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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麦克伦南(加拿大)

作者简介

体·麦克伦南(1907-),加拿大作家。他的小说以描写加拿大现实社会生活为主,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堪称加拿大民族文学的代表作家。他的主要作品有小说《气压上升》、《长夜漫漫》、《斯芬克斯归来》,及散文集《穿越田野》等。

伐木抒怀

用一个下午来活动活动筋骨,可以得到乐趣,可以有所收益,还可以得到美的享受——更何况收益只能期诸来年,林木之美数年之后方可得见,一个与世无争的人除此之外,更有何求?至于乐趣,在我居住的这片乡间,晚秋时节,无论怎样待上一个下午,都是我所能想象得到的天堂般的生活。

秋霜初降,蕨草蒙上褐色粉尘,群鸟飞向南方,我房舍周围的林野,便是一片生机勃勃的静穆。我向树丛中心走去,两脚放肆地踏着树下枯干的枝叶。我的斜纹布裤子,因为久浸汗水而变硬了;紧身衫的肘部已经磨破;瑞典式锯子弓上的红漆早已脱落;斧头上的刃头比几年前买来的时候轻了好几两,然而却磨得锋利异常,能将我手臂上的汗毛切断。透过交织如网的树梢枝叶,我举头望天,竟书呆子气地觉得这里颇有神圣教堂的景象。然而这个念头只在心中一闪而过,晚秋时节,魁北克东部乡镇的硬质树木林地的景色是绝无仅有的,世间哪有可以与之相比的地方?由于一再降临的幸运,我得以在这里徜徉,带着斧头、锯子和楔子,有心要稍改周围林木使景物增色。十五年来,我对人生的总的看法慢慢地发生了变化,这一段林间生活的影响涉及了许多方面。

我生长在加拿大的一个地区,那里的自然景观是人力无从改变的。位于大西洋沿岸新斯科舍省的人,从小到老都相信这里自然界的一切永不改变。海洋变来变去,依然如故;花岗岩的不变,更是永恒。在这种环境中过日子的人永远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能对自然施展一点匠心;生活是什么样子,世界是什么样子,你只能老老实实地接受。冰川勾勒出新斯科舍省海岸的轮廓(海岸又使新斯科舍省的风貌定型),岩石表层的土壤被冰川剥蚀得那么厉害,能够在那儿生长繁衍的,就只有云杉树了。从儿时起,我就接受了这种信念:夏天、春天和秋天都是一回事。那个地方的人就只知道云杉这么一种树,自然对它格外有感情。可是云杉树株株一个样子,而且永不改变颜色,于是,我儿时所见的树,便和大海与花岗岩一道,教我深深相信,要想让大自然改动一下,变好一点,那是办不到的。

来到魁北克东部城镇,眼之所见,耳之所闻,鼻之所嗅,一些微妙的变化轻柔地触动着我。虽然是过了好几年,我才体味到此处风物那种温顺的丰饶,但却很快就认识到,这里的自然环境是能够而且必须时时改造的;因为它自身就总是在不断变化着,要和你为难。乡间供夏日居住的房舍,要想与周围大地显得融合无间,不可不在四周密密地种上灌木树丛,这样就既可挡住大风,又不致显出一种闯人原野的鲁莽。可是.在这片肥沃多雨的土地上,一株枫树苗子,一年就可长高八英尺;一株小枞树,剐移植过来时,还幼嫩如一株圣诞树,很快就变成一排厚实的屏风,滋生出成群的蚊蝇。栽下一株灰胡桃树,不久就变成一丛。要不了十年,你房子所在的草场就会被成片的树木占领;枫树、栎树、白杨、野樱、刺槐、老苹果树、鹅耳栎树、山毛榉等都来了,甚至还有乱窜来的松树。它们的根子钻进你的小房子的底部;枝叶交盖,遮蔽着你的屋顶,弄得你的家阴森森的,如同野兽的洞穴。

那一年我买下房子,就把围绕着它的雪松、云杉和松树统统砍掉。对我来说这个举动有两层意思:一是要使阳光通透过较远处硬木林丛的枝叶照射进来;另外,我想,这也是一个象征,表示我自己终于摆脱了少年时代那种在严酷的自然面前无所作为的状态。

“这么一来,你的房子和大路之间,就只隔着草地和园子了。难道你不觉得什么都暴露出来,一无屏障吗?”一位邻人说。

他说的是他的感觉。我却只觉得清爽,仿佛是清除了一扇肮脏窗户上的蜘蛛网。如果为了挡住别人,不让他们看到屋子里面,同时也就使自己看不到外面,那有什么好处可言?再说,我住的房子高踞村子外的山坡上,面临的是一条不太整洁的路,并不通向什么地方;行人不多,且很友善。小山坡呈二十五度斜坡;我的房子下面就是道路;路上行人一切活动,都历历可见。纵目远眺,十英里之外是一池深深的湖水。沿湖锯齿形的湾汉背靠着凸出的山脚,终年迎风的农庄,篱边畦头的红松,以及新盖的牲口棚亮闪闪的屋顶,尽收眼底。

