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的人头是自己的,那岂不是说巨鼠手中的腿也是自己的?难道自己死了,只剩下了神魂?这么想的时候,王可发现,自己的肉身变成了虚无。
自己只是一个虚幻的人影,不,是幽魂,跟之前跟在自己后面那群幽魂一般的幽魂。而且,自己还没有白晃晃的利爪。
看着巨鼠咀嚼着自己的肉身,连骨头也嚼碎吞下,王可感到一阵发凉,同时又愤懑不已。“啊~”王可拿着阳枫果向对方掷去。
巨鼠一愣,伸手接过,放进口中,一咬,吞了下去。突然,神色一喜,又期待地看向王可。怎么,它没事?阳枫果不是火属性吗,没有将它的肚子烧透?
见王可没有再向自己扔果实,巨鼠大怒,把吃剩的大腿一扔,一爪向王可抓来。这时的王可又似乎回到了紫玉空间中的情形,只有躲避的份。他东闪西躲,每次都险之又险地避过对方的攻击。
“叽叽叽叽~”一阵磨牙的声音响起,巨鼠尖叫起来,王可只觉魂体一阵酸软。
“啪”的一声,王可的魂体被拍出老远,差一点被拍散。
“吱吱吱”巨鼠又叫了几声,血红的舌头将唇边的血一卷,又向王可跳去,张开血口向他咬来,要把他的神魂吃掉。王可想躲,又全身发软。突然心神一动,一方砚台向巨鼠砸去。
“咔”的一声,巨鼠的尖嘴被砸中,几颗牙掉落地上,嘴巴和鼻子都被拍平了。
“叽叽叽~”巨鼠退出了几步,看向那方砚台,有些忌惮。不用说,那砚台正是王可在大荒泽所获。当时柳漫天急着去追大荒圣帝分身,没有收走砚台,却是便宜了王可。
王可神念一动,从砚台上飞出一把铡刀。那铡刀漆黑如墨,足有五米长,令人不寒而栗。巨鼠大恐,飞身而退。但是,从铡刀中冲起一只秃头巨鹰,向巨鼠抓去。
巨鹰比巨鼠还大,速度奇快无比,一下子就抓住了巨鼠。铡刀从铡槽中升起,巨鹰将巨鼠往那铡槽中一送,只听“咔嚓”一声,刀斩头落。巨鼠身子一抽,不动了。从其头颅中升起一个幽魂,“刷”的一下飞走不见。
王可只觉身上一沉,自己有了肉身。但是,肉身不是自己原来的肉身,而是巨鼠之身。这是怎么回事,取而代之?王可不禁神情古怪起来。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是完好无损的样子,而原先摆在桌上的肉盘,却已不见。
王可松了口气,不然,看着桌上摆的是自己的肢体拼盘,心里哪里会舒服?
将砚台和铡刀收起来,他坐在宝座之上,只觉一阵一阵血气注入自己的肉身,令肉身一步步强大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王可睁开眼,发现整个大殿都挤满了幽魂。如今,吸收了血气,他已经能看见幽魂了。想来,自己的眼睛也象那巨鼠原来一般,是红的吧!
那些幽魂看向王可,有些惧怕。大概,巨鼠原先应是它们的大王。
“吱吱吱~”王可向它们发出询问,却只是鼠叫声。众幽魂面露畏惧,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它们不知王可在说什么。而大王的脾气又异常暴躁,稍有不顺,便会将幽魂打残。
“可是有敌人来犯?”王可这回用上了魂力。
“回大王,”一个灰色幽魂飘上前来,颤抖地用魂力道,“东面的红魔兔来我们域作乱,已经吞噬了上万弟兄!”
“真是反了,”王可大怒,“它现在何处,带我前去,速速灭了它。”
那灰色幽魂一听大喜:“大王,它就在第三条通道外的一个偏殿中消食。”
“好,等我灭了它,为弟兄们报仇!”王可大喝一声,与众幽魂往殿外冲去。
不到一刻钟,他们到了那偏殿,只见一个浑身血红的魔兔躺在桌案上打呼噜。王可他们一到,它便睁开了眼睛。
魔兔只有狼那么大,但看到如牛般的巨鼠却面露讥色。
“呔~,你那小兔崽子,胆敢在你王大爷的地盘上撒野,看我灭了你。”王可摩拳擦掌大叫。
那红魔兔一听,不禁恼怒起来,一蹦,跳向王可,向他的脖子挠去。它速度奇快,王可竟然一下子躲不开,被挠出几条血痕。
王可大惊,取出砚台向红魔兔砸去,只听“啪”的一声,红魔兔的头顶被砸了一下。立时,红魔兔的头便立起一个拳头大的包。
“嗞~”红魔兔痛得直呲牙咧嘴,退后几步。王可没有停手,继续向对方砸去。红魔兔一看,却“嗖”的一下窜逃出去,一闪不见了。
王可一愣,自己还没打够呢,怎么就跑了呢?而且自己被它挠出了四道血痕,自己才砸了它一下,还不够本。
众幽魂一见红魔兔被鼠王一下子就打跑,不禁欢呼起来。要知道,鼠王虽然暴虐,但不会随便打杀幽魂,而红魔兔却爱生吞活剥,一餐就是上万。
“哼,在我这里吃饱喝足了,就想跑,哪有那么容易?”王可冷哼道,“儿郎们,给我追,咱们杀到它的老巢去!”
