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阵天旋地转,随后又陷入无边的黑暗,叶天缓缓地张开无力地眼睛,有气无力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映入他眼前的是一间非常古朴老旧的瓦房,这令叶天非常的疑惑,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他回忆起自己昏迷之前的记忆,原来叶天是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普通大学生,在一个晚风徐徐的夏夜里,叶成和朋友们喝完小酒,有着一丝醉意,本来他的朋友们准备邀请他一起去唱歌的,可是他今天不知怎么的没答应,就独自一个人回学校。
谁知路上到发生了一些变故,就在他经过一个隐蔽,一般没什么人路过的小巷子,正在他悠闲的哼着歌,美滋滋的回忆这一天的愉悦,不知怎么的他隐隐约约听到一声呼救声,仔细一听,原来是巷子内传来女子的惊呼声,其中还夹杂着几名男子的淫笑声。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极品良民,本着对这个社会学习的态度,随着潮流的发展,只能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非常巧妙的绕了过去。
不过在快要离去的落上,叶天思绪萦绕,满脑子都乱了,想的就是这个问题:救还是不救?自己的心里有着两个声音提醒自己,一个说:救,作为一个善良的宅属性学生,以前满脑子不就是幻想这样一个英雄救美的场景吗,现在有这个机会,又怎么退缩了,再说,发生这样的事,自己以后又怎能安心。
就在他要抉择时,另一个邪恶的声音响起:“别傻了,你自己有几斤几两还不知道吗?不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就算有心也无力啊!再说了,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你又能确定,不是这帮人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用来欺骗你们这些善良的傻子呢!”
听到这个声音,叶天觉得又有些道理,所以强迫自己往那方面想,低着头默默的前行,可是那女子凄惨的求救声,一声声的击在叶天的心里,折磨着他脆弱而又善良的心灵,不知从哪来的勇气,掏出手机播完110,就赶去女子呼叫的所在地。
果然不出他所料,三名头染着黄的流氓正在对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女子施暴,女子看不出面容,只能看见一个靓丽的身影蜷缩在墙角,手一直在不停的拍打着,做着反抗,身上有几处被撕破了,可以从中看到几点白花花的**。
看到这样一个凄惨的画面,叶天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对着这些流氓一个一脚,踹翻在地,口里还叫道:“在这样一个法制的朗朗乾坤下,你们还敢胡作非为,真是胆大妄为!”
那三个流氓本就没反应过来,才会被叶天偷袭到地的,现在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一个面容单薄,一看就是乖乖仔的家伙踢了他们,嘲笑道:“小子,这里没有你的事,哪来的滚回哪里去,别打扰了爷的性子!”说完对着叶天就是一脚,把他踹个底朝天。
嘴里还嘲讽着:“就你这样还敢英雄救美,做梦吧!”随后又是一阵哄堂大笑,便不在搭理他,又要朝着那名姑娘伸出魔爪。
叶天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幽幽的对着他们说道:“我劝你们还是逃跑吧,我已经报警了,警察马上就能赶过来!”
听到这里那名踹叶天的流氓大怒道:“我去你的,竟然破坏爷的好事,真是不知死活!”说完怒气上来,掏出一把水果刀,对着叶天的腹部就是一刀,等他看到叶天流血了,这才慌了,一副不知所错的样子,嘴里嚷嚷着:“我......我,杀人了,杀人了......”随后就跟随他的同伴逃跑了。
这时的叶天感觉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感觉自己轻飘飘的,随时一副快要长眠不醒的样子,心里那个悔啊,自己非要过来,这下出事来,然后就关荣的永远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都市快报上登记了这样一则新闻:当代大学生勇救受害女子,不幸的是这位好心人已经在救人过程中牺牲了。不过好在他好人有好报,那名被救的女子便把他的父母当成自己的父母赡养着,当然这些我们的主角确是不知道的啦。