为了让阳光和空气进人房中,我开始砍树。我不断地砍树,还为了让周围的林子里也有阳光,也能透气。过了一年,我不无惊异地发现,这些砍下的木材,竟为我省下不少的钱。为了保障视野的开阔,我又买下路对面山脚下的一块空地。可是迅速生长的树木却又渐渐形成一堵墙,挡住了我的视线。这些树,夏天以各种各样的绿色悦目地交织在一起;到了秋天,群树色彩斑斓,色调奇丽。然而,眼前被这些树一挡。就仿佛住在一堵七十英尺高的篱墙下面似的。

所以,几年来,我的生活模式为这些迅速生长的树木所决定,很像农人的生活听命于麦田中周而复始的农事。秋天一到,我就须去树林里砍树了。

有一位邻人认为,砍掉任何一株栎树都是罪过。可是,如果你有两株栎树,相距不到六英尺,又怎么办呢?我用手抚摸那栎树绿如橄榄的树身,感觉得到树皮里面坚实的肌肉。一株栎树,特别是幼年的栎树,摸起来很像是一个人体。但是栎树比树丛中任何别的树更需要发展的空间。它紧贴地面的根延伸得很宽广。我看着这两株栎树,只见它们颇似篮球队员,长得又瘦又长,干什么都不合适,只会向高处疯长。它们最低的枝条离地也有二十五英尺。因为在我匆匆砍去一些小树之前,那儿老是黑黝黝的,栎树只好向高处伸,才能讨到活命的阳光。我把两株栎树的树身都抚摸了一会儿,决定砍去比较起来更为细长的一株,使另一株栎树能够尽享一株栎树的天命。

于是,我双膝跪在地上,把锯子放在那不幸者的身躯上,开始干活儿了。这种纹理细密的树,锯刃一切进去,那薄薄的刃片就几乎看不见了。先是喷出一阵白粉,锯刃触到深色的树身中心时,喷出的粉末便呈褐色。再接着就是一声断裂的巨响,猛烈而又激昂,震动着整个树身,声响在林间回荡。树梢褐红色的枝叶一阵颤动,一阵痉挛,似乎显出一番迟疑。我的手扶在树身上,站起来一看,树是朝我所希望的方向倾斜的,接着才哗哗作响地、庄严地倒下;一棵枫树被它擦过,现出猩红色的一闪。栎树瀑布般撒开的树梢受到近旁别的树的枝叶的羁绊,倒下来便与地面斜交呈一个角度。

林子里重新沉寂下来。我思索下一步该做什么。一株树,哪怕是这株不算粗大的树.倒了下来,总会有相当大的一堆残骸。我想起了格莱斯顿。他习惯于用砍伐栎木——皇家海军的栎树——来发泄怒气。只要狄思雷利说话特别地俏皮尖刻,或者女王的态度是照例地盛气凌人,格莱斯顿庄园中准得又有一株栎树倒下。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拾掇那倒下的树木的一番劳累。我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这个活儿是够你干几天的。就我从书上读到的来说,首相是很少想到伐木活动的这些方面的。他痛快地发泄一通之后,便阔步而去;腋下虽然汗湿,维多利亚式的背心仍然纹丝不乱;自有底下人来承担留下的一大堆活儿:修剪栎树,把树身锯成若干段,劈成条块,推滚到木料房里堆起来。这些卑微的人倒是不必把自己的激情加以升华,可总是由他们把格莱斯顿先生砍伐的木材堆放起来,当柴烧掉。

在我的房子下面一处丛树环绕的园子里,住着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听见我这里栎树倒下的声响,会以为我也在发泄自己的破坏欲吧。他也许以为我是在摧毁心中的一种严父形象。不管他怎么想,我这株栎树只是从底部锯断,还没有变成成堆的木材。

昨夜很冷,今天早晨冷得更厉害。早上六点钟。我探头出去看温度表,只见水银柱已降到华氏二十七度。我八点钟起床,生了火,草地上还有白霜。天气倒是晴朗,只是冷得很。不到下午一点,壁炉已经烧掉十大块木头。今年,一小捆木柴卖价是七块钱;一大捆的价格,视木柴品种而定,大约总在十五块到二十块钱之间。不管精神病医生看见我的柴堆会怎么想,我把它用来烤火却是其乐无穷,虽然(正如昨天来打扫屋子的乡下女人说的),搞出这么一堆柴得出不少的汗。

