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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记得我如水的忧伤,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光芒。我记得我在故乡看见黄色的油菜花,那么繁盛而且灿烂。在走过身边的时候有很好的香味。春天里我有很富足的时间,我在自己的忧伤里成长,梦想长成心目中所想的王子。在绿草如茵的泥土里。呼吸自己长久习惯的气息,渐渐的睡去。我5岁的时候第一次一个人坐公交车后我对妈妈说,在公共汽车上售票员盯着我看,好象我没买票似的。妈就问我,那你怎么办?我就告诉她,很简单我也盯着她看就像我买了票似的。我一直在努力回忆童年,那是段值得记住的日子,我想是那样。

我出生在川西北的一个小城,父母都是铁路部门的普通工人。7岁的时候我开始踢球,9岁的时候爸就把我送到了市体校。在体校的日子,我认识了八怪。他是体校的后卫,是个大个子,也是我的队友。我身体单薄,个子又小,并不是踢球的料,但既然自己热爱足球就有理由将童年的阳光献给足球。我是四年级的时候离开了体校,也离开了八怪,至此我们很长时间没见过面。在学校里我有一个朋友叫张歌,这名字起得挺有水平,谁见他都要叫“哥”。我们两家可以算是世交,他爷爷和我爷爷是好朋友,他爸爸和我爸爸是好朋友,所以我们成为好朋友是必然的。

我比他年长,按规矩他该叫我哥,可我却成了弟。小学一年级时,我们的共同愿望是长大后当科学家,保卫祖国。其实保卫祖国的是解放军叔叔,科学家到底是什么,那时我们谁也不清楚。为了实现我们共同的愿望,每天下午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们就讨论关于科研的话题。

记得我们搞得第一个科研工作是圆球球问题,圆球球的特点就是很像一个圆球球,人可以进去,进去以后别人就看不见你了。它可以当作交通工具,当然是可以闯红灯的那种交通工具。也可以当作时间机器,比如我们想看看恐龙长什么样子,我们就可以去侏罗纪,我们想看看古代皇帝,我们就可以去古代。对于未来,我们只认为未来是一个由机器人服务人类的时代,人类只要按时给它们充电就行了。因为圆球球可以有隐身的作用,我也常常想到女澡堂看看。后来才知道,张歌想去的是女厕所。我们出于正义感,一致同意禁止用圆球球做禁止做的事情。关于圆球球的口头科研工作做了半年,最终我们决定先用玻璃当原材料。后来由于嫌捡玻璃的差事太苦,而且还很危险,于是这项科研工作就搁浅了。一年级下学期,张歌在课堂上用“于是”说了一句话使我刮目相看,于是我就刻苦学习用“于是”造句。当我会用“于是”时,张歌已经会用“但是”了,让我自卑不已。最后我终于自信的在他面前抬起了头,因为我比他先会用“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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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我想起读一年级时,班上一个叫张丽丽的女生,学习很好。在一次数学作业本传发的过程中传丢了,我被当时教数学的朱老师怀疑成窃贼,于是她让我张开双臂摆成十字架,她搜我的身。最后果然没搜到,原来是朱老师自己忘在了讲桌上了。从那以后我就认为,姓朱的没一个是好东西。班上有一个姓朱的男生,别人总笑他姓朱,感觉很愚蠢。于是他就把自己朱家的名人列举出来。那时侯,他总是说他们朱家有个当皇帝的,叫朱元璋。其实我那时侯连朱德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更不用谈什么朱元璋了。列举谁都不如列举那时最走红的一个姓朱的,叫八戒。于是我觉得他更愚蠢了。我和张歌的意见总有分歧,于是就各做各的科研工作。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合作是搞了一个方块块的科研,方块块的特点就是很像一个方块块。后来我又独立“发明”了长条条和扁片片,让张歌眼红不已。每到下课铃敲响时,我和张歌就比赛,比赛看谁先跑到男厕所,然后再跑回来,结果我总比他快。后来形成了条件反射,每每听到下课铃就有种想上厕所的感觉。

一年级,我们初步学完了在英文字母上加声调,然后称其为拼音。一年级时我们学了加法口诀和减法口诀,后来我不经意间说出了乘法口诀中的“三七二十一”又让张歌眼红不已。

最后我们都以满分的成绩升入了二年级,记得当时校园里有这样的一句话,“分、分、分,学生的**。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其实我们都错了,把老师用红笔随手画地数字当成**,实在有些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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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班上一个叫成龙的男生关系很好。成龙他不会武术,也不会学疯狗叫,他很胖,走起路来像只企鹅。

