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勒哈哈大笑,“这么说,我们是半神了?”虽然笑着,眼里却甚是悲凉。
骆亚也是眉头紧锁,“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去杀梵天?”
湿婆哈哈大笑,“此事恐怕百年之内都未必做得到,你这一生未必见得,又何必担忧?我许你能力,只是让你一生逍遥快乐,我这一世有躯可依,你却去哪,不必听我的。你若用得到我,你求我便是,我若用的到你,我求你便是。不必在乎我和毗湿奴的谈话,人生苦短,自己享受吧,我只是借你的身子生长,再在这人世游历一番,看看百年之后,这些奴仆后人,过得如何?”
骆亚这么一听,倒也释然,身处虫族乱世,并非人人都有奇遇。纵使有了奇遇,也不必自己压得自己喘不过气,逍遥快乐,不也从容自得?若是有机会做些大事,自然是好,若是不能,也不必彷徨懊恼。
看着山谷下玛丽女王城的钢铁堡垒轰然驶过,当下问起阎勒,“我们去看看西部都城怎样?”
“好啊!”阎勒凌乱的头发被风吹得纷纷扬扬,脸上又恢复了畅快的大笑。
骆亚抚摸着戒指,朗声道:“湿婆,我想要跟着那辆钢铁堡垒,看看他去些什么地方,有没有办法?”
“呵呵,这有何难?”湿婆见到了毗湿奴之后,也是性情微变,不再话中含怒,对于骆亚的要求也是欣然接受。
只见这红色的戒指红芒微微显现,隐隐传来了一股炙热的感觉,忽然,两人坐在崖边感觉地在微微颤动,身后的林子里树木纷纷落叶,显然是有什么东西向这边疾步奔来,到了身前,原来是两只如同骏马的一龄蝗虫,直至停在两人身前,触须微动,侧身相对,似乎是让他们俩骑上去。
骆亚对着阎勒哈哈大笑,“看来我们的马儿和那些人的不太一样啊!”
阎勒也是哈哈一笑,颇有几分豪爽,“那我们就比一比,看看谁的马儿更厉害一些!”
说着,阎勒翻身上“马”,感觉这蝗虫的身体虽然坚如硬铁,却又温润如玉,坐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
只见阎勒握住蝗虫的两只触须,蝗虫身体微微抖动,却并不反抗,蝗虫后腿一蹬,早已窜下山谷,弹跃如飞,骆亚见状,也是翻身而上,轻握触须,两腿加紧,只见这蝗虫后腿微微蓄力,一跃之下,也是如同飞翔,两人乘着一绿一褐两只蝗虫,沿着铁轨弹跃疾行,纵声大笑,一会儿你超过我,一会我超过你,偶尔还会抖动幼翅,凌空滑翔十几米,说不出的自在逍遥,看着远处只见虚影的列车,算然很快,却也不如这蝗虫座驾骑得逍遥,按此速度,天黑之前,列车会在下一个城郡停靠,那时候他们也就赶上了。
两人你追我赶,看着周围的景色如同古轴画卷,在眼前慢慢展开,一路上途径花海原野,花香扑鼻,野芬如海,纵跃之下,遍体花香,伸手一捋,便是较弱纤细的花枝,行到河边,又是踏水而过,清冽的泉水如同仙泉,两人也不急,下“马”饮泉,只觉得全身舒畅,夕阳渐落,身上的暖暖余晖也是让人说不出的安宁。
这钢铁堡垒上的士兵本来一路无事,却在行到一半的时候发现两只一龄虫飞奔而来,一路跟着自己让他们不得不严阵以待,车上的贵族想到麦田郡的惨案,不敢懈怠,开足马力,拼命向前,走着走着,只觉得过了一条溪流之后,就不在列车后面跟着自己了。心中也是微微宽心,心中悬着的石头也放下了。
“阎勒,你说我们像不像骑马的猎人,逍遥自在?”骆亚这一路上自由驰骋,早把苏利耶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沉浸在快乐中,不能自拔。
阎勒把水淋在自己凌乱的鹅黄色头发上,向后梳理,居然也有几分英俊,“我也觉得,我们潇洒自在,这钢铁堡垒反倒像一只铁虫子,我们纵马欢歌,反倒是它在夺命而逃。不是我们逃出城来躲他们,反倒是他们在躲我们,哈哈哈哈。”
看着远处已经远远可见一个依稀的轮框,似乎快到一座新的城市了,阎勒走得匆忙,没带地图,只是凭借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觉得应该是到了西方的一个小郡,不知其名。
两人在溪水边享受着美妙的夕阳,直到夜色渐渐升起,两人靠着虫瞳的敏锐观察,再次翻身上“马”,飞奔而去,几十个弹跃间就到了距离郡前不足千米,不敢再靠近了。
两人下了“马”,看着眼前的郡城,似乎比麦田郡要大上一些,但是比起苏利耶城,却又差得远了。
越走越近,只觉得这座郡县,建造得如同一座正方形的城堡,青黑色的城砖整齐地垒放,虽然不高,却也是庄重古朴,颇有韵味。城市中间,似乎还有一座高大的钟楼,历经风雨,颇有些斑驳,与金象邸的白象绿经大为不同。