正因为有了之前的事,叶天现在才会一脸疑惑,当叶天努力回忆之前的种种时,脑子里忽然被一股钻心般的疼痛侵袭,两眼一发黑,就又失去知觉了。
叶天仿佛置身梦中一般,他经历过一个名叫陈天臣的一身,陈天臣本是富家子弟,父亲是当朝的举人,说是一生衣食无忧不在话下,母亲在诞下他之后就撒手人寰了,父亲从小严苛,尤其在习文练字上,更是严厉非常,不过父亲还是很疼爱他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陈天臣的父亲在几年前,忽然得重病去世了,这也带走他的经济资源,好在家里有一处老宅,所以他便当了一些家当,自个一人跑到祖宅生活。
开始时,有父亲留下的厚实的家产,生活过的倒也不错,可是没过几年,在这种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直接坐吃山空,本来殷实的家底,全被败光了,好在父亲在世时,逼迫他读书,年过十六便考中秀才,倒也说的上是一段佳话。
钱没了,怎么办,陈天臣只好自己自力更生,也明白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所以也没荒废学业,不过人总是要吃饭的嘛,他别的有不行,只好进山采药,换一些银钱,用来补贴家用,前几天就是因为采药,从山上滚落下来,才会昏迷的。
所以一切都明朗了,叶天知道原来那个倒霉的陈天臣从山上滚下来,就已经死了,正好被自己抢了肉身,现在叶天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因为他穿越了,这是千万人梦寐以求的事,被他赶上了,可是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以后这生活该怎么过啊!真是两眼一发黑,满目迷茫。
叶天从醒来就一直端坐在床边发呆,好在自己强大的宅属性加身,把一切都忘得干干净净,自己在心里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
叶天穿越的朝代是大周皇朝,一个历史上更本没听过的朝代,所以他确定自己不是回到过去,要和自己的老祖宗并肩作战,他推测自己来到的是一个与地球相平行的世界,就和我们地球上的明朝一样,盛行科举制,摈弃佛道的玄色思想,他所在地正是大周王朝九州之中的苏州,此时他可只能住在苏州城外,一个开满枫树的小村庄,也正因为满山的枫叶而得名——红枫村。
陈天臣自己起身,感觉自己浑身酸疼,暗暗的骂了一句:“你倒好,自己驾鹤西去,留下这样的光景给我,还给了一个这么瘦弱的身体给我!”
他颤巍巍的走出门外,自己初来乍到,怎么也先了解自己的生活环境吧!
所以他准备逛逛自己住在的村落——红枫村,现在已是秋季,天高气爽,再加上这是丰收的季节,一路上他看到忙碌的村民,碰到的村民都会和陈天臣打招呼。
王家的大爷正站在农田地里和他打着招呼呢:“陈秀才,身体好些了吗?怎么有空出来走走啊!”一般的村民都比较淳朴,邻里邻家都互相帮衬,陈天臣就是被他儿子救下来的。
陈天臣也是根据自己前任的记忆依依作答,绞尽脑汁之后,总算是应付这种情况,自己一个人来到村外的枫叶林里,本来紧张怕被人认出的心情,被村外的美景涤荡的精光。
因这里枫叶闻名怎个县城,又是秋好,一般的读书人都会相邀而来,临溪而坐,三三两两围而坐之,烹茶论诗,高谈阔论,正是一副贤人雅士之举啊!
陈天臣选择的是一条偏僻的小路,清静幽雅,闻山泉叮咚,听秋虫鸣叫,现在又临近傍晚,日薄西山,烟霞枫叶,连城一片,此情此景正是美不胜收,不由得响起唐代杜牧的一首诗——山行。便吟道: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正在陈天臣处景生情,感怀不已之时,一个突兀的声音闯入,打乱了他此时的心情!
“好,好,好”一连叫了三个好字,循声看去,一名身着白衫,头戴纶巾,手持折扇,腰佩白玉之环,长得也是清秀俊朗,一看就知道是一名读过书的公子哥,这名公子哥见到陈天臣微微皱起的眉头时便知道自己之过,双手抱拳,作揖道:“这位兄台,在下姓王,单名一个明字,适才在下也是听到兄台如此佳作,才会情不自禁的打扰的,真是不好意思,我在此先给你赔给不是。”
陈天臣见对方如此彬彬有礼,明白此人是真的爱诗之人,不过此时的他却无心与人交谈,便回礼答道:“抱歉,家中杂事繁多,不便与你交谈,告辞!”说完不给他解释,就留下一袭背影。
这名王姓公子微微摇摇头,以为自己打扰到别人的兴致,才会不告而别的,也走了,不过心里想的是回城一定要查查这名有才之人。
谁都不知道,在他俩离开之后,枫叶深处两朵美丽的花,嬉笑间幻化出来两个美丽动人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