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一件事是我和成龙窜通,用强力胶把张歌的自行车锁锁眼堵上。我自己都觉得缺德。就这样我们毁了张歌七把锁。最后一次我们被张爷爷抓住了,由于我两家是世交,我已没脸再见人了。我打算和成龙一起用全身上下所有的钱去南极,在那里我们可以自己盖房住冰屋。由于南极是属于全人类的,所以我们可以在那里定居,白天我去打鱼他去晒网,晚上我们一起睡冰屋。

这是我第一次背井离乡,和我的好哥们--成龙。由于旅费不够,所以我们先选择步行。打听到哪儿是东南西北时,我们就南下。我们打算走到黄海边时再游泳,实在游不动时再花钱搭船。此刻方位,河南新乡。我们走到了可以看见天上的星星时还没有看见黄河。成龙开始想他妈了,我是不喜欢强人所难的,于是借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独自一人南下了。来到一个小村子想打电话问问成龙到家了没有,可惜找不到电话。后来我因找电话而迷路了,我没哭。我找了一位小姐姐问哪儿是南,她说:“让我帮你打听打听。”

最后我还是回到了家,原因很简单,那个小姐姐把我骗了。我就朝着她所说的南方走,路越走越熟,走到最后一抬头,看见了自己的家门。于是我回家了,本以为家里的人都急坏了,可当我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开门时,家里竟没人。吃罢饭便睡下了。

原来那天爸妈找了我一夜。我承认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可我也不怎么努力学习。三年级以后很少考过及格。本来从优退步到良时,爸妈心里就凉了,从良退步到及格时,爸妈真的急了。后来爸妈不急了,因为我都不及格。一年级时我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懂得拾金不昧。记得有一次拾了五毛钱交到了老师口袋里后,我被评选进了第一批少年先锋队。那时我们班上只有二十名,我们二十个人激动得都哭了,有一个激动得差点跳楼,真成了少年先“疯”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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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员必须要去烈士陵园,因为红旗是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然而红领巾又是红旗的一角。当我在烈士墓前戴上红领巾时,我激动得喊了一声***万岁。后来老师批评了我,说我应该喊,毛主席万岁。那次去烈士陵园是步行的,很远。老师让我们排好队,手拉手。于是我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是在小学一年级,那女孩的手很肥,不仅手肥,整个人肥得就像一个球,私下我和几个同学都叫她小肥妮儿。第二次和女孩子牵手也是在小学一年级,那是从烈士陵园回来,还是小肥妮儿的那只肥手。

等到六年之后,我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漫步在校园看夕阳时却蹦出来一个既不是我爸妈,又不是那女孩爸妈的人说,“你俩不能在一起!”当我堵张歌车锁的事让老师知道以后,老师就大批了我一顿。然后张歌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说,对不起。他说,没关系,希望我们以后能和好如初。

希望总归希望,能否兑现那就是另一码事了。之后我们就很少说话。从三年级以后就没人敢欺负我了,因为当时在五年级的表哥在学校里打架,被贴了通告批评,记大过一次。当时哄动了整个校园。因为当时在学校上通告批评的人跟当时的杀人犯一样罕见。直至我上了初中才发现,几乎每周都会有通告批评贴在学校门岗的公开黑板上。往往都是一样的格式和大体相同的内容:X年X月X日,XXX在X网吧上网被校方查到,根据该校校规X章X节X条给予劝退。其实劝退也就是开除,只不过是让看通告批评的人给学校留下一个很仁慈的印象。看到布告后首先想到的是这家伙真倒霉,然后琢磨是在哪个网吧被逮的,最后决定以后再也不去他被逮的那个网吧了。学生走之前几乎都有一则通告批评作提示,然而新学生来就没有什么提示了,所以表面看来学校的学生是不断减少的。大家幻想着总有一天学校的学生走完了,学校没钱赚,校领导和老师们都会饿死。当了解了只要新生不断学校的财源就不断时,大发感叹,“问渠那得请如许,为有活水源头来。”

