的黑色哔叽外套。他一直站在阳光下,口里嚼着东西;他不停地用拇指把小刀反复地一开一合。如果能找到一个更高级一点的人,我敢肯定,他身材高大,但脸色苍白,袖口露出蓝色的护腕;他老坐在那儿擦皮鞋,伴着滚木球小巷的轰隆声,周围全是绿松石。

不过,当我要勾勒“包打听”的形象时,想像的画布却变成了一片空白。我设想,他有一种可以折散的微笑(好似龇牙露齿的笑容),连接的袖口,就这个样儿。为了弄清楚他的特征,我首先向一位新闻记者请教。

“嗨,”他说,“‘包打听’界于流浪者和俱乐部成员之间,当然也不完全是,他适合于出席菲什先生的招待会和私人拳击赛之间的场合。但是,他既不属于莲花俱乐部,也不属于杰里·麦盖根马口铁工人学徒左钩杂烩协会。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确切地描述他。哪里发生什么事,你就会在哪儿见到他。是的,包打听是这种类型的人:每天傍晚,他穿得整整齐齐,熟悉内情,对城里的警察和侍者直呼其名。不过,他从不伴随氢化物旅行。通常情况下,他独自一人,或者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这位记者朋友告辞离开,我信步走到街上。这时候,丽都街的三千一百二十六颗电灯泡亮了。街道拥挤不通,但没能挡住我向前。妓女的眼光刺在我身上,对我毫发无伤。就餐人、城市守护神、售货女郎、骗子、乞丐、演员、强盗、百万富翁和外地人,他们从我身边匆匆而过,忙忙碌碌。有的闲逛,有的鬼鬼祟祟,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急转而去,可我并没有留意他们。我熟知他们,早已明察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也不是我寻找的目标,我要找的是“包打听”。他是一种类型,不找到他——一种活板印刷——将会成为一大过失。不过找起来却非常困难,但我决不会放弃。

我们以道德方面的题外话继续下去吧。目睹一家老小阅读星期天的报纸令人感到由衷的喜悦,各版分头阅读。爸爸向前躬着身子,正热切地审视那页印着年轻太太在开着的窗口做操的照片;妈妈正兴味十足地竭力猜着填字游戏中的字母;年纪最大的女儿正急不可待地仔细阅读金融报导,因为上星期晚上某个年轻小伙子说他曾搭乘威利航班飞机;而正在纽约上公立学校的十八岁的儿子却聚精会神于每周一篇讲述如何改制旧衬衫的文章,因为他希望在毕业典礼那天获得缝纫奖。

祖母花了整整两个小时翻阅喜剧副刊,婴孩小托蒂尽其所能随着她那不动产转让而摇来摇去。这幅画面是用来消除疑虑的,因为几行故事一滑而过,使你称心如意。它给人增添一种烈性饮料。

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一杯饮料,当我刚把调制饮料用的苏格兰威士忌的热汤匙放下,有个人就抓起了它。于是,我问他是怎样理解“包打听”这个俗语、名称、描述、称谓、刻画或称号的。

“嗨,”他小心地说,“他是个飞行员,惯于通宵达旦的攻击——明白吗?他是你在平顶脊之间的任何地方都难于碰上的性情激烈的赌徒——懂吗?我估计就这个意思。”

我对这个人感激不已,然后离开了咖啡馆,走上了大街。

在人行道上,一位募捐少女对着我的马甲兜轻轻摇着募捐盒。

“你是否乐意告诉我,每天你募捐的时候可曾遇到过通常被称为‘包打听’那类人呢?”