有时,我觉得格莱斯顿何曾领略到伐木的真谛。每一株倒下的树都带来些问题。如果把一株树撂倒,便扬长而去,这样作践树木实在等于用电锯去谋杀丛林。我砍倒的这株树跟两株别的树绊在一起。最省心的办法当然是把那株树也一齐砍去,让三株树都倒地了事。但是,从左边支架着栎树的,是一株花楸树,它也许是某个古老园林的幸存者。无论如何,我绝对不能在我的林子里砍伐一株花楸。另一株是岩枫。这种树在新斯科舍省少而又少,在英国几乎绝迹,所以我对它总有一种珍爱喜悦之情。每次砍枫树,我总不免一阵心的颤动。不过,在这里。枫树像杂草一样到处丛生,而这株枫树又紧挨着那棵花楸;两株树争着长,枫树势必夺走花楸的养料。所以我只好砍去了枫树。它倒下时的响声在山谷里回荡。

然而,栎树仍然没有全躺在地上。枫树砍去了,后面还有东西架搁着栎树的重量。别无他法,只好把这株栎树就地修削改小。我先把树身锯成八英尺长的节段,每段砍断处离地面约四英尺半,这高度便于我使用锯子。锯整个这么一株树,我的锯子的刃片要承受好几百磅的阻力,所以我还得使用楔子。这么一来,在下午剩下的时间里,弄这两株树。一棵栎树和一棵枫树,就够我忙的了。

到日暮时分,一段段木材都已劈开、堆好,散发着木质的香气。砍下的树料,都拖了回来,斜度颇大地堆成堆,晾干以后,雪雨之日可得向火之乐。从林间出来,我回顾自己的工作给这里的景物带来了什么变化。变化略有一点。而这微小的一点却是更大的变化的开端。由于砍去了一些树,一株出色的灰胡桃树才露了面,得到了发展的机会。那株白杨树砍掉以后,日光可以更深,就如同礼拜堂中没有上帝。这虽是一句陈言,但我仍作如是想,因而对于砍去白杨,并不感到良心上的不安。这株白杨,挨在一株树斜插到林间来,我渐得置身林间教堂之趣。树林中没有凋残的云,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即使我不以斧锯相加,虫也要蛀烂它,雀鸟以及有羽如冠的啄木鸟必定会接踵而来。明天下午要干什么活儿,我已想好;这一步完了,又将有后天、大后天该做的事。把一片自然树林加以修整,创造出一片富有文明色彩的林地,就像画一幅画、写一本书。一种景观,会引发出另一种景观。在我们这片乡土上,这种联翩浮想,岂有尽时。待到感恩节后,伐木的季节终了,回到城里,我浑身肌肉发达,但却感到心地羊羔般纯洁,像梅尔维尔写完了《莫比·狄克》时一样。

名篇鉴赏

麦克伦南的作品题材涉及加拿大的各个方面,广泛地反映加拿大的社会生活。《伐木抒怀》即有很深的立意。

作者开篇两次用了“乐趣”一词。“用一个下午来活动活动筋骨,可以得到乐趣”,“至于乐趣,在我居住的这片乡间,晚秋时节,无论怎样待上一个下午,都是我所能想象得到的天堂般的生活”。在“我”看来,在这到处是林木的乡间,无论是静立还是活动都是一种享受。那么,在其问“我”最大的乐趣是什么呢?接着作者就写到了“正题”——“伐木”。

在下面的文字里,作者交待了伐木的时间、地点和缘由。对于“我”来说,“带着斧头、锯子和楔子”在林中“徜徉”、伐木,有诸多原因:其一,“环境是能够而且必须时时改造的”,如若不然,“要不了十年,你房子所在的草场就会被成片的树木占领”。其二,为了“摆脱”“少年时代那种在严酷的自然面前无所作为的状态”。满足人对自然的“征服”心理。其三,被砍下的树可“当柴烧”,烤火是“其乐无穷”的。其四,砍下那些普通的树,可以“创造出一片富有文明色彩的林地”。

那么,文章中的“我”为自己“伐木”找出的这些理由是否合情合理呢?对此,作者没有做正面评述。然而读完全文,我们自会深刻地领会到作者的观点。“透过交织如网的树梢枝叶,我举头望天,竟书呆子气地觉得这里颇有神圣教堂的景象”。尽管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但毕竟代表着心中存留的最后的美好念头。“在我的房子下面一处丛树环绕的园子里,住着一位精神病医生。他听见我这里栎树倒下的声响,会以为我也在发泄自己的破坏欲吧。他也许以为我是在摧毁心中的一种严父形象”等这些侧面的论述,都流露着作者对于这样的“伐木”活动的看法:看似符合大多数现代人的心理,但这种“合情合理”却是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作者在文中通篇用了看似轻松的笔调,不露痕迹地对此进行了批评和讽刺。

从整体上看,这篇文章尽管篇幅很长,但思路却十分清晰,有利于读者把握文章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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