记得有一次,我被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在小卖铺劫去了5毛钱。于是我让表哥帮我报仇。在我告诉我表哥是哪个人劫我之后,那个人就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我表哥打了,表哥顺便又劫了他1块钱。两天之后的一个大课间,我和表哥在校园的老榆树下玩蚂蚁,表哥指了指不远处被他打的那个人,原来打错了。一次老师要交钱,为了防止大家忘记就让大家写在手上,说回家吃饭一拿馒头就看见了。可我还是忘记了。老师问我为什么忘记时,我说我家的人不喜欢吃馒头。其实即使我家的人喜欢吃馒头我也会忘记的,因为我有餐前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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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学总喜欢看电影,大都是革命电影。当我们长途跋涉历经千辛万苦来到电影院看电影时竟然是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使我们更能体会红军叔叔的辛苦了。我们看的电影不少,但差不多都是同一个格式:好的胜利了。当听董叔叔高呼道:“为了新中国,同志们,冲啊!”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就来临了。当听到,“我虎汉衫又回来啦!”时我们就咬牙切齿。记得我们看过的唯一的一场外国电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黑白电影,我猜想它的内容大概和它的色彩一样单调乏味无聊,索性闭上眼睛养精蓄锐。看电影本是一件快乐的事,可看完电影写感想使看电影变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当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老师要求我们写感想。我写道:工人叔叔很辛苦的炼钢铁来建设祖国,我们要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做一个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

三年级时,我在电影的熏陶下把雷锋叔叔作为自己的偶像,并发誓一定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最痛恨的是鬼子,最喜欢的是打鬼子的人。后来看到***打国民党时便产生了疑问,为什么中国人要打中国人?于是便感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尚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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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我终于10岁了,10岁虽然不能代表我成年了,但是可以代表我上学可以骑自行车了。同学们都骑新车,而我骑的是旧车。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堵了张歌的自行车锁眼。当我骑快车差点撞死一个路边卖菜的时,张歌扛着自行车正一步一步吃力的往家走。

那时的天仿佛总是蓝的。每天下午放学我就和成龙还有一个绰号叫布谷鸟的一起去网吧打游戏。那时最盛行的一个叫星际争霸的游戏被我们深深的爱上了。

我最先用的是人类,其实用神类等于用了所有的类,因为神类的红魔可以召唤敌人的造物主。三类结合是一件再爽不过的事情了。往往为了争夺一片水晶矿或是一井石油而大战一场,战亡的士兵的总价值远远大于被争夺的资源的价值。每每打完一仗便叹息:不值。于是支持和呼吁要世界和平。我们三个人做了一个救助非洲难民的募捐箱并鼓动同学们往里面扔毛票。然后我们就有了去网吧打游戏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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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第一次崇拜女明星是在台湾大型电视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在内地播放时。白素真就是我的偶像。后来才知道演许仙的也是个女的。一想到两个女人假装很恩爱的夫妻同床共枕就恶心。于是也就不崇拜她了。

《天龙八部》是成龙最喜欢看的电视连续剧。一次他和外班的小孩打架,成龙刚说:“六脉神…”那小孩就冲了过去,紧接着只听成龙大叫一声:“贱!”完成了他整个六脉神剑的发功过程。可惜成龙的六脉神剑杀伤力不大,自己的小拇指却骨折了。成龙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的想念他。当他重返校园时说他小拇指是上的美国进口石膏,大家都感慨他康复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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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学期,我们学校来了个新体育老师。称其为师还可以,恐怕“老”字他就不敢当了。

他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是教我们识别左右,第二节课教我们向左转和向右转。之后有一节课是教我们翻跟头,由于我没有能够在身体蜷成一团翻过海绵垫时把双手抱住头,我就被罚站。他叫我站在篮球筐下面,打算让别的同学进球时砸我。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我是全班公认打篮球最棒的,进球率为投十进零。所以其他人更没有进球的可能。既然是公认那就有公认的道理,没有人的能力高到可以把球投到篮筐里,所以体现球技的地方只有抢球和过人了。我有优点就是腿长得比其他同学长,所以跑得也比其他同学快,过人我是第一。我的抢球能力也是第一,在手不够用的情况下可以用脚,如果是用脚去踢篮球那就是犯规,所以脚是用来踹人的。必要时还可以用嘴,嘴作为五官中最大器官只用来吃喝和说话那就太大材小用了。如果把嘴作为一种武器更能体现他的价值,甚至大过于接吻。由于齿由唇包住,所以也是一种很好的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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