走进城墙边,看见城楼上的卫兵,带着黑色呢子的帽子,穿着红色的军服,两只手里端着长柄火枪,和苏利耶城的士兵颇有不同,众人皆知,西部都城的火器更厉害,不过他们士兵的格斗技术就差了许多。两人飞身前往,贴近城墙边的地方,反而成了视线的盲区,两人望着城墙上的卫兵,看着他们望着远处,似乎也对自己的明天无比迷茫。
阎勒手中舞动着一根林中几日做的一把新钩子,穿在一条坚韧的软藤上,向上一扔,当的一声扣进了石砖里。城墙上的卫兵听到了什么声音,提起了一盏油灯,慢慢向这边走了过来,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两人身法迅速,顷刻间已经跃进了郡中,望着方方正正的房屋和上面的烟筒,看着一个个低矮的民居里闪动着幽幽的火光,走在碎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感受这座郡县中别样的宁静。
看着斑驳的城中心钟楼,慢悠悠地逛着,在黑漆漆的街道上感觉到一股浓烈的煤味,看来这里的人们很在意炉火,天也确实渐渐寒冷了,不过两人的身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们终究只是半虫人,不是虫族,只是到了夜晚,躯体会变得很凉罢了。
“阎勒,我们要怎么融入这座郡县?这里似乎太小了,人人都有可能认识,我们没办法混迹在这里呀?”骆亚有些担忧。
“骆亚,我们来这里可不是为了住在这里,而是准备点东西,扮成猎人,这样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混进其他的地方了。”阎勒似乎早已兄有成竹。
“哦?猎人?”骆亚有些疑惑。
“哈哈,弟弟你有所不知,我在到苏利耶之前,就是做这个行当的,到了苏利耶,当了卫兵,实际上我还在做这行。”
骆亚抽出自己的钩子,递给了骆亚,“你看看这钩子,是什么质地?”
骆亚拿了过来,仔细端详,立刻明白了,“原来是咱们抓到的蝗虫,取下他的口器利齿,稍作打磨修改,做出了一把钩子,凭借它锋利坚硬的质地,做成武器,虽然你哥哥我的手艺不太好,但是这材料好,做出的东西到也敢叫精良。”
骆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不瞒你,我爷爷以前正是铁匠,打造些锄头,剪子,菜刀,我跟着看,倒也学了几分手艺,若是我们两个合作,打猎,锻造那都是手到擒来。”
“那可太好了,你不知道,这猎人在现在的时代,早已变成了各个城市最重要的自由商人,靠他们的材料,才让这些刀刀剑剑仍然保留了下来。要不然,以火枪火炮的强大,又怎么会有人肯用刀剑,只是火炮虽强,却也别想要伤成虫分毫,这材质高下立判,也正是虫群猎人最繁盛的时代。这行的危险对咱们两个来说,倒是不足为惧,所以我们在这里弄到两个猎人身份,也就得到了整个西部都城的进城护照了!”阎罗说着,眼里也露出了金光。
“好!那就听哥哥的。”骆亚在林子里相依为命的几天,早把阎勒当做哥哥,平时的主意也都是阎勒来做。
“不知道这小郡里有没有酒馆,凡是有好猎人的城里,必定有好酒,这城里的酒不好,猎人也就差上一些,快走,我自从当兵以来,不知道多久没碰过酒了。”阎勒看着不远处有一家亮着煤油灯的低矮建筑,门口立着两匹马,显然是有人。刚到门口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花味道,“嗯!这里是麦酒!”随即推门而入。
骆亚也跟着进去。只见店内有一张长长的吧台,老板是一位高大的白人,身体健硕,头发是浅浅的黄色,扎在后面,身上穿着一件墨绿色格子的衬衫,嘴上有一条竖长的刀疤,一直延伸到左眼下面,神色严肃,让人有些畏惧。
吧台的前面坐着两个人,一个身上穿着粗麻短衫,黑色的布料上面绣着金色的云纹,黑色的头发桀骜不驯地生长,腰间挎着一把长长的武士刀,显然是东部都城的武士,流浪至此当了猎人,必定是犯了什么大事。另一个人留着长长的胡子,长得又胖又壮,一个又红又大的酒糟鼻格外引人注目,一手握着橡木酒杯,大口大口地吞着麦酒,颇有几分古时候维京海盗的风范,不在北部都城带着跑到这里,看来也是犯了大事,来此避难。这两个猎人,一个手持太刀,一个身背火枪,都不是善类,可是碰到了骆亚和阎勒,也只能暗叫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