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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雨夜(二)

典谷尘回到自己的房间,一边擦着头发一边看着怀里的书,书的名字叫做《大陆种族历史研究》是一个叫汤因比的人写的,看内容成书应该是在菲亚特王朝的早期。一套应该是很多本的,但是盒子里只有这一本,想想这本书的年纪,典谷尘心里暗暗咋舌,能留下这一本,也是不容易。看着湿漉漉的几页书,典谷尘有些心疼,他把书靠近蜡烛,又怕把书点着了,他在屋子转来转去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突然他想起了水杉树大师讲过的一个魔法——基础火球术。

这个法术典山岳是用心练过的,但是他的魔法天赋低的可怜,这个最基础的魔法他使用起来只能在手指尖产生一点点的亮光和热量,根本不要说丢出去伤人了,连最基本的火焰都产生不了。典谷尘因为这个很是沮丧了一段时间。但是这样的程度最适合烤书啊,想到这里,他赶紧念起咒语,催动魔力,他的咒语念的虽然有些生硬,但是还算准确,慢慢的一小团淡淡的白色亮光出现在了他的指尖,有些温度,但是不足以点燃任何东西,典谷尘清楚自己的本事,即便这一点亮光他的魔力也是坚持不了多久的,他赶紧用这点亮光靠近湿透了的纸页,当纸页与这个基础火球术产生的亮光刚一接触的时候,“轰——”

仿佛是魔法火药被点燃了一样。炙热的光芒照亮整个屋子,典谷尘也被吓的坐在了地上。他惊讶的看着那本《大陆种族历史研究》竟然悬浮在空中,魔法的火焰将纸页一页一页的剥离成灰状片片飘荡起来,随着火焰的燃烧,那本书似乎露出了它的本来模样:黑色的硬质书皮上印着血红色的花纹,那个花纹相当复杂,被火焰燃烧着的王冠一样的坟冢上开着一朵郁金香花,那多郁金香花颜色血红似乎有鲜血要滴出来一样,仔细看却又参杂着一些金色的东西在里面,妖冶中又透露着不能碰触的高贵。

火焰散尽,光芒不在刺眼,黑色的怪书还在空中悬浮,它竟然慢慢的打开了,好样有人在翻动他一样自然,,封面很重,翻开的时候就好像好多年没有上过油的木门一样艰涩,竟然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典谷尘一直长大着嘴巴盯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他还只有十二岁,虽然他有一个本领高强的父亲,但是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诡异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眼前。

他一直坐在地上没有起来,不是他不想起来,如果可以他早就爬起来逃走了,他现在一动也不能动,浑身上下就好像被十几个像他师兄涂安那样的粗壮的汉子按住了一样,必须保持着这个姿势,他身体动不了,嘴里也说不出话来,甚至连张大了嘴巴都合不上。此时唯一能做的似乎只有内心的恐惧和挣扎。没想到的是可怕的事情才刚刚开始,他的手在没有自己意识的命令下竟然抬了起来,他伸出手指,放进自己长大的嘴里,这一切都是在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就在他意识到什么的时候,他的牙齿迅速的咬合在一起,而他的手指还没有拿出来。钻心的疼痛顿时从手指传遍全身,可是典谷尘自己却连叫都叫不出来,他眼睁睁的看着被自己咬出的伤口开始流血手指慢慢的伸向那本即将要打开的书,那一刻,他甚至尝试让自己晕倒过去,可是他似乎连自己的思想都快控制不住了,此时那根原本属于自己的受伤留着鲜血的手指拖着他的身子来到了那本书面前。

此时封页终于打开,书页快速的翻动,当翻到了一张空白的书页时停了下来,书页很厚,并不是纯正的白色,泛着一些金属光泽,应该是某种魔兽的皮制成的。典山岳根本没有心情猜测这书纸是什么材质的,他的手开始不由自主的在纸上写着什么,血迹组成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符号,似乎是一种文字,但是却并不和现在的大陆通用文字或者雾秦的方块字有任何相似的地方。纸张不大,但典山岳还是写了好久,就在他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要流干的时候,他的手指终于停了下来,他看着书页上的血迹符号,竟然莫名的生出了一种归宿感。就在他奇怪的时候,一个声音从书里传了出来。

“你,终于来了。”

即便是挟着风雨的夜色也遮不住洪州港的繁华,这里是雾秦帝国乃至整个大陆最热闹的地方,虽然它不是国都,但是繁华程度却是大陆第一,连对岸的诺里斯德安也不如它,凭借着连接被伏尔加河分开的两半大陆的特殊位置,洪州成了一座用钱堆积的城市,洪州港一带有着无数的旅店、货栈、饭馆、商行和钱庄,城里面更是林立着酒馆、妓院、赌场、奴隶拍卖场和斗兽场,别的不说,光是为了收拾每天港口拉车的骡马留下的粪便,洪州城主就养了足足七千个奴隶。有人曾说过,不管你想买什么或是想卖什么,不管你是挣多少钱还是花多少钱,在洪州都能满足你。

