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从云层中露出来,夜渐渐静了下来,听得见蛐蛐的叫声,此时喧嚣的城市也累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了。周末的时候,林静怡的父亲不用上班,现在正在家里待着。之前已经提到,林静怡的父亲在一家食品厂上班。林静怡的父亲叫林正祥,原来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后来随着打工的大潮涌向了这座城市,再后来就留在这所城市。林静怡的父亲身材高大结实,肩膀宽阔厚实,看身架就知道以前是一个种庄稼的好手,不过他的皮肤白皙,像是很仔细保养过,但是翻开他的一双大手就会看到上面布满了老茧,黄色的老茧一层压着一层。林静怡的父亲以前在乡下种地时,终年打着赤膊在田间劳作,火辣的太阳送给他了一身深棕色的皮肤,进了城以后,白班夜班倒,终日窝在工厂的车间里,往往是白天天刚擦亮就开工了,下午天蒙蒙黑才下班,一天当中只有在吃午饭时才能看见太阳,那身他曾经骄傲的皮肤渐渐褪了色变得白皙起来,这个问题曾经一度让他懊恼不已。林静怡的父亲还是一个手艺精湛的木匠,农闲的时候倒腾一点木工活,日子过得倒也自在,后来土地越来越少了,勉强可以糊口,女儿林静怡来到世上后,他离开了生他养他的乡村,开始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打拼。
这会儿功夫,林静怡的父亲耳朵上别着一只铅笔正在忙活,他看见周文子走过来,冲周文子眨巴眨巴了眼睛,然后狡黠的笑了一下,那意思是多有招待不周。
和林静怡的爸爸相比,林静怡的妈妈似乎很腼腆害羞,从周文子进门,林静怡的妈妈一直低着头不停地忙活,周文子和她说话,她马上就会转过身来,用围裙使劲擦自己的双手,好像手上有什么东西。
要说林静怡的妈妈,在她身上还能找到很明显的俄罗斯族特征,脸部的骨架突出,不似汉族人面庞精致骨骼不明显,佝偻眼,高鼻子,皮肤明显比汉族人要白很多,一看就知道静怡的妈妈年轻时也是一个大美人。不过到了林静怡身上就只剩下了一个高鼻子,除了这一点,林静怡和别的汉族姑娘没什么俩样。但是很显然俄汉通婚让林静怡出落成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她身上散发着和其他汉族姑娘不一样的美。
“啊哈!小静!”一个精瘦的老汉背着一个大口袋站在院子里喊道。
“外公!”林静怡高兴地跑了过去,林静怡的外公放下袋子,双手一摊表示可不就是我吗。
“小智,外公来啦!”林静怡冲屋里喊了一句。林静怡的妈妈和弟弟连忙从屋里走出去,林智看到外公马上飞奔过去。
“小智又长高了啦!”林静怡的外公说着一把举起来了小智。
“好厉害啊!”周文子在心里暗暗佩服起静怡的外公,那么大的年纪了竟然还举得七八岁的孩子,在周文子的印象里外公好像一直在生病,每年到了夏季外公总要在医院待一段时间。
“这闺女是文子吧!”林静怡的外公放下小智走过来摸摸了周文子的脑袋。
“爷爷好!”周文子很有礼貌的向他打了一声招呼。
“爸,你咋来啦!”林静怡的爸爸问道,手里的活没有停下来。
林静怡的外公没有答话,大步跨过去,很利索的扯起墨斗,帮着林正祥做起木工活。
“打算做什么?”林静怡的外公问道。
“书架。”林正祥头都没抬回答说。
“爸,在这儿住几天?”林静怡的妈妈问。
“不住,明儿早走!”
