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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野兽(一)

第十九章野兽(一)

早上,露水打湿了枯败的枝干,树林中并不是安静恬淡的,而是充满了躁动的声响。

姜小枫睁开了眼睛,伸了一下懒腰。从地上爬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呼吸着森林中清新的,带着潮气的空气。姜小枫感到十分的清爽,浑身上下似乎是有使不完的力气。

环顾了一下四周,姜小枫看到地上有一堆灰黑色的木柴余烬,那是昨天晚上自己点燃的。

扔在一旁的是残缺的山猫尸体,这是姜小枫昨天的晚餐。姜小枫有些满足,看着自己亲自动手完成的这一切。

当然,更重要的是,姜小枫昨天晚上终于吃饱了!从自己获得了异能之后,两天里姜小枫就没吃饱过,先是随随便便吃了120元的早点开始,一直到昨天中午吃的红绕肉。

走到小溪边,洗了一下脸。溪水冰冷异常,让姜小枫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一下子睡意全消,精神了不少。

这条小溪并不是昨天姜小枫发现的那一条河流,虽然姜小枫昨天一直沿着河岸前行,但到了夜晚选择宿营的营地时,姜小枫还是远远的离开了河流,选择了挨着一条小溪的平缓坡地扎营。

这是野外宿营的尝试,河水两岸虽然平坦,取水、生火都很方便。但是和河岸也是各种野生动物经常来光顾的地方,酷爱尤其是那些夜间活动的肉食动物,最喜欢在河岸埋伏其它来喝水的动物。

姜小枫一直在庆幸自己看过不少有关荒野求生的书籍。昨天在他杀死那只山猫后,他自己的体力也差不多耗尽了,但他并没有就此休息,或者直接扎营,而是抬着山猫的尸体又向前走了两公里。尽管他趁着山猫刚死血液尚未凝固把血水放掉了不少,但是整个山猫的尸体还是有大约15公斤重,抬着它走两公里,可着实累坏了姜小枫。

当然,姜小枫明白这是必须的。自己在与野兽搏斗时野兽发出的嚎叫,杀死野兽后尸体上散发出的血腥味。无一不是如同路标一样,会给其他同样身为肉食动物的野兽指出方向,特别是那些成群结队的,喜欢吊在大型肉食动物身后的以打劫猎物闻名的生物,最出名的一种就是非洲大草原上的猎狗,他们单个的战斗力不强,但是一个族群40多只猎狗配合在一起,就是雄壮的狮子也不敢缨其锋芒。

洗完了脸,姜小枫有用手簇起一捧水把嘴唇挨上去,用力一吸,就把冰冷咯牙的吸水含在了口中。

姜小枫用溪水漱了漱口,把昨夜吃烤山猫肉的油腻随着溪水一同吐掉。“呼……”深呼吸一口,姜小枫觉得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回转身形,姜小枫走回自己的营地。右手从腰上的刀鞘中拿出了瑞士军刀。这把刀原本是放在背包中的,但是经过昨天一天的野外生存,姜小枫发现自己使用这把刀的概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夜里吃完肉之后,顺手就把它挂在了腰带上,就在尼泊尔军刀的一侧。

拿出瑞士军刀,左手扳出刀刃,姜小枫走到已经明显残缺的山猫尸体上旁边。姜小枫打算再从这具尸体上扒下几块肉充当早餐。

右手提刀,左手揪住尸体的耳朵,姜小枫一把掀起了尸体,让它的肚子向上。

姜小枫右手攥着刀,左手随意的摆弄尸体,挑选下刀的部位。找了半天,发现比较正常的例如大腿,后腰上的肉居然已经都被自己昨天晚上吃完了。

姜小枫心中一阵无奈,想到:“我昨天晚上是吃了多少东西啊?反正自己就是烤了一块吃一块,吃完了就再去山猫的尸体上切,一直到吃饱了为止。”

姜小枫左手拎起山猫的尸体,掂了一下分量,压手的感觉少说也得轻了一半。

姜小枫心中一惊:“这个山猫大约有25公斤重,减去血液的重量应该还有12公斤,自己吃了一半,那就是6公斤!”