铁鼋大船还没有靠岸,就能远远的听到港口的嘈杂声。汽笛声响起,不管是船上还是船下,都乱了起来,又过了一会儿,夜雨中行驶的铁鼋大船终于靠岸了,港口指挥的声音从魔法海螺中传出,覆盖了整个港口,码头上顿时挤满了人,纷纷乱乱,但是这混乱中隐隐约约竟然有种秩序存在,千百年的时间流逝,让这洪州港形成了一种潜在的,深植于这片土地的规则与秩序。

雨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两个头戴竹斗笠,身穿黑衣服的人下了船,走进了一家小巷口的酒馆,酒馆的老板是个巨魔,巨魔族和人类的关系不错,所以有很多巨魔族人在人类的地盘讨生活,巨魔是天生的魔法药剂师,在魔法药剂学这一点上他们非常的自信,连侏儒的面子都不给。这家酒馆不大,三三两两的坐了几桌人,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要了点酒和吃的,他们摘下斗笠放在桌边,正是船上抽烟的老人和那个可以把眼睛变成灰色的年轻人。

这家巨魔的酒吧不仅卖酒,也卖一些简单的吃的,最主要吸引人地方的是他们还卖一种雪茄,那是绿火焰森林的特产,用一种特殊的烟草的叶子,在其生长的特定时期采下来之后经过干燥,发酵,卷制而成的。巨魔的雪茄又粗又大,只有他们那吓人的大手才做的的出来,他们的雪茄味道苦中有甜,有一种浓郁醇厚的独特香气,让人试过之后就欲罢不能。

戴斗笠的老人也是为了这口才选择的这里,他用两个银币买了买了一支上好的雪茄,这可不便宜,大陆上的各个国家的货币之间的兑换汇率虽然有些偏差,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按照人族的标准,一百个铜子儿可以换一个银币,而一百个银币则可以换一枚金币,在码头上,一个普通的劳力干一天的活最多也就是两个银币而已。老人烟瘾很大,而他口袋里的烟丝已经被雨水打的潮的点不着火,此时他满满的吮吸了一口这来自南方的上好雪茄,果然名不虚传,他笑着赞叹道。

坐在他旁边的小伙子显然不懂这些,他这会儿正和盘子里的牛肉较劲呢,肉有些老了,嚼着费劲,但滋味很足。两人吃饱喝足,老人对年轻人说:“阿大,吃完了赶紧回去吧,今天肯定是累坏了,好好歇两天,这几天让阿二和阿三和我上船就行了。”年轻人应了一声,端起桌上还没喝完的半杯酒灌了下去,抹了把嘴,两人就结账出门了。

出了门,名叫阿大的年轻人把怀里的圆盒子偷偷的交给老人,说道:“祁叔,您老慢走。”老人点点头,两人就分开了。老人整了整斗笠转身向巷子深处走去,没走多远,他突然停下脚步,因为他发现一个光头的汉子站在了他的前面。

“雪茄不错。”光头汉子先说话了。

被阿大称之为祁叔的老人往身后一看,又有两个人堵在了他的后面。

“我在这混了好几年了,都抽不起这么好的货。”光头汉子接着说道。老人心里琢磨,原来是在酒馆买烟被人盯上的,他并不想和这些图财的无赖们纠缠。解下自己腰间的钱袋子,丢给光头汉子。

“我身上就这么多,都给你了。”

光头汉子并没有说话,雨水流过他奸笑的脸:“觉悟很高嘛,老江湖?丢卒保车?”

“只有这些了。”

“少废话!怀里的呢!我明明看见那个年轻人把东西给你塞怀里了!拿出来!”

老人心里有点懊悔,警惕了一路,没想到最后出了岔子,想到这他双手结印,口中念出咒语,一条水龙从地上的积水中蹿出一下子就把光头汉子打到在地,老人身形一转,又两条水龙扑出缠住后面的两人,把他们按在地上。没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了三人,老人很满意这个结果,从地上捡起自己的钱袋,看都没看三人一眼就迈步离开了。本来正得意的他,没走两步,突然他觉得脚下一软,竟然直挺挺的摔倒在地上,浑身无力谜谜糊糊的老人抬头看到了一张脸,正是刚才那间酒馆的巨魔老板。此时老人心里最后的一个念头就是:“永远不要买魔法药剂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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