“我非常清楚你指的是哪种人,”她微笑着答道,“我每天晚上都在同一场合见着他们。他们是魔鬼的卫士,假如任何军队的士兵都像他们那么忠心耿耿的话,他们的长官就会被服侍得周到极了。我在他们中间募捐,他们只是花几分钱把自己的邪恶变成为上帝服务的行动。”

她又摇盒子,我投进了一块银币。

在一个灯光闪耀的旅馆前,我的一位批评家朋友正悠闲自得地走下马车。于是,我又问了他。正如我确信的那样,他认认真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在纽约,有‘包打听’一类人,”他答道,“我十分熟悉这个俗语,但以前还从未有人叫我对此下个定义。要指出确切的标本也很困难。不客气地说,这类人有种特殊的纽约病,不过对这个绝症我还缺乏了解。每天早晨六点钟,他伴随着缕缕晨光开始了生活。他刻板地按习惯穿着,按礼仪行事,但把鼻子伸进与他毫无干系的事情方面,他甚至可以给香猫或寒鸦出谋划策。这种人在城里一直追逐豪放不羁的生活,从设在地下室的酒吧或饭店到屋顶花园,从赫克托大街到哈莱姆区,而且,你在城里根本找不到一个地方没有他们用小刀切割意大利式的细面条。你所谓的‘包打听’就擅长这个。他总是追踪新奇事物,好奇,厚颜无耻,无所不在。双轮双座马车是专为他造的,抽金牌雪茄,正餐时诅咒音乐。他得不到多少人支持,但有关他的谣传则遍城皆是。

“我非常高兴你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早已感到这种夜间活动的害群之马对城市所产生的影响,但以前从未想到过要去分析它。现在,是到把你的‘包打听’归归类的时候了。紧跟着他的是酒贩子和服装模特儿。他邀请乐队为他弹奏《让我们都上玛蒂尔达去》,而不是韩德尔的作品。每天晚上,他都要周游一圈,有如我和你每周看一次大象那样。当一家烟店遭洗劫的时候,他朝警官丢眼色,他很熟悉警察的地盘,然后他就无声无息地走开。而我和你则会在总统中找名字、在明星中找地址,以便报告给值班警官。”

我的评论家朋友停下来吸了口气。我抓住了这个机会。

“你已经把他归类了,”我高兴地叫道,“你已经在这城市画廊中为他绘出了肖像。不过,我一定要面对面地见见他,亲自研究‘包打听’。我到哪儿才能找到他呢?我怎么才会认出他呢?”

评论家好像根本没听见我的话,又继续他的宏论。尽管他的马车夫还在那儿等着他付车费。

“他是一种高度升华爱管闲事的精髓,一种内在的精制橡胶蒸馏品,一种高度集中、高度纯化,无可辩驳而又不可避让的好奇和寻根问底的精灵。他的鼻孔能嗅出一次新的轰动事件;当他的阅历耗尽时,他又以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去开拓新的领域。”

“原谅我,”我打断了他,“不过,你能让我见见这样一个人吗?对我而言,这可是件新鲜事。我必须研究它。我决心找到,即使找遍全城也无所谓。他的活动区域一定在百老汇这儿。”

“我就要在这儿就餐,”我的朋友说,“进来吧,如果有个‘包打听’出现,我就指给你看。这儿的绝大部分主顾我都认识。”

“可我现在不要吃饭,”我对他说,“你得原谅我。我今晚一定要找到‘包打听’,见见他,即使今晚不得不从炮台公园到小小的科尼岛,或把纽约搜查一遍。”

我谢过了我的批评家朋友,然后离开旅馆,走上了百老汇大街。追寻“包打听”给我吸入的空气增添了一种人生和兴趣的愉悦动力。生活在如此巨大、如此复杂、如此色彩缤纷的城市里,真令人感到高兴。我沿街闲逛,怡然自得,心里不停地念叨着:我是伟大的纽约市公民,分享着它的宏伟壮丽和各种享乐,也是它的荣耀和声望的参与者。

我转身横跨街道,听见什么东西像蜜蜂的嗡嗡声,然后,我就同桑托斯杜蒙特一道欢快地长途飞行——昏过去了。

当我睁开双眼时,我记起了汽油的味道,我大声地说:“还没有过去吗?”