“天啊!难道自己竟然吃了6公斤的肉食么?”姜小枫心中惊叹道。

姜小枫知道,这种生肉是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的。同等质量的生肉为身体提供的能量是远超家中或饭馆中被处理好的肉食的。

按照正常人活动一天所需的能量,应该只是等价于500克的生肉。但是现在姜小枫一次就吃掉了6公斤,是正常人食量的12倍。

姜小枫心中疑惑,“这些被自己吃掉的肉食,消化之后变成的能量又去了哪里呢?总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吧?”

姜小枫思考了一番,心中猜测到:“可能是用来补充体能上缺失了,毕竟昨天我真的走了很远的路,而且我还与野兽搏斗了一番,应该消耗了不少体力。”

忽然,姜小枫想到,再替自己与野兽搏斗时,胸口被它抓了几下。当时自己一心全放在与野兽搏斗上,竟忘了自己受伤的事。

连忙解开衣服,姜小枫低下头,仔细检查自己胸前的伤口。发现有7、8道刮痕杂乱的出现自己的胸口,红肿的痕迹与正常的皮肤泾渭分明。

但是,那些伤口都已经结痂了,血液凝结成了棕黑色的硬块,姜小枫伸手触了一下,这是刚刚收口的伤口。

姜小枫酷爱户外运动,受伤也是经常的。姜小枫多次受伤的经验告诉他,伤口时绝不会这么快愈合的!手指放在伤口的结痂上,轻轻搓了一下,伤口上的硬壳就顺势脱落,露出了里面刚刚生长出的粉红色的皮肤,有一点刺痛感。

姜小枫有些惊喜,看来这也是异能的功劳。这是除了控制电弧,体力暴涨以外,姜小枫发现的第三个自己异于常人的地方,那就是自己获得了比一般人更快地自愈能力!

虽然没有电影《金刚狼》里罗根的自愈能力那么变态,但是能在一夜之间,就让自己被野兽利爪划开的伤口愈合,姜小枫也十分满足了。

而且,姜小枫推测这个愈合的能力应该是在自己受伤之后立刻就发挥了作用。帮自己止住了出血,否则自己也不会有机会迟钝到现在才想起来自己受伤这一回事。

“咕噜”肚子又发出了一声抗议。姜小枫已经习惯了自己惊人的食量。无奈之下,只好把主意打到已经不上什么的山猫尸体上。

姜小枫翻来调去的摆弄山猫尸体,现在尸体7、8公斤的重量在他手中就和一支铅笔没有什么区别,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块可以食用的地方。

右手拿着军刀,开始切割尸体。但是现在的尸体已经有些僵硬了,并不像昨天晚上那么好切。姜小枫用瑞士军刀短小的刀刃切了半天也没什么进展,只在山猫的背上割开了10厘米的一个开口。

姜小枫失去耐心,在地上抓起了一把干草,胡乱的擦拭了一下刀刃,就把刀子收回了刀鞘。

从右腿上拔出格斗刀,虎牙捕鲸叉。3厘米宽的刀身和16厘米的刀刃赋予了它巨大的破坏力。

换了一把刀再试,果真这会切割起来就方便多了,三下五除二,姜小枫就切出了两指来宽。30厘米唱的一条肉,颜色呈暗红色,用手轻轻挤压,还有一点弹性。

姜小枫也懒得再生火烧烤了,直接就用刀子切下了放在嘴里咀嚼,生肉有一股腥味,但这并不能阻止姜小枫。

嘴中一阵咀嚼,姜小枫发现这种生肉并不难吃,有一点点咸味,口感冰冷,嚼起来咯吱咯吱的,十分劲道。

吃过了这顿有些野蛮的早饭,姜小枫又按记忆中的路走回了河岸,沿着河岸继续前进。

荒野中的第二天,开始了。姜小枫告诫自己:“昨天已经碰到山猫这种肉食动物了,说明自己已经深入了这些野兽的活动范围,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应对周遭的一切事物。”

“不知又有什么未知的事物,在等待我。”姜小枫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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