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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扯根芦苇做船

从钦州城出,想在最短时日内去往临沧,有两条路可走,向北出发走官道,一路平坦无江河阻挡,就算是马车慢行七八日也能到,一般来说,要有商人或是公干都会走这一条路。

可从路程上来说,这实际上这是一条远路,从北再下南,得经过南理国境才好到临沧,另外一条路从钦州往南,渡了澜沧江,很快便能到临沧。

苦就苦在渡江,距离是不长,可做个船要摇到哪年哪月?再说这已经是王朝边境了,越往南走路越少,越不好走,林子多,没人摸得准方向,正要走这条路,几时能转到临沧谁也不知。

这些年来,这更南边的路慢慢荒芜了,几乎没有人走了。可实际上,白龙帮那条秘密的商路便是隐藏这片偏僻无人问津之地,林子里湿热难耐,又有很多毒虫蛇蚁,更是绝佳的掩护,常人进了林子里不说迷路,稍微走岔了被这些个毒虫缠上也会性命难保。

可但凡有一寸土地一缕清泉的地方就必定有人,何况这南方的南方缺少了耕地,可得幸还有几亩的水田,大大小小的河流流的都是澜沧江里的水,养活了一些个人民,常年生活在船上。

看那矮矮的芦苇荡子里,便是有这么一艘小船,不是江南那种带了顶的乌篷船,这船一点不讲究,也一点不精致,却也不是很小。

原来这个季节正是春秋之间,播种结束,收割又还早,这生活在河边的人家们又嫌天实在太热,便是一家人都干脆搬到了船上。想想晚上,水里听得蛙儿叫唤两声,听得潺潺流水噼里啪啦的不也挺有一番情趣么?穷人家也没什么享受,这番野渡无人舟自横也算的上是过得舒坦了。

此时这舟子家的男人,一精壮,皮肤黑黢黢的汉子正是躺船上,船停在了芦苇荡子里,他打着瞌睡,嘴巴一张一合,睡着睡着还砸吧砸吧嘴,一旁的女人正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勤劳妇人,这地方乡里乡亲的,十里内的人家都相互熟悉的很,大家都叫这妇人“巧手夫人”,说的正是她一双手神奇,把那芦苇荡子里的东西都变成了宝贝,农闲时还能卖上几个钱。

妇人此时正在用芦苇杆子编制一双草鞋,这种鞋子穿着不舒服,但是耐磨,给自家汉子下地穿再合适不过了,还有自家那个小子,成天喜欢乱跑,又在长脚费鞋的很,这芦苇编的咯脚鞋子正好管制管制他。

此时也快傍晚了,妇人放下手中的活,看了看芦苇荡子外,没什么动静,往常自家小子会在这河里游泳,今天却跑上岸去玩了,只是黄昏快到了,自己正准备去准备晚饭,可那顽皮的小子怎么还不见回?

妇人也累了,心道这小子玩累了自然要回,便是摇了摇自家睡得呼噜声震天的汉子,汉子撑了个懒腰睁了眼,见天色有些暗了,开口只问:“咋还不开饭?”

妇人正生气这汉子惫懒的很,一开口就知道吃饭吃饭,当下没好气的道:

“吃的什么饭?今晚还没米下锅呢!”

那汉子笑笑,知道自家婆娘正嫌弃他就会睡觉,好声好气道:

“我娘子是这十里八乡第一能干的人儿,都不用我去干活喽!”

那妇人听得这话却是生气,道:

“行了行了,这十里八乡又有几个人?可就数你最懒了。”

虽然这么埋怨,妇人脸上却是也没有不耐烦,这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现在靠着一条船营生的人已经不多了,手上再巧编的再多东西也卖不上几个钱,可她也从不埋怨什么。

那汉子听得她这么说,却是一乐,在船上站起了身,他精赤着上身,一个猛子就扎到了水里,露出个头,对他那娘子道:“看我去抓两条鱼,又肥又鲜,今晚儿咱们也喝点小酒。”

说罢便是游开了去,妇人头也不抬,继续编制手上那双芦苇草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真是有些黑了,如今是六月的天,太阳得挂个好半天才会落下,算来自家小子也该回了,妇人才放下手中活,揉了揉眼睛,也微微站起身子,往河岸上看去。

“小虎这孩子,要吃晚饭了怎么还不回来?晚上可要好好教训一下他。”

这妇人正自言自语,却突然觉得四周有些奇怪的安静。这安静并不是指没有声音,这鸟叫虫鸣和往常一样,可这妇人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站起身四处观望着,船身也跟着摇晃,荡漾了水声,妇人才想起少了个什么声音。平日里这小船虽是停在了芦苇荡子里,可是不远处河段有个豁口,上游的水流经那小豁口,这下来的水才汇聚到了小船停的这片芦苇荡子,可如今这荡子里的水又不流动,分明是死水,那死水没了活水注入,才是少了这水波流动的声音啊!再来也没听见那豁口处水流之声,岂不奇怪?

妇人撑船力气小,这会儿也忍不住把船往那平日里流水进来的豁口去,可还没划进,她又觉得不对了,这水的颜色是不是有些不对啊?

她心里突然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只向上望去,那水的颜色越来越深,她不自觉的把水放入水中,舀起一瓢,定睛一看,突然叫出了声,当下她顾不得可能的危险,只呼唤道她那汉子的名字,可是却没有回应,她惊恐万分,那水里掺的鲜红鲜红的,不是血是什么?

她只想到莫非是水里的妖魅吃了人?可再看那豁口山,她更是吓的惊呆了!

水之所以不流动,是好几条尸体把那豁口给堵住了!