几十万幽魂真是气息绵长,兴奋不已,连呼诺字。它们浩浩汤汤,直奔东域而去。两个时辰之后,他们到了东域。那红魔兔早回到去休息了,这回听到报告,说有敌来犯,不禁大怒。
要知晓,多少年来,它都是槐安郡的霸主,只有它去欺凌别人的份,哪里会被别人欺辱?忙穿上盔甲,冲了出来。一看是魔鼠,脸色阴沉。
“魔壮壮,你这是欺人入巷了,别以为自己真的有多厉害,之前我不过是无防备而已,既然你前来送死,好,别怪我手下无情。”红魔兔道。
这真是乱了,魔壮壮不过是一个魔校级别,却敢来惹自己一个魔将,这不是反了吗?
“手下败将,也敢言勇,真是太好笑了,我要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王可冷笑道。如今,他也适应了在这里的身份。修士到此,一点优势都没有。因为此地除了鬼气之外,就是魔气。好在自己乃是神修者,不然,至此只是一个凡夫俗子。
“给我死来!”红魔兔大怒,手执一把长枪,向王可扎来。
王可取出砚台,化为长盾就是一顶。“碰”的一声,长盾稳如泰山,而对方却退出好几步远。说起来也是神奇,自己的许多宝物在此地都无法使用,唯有此砚台顺畅无比。看来,那大荒圣帝也真不简单。
说是大荒圣帝,其实是魔圣帝,所修功法,乃是魔功,故而其法宝在此处能够使用。
“啊~,气死我了!”红魔兔怒吼连连,长枪密集地向王可砸来。
但是,那砚台乃是玄宝级别,哪里是法宝级别的长枪撼得动的?上百招后,红魔兔累得是气喘吁吁。王可最后用大盾一下把它砸昏了。
王可并没有将红魔兔砸死,他对此地还不熟悉,要有一个向导先锋。当然,王可夺走了红魔兔的宝座,并在它的神魂中下了禁制。
夺走红魔兔的宝座之后,王可能吸收的血气之力,更加浑厚了。而且,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功能一一吞噬。就是能通过吞噬幽魂和魔修来增加实力。
但是,手下是自己根基的来源,每一个鬼将、魔将都不会随便吞噬自己的部下。这也是为什么红魔兔要到魔壮壮地盘吞噬幽魂的原因。
红魔兔叫红婴,乃是槐安郡有名的霸主。郡往上是府,府再往上是国。一府的霸主叫魔帅或鬼帅,一国之君为魔王、鬼王,再往上是帝国的鬼帝,和一界的鬼圣。
槐安郡的霸主除了红婴之外,还有一个叫卢迪,魔壮壮就是卢迪的手下。王可知道,要冲出十八层,就必须打通关,只有鬼圣或魔圣才掌握出去的办法。
因此,王可没有手软,在红婴的配合下,成功地伏击了卢迪,统一了槐安郡,拥五百万众。
很快,他们向其他郡发动进攻,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统一了金阳府,势力达到四千三百万众。他也成功晋级魔帅。
之后是与邻近各府之战。这却是大恶战,因为当他统一三府之后,其他府的魔帅、鬼帅联合起来。而且,还有来自黄粱鬼王的警告。
鬼王此时正在闭关,只是派出了一个魔帅。但是,王可对其他府许以重利,远交近攻,花了三年时间打败了十二个府,拥七亿魂魔众,成为了新的魔王。
凡是拥有十府之上,拥五亿众便可成新鬼王或魔王。此时,黄粱鬼王出关,双方大战于新野。关键时刻,王可放出了砚血铡,将对方斩于铡下。
如今,王可已被称为血鹰魔王。因为砚台的器灵是一只秃头血鹰,那血鹰随着敌手被斩,吸收对方之力,不断强大走来。王可关键时刻之所以能取胜,靠的就是这只血鹰。
而王可自身力量的强大,除了血鹰力量增长的反馈之外,最重要的,是效忠者的数量。经此一役,他的追随者已达到二十亿之众,成为了强大的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