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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我于江湖见老鹏

春节过后,寒假开学没多久,辉哥又一次进行调位,阵容大变动。

出人意料的是我没怎么动,只是向旁边挪了一位,而李泽被调开,跟我中间插了个人,他叫大鹏,江湖人称黄金大鹏屌。

巧的是,老大、老二还有胖哥都还在原来的位置,也就是我前面,而黑驴和老郭他们也被调了过来,换句话说,这些都是日后的老朋友,我很高兴能认识他们。

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大鹏,殊无好感,甚至有几分恶意,我从来都没想过会和他成为极好的朋友。

但有时候人生往往就是这样奇妙,对你笑脸相迎的人,背后可能藏着一把刀,横眉冷对的,却有可能救你于危难之中。

老鹏年轻的时候,近视三百多度,戴个眼镜好充文艺青年,可惜一张大饼脸和啤酒肚破坏了他的形象。

他说话总是带着异地口音,我开始很纳闷,问他不是本地人吗?

老鹏坦然道:“虽然这里是我的故乡,但我是在JS长大的。”

对此我的回应是:“JS佬滚犊子!”

——————

老鹏很热爱学习,只是与我们习惯依靠自身的力量所不同的是,他更喜欢向别人求教。

我并不是说我对他这种方式有所偏见,而是我反对他的方法。

在遇到我之前,老鹏一直想跟骚辉混,之所以说是想,因为骚辉根本瞧不上他。

刚开始认识的时候,互不了解,老鹏在得知骚辉的战绩后,异常兴奋,死活要跟着人家混。

骚辉本着相互了解、加强交流的精神,跟大鹏深入探讨了一下。

“后来呢?怎么样了?”我按捺不住好奇地问道。

老鹏苦笑了下,耸耸肩道:“就被他发现了呗。”

我盯着老鹏看了几分钟,恍然大悟,抚掌大笑道:“哎呀卧槽,原来是人家发现你是个菜货,一脚把你踹了啊!”

“老汉,我TM掐死你!!”老鹏恼羞成怒地扑上来。

其实老鹏他一直都很羡慕我跟老大的关系,也能有个人带着他前行,替他扛着一些风雨。

只是很遗憾的是,他没能早些遇见老大,而现在,一切都晚了(我怎么有种基情四射的感觉)。

不过也无妨,反正这么多年都过过来了,该学还是得学的。

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们这群人基本上都是奋发学习的,就连堕落的老二同学当年也是名列前茅的存在。

在老鹏之前,我跟老二是不相上下,彼此伯仲之间,等老二沉睡后,大鹏异军突起,后发制人,居然还他娘的压着我一名!

我跟老鹏之间的竞争是最多的,但我常常有一种日了驴的感觉。

我:“老鹏啊,你语文真的菜,作文居然才四十多分?!我都五十二!!”

老鹏:“我英语比你好。”

我:“看看你数学,我他娘的都及格了,你居然连七十都不到!”

老鹏:“我英语比你好。”

我:“我文史三科的分跟老大差不多,你呢?”

老鹏:“我英语比你好。”

“你他娘的除了这句不会别的了是吧?!”我暴怒之下冲上去就是一顿猛砍。

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漏了理综三科是吧,很简单,老子学文,而且没考过他。

说来也挺悲伤的,高一一年,我物理化学从来没超过六十分,最坑爹的一次是,两科都是五十九分,多一分都不给我。

以至于后来跟别人聊天时,自嘲道:“我高一最大的梦想就是物理化学能考过六十分,我只是想及个格。”

当然,你们也不要以为老鹏那种货色能考多少,我五十多分,他也就六十上下,不然怎么会跟我紧挨着。

他真正好的是英语这一科,最好的时候,比老大都要高上几分,我也是日了驴了,这是什么概念,老大他娘的英语单科全校第一,他居然比老大还好几分?!

让我说什么好,我又能说什么!坑爹啊!!

——————

大鹏初中在城建中学上的,传说那是个神奇的学校。

他们没有操场,上体育课的时候,把校门打开,沿着国道放一圈路障,划出一个地方来上体育课。

大鹏说那边女生很多,也很放荡,他都经常会被人骚扰。

啧啧,真是饥不择食啊,连大鹏这种货色都有人上,这得饥渴成什么样啊。

“这都不算什么,最操蛋的是班里有几个男生还是变态,老是对我动手动脚的,好多次晚上睡觉的时候,就爬到我床上来,真是有病啊!”老鹏羞愤的说道。

我:“…………”

啧啧,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本来他那边男生就少,可谓是狼多肉少,结果还他妈有搞基的,男生跟女生争男人,你让我们情何以堪啊!

不过老鹏也算坚强,即使是在菊花不保的情况下,仍旧坚持学习,最终以正榜的身份考上了高中。

对此我只有一个问题,“你菊花……贞操还在吗?”

老鹏:“…………”

——————

严格的来说,我跟大鹏认识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充其量也就是一年,或算上整个高中是三年。

我们之间没有岁月的沉淀,也没有什么生死与共,更不可能基情无限。

只要共度同样的时光,一起不断成长的话,就会渐渐了解对方

但是就是感觉我们仿佛已经认识了许多年,他就是那个最熟悉我的老伙计。

我们并不是一直都很要好的,有过很多次矛盾的冲突,我高中基本上没打过架,跟老鹏打的最多。

但不管打的有多激烈,冲突有多大,我们始终都了解彼此是什么样的人,朋友之间可以有争吵、可以有矛盾,可不管怎么样,依然还是朋友。

他不是一个卓越的人,有很多的缺点;他性子逆来顺受,被人欺负也不敢还手;他一毛不拔,抠门的要死;他斤斤计较,像个农村大妈。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有着自己的坚持;知道自己天赋不好,可从没放弃学习;明白自己是个普通人,却依旧还揣着那份微不足道的善良;常常被人所鄙夷、甚至践踏,却仍然坚守着内心的底线,哪怕那在别人眼中一文不值。

就像他对我说的那样,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知道。

没有什么事情是永恒的,总会有跟我们熟悉的世界说再见的一天,跟我们一直拥有的东西说再见,跟一直陪伴我们的人说再见。

但我还是抑制不住的去思念他们,虽然相见成难。

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在教室走廊里嬉戏,你笑得让我有些恍惚,想上前握住你的手,却猛然惊醒。

原来,这只是个梦。

我们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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