一位医院里的护士把一只不那么温柔的手放在我的前额,可我根本就没有发烧。一位年轻医生走过来,露齿而笑,他兴高采烈地问道:“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然后递给我一张晨报。

我阅读那篇文章,以我昨晚听见嗡嗡声消逝为题。结尾是这样几句话:“——贝尔沃医院,医生说他的伤势没什么大碍。据说,他似乎是一个‘包打听’。”

“喂,儿子,我也爱你”

——[美国]史蒂沃特

我爱你——我那十二岁的儿子对我说,

他的话把我着实吓了一跳。

后来,我也学会了对儿子说“我爱你”。

一天,我下班回家,当我那12岁的儿子站在客厅里抬头望着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竟无言以对。足足有几分钟,我站在那里,打量着儿子,等着他说下去,我想他肯定有事求我,要不就是做了恶事,想用善良的模样骗取我的原谅。

终于,我问:“你想干什么?”

他笑着跑了出去。我叫住他:“喂,到底是怎么啦?”

“没什么,”他调皮地说,“我们生理老师让我们对父母亲说‘我爱你’,看父母怎样回答我们。这是个实验。”

第二天,我拨通了老师的电话,想知道这“实验”究竟是怎么回事。说实话,我更想知道其他孩子的家长是什么反应。

“你的反应和大多数父亲是一样的,”儿子的老师说,“当我第一次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我问孩子们,你们觉得父母会做何反应?他们都笑了起来。有两个学生说,他们肯定会吓成心脏病。”

我猜想,老师的这种做法会引起很多家长的不满。一个初中的生理教师最好还是去告诉孩子们注意饮食的平衡,以及正确使用牙刷等等,“我爱你”跟生理老师有什么相关?这是父母和孩子们之间的私事,别人无权干涉。

“现在我还要解释一下,”老师说,“感觉到被爱是身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人类的需要。我一直在告诫孩子们,把这种感情藏在心里是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不仅仅是大人对孩子,男孩对女孩,而且,一个男孩子也应该能对他父亲说句‘我爱你’。”

对我们这类人的心理,这位中年男教师很了解,而且也很理解。有些话明知道很好,但又很难说出口。

他承认,他的父亲从没有对他说过这样的话,而他自己也从没有对父亲说过这些话——直到他父亲离开他的最后一刻也仍然如此。

在我们中间,很多人都是这样。疼爱我们的父母亲把我们抚养成人,从没有用嘴说个“爱”字,而我们也延续着父辈们的样子对待我们的孩子。

但是,我们这一代人正在改变这种靠单一行动来表达父爱或母爱的做法。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是很重感情的,也很善于表达。

我们明白,也应该明白,儿女们需要我们给予的,远不止桌上可口的饭菜和衣柜里的衣服。应该知道,父母的亲吻对儿女也很重要,会使他们倍感亲切的。

我们不必再继续抱怨父辈用这种方法哺育了我们,我们已经做了许多父辈们做过的事情,比如,他们才不会焦急地等候在产房门外,更不会去吸尘或做点心。

如果我们已经被改变了,就一定会知道怎么回答十二岁的儿子说的“我爱你”了。而我却没有,至少开始的时候是束手无策的。看来,要把父亲的形象从刚毅冷峻转变成和蔼可亲还着实不容易。

那天晚上,当儿子又一次敷衍地向我道晚安时,我抓住了他,回了他两个吻,没等他逃掉,我用男子低沉的口气对他说:“喂,我也爱你。”

我不知道这么说了以后,是否能使我们更健康一些,但是,我确实感到心里很舒服。但愿下次那个小家伙跑来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不至于为了找到正确的回答而用掉一整天的时间。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恩

大家都说摩根曾经一口气打死了十多个人,

但当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老汉用一把刀向他刺去时,

他却一溜烟儿地跑了。

到现在为止,那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已有三十五年了。

在我们家乡,人们很介意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因为这是没有礼貌的表现。摩根本人对此也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

摩根有一双乌黑的眼睛,鼻梁上有一道清晰的伤疤,他看人的姿态很特别,让人觉得他很凶。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佛大街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此后,当他出现在圣佛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人十分危险。”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最后,摩根便成了男女老少眼中的危险人物,而且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他一抬眼,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那么争论问题的声音会马上平息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人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去触碰一个危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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