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延是我见过的最逗比的人。
没有之一。
我从宁水到美国工作以后遇到的第一个同事就是这笨蛋。画一册画集,配的文字都能出一本小说,当时他拿着稿子臭屁了半天,自称文字优美,画如其人,惊得我手一抖挤了他一身颜料。
“......这么有才华,你怎么不去当作家?”
“老子不稀罕整天盯着黑白色,老子的青春是色彩斑斓的。”
“......我记得楠楠说过,某人的作文从来都是18分。”
“她懂个屁!我那是怀才不遇!”
这样陪他吵,一个上午估计都嫌短。
但是我懒,懒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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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个逗比,是我男朋友。当然,名义上的。
无非就是为了躲开各种莫名其妙的搭讪,各种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因为我漂亮。
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被路延丢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过了一会他又盯着我说:“是蛮漂亮的。”
我低头笑了。
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估计早就忘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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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延本来在外面租的房子,就住我楼上。
说起来刚认识的时候,我们两个都笑得痞痞的。
那天是盛夏,太阳亮得耀眼,我接到一天十三幅画和新画集封面设计的任务正烦得恨不得拆房子买画。
在家窝了两天,终于在画废了几十张纸后抓了一把看也不看全扔到了阳台外。
本来扔了就扔了,反正没人会无聊到没事翻监控。
结果楼下的怒骂彻底打破了我天真的幻想。
我探头往楼下看,入眼的是楼下小半个散落着废纸的阳台,以及一个****着上身的老大爷。
我想,都是风的错。
然后。
一阵热风吹过,楼上飘过来一堆废纸,噼里啪啦飞得毫无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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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延就为了这事愧疚了一个星期,后来在遇见一个男同事对我死缠烂打的时候挺身而出:
“这是我女朋友,你滚远点。”
我记得我当时面无表情,虽然有点嫌弃他揽着我肩的手,但我更喜欢那个男人惨白的脸色。
我说:“我们住一起,画同一副画,吃同一锅饭。”
路延嘴角一僵。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我跟他干呕了半天。
哎玛,演情侣真他妈恶心。
后来,我们真的住到了一个房子,画同一幅画,吃同一锅饭。
因为我需要一个挡箭牌,他需要一个帮他赶稿的助手。
至于同一锅饭,那是因为,我真的不会煮饭。
当初那个揽着我的肩乱吃飞醋的男孩子,那个陪着我画画陪着我吃饭的男孩子,早就不记得有一个叫做童落瑶的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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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调色盘,险险地躲过飞来的一团废纸。
“画画画,画你大爷的!”客厅里一如既往地传出高分贝的抱怨,“一天十幅?你咋不上天?”
地上密密麻麻散落着没拧好盖子的颜料,以及涂了几笔颜色就揉成一团的废纸。
我看着地上的一片狼藉,洁癖又犯了。
抄起拖鞋准确地砸到路延头上,“五分钟,收干净。”
路延揉了揉鸡窝头,回过头来黑着眼圈瞪我,“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啊,一天十幅,死变态。”
我问:“你是不是男人啊?”
“男人有不是机器,”他愤怒地用画笔蹂虐着一块颜料,“整天闷在家里什么也画不出来。”
我看了他一会,他像个小孩子一样什么情绪都摆在脸上,不像我,全憋在心里。
“你可以考虑画一个系列的,比较简单,只用定一个主题。”
他抬头看了眼客厅墙上,然后指了过去。
“比如你那个高中系列的?”
我僵住了。
他耸了耸肩:“你的过去肯定比我精彩,我完全是按照父母给我规划的人生走过来的,所以我能画的东西比你少多了。”
高中啊。
是很精彩啊。
路延沉默了一会,突然又问道:“落瑶,你是不是有故事啊?”
我被他突然凑过来的脸下了一跳,一个白眼翻过去,语气不善:
“我才二十五,能有什么故事。”
他盯着我,满眼怀疑。
“我在想,你这么......冷淡的人,谈起恋爱来是什么样子?”
我低下头。
恋爱么。
我确实认真地爱过一个人。很用力很用力地爱过,认真到我的一整个青春里满满的都是他的影子。
或者说,一直都没有放下。
可是,他已经全都忘记了。十七岁的我们,早就成为了传说。
我不再去看那些高中系列的画,不再去看那些深深刻在记忆里的笑容和熟悉的红蓝校服。
“都过去了。”我捡起拖鞋,僵硬地擦着路延走过去,“提醒一下,你还剩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