她正要出声,一只手却是马上捂住了她的嘴巴,她吓的要命,以为是歹人要来要她的命,当下想到小虎不会也成了···一旦这么想,她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对那手便是一咬,那手的主人疼的差点也出了声,妇人这才发现,这竟是自家的汉子!那汉子连忙做个不要出声的手势,二人便是藏在了芦苇荡子里,荡子外,来人了。

那些个人正在河岸上走着,为首的男人面目阴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他后面只跟着四五人,倒是在交头接耳,显然他们就是冲着那几具尸体而来的,走了几步,在河岸边停了脚,这时看了才知道,原来他们身上竟然都带了伤,显然是刚刚和人大动了干戈,都是飘红见血,只怕伤势还不轻,可那为首的阴沉男人却是毫发无损,见了那几具尸体,他站在河岸边,其中一人道:

“秦爷,这些个人被我们打成了重伤,一个都跑不了。”

那男人看了一眼河里尸体,道:“看仔细了,都在这了?”

其余众人纷纷点头,其中一个谄媚一笑,道:

“秦爷,东西我马上给您拿到手。”

说罢他第一个跳下了河,吓得芦苇荡子里的夫妇二人额上细汗,生怕自己被发现了。那人两步踩着水到那尸体旁,在其中一个的身上左掏右掏,终于掏出一枚戒指似的东西,原来这枚戒指的主人便是前几日死去的白龙帮帮主平秋白的,可是此时,又怎么会在这?

那阴沉男人根本没接那戒指细看,眉头一皱,道:

“你被人耍了。”

一个时辰前,太阳还在肆无忌惮的穿透云层,把土地烤的只差冒烟了。

四人骑马,江路云和平还宁在后,越中棠和明川在前。江路云被太阳晒的睁不开眼,口干舌燥不算,实在是晒的疼,他双手放在额头上遮挡着毒辣阳光,嘴里倒是不忘哼个小曲儿。

平还宁虽与他并排骑马,却根本不看他,也不想理他,可平还宁却偷偷注意到,这姓江的平衡能力倒是不错,明明两只手都不在马鞍上,可坐的却是十分稳妥,可看他模样,也不像个经常骑马的人啊?这一路平还宁恨透了骑马,只颠簸的让人难受。

她正是这么想,江路云却是自言自语道:“骑马和骑驴也差不多,马高一点,驴矮一点,不过大小姐下次可要注意了,马的屁股可不能随便打。”

平还宁脸一红,之前她不愿意与这姓江的并排,便跟在后面,只嫌他骑马速度太慢,便是捡了一小石子扔到那白马屁股上,原以为马一惊,姓江的非摔个四脚朝天,可没想那马确实惊了,却是后腿一抬,差点把自己给踢下马去,平还宁丢了面子,这会儿是更不想搭理江路云了。

这个人,竟然把爹爹留给自己的那白玉扳指,就这么交出去了!!

来人也不算多,姓江的却是怂包一个,莫说抵抗,竟对自己恶语相向,自己不愿意交出那白玉扳指,姓江的硬抢不得,竟是在自己面前哭诉,只说自己上有老下有小还不想死,非逼得自己交出了爹爹的遗物——白玉扳指。

平还宁心中悲凉,爹爹怎么把自己托付给这样一个无胆鼠辈?

明川小声道:“没问题吗?你怎么把东西给交出去了?”

越中棠在一旁安慰平还宁,顾不得这边,江路云道:“之前跟着我们的有多少人?”

明川道:“不多,不到二十人。”

明川顿了顿,又道:“可是却有两队人,一队在前,便是拿走白玉扳指的人,还有一队在后,一直保持着距离。”

江路云打个哈欠,道:“那现在跟着我们的还有多少人?”

明川一愣,束耳一听,恍然大悟,兴奋道:

“一个都没有了!”

江路云看了看日头,估计了时间,直指挥众人按这条路继续走,自他们从钦州出发,这是第三天,今天第一次被人给截住了,没想到江路云根本没有要保护东西的意识,他们要东西,直接就给了。

说到那白玉扳指,江路云研究了两天实在看不出他有个什么玄机,当然,如果真是藏有秘密的物件,凭这么草率看看也一定看不出个名堂,可是江路云当机立断,判断这东西一定不是平秋白要保护的重要玩意儿,有人来抢,给就给了,都是各自交个差,何必纠缠?

来人也不笨啊,是杀个头破血流,还是带了东西回去交差?

结果却是,拿了扳指的这一队人莫名遭到了追杀,两队人马在河边杀的热火朝天,最终还是因为敌不过人多势众,拿了白玉扳指的这一队人马被杀成重伤,一个个怀着最后希望跳入河中,只可惜,还是死了。

只可惜,那白玉扳指根本就不是什么重要东西,这些人的命白白丢了。

两队人马,竟都被江路云给耍了。

越中棠只问道:“那白玉扳指当真不重要么?”

江路云道:“当日帮主给我的嘱托是保护你们的大小姐,安安全全到了临沧,从没跟我说过什么扳指的事情。可郭严那一伙人似乎一直觉得平帮主藏了什么东西,要送到临沧去,我逼你们大小姐交出了那扳指,就算是虚晃一招,本想拖延个时间,没想到那伙人真这么蠢,拿了东西就走了。”

越中棠看这年轻人气定神闲,一副云淡风轻模样,和刚才那样子完全不同。刚才那戏演的是真真好啊,大小姐现在还在生气呢,只是没想到那伙人拿了东西也不再追了。

江路云现在正在思考这个问题,越中棠却突然道:

“追我们的一直有两股势力,一队是郭严的,还有一队人马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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