林静怡的外公原本姓孟,孟忠文,后来过户给一个绝户老头做干儿子,就随了老头姓李。林静怡的外公原本不是河南的人,老家在陕西。他十岁那年,母亲得了重病去世,没多久他父亲又续了弦,还带来一个妹妹。自从后母进了家门,看他是横竖不顺眼,处处找他的茬,弟弟出生后,他在这个家里更是呆不下去。十七岁那年,他偷偷扒上一列开往新疆的火车,一路倒腾总算离开了那个没有人情味的家。
到了新疆,他没有一技之长,所幸他年轻,有得是力气,技术活干不了,力气活还是能糊口的。每年到了秋季,大量人口从河南山西涌进新疆摘棉花,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女,孟忠文夹在这些妇女中,卖力的干活,手头一点也不比女人慢。
后来,他就遇到了年轻漂亮的俄罗斯族姑娘莎娃。都说少数民族的姑娘敢爱敢恨,性格热烈,这话一点也不假,后来这位俄罗斯族姑娘不顾家人的反对跟着他私奔了。
陕西的家是不能回了,他带着莎娃来到了河南,俩个人在一个小镇打工,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落脚之处。后来,经人介绍,他就过户给邻村的李老头做干儿子,虽说改姓氏有点对不起祖宗,但是他孟家也不是几代单传就他一个独苗,在良心上算是说服了自己。
过继给李老头后,他和莎娃尽心尽力服侍老头子,李老头算是晚年白捡了一个好儿子,因此他顺利地继承了李家的财产,并且在河南落了户口。
天有不测风云,莎娃在生林静怡的妈妈时难产去世,只给李忠文留下来一个女儿,那时候女儿还在襁褓中,很多人都劝他再重新找一个,但是他怕女儿受委屈,拒绝了媒人的好意,此后的十几年里他和女儿相依为命,一手把女儿带大。
林静怡的妈妈初中没毕业就来到这个城市打工了,在这里她结识了林静怡的爸爸,虽然女儿嫁的有点远,不能长时间呆在自己的身边,但是当年莎娃不也千里迢迢跟着他来到了河南。
林静怡的妈妈结婚后多次提到要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但是他不习惯城市的生活,而且他不愿丢下莎娃,所以每次来看女儿都是匆匆忙忙的,当天来,明天走,从不多留。
女儿走后不久,他在林业局找了一个活,做了一名护林员,工资不高,但是他开心,每天带着黄狗满山的转悠。后来他索性住到了山里,他在林子里盖了一间茅屋,房前屋后开了一小块荒地,种点家常菜,吃不完就大老远跑来送给女儿。他把莎娃的坟也挪到了山里,墓碑向着西北方。每天巡山的时候就去看看莎娃,仿佛她还活着。
闲的时候,他带上黄狗,拎几样小菜,整天在莎娃的坟前闲扯,说道高兴处,他往往哈哈大笑,洪亮的声音一下在空荡荡的林子里传开,惊起一群小鸟,这时候在一旁打瞌睡的黄狗会突然竖起俩只耳朵。下雨天,不能去看望莎娃了,他会坐在黄狗身边跟黄狗说话。他这个人一个人惯了,走哪儿都是一个人,也不知道孤独是什么,他只知道明天不下雨他就陪莎娃,下了雨黄狗陪着他,得了空看看女儿,回来再和莎娃聊聊女儿,外孙,静怡的近况。
但是人老了,总会想到落叶归根,想回自己的出生地看看。前些年,李忠文动过这个念头,继母再怎么对自己不好,但是终归还有弟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况且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哪怕是深仇大恨也该过去了。李忠文想起当年和莎娃结婚时,虽然没和陕西那边打招呼,但是他们知道后还是寄过来了一笔钱,钱不多,可能还是老父亲瞒着继母寄过来的,但是冲着这个怎么着也得回家看看。李忠文没和女儿打招呼,自己买了火车票,一路颠簸回到了那个小村子里。继母和老父亲早不在了,李忠文和弟弟没怎么见过面,要不是他突然回来,弟弟还不知道他的哥哥尚在人世,虽然不一个姓了,但毕竟一个爹生的,还是亲。从陕西回来后,到了过节,他会给那边挂电话报平安。